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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第8期(总第20期) 第8期(总第20期) 2023年8月26日 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述评 编者按: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执行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需要在实践探索中创新载体、构建平台。今年以来全省各地深入开展的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通过创建活动,省局及时掌握了各地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发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同时也为各地相互学习交流提供了经验借鉴。本期作简要述评,仅供交流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年初全省新闻出版(
2、版权)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苏新出发202321号通知的具体安排,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广泛开展了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有力指导;各级行政机关踊跃参与、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涌现出一批切实加强依法行政领导、扎实推动行政法制建设、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优化行政服务措施、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先进典型。根据年初印发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30日至8月7日,组织对列入评查范围的申报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现作简要述评如下: 1 一、申报情况 截止6月20日,全省共有17个市、县行政机关或执法部门申报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并提
3、供申报材料。根据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提出相关建议并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确定南京、昆山等13个市、县(市、区)局列入评查范围。具体名单如下: 省辖市局(4个):南京市局、淮安市局、徐州市局、无锡市局; 县市区局(9个):、昆山市局、张家港市局、铜山县局,靖江市局、如皋市局,东台市局,仪征市局,宿城区局,楚州区局。 未能通过初审列入评查的申报单位,其主要原则大致有三:一是未按通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且无同级政府审验意见;二是至今未增挂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无新闻出版(版权)局公章;三是申报单位非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4、 二、评查过程 (一)建立评查组织。评查工作在本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局领导指示,由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驻局监察室、出版物市场监管处分别派员组成南、北两个评查组,特邀南京市局、淮安市局法制部门负责人参加。省局副巡视员韦顺和同志亲赴南京市局指导创建活动并参加评查工作。 (二)确定评查重点。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及苏新出发202321号通知,参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组织“省级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点”检查评估的相关标准,结合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了1
5、0个方面的评查重点,48个小项。涉及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法制建设、行政权力运行、政府信息公开、普法宣传教育、建议提案办理等相关范畴;设计制作了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评查评分表和评查要点,确定总分为100分,48个小项都有相应的分值。 2 (三)明确评查方法。参照有关部门的程序设计,评查工作按照“听、问、看、考、评”的步骤有序推进。 一是听:听工作汇报。一般由申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2023年以来全面推进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二是问:问相关情况。评查组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就创建活动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和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现场提问。 三是看:看资料台帐。包括依法行
6、政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相关制度,行政执法案件卷宗、普法宣传教育台帐等。 四是考:考法律常识。每个申报单位选派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法律知识小测试。共5题,满分100分。 五是评:评总体印象。评查组在听、问、看、考并分别打分的基础上,集中交换意见并由各组组长作简单点评。 三、基本印象 各申报单位对参与创建活动、全面迎接评查高度重视,组织严密、准备充分、资料翔实,形成了各自的工作特色。其共性特征表现在: 一是切实加强了依法行政领导。各申报单位普遍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年底提交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定了党委或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领
7、导班子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确保行政决策依法运行。淮安市局2023年被表彰为“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2023年被评为淮安市市级先进单位; 昆山市局、东台市局2023年被表彰为“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东台市局2023年被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表彰为“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单位”,2023年被命名为东台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其农村网吧管理经验被文化部文化要情第67期刊登,并专报中央,受到政治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如皋市局2023年被命名为本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张家港市局每年都被评为本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23年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二是扎实推动了行
8、政法制建设。第一,初步形成了行政法制工作网络。南京市局、淮安市局设有独立建制的政策法规处,张家港市局有市 3 编办批准设立的法制部门,昆山、如皋、东台、仪征、靖江市局也都内设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的法制部门,有专职或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第二,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制度。南京市局、无锡市局出台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宿城区局制定了新闻出版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等11项制度,东台市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职责工作程序及工作纪律等10项制度。昆山市局制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仪征市局编印了行政执法手册。第三,不断完善了行政监督制度。南京市局聘请120多名由
