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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 1编制目的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 于可控状态,保障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 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 编制主要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防汛抗旱条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防 汛抗旱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自然灾 害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 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教育系 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应 急预案等相关法律
2、、法规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 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 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 害风险转变。(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V级预警或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或水文部门发布水情蓝色预警,经县防指研判可能出 现一般洪涝灾害。(2)县城区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80毫米。(3)乌江流域城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或超过227米;其 余中河流或其他场镇部分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洪水;预 报乌江、郁江发生之外的河流将发生超警戒洪水。(4)洪水可能造成县内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 行。(5)可能出现一般性危及公共安
3、全的垮塌、溃坝、山 洪、堰塞湖等灾害,危及人口在1000人以下,或受威胁转 移(安置)人口在100人以上,或一次性因灾死亡或失踪3 人以下。(6) 一般干支流堤防发生或可能发生险情,或一般乡 镇(街道)堤防发生或可能发生垮塌,受损较重。(7) 一般小型水库(水电站)、山坪塘、在建涉水工 程出现或可能发生严重险情。(8)全县13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4-9个乡镇发 生中度及以上干旱,或10上乡镇发生轻度以上干旱。(9)发生其他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 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办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 W级响应的事件。1. 4启动程序根据灾情,经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市防指,市防 指
4、启动I级、II级应急响应时,县防指启动I级、II级应急 响应;经县防指指挥长同意,县防指启动ni级、w级应急响 应。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县教委结合教育系统受灾情况 启动相应层级应急响应。4. 5响应措施5. 1 I级、II级响应措施(1)成立专项工作组。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召 开专门会议,按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相 关专项工作组,明确相关专项工作组组长及职责分工,部署 教育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2)坐镇指挥。根据县专项应对指挥部安排,教育系 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根据雨情、水情、旱情, 及时会商研判,统筹调度指挥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3)靠前指挥。根据县专项应
5、对指挥部安排,教育系 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副组长率领相关人员随同县防指深入 灾区一线,对受灾学校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工作。(4)加强值班值守。教委机关增加值班力量,实行24 小时值班,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及时转发县 防办相关信息,收集汇总学校灾情,保障信息畅通。(5)开展救援行动。配合县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全 力投入抗洪抢险、应急送水;必要时,受灾区域学校停课停 学;组织学校对可能受威胁的师生及重要物资提前实施撤离 转移;配合相关部门对受困师生进行施救;在保证安全的前 提下,组织受灾学校实施排洪、排涝、排危,防止次生灾害 发生;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的原则协助做好应 急送水等抗旱
6、救援工作。(6)做好上级对接。必要时向市教委请求援助,并做 好与市上专家组的对接,接受其指挥。4. 5. 2nl级响应措施(1)成立专项工作组。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召 开专门会议,按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相 关专项工作组,明确相关专项工作组组长及职责分工,部署 教育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2)坐镇指挥。根据县专项应对指挥部安排,教育系 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副组长坐镇指挥,根据雨情、水情、旱 情,及时会商研判,统筹调度指挥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3)靠前指挥。根据县专项应对指挥部安排,教育系 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副组长率领相关人员随同县防指深入 灾区一线,对受灾学校实施现场抢险救援
7、工作。(4)加强值班值守。教委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 关注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及时转发县防办相关信息, 收集汇总学校灾情,保障信息畅通。(5)开展救援行动。配合县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全 力投入抗洪抢险、应急送水;对可能受威胁的师生及重要物 资提前实施撤离转移。4. 5. 3W级响应措施(1)坐镇指挥。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副组长根 据县防办安排,指挥教育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2)靠前指挥。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副组长视 学校受灾情况,率领相关深入受灾学校,指导学校开展抢险 救援工作。(3)加强值班值守。教委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 关注雨情、水情、汛情、旱情,保障信息畅通。
8、(4)开展救援行动。指导学校对可能受威胁的师生及 重要物资提前实施撤离转移。4. 6响应调整和终止根据形势变化,当县防指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措施后, 县教委及时调整。当灾害过程已结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或 事态得到全面控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宣 布响应终止后,县教委响应终止。4. 7后期处置4.7. 1恢复重建县教委根据学校受灾情况,及时组织相关学校恢复遭到 毁坏的基础设施。4. 7. 2保险理赔灾害发生后,投保学校按程序启动理赔工作。4 . 7. 3调查与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安排相关 科室牵头,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 告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
9、部和县减灾委、市教委。5 .保障措施1制度保障根据国家和市防汛抗旱法规,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工作 检查、值班、灾害报告等工作制度,为防汛抗旱救灾提供制 度保障。5. 2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旱抢险的义务。县 教委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教职工应急救援队伍。6. 3物资保障县教委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自救为主、准备充分” 原则,贮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易旱地区、缺水地区学校 应贮备一定的抗旱物资,落实应急供水措施。7. 4校园治安保障相关学校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应组织专职保安、教职 工等力量开展自救互助、群防群治,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8. 5经费保障县教委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
10、将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列 入预算,保证抢险救灾需要。9. 6避灾场所保障根据受灾情况,配合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将学校作为临时 避难场所,安置受灾师生及群众。10. 训与演练各学校应将防汛抗旱知识纳入安全课程教学之中,学校 师生宣传防洪、减灾和救灾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应对水旱灾 害的能力。每年至少应对教职工应急救援队伍组织1次应急 培训。各学校应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每年 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11. 则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教委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并报 县防办备案。结合实际,适时修订完善。11.1 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水旱灾害分级标准一、灾害分级(一)洪涝灾害分级
