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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下发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矿属各科(室)队: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 针,满足矿井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提高地质灾害防治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201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 细则、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和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特编制了 XX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制度汇编,现将矿安全办公会议 讨论通过的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制度汇编,印发给你们,希翼大 家贯彻落实并认真遵照执行。XXXXX煤矿XXX年XXX月XX日 主题辞:发布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制度抄送:本矿领导 发:矿属各单位XXXXX煤矿办公室XXXX年XXX月XX日印(5)
2、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转绘在素描卡片、成果台账及相关图件上,由观测人员进行校对。15 .井巷均应逐层观测其揭露岩层的特征、厚度及产状等,煤层、顶底板及 标志层应重点观测,同时对井巷施工中的巷道变形、冒顶、片帮、底鼓和出水点 等情况进行观测。16 .沉积岩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碎屑岩类(砾岩、砂岩)应描述其颜色,结构构造,碎屑成份、大小、 形态、磨圆度,岩石分选性,结核与包裹体的情况等;(2)黏土岩应描述其颜色,结构构造及页理特征,固结程度,滑腻感,断 口形状,可塑性,吸水软化或者膨胀特点,黏结性,所含化石及其保存完整程度, 结核与包裹体的情况等;(3)化学岩及生物化学岩类应描述其颜色,结构构
3、造,主要成份及杂质成 分,硬度,所含化石、结核或者包裹体大小、形态、分布情况,裂隙发育特征、 方向性和充填物,与稀盐酸的反应状况等;(4)沉积岩层还应描述层理类型和特征,层面构造和接触关系等。对于煤 层对照艰难的煤矿,应系统采集沉积相、沉积旋回等资料。17.煤层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井筒、石门和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应进行观测;顺煤层巷道的观 测点间距按表5-1执行,遇地质构造时,应适当加密。表5-1煤层观测点间距煤层稳定性稳定较稳定不稳定极不稳定观测点间距1/m50V1W10025V1W50101251W10(2)观测煤层厚度、煤分层厚度、宏观煤岩成份和类型,夹肝(层)厚度、 岩性和坚硬
4、程度,煤体结构及其空间展布,裂隙发育特征。当巷道不能揭露煤层 全厚时,按表5-1规定的间距探测煤层全厚。(3)层位难以判断、煤层对照艰难时,还应观测煤的光泽、颜色、断口、 软硬程度、脆韧性、结构构造和内生裂隙的发育情况,煤层中结核与包裹体的成 分、形状、大小、坚硬程度及其分布特征等。(4)煤层含水性、产状要素。(5)煤层顶底板特征,其中包括:伪顶、直接顶、伪底和直接底的岩层名 称、分层厚度、岩性特征、裂隙发育情况及其与煤层的接触关系。必要时,测试 岩石物理力学参数。(6)煤层变薄、分岔、合并时,应观测煤层结构、煤厚、煤质、煤层的接 触关系、围岩岩性等。(7)煤层尖灭时,应对尖灭层位进行全面观测
5、,分析尖灭原因。(8)在煤层被冲刷区域,应观测冲刷带岩性、冲刷标志,系统采集供判明 冲刷类型、判断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等基础资料。(9)煤层风氧化带等其他需要观测的内容。18.断层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 1)断层面的形态、擦痕和阶步特征,断层面的产状要素和擦痕的侧伏角;2 2)断层带中构造岩的成份和分布特征,断层带的宽度和充填、胶结情况 及充水性等;3 3)断层两盘煤、岩层的层位、岩性、产状、错位和牵引特征、伴生和派 生小构造、断层类型;4 4)断层的切割关系,断层、褶皱的组合特征;5 5)断层附近煤层厚度、煤体结构、围岩破碎程度、出水和瓦斯涌出情况 等。19 .褶皱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
6、褶皱形态、两翼产状;(2)褶皱位置、轴面、走向、倾伏向和倾伏角;(3)褶皱与煤层厚度变化、煤体结构变化、顶底板破碎等关系。20 .岩浆岩体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岩石名称、颜色、结构构造、矿物成份、结晶与自形程度、分布罗列 特征;(2)岩体产状、形态、厚度、侵入层位,对煤层厚度和煤质的影响。21 .陷落柱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形状、大小和陷落角;(2)柱面形态;(3)充填物的岩性、层位、密实程度和含水性;(4)陷落柱附近煤、岩层的产状要素等;(5)陷落柱的伴生构造。15.应结合井下揭露地质情况每年组织一次地质综 合分析。地质综合分析必须以完整、准确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地质综合分析应 密切
7、环绕煤矿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立足煤矿,结合区域, 广泛采用新理论、新手段、新技术和新方法。22 .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 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23 .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掌握资源 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24 .煤矿每年年末应根据有关资料,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煤炭资源/ 储量估算,掌握煤炭资源/储量动态。25 .每旬实测一次工作面采高、浮煤,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 区队,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对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地测