9、市人大、政协、文化、媒体和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的行风监督员队伍;徐州市局行政执法推行“四公开”(执法人员身份、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适用法律),聘请了10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南京、淮安市局设立信访接待日,局领导轮流接待信访者。南京市局、徐州市局和张家港市局2023年被评为“全省新闻出版(版权)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三是不断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各地在创建活动中严格履行法定职能,切实加强社会监管。南京市局、徐州市局均分别根据上级交办或市场巡查及时查处大案要案。其中,徐州市局2023年被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单位”,“303”案专案组被表彰为“有功集体”;淮安市局精心协调相关部门整体
10、推进,成功侦破“420”假记者案;张家港市“扫黄”办被评为2023-2023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仪征市局获扬州市文化行政执法先进单位。铜山县局与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形成了联合执法机制,2023年上半年组织了5次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收缴了一批非法出版物。楚州区局上半年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6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1200家(次),查处各类案件98件,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7200件。如皋市局3年来累计收缴、集中销毁非法音像制品达10万余张(盒),今年以来收缴盗版音像制品36500余张(盒),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规范了文化市场秩序。 四是积极优化了行政服务措施。各地在推进依
11、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中,积极探索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有效方式,采取切实措施不断优化行政服务措施。淮安市局、昆山市局主动引进并研发ISO-9001系统软件,极 4 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方便了行政相对人。昆山市局拓宽行政服务领域,开展版权登记服务,编制了一般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规程,简化了服务流程。如皋市局严格实施行政服务“五零”标准,即工作流程“零障碍”、服务群众“零距离”、履行职责“零缺失”、行政服务“零差错”、依法行政“零投诉”;与此同时,该局还及时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依法告知、延时服务、AB岗位、涉企检查报批、效能考核、勤廉公示等十项制度,改善了服务质量,提升了服务
12、绩效。东台市局会同市教育部门专门举办中小学校校长和教导主任新闻出版法律知识培训班,有效规范了全市中小学教材教辅的征订发行秩序。 五是深入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各地普遍制定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徐州市局党委每年集体学法在3次以上,2023年在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学法用法大赛中获“优秀组织奖”。南京市局在法制宣传方面重实效、重创新,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唯一),2023年全国扫黄打非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奖(全国唯一)、全国新闻出版学法用法大赛优秀组织奖、全省“法治江苏新闻出版”征文大赛组织奖;张
13、家港市局在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五学五比”活动,全体人员轮流授课,并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淮安、昆山、张家港、仪征市局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纪念日开展法制广场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东台市局、如皋市局充分发挥文化部门优势,组织专业人员创作、演出法制文艺节目。 六是建立完善了文书档案资料。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各地普遍重视了文书档案建设。评查中发现:普法教育有台帐:党委(党组)集中学法、公务员学法培训、机关行政法制报告会、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培训,均有完整的台帐资料。这一点,昆山、东台做得比较完整;执法检查有记录,每次例行或突击执法检查都有完整的记录,
14、包括时间、地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检查内容和相关情况处理。徐州、宿城、张家港在这方面做得更为详细;案件查处有卷宗。仪征市局、淮安市局的行政执法案卷曾分别在全国评中分获 一、二等奖。无锡、淮安、 5 南京、昆山、东台、如皋市局在2023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卷评查中,分别受到表彰。东台市局分类整理归档了多卷行政执法案卷案,参加评查的南京市局法制部门负责人给予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从评查情况看,部分地区在法制机构建设、执法力量配备、规范性文件报备、台帐资料完善和学法用法的针对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力量亟待补充。县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
15、。宿迁市宿城区下辖13个乡镇、4个街道、82万人口,但目前全局只有两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要同时应对省、市两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10个部门,长期处于高负荷状态,几无双休日、节假日可言。此外,执法装备不足的问题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法制部门职能亟待加强。多数申报单位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少数申报单位查处行政处罚案件无法制部门审核意见;不少申报单位尚未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多数单位无行政复议人员。此外,评查中发现,有些省辖市局至今尚未单独设立法制工作部门,其工作职能由相关部门兼顾;有些省辖市局的法制部门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被取消。这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三
16、是文件报备制度亟待规范。少数单位到目前为止,还未按照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有的单位虽然有制度,但执行不好,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相对较低,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是依法行政台帐亟待完善。少数申报单位的台帐、资料,归档不够及时,分类不太清晰,个别单位尚未按规范要求装订成册。此项工作是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需要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 此外,本次评查中组织的问卷考试成绩普遍不理想。5道试题均为简易法律常识题,全部标准答案不到10个字。但苏南、苏中地区5个县(市)局平均成绩为84分;苏北地区仅楚州区局、东台市局平均分在70分以上,大多数在60分左右,有的甚至更低。由此可见,在加强法
17、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应用水平等方面还普遍存在薄弱环节,提高和巩固普法宣传教育成果工作的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6 五、几点启示 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版权)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了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法制建设,并从多个视角、多个层面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需要切实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口号式动员、文本式的规约是不行的,而应当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寻求有效途径和切实抓手。本局在省级机关中率先开展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际上是在一个政府构建的公共平台上的整体推进。 (二)加强行政法制建设需要典型示范
