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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版工厂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的合同,是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管理人员 如何签署劳动合同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 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 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署劳 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2、加班费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 在实务中,经常会有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 的问题,所以用人单位在签署劳动合
2、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3、保密条款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 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 中增加保密条款,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负责的责任做好规定。4、竞业限制 条款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 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 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 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高层管理人员职务被解除可否恢复劳动关系公司高层管 理人员职务被解除,是否必然
3、导致劳动关系不能恢复通常情况下,高层管理人 员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只有一个人,公司在违法解除该职务时所找出的不能恢 复的理由,要么是撤销该职务设置,要么是又找到新人代替,该两种情况下都 导致劳动关系的恢复不能。如公司“副总裁”本质上更倾向于一个职务,不同 于一个 办事 的部门,该职务撤销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且该职位是否 继续存在不是一个客观性的内容,而是一个主观性的判断,站在公司的角度可 以认为职位已经没有了,因此不能恢复劳动关系,站在申请人的角度,可以认 为该职位仍然存在,因此可以恢复劳动关系。依据公司法,只要契合程序就可 解除高层管理人员的职务,这是尊重公司的自治原则,而依据 劳动民法
4、典, 即使经过了一定的程序,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则解除职务仍然属于违法,高 层管理人员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如此而行,公司的自治原则就得不到实现。 虽然公司法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解聘有明确的规定,但公司法范畴的解聘条件, 并不当然成为劳动法范畴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对于公司的解除理由,无论是 仲裁还是法院都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来确定解除是否合法。XX公司的解除 被认定为非法,而申请人又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如果不存在客观上恢复不能 的情况,审理机构应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就高层管理人员劳动关系可否恢复的 问题,我们应把握一个原则:如果解除行为被认定为非法,而高层管理人员又 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对公司而言,应
5、积极通过行为,使原合同客观上已经不 能继续执行,比如聘用其它人员,部门合并,相关业务终止,岗位撤销等,对 于申请人而言,应积极举证不存在上述不能继续执行的事由。以下是FAE51合 同范本 频道为各位推荐的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各方经平等磋商同意,自愿签署本 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间第一条 本合同期间类型为期间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本合同终止。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实现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规 范。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
6、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 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 休息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磋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因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 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规范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 工资。第六条甲方为乙方供应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
7、,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规范。甲方应根据国家或 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实现规定的工作任务, 甲方每月一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一元,其中试用 期间工资为一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一元。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 费不低于元。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各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 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 册。各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根据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