8、组根据设计在现 场标定出来,其他人不患上擅自理更改。26 .整理煤炭采出量和损失量等台账及图纸资料,分析损失量的构成比例及 原因,提出提高回采率的建议。27 .生产中遇重大地质构造时,地测部门应即将组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现场会审,上井后根据观测及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及时编制相关图件,研究处理 意见。28 .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应采用物探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 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地板含水层等进行探查,查明地质构造及含水层富水 情况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29 .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地质说明书,掌握地质构造、陷落柱、煤层及 其顶底板岩性、煤与瓦斯突出惊险区、受水威胁区、
9、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 孔等情况。30 .应当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 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 进行补充完善。31 .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组织开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对已 发生的瓦斯异常涌出的地段,应详细记录地质现象,分析煤与瓦斯突出或者瓦斯 异常涌出的有关地质因素,总结规律。及时做好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32 .煤矿应每3年至少组织或者安排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1次继续教育或 者业务培训。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为加强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杜绝煤矿地质灾害和透水事故的发 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
10、)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 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 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 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分为月报、年报和暂时性预报,内容 要涉及在预报周期内估计采掘范围、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构造、煤层及 顶底板、瓦斯地质等情况,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预测、工作面存在何种隐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调 查情况等四个方面。1 .月度预报地测部门根据煤矿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末应编制下一月度地质预测预 报。2 .年预报每年年初
11、,地测部门应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替计划,编制年度 煤矿地质预测预报。3 .暂时预报根据采掘进度情况,地测部门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中的异常地质情况,随时 调查分析,发现问题或者险情,及时发出地质暂时预报。雨季期间,定期对地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地表水害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生产 的水情水害问题时,及时发出预报。(三)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应对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夹肝、断 层、薄基岩等地质条件和采掘工作面对应的地表地物等情况有详细描述。(四)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下发执行。(五)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均由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编 制前地质人员要根据煤矿地质资料,认真
12、分析采掘范围内的地质、瓦斯地质及水 文地质条件,掌握其特点和变化规律,做到内容准确、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和可 操作性。在采掘工作面接近地质构造带及地质条件复杂地带时,预报可能存在的 安全隐患,提前向施工区队和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通报,各职能科室要编制相应的 安全技术防治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下发执行。(六)及时对上次预报做出验证总结,分析预报效果,进一步掌握地质变化 规律,提高预报质量。(七)地质技术员要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理论,与总工程师共同分析、研究构 造、瓦斯、水患等地质问题,进一步提高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 准确性,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八)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要全面采集
13、所在煤矿勘探以来各阶段的地质报告, 按规程要求建立各种基础台账,及时提交生产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同时时常深入 现场,及时观测、采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资料, 将观测的地质资料及时整理并上图。并为煤矿施工提供合理的防治措施和建议。(九)如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强富水区、导水断层或者有采空区存在积水、未 解放带、断层、薄基岩、小窑、采空区、发火区等隐患时,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有权要求施 工单位即将住手施工,采取措施后方准恢复施工。(十)地测部门在雨季来临前做好煤矿范围内的地表水、山洪、塌陷区、山 体滑坡、井上下联通的钻孔、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进 行分析、预测、预
