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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缙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缙云县人民政府2019年10月(3)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加强应急队伍 的建设管理和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工作。(4)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2.3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应急指挥部下设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 称“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县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办公 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 缙云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分管副 局长和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明确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其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决策部署;(2)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协调工作;(3)配合
2、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重污染天气 环境监测预警、研判、会商工作;(4)接收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 并及时转发给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5)指导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应 对工作并做好应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6)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监 督和管理;(7)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培训、宣传等工 作;(8)适时组织修订缙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9)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4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1)县委宣传部:制定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报道方案; 督导协调融媒体中心、大数据中心做好预警信息转发、应急 响应信
3、息发布工作;协调健康防护,公民和企业自愿减排措 施的宣传;统筹重污染天气期间的舆情收集、汇总、分析和 上报等工作,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应对;制(修)订和实施本 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2)县发改局:协调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工作,加 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加大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 应。(3)县经济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企业生产重污染天气 防护用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会同督促指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一厂一策” 清单化管理;制(修)订和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 项实施方案,在各级督查检查时,配合开展督查工作。(4)县教育局:负责制(修)订
4、中小学和幼儿园重污 染天气应急行动方案;指导督促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减少(停 止)户外教学活动、停课等应急措施;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 息;制(修)订和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 案。(5)县公安局:指导督促重污染天气期间县域内执行 机动车(柴油车)限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措施;配合 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加强对机动车的大气污染防治的监 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违反规 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不 落实应急状态下限(减)产、停产措施等行为;制(修)订 和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及时更新 移动源中的机动车保有量数据,在各级督查检
5、查时,配合开 展督查工作。(6)县财政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县财政负担 县级应负担的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7)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职责;牵头制(修)订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全县 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监管;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重污染天气 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加强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 械、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牵头编制和完 善全县涉气污染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并督导落实;制(修) 订和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在各级 督查检查时,配合开展督查工作。(8)县建设局:负责制(修)订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的拆迁工地、房屋
6、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及城市 道路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指导督促执行建筑工地及城市 道路扬尘防控应急响应措施;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加 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修) 订和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及时制 定更新扬尘源中的建筑施工项目清单,配合开展督查工作。(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督促重污染天气期间县 域内矿山停产、限产工作;制(修)订和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 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修)订公共交通应急行 动方案,保障全县公共交通运力,指导督促实施公共交通运 力保障措施;负责制(修)订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应急行 动
7、方案,指导督促执行交通工程施工扬尘防控应急响应措施; 指导督促落实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 响应措施;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加强对机动车、非道 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修)订和实施 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11)县水利局:负责制(修)订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控 制应急行动方案,指导督促执行水利工程施工扬尘防控应急 响应措施;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 械的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修)订和实施本部门重 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及时制定更新扬尘源中的 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清单,配合开展督查工作。(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实施农
8、作物秸秆综 合利用措施,并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13)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做好重污染 天气致病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健康防范 指导,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及时汇总报 告相关工作信息。(14)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督促根据本县列入重污染天 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企业,做好临时停产、限产(降低生产 负荷)时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演练、 应急响应、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助救援工作; 制(修)订和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安全生产应急响应专项实 施方案。(15)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县建成区物料、垃圾 运输车辆未密闭、覆盖造成泄露、遗撒等污染道
9、路违法行为 的处罚工作;加大露天焚烧秸秆、生活垃圾和露天烧烤等行 为的督查力度;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强餐饮油烟的检查、加强 道路渣土的污染处罚工作;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制 (修)订和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配合开展督查工作。(16)县市场监管局: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煤炭、 石油焦、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 氧化物还原剂、燃料、润滑油添加剂及其他添加剂等原材料、 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对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监管; 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锅炉生产、进口和销售环节执行环保标 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 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
10、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的监督检查,对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 移动机械行为进行查处;制(修)订和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 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17)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县委宣传部指导 协调广电媒体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单位和个人节能减 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时调整大型户外活动 举办时间;制(修)订和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 项实施方案。(18)县气象局:配合市气象局开展全县大气环境气象 条件监测、预报工作;配合开展重污染天气过程预报分析会 商;根据天气条件组织实施气象干预行动(人工影响天气作 业);制(修)订和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
11、方案。(19)县电力局:收到司法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书面文件要求对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 供电企业按要求时间,在政府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现场主持下, 负责配合政府对用户实施停限电。(20)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 对的组织领导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和实施本预案规定的各 项应急响应措施;负责动员辖区内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的 各种防范措施。(21)县经济开发区、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督导园区 范围内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编制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 操作方案,督导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工业企业执行重污 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督导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 实施“一厂一策