11、。特别重大洪涝灾害:造成死亡或失踪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重大洪涝灾害:造成死亡或失踪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较大洪涝灾害:造成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或 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一般洪涝灾害:造成死亡或失踪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 损失1亿元以上。(二)干旱灾害分级。特大干旱:粮食因旱损失率在25%以上,或因旱饮水困 难人口在10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15%以上);严重干旱:粮食因旱损失率在20%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在5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10%以上);中度干旱:粮食因旱损失率在15%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在3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5%以上)
12、;轻度干旱:粮食因旱损失率在10%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在1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3%以上)。二、预警分级(一)I级(红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布I级(红色)预警:(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级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水文部门发布水情红色预警。(2)预计县城区有发生超保证洪水的趋势。(3)过去48小时20个以上乡镇(街道)持续出现24 小时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气象观测站出现24小时 雨量超过30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 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4)可能出现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 堰塞湖、山洪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 10000人以上。(5)
13、全县发生特大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5日内、 其余时段预计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6)可能发生其他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特别重 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办和县委、 县政府的要求需要发布特别重大(I级、红色)水旱灾害预 警的事件。(二)II级(橙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布n级(橙色)预警:(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n级预警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水文部门发布水情橙色预警。(2)预计县城水位将超过230米,或预计郁江有发生 超保证洪水的趋势。(3)过去48小时20个以上乡镇(街道)持续出现24 小时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地区有24小时雨量超 过250毫米的降雨,
14、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 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大部分乡镇(街道) 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4)可能出现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山洪、 堰塞湖等灾害,危及人口在3000人以上。(5)全县发生严重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5日内、 其余时段预计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6)可能发生其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重大社会影 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办和县委、县政府的 要求需要发布重大(II级、橙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三)m级(黄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布ni级(黄色)预警:(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ni级预警或暴雨黄色预警 信号,或水文部门发布水情黄
15、色预警。(2)预计县城水位已超过227米、将达到230米,或 者场镇有发生超保证洪水的趋势。(3)过去24小时大部分乡镇(街道)出现100毫米以 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 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大部分乡镇(街道)将出现100 毫米以上降雨。(4)可能出现较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山 洪、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 1000人以上。(5)全县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0 日内、其余时段预计2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6)可能发生其他较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较大社会影 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办和县委、县政府的 要求需要发布较大(in级、黄色)
16、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四)w级(蓝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布w级(蓝色)预警:(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w级预警或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或水文部门发布水情蓝色预警。(2)预计县城水位已超过225米、将达到227米,或 场镇有发生超警戒洪水的趋势。(3)过去24小时大部分乡镇(街道)出现50毫米以 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 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大部乡镇(街道)将出现50毫米 以上降雨,且部分区域有可能出现超过100毫米的降雨。(4)可能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堤、溃坝、山洪、堰 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 1000人以下。(5)全县发生轻度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
17、0日内、 其余时段预计20日无有效降雨,且预计短期内仍无有效降 雨。(6)可能发生其他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社会影响的防汛 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办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需要 发布一般(W级、蓝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原则。(3)坚持依法防控、师生参与、专群结合、协同应对 的原则。(4)抗旱用水坚持“先生活、再生产、后环保,先节 水、后调水”的原则。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教育系统应对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 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 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 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
18、破坏 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 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5 灾害分级根据水旱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造成的影响等, 分为洪涝、干旱两大类。其中洪涝灾害划分为特别重大、重 大、较大、一般四级,干旱划分特大、严重、中度、轻度四 级。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设置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 下,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 协调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组长:县教委主任副组长:县教委分管副主任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抗旱 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市教委工 作要求
19、;统一指挥全县教育系统的洪旱灾害防治、应急抢险 救援工作,领导、协调、督促全县学校落实全县防汛抗旱工 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展防汛 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 任。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 导、监督全县学校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教育系统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教育系统防汛抗旱信息的收集、分 析、管理。1.6 防、预警1风险源的识别我县的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江河洪水、山洪灾害、 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 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全县学校
