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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实施方案、抽水蓄能电站领跑全我省具有兴建抽水蓄能电站的有利地形,且项目建设条件优良,规划总装机容量达到1878万千瓦。“十三五”期间,仙居抽水蓄能电站建成投产,加上天荒坪、桐柏和溪口电站,在运总装机规模458万 千瓦;新核准开工长龙山、宁海、缙云、衢江、磐安等抽水蓄能电站, 在建总装机规模达到770万千瓦;泰顺、天台、建德、桐庐等抽水蓄 能电站纳入推荐站址规划。我省已建和在建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规模 领跑全国。二、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统一 思想认识,形成联动机制,合理确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时序,有效 衔接可再生能源开
2、发、输送、利用各环节。强化要素资源供应与保障, 及时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一批、核准一批、前期 准备一批。强化项目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价考核体系,着力 提高项目质量和成效,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与浙江省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的协调对接,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高质量发展。(二)强化政策落实1、光伏到“十四五”末,力争我省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 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 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2、风电到“十四五”末,力争我省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新增 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主要为海上风电。3、生
3、物质到“十四五”末,力争我省生物质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新 增装机在60万千瓦以上,其中新增装机以垃圾发电为主。4、水电到“十四五”末,力争我省水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新增 装机在350万千瓦以上,其中新增装机以抽水蓄能电站为主。(四)各地市发展目标结合我省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情况,“十四五”期间 我省将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光伏及抽水蓄能,着力打造华东抽水蓄能 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同时因地制宜推广风光水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五、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沿江滩涂、工业园区和火电厂区空地等区域, 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 究点对点电源
4、直供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千乡万村驭 风计划”。启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 业主单位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 5兆瓦的 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资料整理来源: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家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以及对我省设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加紧研究和制定可再生能源消纳、能 源“双控”等对地方、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体系,相关部门和企业主 体的积极性。出台可再生能源与能源“双控”考核、用能空间数据联 动政策,明确对各地能源“双控”考核和用能空间核算中年度新增可 再生能源可扣减能耗。
5、做好规划年度监测分析和规划中期总结评估。 分解和落实全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任务,督促各地区加快可再生 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对各地区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为进一步提升我 省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缓解电网调峰压力,积极探索制定储能 配额制,优先考虑在源荷逆向分布、本地消纳空间不足等就地消纳矛 盾突出区域配套储能。(三)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对相关部门确定的重大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 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指导地方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利用 废弃土地、荒山荒坡、滩涂等资源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强化资金要 素保障,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适应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融资方式和金 融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可再
6、生能源产业链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高 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采取多种手段保障资金需求。(四)完善市场环境加强落实可再生能源税收、土地、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营造 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引导社会投资转向可再生能源领域,充分发 挥公共部门投资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国际 投资主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项 目,以此引领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成本下降,减少补贴需求, 适应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的形势,同时加强可再生能开发利用市 场的规范管理,着力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建立完善的电力 市场环境,积极衔接、有序推广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7、, 通过市场化方式部分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三、重点任务(一)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1、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在城镇和农村,充分利用居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在特色小镇、 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园区以及商场、学校、医院等建筑屋顶,发 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结合污水处理厂、垃圾填 埋场等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分布式光伏;在新建厂房和商业建筑等, 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同时,加快探索建筑屋顶太阳能 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十四五”期间,全省分布式新 增装机容量500万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600万千瓦以上。2、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在沿海地区,
8、利用滩涂和养殖鱼塘等,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在内陆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化建设农光互补电 站。“十四五”期间,全省集中式新增装机容量700万以上,累计装 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以上。3、积极开展先进技术示范应用鼓励应用新一代互联网智能电网、先进的储能和电力电子等技术, 积极开展光伏与其他能源相结合的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智能微电网示 范项目等,降低光伏发电的不稳定性,增强与电网融合度,提高能源 系统综合利用率。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光伏项目的精细 化管理和发电量预报等,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故障,提升光伏发电效 率和电能质量。(二)积极推进近海海上风电,探索深远海试验示范1、