18、。我省全面推进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法制建设始于2023年,并曾在全国率先召开省级新闻出版(版权)法制工作会议。但多年来有关这方面的实践探索缺乏理性归纳和典型示范。本次通过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发现了一批这样的先进典型,具有很强的借鉴和示范意义。 (三)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需要探索创新。提高政府管理效能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本次检查评估中发现的淮安市局、昆山市局主动将高新科技手段(ISO9001质量管理系统)引入现代行政管理的做法,对于各级行政机关完善政务运行系统,对于提高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业科技含量,具有借鉴价值。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需要层层落实。规范行政权力既要
19、从大处着眼,也要从小处着手,重要的是要层层落实责任。基层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处罚案件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固然是一种瑕疵,但有些部门至今尚无规范性文件报备概念、至今尚缺少独立查处行政违法案件的能力以及不会整理行政执法案卷等,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五)完善依法行政机制需要强化考核。依法行政是建立在法定职能、法定程序、法定期限基础之上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需要通过强化考核使其臻于完善。评查中发现,不少申报单位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相对严密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并与行政工作人员的年度考评、奖励晋升挂钩,具有很强的示范性。 (本处供稿) 7 法律知识 法律是一个特定的专业范畴,有着特
20、定的表达方式、特定的使用主体和含义,俗称“法言法语”。有些法律术语虽然一字之差,但却分属不同的法律范畴,不能相互替代。在法制宣传中,法律术语能够准确表述,用语恰当则有利于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精确性,有利于法律常识的推广普及,有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否则,就很可能误导读者,甚至影响法律的尊严,给法制宣传、媒体、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所以一定要在法制宣传中准确使用“法言法语”。下面就常见的“法言法语”做一介绍。 一、“法”“法规”“规章” 我国的法律规范具有等级之分,称为法律规范的位阶,法律规范位阶的高低次序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同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之间
21、没有法定的位阶高低关系),上述法律规范依次构成上位法和下位法关系。为了维护法制统一,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这是我国立法活动的基本原则。 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的体例不一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绝大部分称“法”;国务院制度的行政法规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一般称“条例”(也有称“规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一般称“规定”、“办法”,不得称“条例”。法律规范的体例反映了效力等级和所规定的内容,不能混用。 二、“公布”“发布”“颁布” “公布”,其对象多为法律、法规、规章。立法法规定,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行政法
22、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部门规章由部长公布,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省级市)签署政府令予以公布。 “发布”,其对象多为公告、通知等。立法法实施前,曾有过用于法 法制宣传应讲求“法言法语” 8 律、法规、规章等的公布;立法法实施后,不再用于法律、法规、规章,而多用于规范性文件等。 “颁布”,过去曾用于法律、法令、条例及重要政策自上而下发布,自2000年立法法实施后,不再使用。 三、“依照”“按照”“遵照” “依照”,表示完全照办,多针对法律、法规。比如,“依照本法第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等。 “按照”,是中性词,使用范围比较广,适用对象多指事和物的标准。比如,“按照
23、最低工资标准”等。 “遵照”,带有尊重色彩,多用于上行文。比如“遵照某领导的指示”。 四、“起诉”“上诉”“申诉”, “一审”“二审”“再审” “起诉”,是指当事人(原告)首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对起诉事项进行审理和判决,称为“一审”。 “上诉”,是指当事人因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行为。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称为“二审”。 “申诉”,是指我国有“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政策传统,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继续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其他相关机构提起诉讼的行为,但是申诉不是法定程序,接受申诉的相关机构认为申诉理由成立、原判可能
24、有错,则予立案审理,称“再审”。 五、“提案”“议案” “提案”与“议案”,虽然一字之差,但使用主体各有不同,不能混淆。“提案”属于政协职权范畴;“议案”属于人大职权范畴。 六、“并处”“可以处” “可以处”,用在法律责任条文中,属于授权性规范,被授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况选择具体的处罚幅度,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 “并处”,用在法律责任条文中,是指对一个违法行为同时适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处罚形式的情况。 (摘自行政与法制2023第4期) 9 工作动态 我局在全省“五五”普法推进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受到表彰并作大会交流。7月24日,我局全省“五五”普法推进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上被表彰
25、为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并作大会经验交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农家书屋法制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总署在宁举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调研座谈会。为修订完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8月19日,总署法规司、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组成调研小组,来宁开展内部资料性出版专项调研活动。省局政策法规处、报刊管理处、印刷管理处及部分市、县局相关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评查工作基本结束。7月30日至8月7日,省局分南北两片组成两个评查小组,对申报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的有关市、县(市、区)局进行检查评估。参照有关部门的实施细则,评查工作共分
26、10个大项、48个小项。 “诚信江苏与新闻出版”演讲大赛预赛全面展开。根据省局统一部署,2023“诚信江苏与新闻出版”演讲大赛各赛区预赛工作已全面展开。近期,南京、徐州、淮安、南通、省直等赛区将分别组织预赛。大赛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赛区于9月5日前选荐报送参加总决赛人员名单。 我处获“2023法治江苏高层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8月20日,由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法学会、南京师范大学共同主办的“2023法治江苏高层论坛”在宁举行。会议收到应征论文435篇,入选119篇,获奖24篇。我处报送的应征论文新闻出版视野中的法治城市建设荣获优秀论文一等奖(共3名)。 本期报:局领导,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省委宣传部研究室。 送: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新华发行集团。机关各处室。 发:市(县、区)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编辑:严智忠 (共印100份) 10 第8期(总第20期) 第8期总第38期 第8期(总第67期) 总第20期 第3期总第95期_8 新疆地税信息第129期总第1152期8月20日 第11期(总第62期) 第11期总第117期 第3期总第139期 第4期(总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