12、”清单化管理。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单位必须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响应工作的需要,开展相应应对工作。1.5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咨询组及职责县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重污染天气专家咨询组(以 下称“专家咨询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市应 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 局配合,组建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专家组由气象、卫生、 化学、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等多项领域专家组成。专家通讯 录详见附件4。其主要职责:对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 展趋势等级等作出科学研判,为县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 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服务。1.6 督导考核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
13、组织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 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反馈有关 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提出问责和处理意见。3 .监测与预警预警分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 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 875号),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 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结 果、空气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重 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III 级)、橙色预警(II级)、红色预警(I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
14、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 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 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 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 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除以上预警等级之外,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 天(24小时)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需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性信息(见附件3)。3.1 监测与会商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省、设 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重 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会商研判机
15、制,开展大气环境 质量预报。”则缙云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由市生态环 境局和市气象局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 状况观测和预报会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县气象 局全力配合开展工作。3.2 预警发布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四条“省、设 区的人民政府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确定预警等级,及 时发布预警J则缙云县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由市重污染天 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未来时段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 范围、首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响应措施等。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 丽水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及时制作缙云县重 污染天
16、气预警信息转发审批表(见附件7)报县应急指挥部 审批。黄色预警报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批准 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 发;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 县长)审核签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审核批准的缙云县重污染天 气预警信息转发审批表,将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 息的紧急通知(见附件8)通报各部门、单位。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县委宣传部督导、 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县大数据中心、通信公司及政府网站, 半小时内转发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预警信息通过以下几种 方式通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已建立的县重污染天气应 对工作联络网络,以短
17、信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应急指挥部各成 员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转发预警信息;县融媒体中心、县大数据中心通过缙云县人民政府门 户网站()和相关官方微博、微信、电视、报纸、广播等渠 道实施全媒体信息转发通报。3.3 预警变更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 丽水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变更信息通报,及时制作缙云 县重污染天气预警变更审批表(见附件7)报县应急指挥部 审批。黄色预警报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批准 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 发;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 县长)审核签发。预警变更和发布程序一致。3.4 预警解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
18、室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 解除丽水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及时制作缙云 县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审批表(见附件7)报县应急指挥部 审批。黄色预警报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批准 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 发;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 县长)审核签发。预警解除程序和发布程序一致。4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污染天气预警范围内的各乡镇 (街道)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本辖区内的应急响应工作。必 要时,县应急指挥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援。4.1 应急响应分级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ni级响目录.总则错误!未定义
19、书签。1.1 修订背景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3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5 预案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1.6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7 应急预案关系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1 应急指挥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2.2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3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4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5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咨询组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6 督导考核错误!未定义书签。3 .监
20、测与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预警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3.2 监测与会商错误!未定义书签。3.3 预警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3.4 预警变更错误!未定义书签。3.5 预警解除错误!未定义书签。4 .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 应、n级响应、I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in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n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启动接到预警通报后,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响 应等级应急响应,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本预案、专项行动方 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应急措施。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实行 集中办公。4.2 应
21、急响应措施本预案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 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三个方面,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根 据缙云县应急减排清单操作。1 .4.1总体要求(1)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明确应急减排清单,各乡 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应逐个排查 本辖区内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各类涉气污染源,摸清 污染排放实际情况,明确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清单须含有各 污染源基本信息和相应预警级别下的减排措施。并可根据实 际执行情况,于每年11月底前调整应急减排清单,报县应 急指挥部办公室。(2)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应当制定重污 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方案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
22、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 型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 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 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 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企业应制定操作方案“一厂 一策公示牌,安装在厂区人口等醒目位置。对于简易工序或 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或者轮流停产的 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 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 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 布式控制系统(DCS) 一年以上数据记录,自证达到减排
23、比 例要求。采用轮流停产方式达到停产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轮 流停产批次不应超过3批。(3)预警发布后,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部立即通 知各成员单位。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接到启动应急预 案通知后2个小时内,按照各自职责和具体应急行动方案, 迅速开展应急响应。(4)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值守制度,按 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调度。县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方案报应 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应急响应终止后1-2个工作日内,县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 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信息后报 县应急指挥部。(5)各有
24、关单位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 发布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注。重污染天气 应急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 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污染程度、可能受影响的区 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2 .4.2分级响应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各相关部门、企业应立即按照本预案 和各自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 施:i.in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县委宣传部督导、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通信公司及政府网站,及时转发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发 布以下健康防护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 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