9、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建设积极推进已核准项目的开发建设,适时开展一批规划项目前期核 准工作,加快海上风电规划修编,积极争取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入规, 逐步探索利用我省临近的专属经济区建设海上风电,实现我省海上风 电规模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海上风电力争新增装机容量450 万千瓦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2、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沿江滩涂、工业园区和火电厂区空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 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千乡万村驭 风计划”。启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 业主单位通过技改、
10、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 5兆瓦的 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3、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通过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重点在开发 规模相对集中的区域,集约化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 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示范项目,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带动我省海上 风电产业发展。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深远海碳封 存、海上能源岛等新技术、新模式。(三)加强小水电生态监管,科学有序发展抽水蓄能1、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巩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通过安装监测设施对生态 流量泄放情况开展监测,建立生态流量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生态流
11、 量监管。在做好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交溪流域小水电综合开 发。2、有序发展抽水蓄能电站积极推进长龙山、宁海、缙云、衢江、磐安等抽水蓄能开工项目的建设,稳妥开展泰顺、天台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启 动建德、桐庐站点的前期工作。结合现有站点,合理规划布局,积极 推动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选点工作。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体制、 电价机制等研究。“十四五”期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力争新增装机 容量340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98万千瓦。(四)按需推进垃圾发电项目,鼓励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1、按需推进垃圾焚烧项目加强垃圾发电项目前期管理与选址,在合理选址和保护环境的前 提下,加大生活垃圾焚
12、烧发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选择安全可靠、 技术成熟、先进环保、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要同步落实飞灰的安全、无害化处置场所,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十 四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新增装机容量50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 到260万千瓦。2、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根据生物质资源分布特性,在农林生物质富集地区,科学合理建 设农林生物质电站。根据畜禽养殖场、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分布,因地 制宜推动沼气发电工程建设。(五)鼓励海洋能装备研发,倡导地热能融合发展推动海洋能开发利用新技术、新装备的创新研发与示范应用,加 快以大容量潮流能发电装置为代表的核心装备升级,保持我省在海洋 能技术
13、研发与应用方面的领先地位,为海洋能规模化、商业化提供技 术储备和装备支持。积极探索海洋能在海岛能源供给和海洋水产养殖 电力供应方面的推广应用,并鼓励开展海洋能与海上风电的综合开发 试验示范。鼓励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在公用建筑、别堂群、联排别墅区进行 供冷供暖。引导浅层地热能利用向普通民用住宅领域渗透拓展,与新 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农村普及推广。结合地热能在旅游度假、温泉康 养等的应用,倡导地热能与温室大棚、恒温养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扩展地热能应用场景,推动地热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六)鼓励开展储能示范项目,支持储能核心技术攻关1、推进“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建设若干“风光水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示
14、范基地,鼓励开展新 技术、新模式示范试点。不断完善储能政策,探索更为合理的储能商 业模式,推动储能成本分摊疏导,引导储能为建设能源互联网形态下 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优势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试点,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技 术和物联网技术,将电、气、热等能源网络中生产、传输、存储、消 费等环节互联互通,实现多种能源的协同转化与集成调配,充分发挥 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网安全等方面的作用。3、开展核心技术科技攻关针对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关键技术实施重点突破,组织电力、 储能等相关企业联合高校、院所通过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创新成果 转化应用,形成重点引领
15、、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态势。四、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能源安全和保障供应为出发点,以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为主线, 以科技和政策创新为驱动,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为 目标,适应国家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的 形势要求,形成以风、光、水和生物质发电为主,海洋能和地热能综 合利用为辅的多元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我省数字经济优势,打造浙 江智慧能源示范区,为我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作出更大贡献。(二)基本原则规模发展,保障安全,把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提高可再生 能源电力消费占比作为重要引导性指标,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资源分 布广、产品形式多样的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
16、展,保障能源 供应和安全。促进优化,生态和谐,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持续推进能源结 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逐步支撑能源碳达峰行动。推动 可再生能源产业绿色发展,形成绿色能源消费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 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相互促进。统筹兼顾,强化责任,统筹全省可再生能源规划布局,增强系统 思维,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掌握 可再生能源发展节奏和步骤。明确发展目标,省、市、县三级各司其 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主体各负其责。创新引领,系统推进,突出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发挥数字经济优 势,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可再生能源 与数字技术、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质量和效益, 打造浙江省智慧能源示范区。(三)发展目标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实施“风光倍增计划”;更好发挥以抽水 蓄能为主的水电调节作用;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 海洋能等。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装机占 比达到3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