14、报,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三、地质测量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为定期分析、研究煤矿地测工作,解决煤矿地测方面的重大问题,根 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 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 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三)会议内容1.传达矿办公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2 .汇报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的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存 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落
15、实的计划和整改措施,责任到人。3 .检查上月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防治水工程发展情况,根据生产情况 安排下月防治水工作。4 .总结分析地质测量工作情况,查找、分析、讨论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 定防范措施,确定安全工作重点。(四)实行参会人员签到制度。(五)管理规定1 .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2 .会议结束后,地测部门做好会议记录,下发会议记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并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四、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一)为规范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管理,保证地测资料的可靠性,根 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 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16、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 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 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所有地测图纸及资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不 患上提供其他部门使用。(三)每年年初地测部门应根据煤矿下达的生产计划编制地测年度工作计 划,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审核,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四)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建井地质报告、生 产矿井地质报告、水平延深补充勘探设计和勘探地质报告,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 审定。(五)地质预报、采区地质说明书、采区地质总结报告、掘进工作面
17、地质说 明书、采煤工作面地质说明书、采后地质总结、年度、月度及暂时性水文地质分 析预报报告、防治水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验收总结报告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审核, 煤矿总工程师审批。(六)地质基础资料如大中型地质构造台账、井巷地质素描图以及专用原始 记录、测量基础资料与原始记录,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审核。采煤工作面物探报告 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审核,煤矿总工程师审批。(七)各项重要工程测量方案、重要贯通误差估计、重要工程测量技术总结及成果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审核,煤矿总工程师审批。(八)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年度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 害预测图等由地测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煤矿总工程师、矿
18、长 审批。(九)各类矿图严格依照图签进行审批。(十)对外提供技术资料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五、图纸审批、发放、收、销毁制度(-)为规范图纸的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销毁等程序,根据煤 矿安全规程(2016)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 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 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地测部门建立填图、打印、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保管、 销毁等台账,认真记录,规范程序。(三)图纸审核是保障
19、矿图质量的先决条件,各种矿图、各专业成果图成图 后,要按照规程、图例的要求,由专业组技术负责人审查,根据不同报送对象和 用途,经地测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矿长签字(盖章)后,方能供生产单位使 用和对外提供。(四)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同性质的图纸进行定期审查,不断充实、积累完善 各类图纸和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提高其使用价值。(五)地测部门内部所有图纸的打印需经科长允许后方可打印,做图纸打印 记录。(六)打印地测图纸时必须首先与地测部门负责人联系,填写图纸打印申请 单,经地测部门负责人允许后打印,在图纸打印记录上登记图纸打印名称、数量、 使用单位等。(七)所有工作人员未经科长批准,不患上随意答复
20、或者将图纸发放、借给 他人使用,图纸的发放要建立发放记录。(八)各单位(包括矿级领导)索取或者借阅图纸资料必须首先与地测部门负 责人联系,然后由科长通知资料保管人员提供资料。索取资料人员事先必须本 人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才可将图纸资料带出保管室。(九)外单位来煤矿索取图纸资料时,必须持有正式公函,写明索取调阅抄 录名称、范围、用途,经地测部门负责人允许签字后,煤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 借阅,否则一律拒借。凡是原图、底图一律不患上外借。(十)矿图必须设专人保管,统一编号,分类登记,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 达到档案化管理要求;图纸存放在金属橱柜内保管,防止资料受潮发霉,保管室 内配备防火器材,以保证