20、应根据气象预测预警信息和气象灾害趋势分析,建立以预防 为主的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判断 出可能危及学校的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开展风险评估,有 效防控风险。3.2 信息监测及报送. 1洪涝灾害信息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学校应及时向县教委报送受灾和 抢险救援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县教委应在 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委报告。3. 2. 2旱情信息旱灾发生后(学校师生生活用水已不能保障),受灾学 校应及时向县教委报送受灾和救灾情况。县教委应加强灾情 收集和研判,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教委报送信息。3.3预防准备3. 3.1组织准备。健全组织体系,落实行政主要领导责 任制,明确
21、相关责任人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应将防汛抗旱知 识纳入教学之中,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 生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 除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4. 3.2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学校防汛抗旱预案,易发灾 害区域内学校应编制排涝、防洪抢险、抗旱等预案。全县学 校每年汛前或汛后至少组织1次培训,每年要开展不少于 1次的应急演练。5. 3.3队伍准备。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教职工防汛抗旱应 急救援队伍,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参加学校防汛抗旱工作。3. 3.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 汛抗旱物资。督查检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汛前排 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大
22、三查”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 雨后核查“小三查”工作,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 限期整改。3. 4预警分级预警共划分为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渍涝灾害 预警、工程灾害预警、干旱灾害预警、供水危机预警等六类。 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 较大(III级)和一般(W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 色和蓝色标示。3. 5预警发布及解除3.5. 1市政府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I级、II级以上 洪旱预警信息、县政府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III、IV级预 警信息。县教委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规定执行。3. 5.2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 除的,发布预警
23、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宣布终止预警, 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4. 6预警行动县教委及时转发预警信息到相关学校;加强值班值守, 并按照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接到预警信息的相关学校要按照 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转移师生;按照“先生活、后生 产、再生态”原则储备生活用水。4.应急响应1响应分级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旱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 分为I级、II级、III级、IV级。4. 2先期处置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相关学校在县教委和当地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挥下,实施抗洪抢险、排涝、 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落实因水旱灾害
24、而衍生 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防范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 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上级相 关部门报告。5. 3启动条件3. 1 I级响应启动条件(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级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 信号,或水文部门发布水情红色预警,经县防指研判可能出 现特别重大洪涝灾害。(2)县城区3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24小时降 雨量超过300毫米。(3)乌江、郁江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大洪水,或预报乌 江、郁江发生流域性超标准洪水或超过20年一遇及以上洪 水,或县城水位发生超保证水位以上或超过20年一遇及以 上洪水水位。(4)洪水可能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和三级以上航 道中断,48
25、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出现或可能出现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山洪、 堰塞湖等灾害,危及人口 10000人以上或一次性因灾死亡或 失踪10人以上。(6)乌江干流堤防发生或可能发生垮塌。(7)大中型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溃坝。(8)全县10个以上乡镇发生特大干旱,或20个以上 乡镇发生严重及以上干旱。(9)发生其他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特别重大社 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办和县委、县政 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事件。4. 3. 2II级响应启动条件(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n级预警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水文部门发布水情橙色预警,经县防指研判可能出 现重大洪涝灾害。(2)县城区3小时内
26、降雨量超过12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3)乌江、郁江发生或可能发生大洪水,或多个河流 同时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洪水;预报乌江、郁江超保证水位; 县城水位已达232米。(4)洪水可能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和三级以上航 道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可能出现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塌、溃坝、山洪、 堰塞湖等灾害,危及人口在10000人以下,受威胁转移(安 置)人口在3000人以上,或一次性因灾死亡或失踪3人以 上。(6)乌江、郁江的河道干流堤防发生或可能发生垮塌 或出现重大险情。(7)重点小型水库(水电站)发生或可能发生溃坝, 或大中型水库、涉水在建工程出现或可能发生严重险情。(8
27、)全县4-9乡镇发生特大干旱,或10上乡镇发生 严重及以上干旱,或20上乡镇发生中度以上干旱。(9)发生其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办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 需要启动n级响应的事件。5. 3.3III级响应启动条件(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HI级预警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水文部门发布水情黄色预警,经县防指研判可能出 现较大洪涝灾害。(2)县城区3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24小时降 雨量超过150毫米。(3)乌江流域城水位将要超过229米及以上;其余中 河流或其他场镇部分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洪水;预报乌 江、郁江发生超警戒洪水或除乌江、郁江以外的1条
28、河流将 发生超保证洪水。(4)洪水可能造成县级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 行。(5)可能出现较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垮塌、溃坝、山 洪、堰塞湖等灾害,危及人口在3000人以下、1000人以上, 或一次性因灾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6) 一般干支流堤防发生或可能发生垮塌或发生重大 险情,或重点场镇堤防发生或可能发生大面积垮塌。(7) 一般小型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溃坝,或重点小型 水库(水电站)、山坪塘、重点在建涉水工程出现或可能发 生严重险情。(8)全县13乡镇发生特大干旱,或4-9个乡镇发 生严重及以上干旱,或10上乡镇发生中度以上干旱。(9)发生其他较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较重大社会影 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办和县委、县政府的 要求需要启动ni级响应的事件。4. 3.4IV级响应启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