25、群减少 户外活动。教育部门负责督导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课间 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环保、卫计、教育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分别按 照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 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2)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 污染物排放,具体措施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 尾气排放;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排污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工序生产,减少污染 物排放;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3)强制性减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在预警期 间分别减排10%以上
26、,可根据本地污染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 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工业源: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 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工业企业按照缙云县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中ni级响应期间应采取的减 排措施,采取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明确具体停产生产线、 设备或工序)、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实现应急 减排目标。移动源: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工作,全县范围 内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清洁能源汽 车除外);加强交通管制,扩大限制高排放柴油货车适用范 围。扬尘源:县建
27、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 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在城市道路日常洒水清洁作业的基础上, 对城市道路每日增加2次洒水作业,增加2次道路机械清扫 保洁作业;全县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 粉刷、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加强施工现场扬尘应急管控,对 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在日常洒水作业的基础上,每日增加1 次洒水作业。3 . II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县委宣传部督导、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通信公司及政府网站,及时转发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发 布以下健康防护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 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 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
28、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 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教育部门负责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 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必要时可停课。环保、卫计、教育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分别按 照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 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卫计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道疾病患者 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 增加医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开重污染 天气区域内医疗救治能力。(2)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具体措施包括: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较平日调高2-4摄 氏度,冬季较平日
29、调低2-4摄氏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 尾气排放,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 使用效率,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 产品的使用。(3)强制性减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预警期 间分别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县排放量占比的20%以上。可根据 本地污染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 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工业源: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 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等部门配合,
30、工业企业按照缙云县重 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中n级响应期间应采取的减排 措施,采取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明确具体停产生产线、 设备或工序)、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实现应急 减排目标。移动源: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县建设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工作,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 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全县范围 内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清洁能源汽 车除外);加强交通管制,扩大限制高排放柴油货车适用范 围;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辆超10次) 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
31、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 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扬尘源:县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商 务局等部门配合,在城市道路日常洒水清洁作业的基础上, 对城市道路每日增加2次洒水作业,增加2次道路机械清扫 保洁作业;全县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等作业;除应 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 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停止 所有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 作业;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在日常洒水作业的基础上,每 日增加1次洒水作业;县级及以上重大工程确实无法停工的, 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扬尘应急管控,管控方案事先报主管部门 备案
32、。4 . I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县委宣传部督导、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通信公司及政府网站,及时转发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发 布以下健康防护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 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 应采取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教育部门负责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环保、卫计、教育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分别按 照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 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卫计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 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
33、 疗保障;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开重污染天气区域内医疗 救治能力。其他: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医院、 学校、家庭不开窗;暂停组织老年人活动;暂停举办露天大 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2)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 污染排放,具体措施包括: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较平日调高2-4摄氏 度,冬季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尾气 排放,公共交通运营部门进一步加大公交运力保障;提倡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
34、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 使用效率,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停止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 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 施,改善大气环境。(3)强制性减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在预警期 间分别减排30%以上。可根据本地污染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 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工业源: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 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工业企业按照缙云县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中I级响应期间应采取的减 排措施,采取错峰生产、停
35、产、限产(明确具体停产生产线、 设备或工序)、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实现应急 减排目标。移动源: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县建设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工作,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 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全县范围 内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清洁能源汽 车除外);加强交通管制,扩大限制高排放柴油货车适用范 围;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辆超10次) 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 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扬尘源:县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6、、县经济 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在城市道路日常洒水清洁作业的基础 上,对城市道路每日增加2次洒水作业,增加2次道路机械清 扫保洁作业。全县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等作业;除 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 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停 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 业;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在日常洒水作业的基础上,每日 增加2次洒水作业;县级及以上重大工程确实无法停工的, 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扬尘应急管控,管控方案事先报主管部门 备案。4.3 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期间,根据预警级别调整,及时提高或降低应 急响应的级别,提高应急处置的