21、图纸资料的安全。(十一)基本矿图、技术报告附图、科研项目附图每年应移交煤矿档案室管 理,办理移交手续。(十二)接收交换图纸要办理相应手续,整理分类、编目登记,建立台账和 登记簿,装入卷盒中。(十三)对时常使用图纸的单位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及时回收图纸,应当收 回的图纸一律收回,不能收回的做好登记,注明原因。对煤矿领导退下来的旧图 纸,建立登记记录。收回的图纸确实没有利用价值的,经科长批准及时销毁。六、资料采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一)为使各类地质资料齐全、准确,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的指导作用,防 止丢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 门,配备所需的专
22、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 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 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二)地测部门必须建立地质资料台账,及时采集整理基建、生产等不同阶 段的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等地质资料。煤矿地质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可 靠,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三)对新开掘的井筒、石门、上下山、穿层巷道应进行地质编录,绘制地 质素描图。特殊地质现象(小构造、煤层变厚变簿、分岔、尖灭等)除绘制素描 图外,同时填绘到有关矿图上。(四)对新发现或者揭露的涌水点进行涌水量观测,调查其周围
23、的地质及水 文地质情况,查清或者判断水的来源。当可能威胁安全生产时,应即将发出水 情水害预报,以便采取预防或者管理措施。对所观测到的资料应填绘到煤矿采 掘工程平面图及矿井充水性图上,将数据立卡建账,归档保存。(五)煤矿地测部门水文地质人员要时常到井下、地面塌陷区调查了解煤矿 充水条件变化情况,采集小窑、废井、老塘、塌陷坑积水资料,采集地面灌水注 浆量、研究煤矿涌水量动态,填写在台账上。(六)应充分调查矿山地质构造,描述煤岩层结构特征、松软程度、节理发 育情况、地质构造性质特点,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构造地质图。(七)井下(现场)观测、记录、描述的地质现象,出井后必须及时整理完毕, 反映在
24、相关图件或者台账、素描等地质文档中。对采掘工程布置有影响或者可能 导致安全问题的地质信息,应及时报告煤矿总工程师。(八)地质、测量和水文地质资料以及地面有关的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 详细分析和总结,如有疑难和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以便 及时加以修正,正确指导安全生产。(九)煤矿地质综合分析必须以完整、准确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地质综合 分析应密切环绕煤矿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立足煤矿,结 合区域,广泛采用新理论、新手段、新技术和新方法。(-I-)综合分析成果应反映在煤矿生产地质报告、地质说明书及各类地质图XX煤矿会审表名称: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制度汇编会审意
25、见会审地点会审时间参加会审单位及人员通防科机运科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审批意见:签字:年 月 日矿长审批意见:签字:年 月 日件上。(十一)当煤矿发生地质灾害事故,或者某种地质因素可能成为制约煤矿安 全生产的主要因素时,应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勘查与分析研究,提出研究报告, 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对有关部门所需的地质资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到复核、校对。(十三)对地测资料应设专人保管存柜,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虫等各项 工作。(十四)地测资料的保管应做到提取方便,有目录索引;在提取资料和入柜 时须小心,以免撕角。(十五)各种原始记录、观测成果资料及总结,一律不患
26、上索取,如确需借 阅和抄录,经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在资料室内进行,且办理登记手续。(十六)与业务行业直接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部门等借阅、抄录或者索取 有关资料时,需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工程师签字认可,办理手续后在资料室 内进行,地测资料的提供须遵守以下制度:(一)向矿档案室提交的地测资料,必须填写资料清单,履行正规的资料交 接手续。(二)矿向系统外提供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提供。七、地质灾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为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 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 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
27、,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 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 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及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 理。地测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程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普查具体工作,及时查明致灾地质因素并提出防治建 议。(四)煤矿地质灾害普查需要查明的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 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井下 应力集中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断层滞后导水、采动离层水,井下火区, 古河
