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精选多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精选多篇).docx(4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20xx53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开展自查自纠的要求,县文广新局党委对本系统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安排进行专项自查自纠,据自查,至目前为止,我系统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现将贯彻学习解释和规定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县文广新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得到落实,确保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
2、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并于9月2日召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解释和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了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的自觉性。提高了干部职工守纪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全局干部职工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县委“二十条规定”,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认真开财经管理专项治理等,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1.完善制度。 对照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及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全本系统行业特性,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
3、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规范化。 2.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本单位与发放津贴有关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杜绝“小金库”;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审批、登记制度,遵循“热情、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禁酒”令。避免公务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四是实行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车辆维修报批、
4、登记,车辆定点停放,公车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未发现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情况; 四、加强监督,切实履职。 下一步要以加强监督,切实履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委、局纪检组要加强督察,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解释和规定,廉洁从政。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营造干净干事、规范干事的良好氛围。 推荐第2篇: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xxxx小学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自查报告 根据x财字【2023】21号文件精神和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我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了教育干部、教职工代表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具体政策把握、工作要求和进行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学
5、习,我们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通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各种福利、奖金的情况。 特此报告。 2023.5.8 推荐第3篇: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周宁四中关于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同时从校务成员和教职工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
6、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7、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周宁四中 2023年8月14日 推荐第
8、4篇: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徐家堂小学 关于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微纪发20231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各年级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9、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
10、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徐家堂小学 2023年5月7日 推荐第5篇
11、:小学关于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关于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泗水县纪委发电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上级单位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校严格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上级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校无 “小金库”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发放津贴补
12、贴情况。 3、我校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校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推荐第6篇:小学关于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姜庄小学关于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邹纪发【2023】18号文件深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活动的通
13、知相关要求,按照上级单位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校严格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上级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校无 “小金库”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校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
14、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校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邹城市姜庄小学 2023-6-5 推荐第7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文体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两城镇七村小学 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文体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两城镇七村小学严格贯彻执行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精神,依据通知要
15、求开展了自查自纠。我校多次组织全体教师开会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提高规范办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充分认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危害性,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上级文件保持高度一致。通过目前深入细致排查截止到现在,我校没发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两城镇七村小学 2023-12-10 推荐第8篇:关于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XXXX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我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防止津贴补贴乱发现象的发生,打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纪发2023XX号)文件精
16、神,我院迅速行动起来,针对院内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内容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
17、和福利费用;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 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23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8、 1 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12、其他违反规定
18、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三、自查结果 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认真对照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总体要求,对我院2023年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院能够严格落实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文件要求,没有出现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的情况,应执行的政策规定均能严格遵照执行到位。 XXXX县人民检察院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2 推荐第9篇:津贴补贴发放自查情况报告 津贴补贴发放自查报告 XXX: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与津贴补贴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对照有关政策规定,我单位没有自行设立
19、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有价证券和实物。 特此报告 XX XX 推荐第10篇:路庄小学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路庄小学关于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自 查 报 告 根据新教纪发202310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教育体育局202360号文件的通知,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
20、学习文件精神,将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中纪发202317)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
21、费用无自形借公务出差之名公款旅游情况,无自行进行与公务无关的非公务接待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
22、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路 庄 小 学 2023.4.13 第11篇:滥发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博兴经济开发区 关于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按照通知要求 ,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年度考核、违规发放十三月工资等情况自查自纠工
23、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开发区对规范津贴补贴、违规年度考核、违规发放十三月工资等工作高度重视,完成了下列工作。一是成立了自查小组。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还成立了自查小组,对开发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转发文件,召开会议。开发区组宣办人事科给开发区三局两办两中心及城东街道办事处都转发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文件要求,要求各局办、中心、城东街道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研读实施方案,开展好自查自纠活动,对照治理内容整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作。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
24、行 博兴经济开发区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过程中,开发区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设置,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相关程序,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经自查,开发区始终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除了按国家和省市县统一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设立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没有违反规定使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和发放有价证券和
25、实物。 (二)其它情况。经过自查,开发区不存在违规考核、违规发放十三月工资等情况,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员工个人,其中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等;无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等补贴现象;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象。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一)完善制度。对照贯彻执行通知的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对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完善了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 (二)规范管理。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家与省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
26、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杜绝“小金库”; 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审批、登记制度,遵循“热情、节俭”的原则,没有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现象。四是实行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车辆维修报批、登记,车辆定点停放,公车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未发现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情况。 开发区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开发区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
27、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局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规范工作,构建风清气正、干净干事、创先争优的政务环境。 博兴经济开发区 2023年8月15日 第12篇: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报告 事业单位 关于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昆明市XX局: 根据高度重视 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28、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2023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23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
29、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48号 )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XXXXX 二一二年七月三号 第13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
30、贴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第三条 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
31、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
32、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23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十一)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第五条 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
33、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 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 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
34、除处分。 第十条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并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合伙私分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不负责任,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 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
35、十三条 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应当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清退收回。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所列行为的,参照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违纪情节,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处分的程序和不服处分的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14篇:
36、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2023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第31号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已经2023年5月3日监察部第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
37、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第三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
38、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23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工会
39、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十一)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第五条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
40、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并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合伙私分的,依照前款规
41、定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不负责任,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应当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清退收回。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所列行为的,参照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违纪情节,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处
42、分的程序和不服处分的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15篇: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承诺书 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承诺书 本人承诺 一、不乱发单位干部通讯费; 二、不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差旅费、未休年休假费或以上述费用名义变相发放单位干部职工补助; 三、不违反规定超标准拨付工会费补助,超额度、超范围使
43、用工会费; 四、不违反公车改革管理规定,借私车公用名义报销燃油费。 单位及职务: 承 诺 人: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县卫计局纪委办存一份。承诺人 2023年 月份;所在单位存一日份, 一 第16篇: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2023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已经2023年5月3日监察部第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44、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法律、 行政法规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