37、针对性。4.4 响应终止当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4.5 信息公开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 布会和政府官方网站、微博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客观、 全面地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信息,回 应社会关注,动员社会参与,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营1.1 应急响应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2 应急响应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1.3 应急响应启动错误!未定义书签。1.4 应急响应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1.5 响应级别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1.6 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1.7 信息公开错误!未定义书签。5 .区域联防联动错误!未定义书签。6 .总结评估
38、错误!未定义书签。7 .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1 预案体系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 人力资源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3 资金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4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5 通信与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6 物资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7 培训与宣传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8 咨询与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9 医疗卫生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10 执法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8 .督查考核错误!未定义书签。8.1 应急监督检查错误!未定义书签。8.2 公众督察错误!未定义书签。造良好舆论氛围。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污
39、 染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 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5 .区域联防联动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重污 染天气应急处置。依托丽水市、永康市的区域联防联控工作 机制和省预警应急平台,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积极与周边 县市区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区域协作,密切与周边县市区 的信息交流和应急协调,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及趋势研判的 及时性、准确度,积极参与区域联合预警会商。收到生态环 境部、长三角、浙江省或丽水市预警应急平台预警提示信息 后,立即上报县应急指挥部,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加强 区域联防联控,共同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当县域内受外来污染
40、影响严重时,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污染减排意见、建议,通过区域协作 共同缓解重污染天气的影响。重大活动期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采取相应 应急响应措施。6 .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 门和企业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 每天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前1日本单位、本部门应急 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总结;预警解除后1日内,将整个预警 期间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总结报送县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预警解除后2日内, 将全县预警应急工作总结报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年组织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专 家开展重污染
41、天气应急工作年度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 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 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专项实施方案完备性,评估结果应在5月底前函告市重污染 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 整的,应在当年9月底前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7 .应急保障预案体系保障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制度建设,根据本预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 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细化应急应对措施,明 确责任。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制订 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制订“一厂一
42、策”公示 牌,安装在厂区入口等醒目位置。7.1 人力资源保障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能力,保证在 重污染天气情况下,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各项应急响应工作。 特别是县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对专业 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应急监测和综合 分析人才。7.2 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县财政负担县 级负担的资金,保障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评估、监督检 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提 供资金保障。7.3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丽水市、缙云县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要持 续做好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基础保障工作;加强本 级环境
43、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配备专人开展预测预报 工作,完善预测预报模型等软件配置,建立本级气象条件监 测、预报系统及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和预报预警平台,建设重 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数据库,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 测预报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提高预测预警准确度。7.4 通信与信息保障通讯管理部门负责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通讯保障 体系,督促各电信运营商企业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短信。建立各级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 员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确保应急响应指令畅通。建 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 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 统及维护方案
44、,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 令的及时有效传达。7.5 物资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 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 数量。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 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行日常 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7.6 培训与宣传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培训, 提高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召开 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舆论并加强对新闻舆论的监督。报刊、 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宣传 应急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普及相
45、关科普知识,动员社会力量 积极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7.7 咨询与技术保障组织技术单位及专家团队,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会商制 度,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提供科学技术支持, 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7.8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要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 设,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 开展重污染天气相关医疗防护及救治等研究工作。按照预案 要求,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 教,增强相关医疗救护力量,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 及时到位,做好患者诊治工作。7.9 执法保障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 法力度,严肃查处执行重污
46、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 或单位的违法行为,实施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 联动执法,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到位,取得实效。8 .督查考核应急监督检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 作的督查考核,对执行不力导致重大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追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分类分级 管理的原则,在应急期间与应急终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 取检查资料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预警信息 发布、机动车禁限行、重点企业限产限排、停产停排、道路 保洁、停止施工与拆迁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行动迟缓、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 力、环境污染问题
47、突出,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并产生较大 影响,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由县政 府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涉气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 响应期间,未按照本预案要求实施减排、限排等行为的,由 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屡查 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从严处罚。8.1 公众督察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制定奖惩制 度,利用12369环保热线等平台,鼓励公众对企业限停产、 机动车限行等各类大气污染源预警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和举报,对提供准确重大线索者给予适当奖励,对 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追究责
48、任。9 .预案管理预案宣传宣传部门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加 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重污染天气 形成机理、危害、治理工作和个人健康防护措施等科普知识 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9.1 预案培训为保证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能力,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组织应急培训,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县应急预案、专 项实施方案、操作方案以及“一厂一策进行培训,内容主要 包括接警及上报程序、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措施落实等,提 高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9.2 预案演练 演练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针对事先设置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 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 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应当及 时采取措施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