28、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及地表岩移沉降区、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区, 排肝场,危坡,河流(水利设施)、防洪排水设施等。(五)采空区普查,应采用调查访问、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进行,查明 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害气体等。应将采 空区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煤矿充水性图上,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 相关资料台账。(六)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应采集废弃老窑(井筒)闭 坑时间、开采煤层、范围,是否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资料。井田内及周边施工 的所有钻孔都要标注在图上,分析每一个钻孔封孔的质量。建立井田内废弃老窑( 井筒)、水源井、封闭不良钻孔台账。(七)断层
29、、裂隙和褶曲普查,应查明煤矿边界断层和井田内落差大于5m 的断层,查明煤矿内主要褶曲形态,采集煤矿裂隙发育资料,总结规律,编制煤 矿构造纲要图。其中,断层普查主要包括断层性质、走向、倾角、断距,断层带 宽度及岩性,断层两盘伴生裂隙发育程度,断层富水性、与强含水层导通等情况。(八)陷落柱普查,了解周边煤矿陷落柱发育规律,查明煤矿内直径大于 30m的陷落柱,主要包括陷落柱发育形态、岩性、周边裂隙发育程度、导水性等。(九)瓦斯富集区普查,应查明煤层厚度、变化规律、煤质和瓦斯含量及赋 存状况,系统采集煤矿所有的瓦斯资料和地质资料,编制瓦斯地质图,对煤矿瓦 斯赋存情况进行分区,开展瓦斯防突预测预报工作。
30、(十)应力集中区普查,对煤层直接顶板坚硬的煤层要观察其顶板垮落步距, 防止顶板垮落步距过大造成冲击地压事故。对受集中应力影响的巷道、碉室要定 期观测变形量,防止崩塌破坏。(十一)导水裂缝带、底板扰动裂隙带普查,应采用物探、钻探实测和理论 计算等方法确定煤矿导水裂缝带高度和底板扰动裂隙带高度,合理留设防隔水煤 (岩)柱。如果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其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富水性中等 以上的含水层(体)时,在掘进、回采前,应当对含水层(体)进行疏干。(十二)地下含水体、断层滞后导水、采动离层水普查,应查明影响煤矿安 全开采的水文地质条件,各种含水体的水源、水量、水位、水质和导水通道等, 预测煤矿正常
31、和最大涌水量。(十三)井下火区普查,应查明火区范围、密闭、气体成份等情况,查明因 采矿活动或者地压影响易造成漏风、煤体松散的地段。(十四)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普查,应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 查明井田内岩浆岩侵入体分布范围、古河床冲刷带、古隆起、天窗等,将查出的 不良地质体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十五)地面致灾因素普查,要对地面工业广场、糊口区及矿区范围内的地 表岩移沉降区、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区,排土(排砰)场,危坡,河流(水利设 施)、防洪排水设施等进行定期巡查,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预防,确保不发生滑 坡、泥石流、洪水等灾害。(十六)露天煤矿地质灾害普查需查明的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边
32、坡,断 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松散层、风化层、软弱层,含水层,滑坡体及地表水体等。(十七)对地质灾害普查结果要进行建档管理,查出的重大致灾地质因素要 及时向上级企业汇报。(十八)对查出的煤矿致灾地质因素要按照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定资 金、定人员的“五定”原则进行防治。(十九)对因地质灾害普查及防治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对相关责 任人、责任单位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八、地质灾害防治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 .地测与技术、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者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 互 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凡口头联系, 地质人员有权拒绝。2 .设计人员需地测科门提供
33、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 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矿井改扩建、开辟延伸及技术改造工程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科,地测 科要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补充勘探。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两年前通知地测科门,地测科门要在设计 前半年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组,地质资料在设 计前十五天交付。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十五天内提交。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质组提供设计图,并在总 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要求,保证地质人员有足够的调查、制图时 间。设计部门给地测
34、科门提供的设计必须附有设计思路及依据,特殊是煤柱留 设依据,保证地质储量管理工作的进行。设计部门涉及到储量变动的设计变更,必须附有理由,以便地质部门进行 调查,并按规定上报公司。3 .与施工的业务联系:地测科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 施工的地质依据。各类巷道开口,施工队组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科门准备资 料,以便按要求提供,停头或者复工也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地质部门。凡没有 通知地测科门而施工的队组,视做三违报安监处处理。各施工队组技术人员必须定期与地测科门联系,及时将工作面浮现的地质 情况汇报地测科门;遇特殊情况随时汇报。对未执行者进行处罚。(4)施工
35、单位对地质调查和超前地质钻探进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 门应将掌握的地质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区队。对不配合者进行处罚。当掘进工作面在接近老空、老窑、封闭不良钻孔等惊险区前地质组必须 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书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并编写设计措施,组织钻 探。4 .与通风部门的业务联系:通风科每月将风量报表(日报、旬报、月报)报地测科门。在工作面打预抽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门。将每月瓦斯抽采报表、年、月度抽采计划报地测科门。探放队是矿井防治水“有掘必探”的具体落实单位,负责对所有开掘头(利 用瓦斯预抽)进行超前探测工作。每周五探放队将打钻成果(钻孔位置、方位角、 倾角、孔深、煤岩、及出水征
