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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精神, 着力解决高新区职住平衡问题,缓解潮汐交通现象,提升园区职 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特出台合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工作方 案。一、试点范围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登记摇号销售时,在提 供房源优先用于刚需人群和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购房后,提供 不低于总房源50%比例的房源用于职住平衡试点工作。二、申请条件(一)参与取住平衡企业范围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的企业。(二)申请职住平衡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合肥市购房资格;2 .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企业的职工,连续在高新区企业缴 纳社保满1年;3 .夫妻双方及未成
2、年子女在高新区无自有住房;4 .家庭成员中(指夫妻双方和未成年人子女)若有多人符 合职住平衡政策,仅可一人申请。(三)申请人只享受一次试点购房政策申请人、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 致,不得变更,后期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的增名、减名、更名。(四)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政策为先行试点条件,后期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三、申请程序(一)申请。由申请人工作单位统一提出申请,按照高新 区职住平衡试点购房申报材料清单递交相关资料到高新区管委 会1403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初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申请人工作单位的 工商关系是否在高新区进行审核,区财政局对申请人工作单位 的税务关系是否在高新区进行审核。以上条件均符合后可进入 终审环节。(三)终审。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 申请人的房查、社保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职住平 衡确认单(有效期为90天)。待高新区新楼盘预售登记时,购 房人向开发商提供职住平衡确认单。若高新区职住平衡购房人总数少于预售总房源数的50%,购 房人可直接获得选房资格。具体摇号办法按照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规定 执行。四、本方案由合肥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