36、兆情况等)报地质部门,遇特殊情况随时联系。对于揭煤巷道,地测科门根据相关规定,用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通风部门。九、地质灾害防治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及公司的相关工作部署和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 理的相关工作要求,为了有效的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我矿及员 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管理地质灾害隐 患,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排查、监测责任,完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 监测、值班、报告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管理的时常化、规范化、制度 化,坚决遏制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
37、财产和集体 财产安全。二、组织机构成立地质灾害排查管理工作机构,组成成员如下:组长:侯广法(矿 长)副组长:文中印(安全矿长)成 员:陈永华、孙晋正、刘吉华、姜广镇、程友明、李福平、机构成员由每天值班人员组成日常巡查小组,当天值班领导任组 长,巡查要做好记录,存档保存。隐患排查管理日常工作由安全矿长负责,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安 全矿长组织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工作,总工负责井下、矿区范围内及 矿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管理工作的汇总、梳理、通报;并上报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管理有关情况。三、组织制度1、成立矿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管理机构,对矿区及周边可能受 地质灾害影响的地段进行隐患排查和管理工作,对查出
38、的地质灾害隐 患能管理的及时管理,不能管理的要上报公司及有关部门,并协同配 合相关人员对隐患进行管理。2、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整治的地质灾害隐患,必须即将组织人 力物力进行整治。对暂时因各方面原因不能即将整治或者一次彻底整 治不完的,要制定整治计划和方案,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逐步整治。 对已下达的整治任务,要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3、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如遇险情时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力争将损失降到最小。4、通过安全例会、班前会等形式对职工进行地质灾害的安全防 范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地质灾害辨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对地质灾害进行群防群治。5、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段,要落实责任人,进行重点 监
39、控,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矿委安全科值班人员。6、每周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 月及山洪来临先后要对糊口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结果要形成书 面的文字材料存档备案并及时上报信息办。7、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不能走过场、走形式,要从根本上 发现隐患和消除隐患,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要从重处罚。8、制定值班表,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轮流值班,对地面可能受 地质灾害影响的区域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即将处理,并 做好当班的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9、地质灾害隐患级别确定遵照矿内隐患排查制度规定等级划分 A、B、C、D 级。10、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级别确定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十、探
40、放水制度(一)、探水线的规定1、井下各类积水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 细则规定标出积水线和探水线位置,井下探放水必须从探水线开始,探水前进。 2、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 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的情况等因素确定。3、对本矿井开采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其边界位置准确,水压不超过 1MPa,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为:在煤层中不患上少于30m,在岩层中不 患上少于20m o4、对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时,探水线至判断的积水区边 界的最小距离不患上小于60mo5、对有台帐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
41、距离不患上小于60m; 对没有台帐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 的可疑区,必要时可先进行钻探控制可疑区,由可疑区向外推100m,作为探水 线。6、对已知断层的探水线,由断层所留设的防水煤柱至少向外推20m作为探 水线。7、石门将揭露含水层时,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水平最小距离不患上小于 20m,垂直距离应根据水压和隔水层的岩性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其最小距离。 (二)、探放水设计要求1、说明探放水地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并确定探水线。2、介绍探放水地区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3、说明探放水巷道的位置、断面规格、支护形式、水沟及巷道坡度等情况。4、确定探水钻孔的超前距离。
42、5、确定探水钻孔的孔数;各个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孔径;6、水量较大时,钻孔要在钻进10m之前,按上灵便可靠的抗压能力在1MPa以 上的水闸门,防止出水后水量难以控制。7、孔口套管必须用水泥注奖固孔,而且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不小于 4MPa,稳定时间大于30分钟。8、提供积水区平面图、探水钻孔布置图、探放水钻孔结构图、通风系统图和避 灾路线图。(三)、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1、探水前的安全准备工作(1)、探水前对排水设备进行彻底检查,探水过程中要有专人维护、保证正常排 水。(2)、探水前对水沟、沉淀池进行彻底清理,保持水流畅通。(3)、要有专人对钻场附近的顶板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发生冒顶事故
43、。(4)、探水钻场后方必须有安全逃避帽室。(5)、保证钻场的正常通风,并制定专项检查措施。(6)、钻场附近要安装矿井调度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7)、明确水害避灾路线,并认真贯彻至施工人员。2、钻机运输、安装的安全措施(1)、运输、安装钻机人员,要互相配合好,防止钻机反倒伤人和挤伤手脚事故 发生。(2)、钻场在稳钻前,应清净浮煤。钻场巷道支护要符合质量要求,禁止有空帮、 空顶现象。钻机要稳牢、稳平,底座垫上底木梁,钻机稳固在底木梁上,四角要 大好四根立柱,并用铁丝联在一起。将钻机稳定坚固后,方准开钻。(3)钻具应统一放在钻场内,禁止在巷道内乱放。3、钻机操作的安全措施。(1)、钻工上岗前,必须
44、经过培训,学习作业规程并持证上岗。(2)、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的方位、角度、深度施工,严禁私自变更钻孔参数。(3)、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钻孔、钻场瓦斯,若瓦斯 达到1 %,应即将通知停钻撤人。(4)、操作钻机人员,要由班组长或者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另一人跟前监护。钻 机操作按扭,应设在距司机工作处不超过0.5m的地方,确保能及时停送电。(5)每班开钻前,钻机要先试正、反转。钻机开始运转后,任何人不许触摸钻 杆及机器旋转部位,防止钻机绞人。、操作钻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钻进中,掌握好钻进速度,压力要适当, 注意孔内水循环,禁止干钻,避免损坏钻机和发生卡钻事故。(7)打钻过程中
45、,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清孔内情况和钻机运转 情况。(8)、钻孔透水后,要详细观测和记录水情变化。起钻时,工作人员禁止站在钻 杆的正后方向。钻杆全部起出后,即将关闭阀门,并向调度室汇报透水情况。(9)打钻出水后,若水量较大,威胁到巷道内人员安全时,要通知巷道内所有 人员和受威胁的其他人员,一并撤出,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十一、探放水工程设计审批制度(一)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具备以下内容:1、探放水工程的施工目的;2、探放水工程的施工地点;3、探放水地点的水文地质概况;4、探放水各钻孔的技术参数和要求;5、附图等。(二)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经过以下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1、探放水工程设计由地测
46、科编制,地测科科长长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批。2、地面大型的探放水工程,由矿长或者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报东煌煤业集团公 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井下大型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由东煌煤业集团公司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探放水工程设计,未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不患上施工。六、采掘工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管理制度1、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的手段查清水文地质条件。2、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3、遇到以下情况时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者探巷等方法查清工作面构造及水文地质情况。(1)井巷开辟延深之前;(2)巷道掘进之前
47、;(3)工作面回采之前;(4)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工作面之前或者在煤柱附近开切眼时;(5)遇到老窑、老空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封闭不良钻孔等含水区域时。XX煤矿学习签到表日期地点主持人贯彻学习内容:学习人员签字:4、在探放水之前,必须先编制探放水工程设计;5、探放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科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未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设 计,不许施工。十二、E=边老窑及采空区调查制度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 划,因此必须定期采集、调查和核查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特制定周边煤 矿监控监管制度。1、煤矿成立专职防治水工作管理队伍,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具体工作由防 治水主管安排。2、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 预报。3、对含水层、以及在接近矿区边界的开采中要加探水工作,坚持“有掘必 探、先探后掘”的方针。4、定期与周边煤矿交换图纸,了解双方开采情况,以及相邻煤矿水文变化 情况。5、特殊情况下的开采,以及重大水患要与周边煤矿建立情报畅通通道。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