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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社会保障局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科员岗位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参与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和对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2.承办企业年度检查的具体工作。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和社会保险系统内部审计检查证的发放管理工作。4.完成劳动保障监察和基金监督统计报表工作。5.负责科内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6.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网络和监督举报系统,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审核,受理投诉举报,参与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7.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的培训、聘评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推荐第2篇:出纳岗位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秀) 1.按
2、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办理结算。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
3、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据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不乏其例。 推荐第3篇:科员岗位职责(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资格的审查和发放工作。2.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协调、调度和工资审核发放工作。3.负责本科文件、信息材料的收集、管理工作。4.负责科内财务联络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4篇:副局长岗位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在局长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协助局长做好工作,并对局长负责。2.按照局长分工,各自对分工范围内日常工作,积极认真、守职尽责地处
4、理。负责贯彻实施局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并对有关科室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协调工作关系。3.工作中,凡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宜,副职应明确提出0己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及时向局长汇报分管工作的进展,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4.做好分管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建设,对分管工作、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向局长提出建设性的意见。5.做好组织上安排的各项兼职工作,以及临时性、突击性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5篇:纪委书记岗位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根据上级纪委工作部署,在局党委领导下,研究制订纪委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纲领章程及局党委
5、各项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3.监督检查本局的党员干部及其有关人员,对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局党委关于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4.按管理权限组织调查党员干部及其有关人员的违纪行为,抓好党委研究立案审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5.接待和处理党员、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以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6.加强纪检干部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7.抓好廉政制度的贯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8.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6篇:财务会计岗位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履行会计职责,做
6、好局机关科室经费收入、支出管理,审核相关票据,按月公布财务支出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负责编制局机关年度经费预决算报表。3.负责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年度经费预决算报表并审核辖内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4.综合汇总辖内劳动和社会保障事项经费申报和分配核拨。5.组织实施辖内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等事项经费财务管理实施细则。6.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局属国有资产的关系。7.负责做好与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与衔接工作。 推荐第7篇: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主持局办公室全面工作,组织拟定局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组织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2.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负责综
7、合性会议的组织。3.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推荐第8篇: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证书的打印和制作工作。2.负责证书办理数额与收人的核对工作。3.负责局办公室上传下达、文件收发工作。 推荐第9篇:局长岗位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小编推荐) 1.本局实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本级政府负责。2.负责召集并主持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其他全局性工作会议,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级政府的指示、决定在本部门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实施。3.对本局有关的人、财、物等以及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作
8、出决策。4.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努力做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年初提出全局年度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主持制订全年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每一阶段要及时确定中心工作,认真检査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工作,听取汇报,加强指导,协调关系,解决重点问题。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实行层次管理和程序管理,强化上下左右的团结,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机关建设。6.在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努力改进工作。7.经常向分管领导汇报本局工作,协调与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本市其他部门的关系。8.认真完成上级部门
9、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10篇:信息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信息中心全面工作。2.拟定辖内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系统设计方案。3.拟定辖内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标准和技术规范、准人程序并组织实施。4.负责本级网络的运行、安全保密、网络信息发布及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5.负责辖内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培训指导等。 第11篇:社会保障科科长岗位职责 主持社保科全面工作(一)养老保险方面1.负责科里全面工作。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拟定组织实施的办法。3.监督、检查辖内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4.监督、检查辖内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10、的业务工作。5.协助做好企事业破产改制工作。6.负责特殊工种的认定工作。(二)医疗保险方面1.拟定辖内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3.拟定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贴、大病医疗互助以及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等管理办法。4.组织拟定辖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直管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审工作。5.拟定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单位、定点药店、定点康复和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并负责对上述机构的年审工作。6.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基本
11、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价格。7.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工作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8.组织拟定伤病疗期、劳动能力、职业康复鉴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辖内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12篇:石景山 社会保障局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2338 号),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对外可使用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务员局名义开展工作)。区人力社保局是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
12、障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石景山区人事局、原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人力社保局。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就业。 3.加强统筹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落实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完善保障服务体系。 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统筹本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6.加
13、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7.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职责,提高引进外国专家的层次;加强出国(境)培训总量控制,优化出国(境)培训结构,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落实北京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
14、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及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落实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六)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及离退休政策;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
15、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本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按规定
16、承担区督查考核的有关工作。 (十一)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6号(局机关、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社保中心);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6号(区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局服务窗口)。 乘车路线:乘坐9 58、9 59、6 21、399路杨庄路站下车,527路杨庄路西口下车(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6号);乘坐
17、6 22、38 9、 527、399等公交车在八角西街北口站下车(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6号)。 主管科室: 流动调配科,联系电话:88930763,88930763。 区职介中心、区人才中心,联系电话:68879893,88789025。 社保中心社保支付部、医保中心,联系电话:68878442, 88930454。 区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88930561,88930561。 第13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区电话地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3030918/12333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天津市河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8275815天津市河西区黄
18、埔南路9号 天津市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7302977天津市和平区沈阳道66号 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7381338 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 天津市河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4310805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27号 天津市河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6012526 天津市河北区月纬路70号 天津市红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6372200 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桥北西侧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4390233 天津市东丽区荣成路13号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7393715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365号 天津市津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8391671 天津市咸
19、水沽镇津沽路91号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6390370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东路2号 天津市大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3222631 天津市大港区世纪大道68号 天津市塘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5271912 天津市塘沽区山东路一号 天津市汉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5695066天津市汉沽区河西二经路街一经路 天津市静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8942588 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路19号 天津市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2862113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41号 天津市宝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9241428 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苑北路39号 天津市宁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9592631 天
20、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西侧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9342874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新华南路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3030894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天津市国际劳务技术服务公司天津市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所 23397712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义生里18号 天津市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3306559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97号 天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3312600天津市和平区台儿庄路13号 天津市劳动服务公司 27119486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四宜里4号增1号 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3030918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天津市就业训练中心 23364607/23368
21、444转11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3号 天津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23910715/23920294/23955952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铁道南津淄公路东 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 87971627/87973331 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74号 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 28333569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级技术学校 24379634天津市河东区万新村卫国道三美电机交口(东院) 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23030918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天津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 23331150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2号 天津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 24793828天津市东丽区警民路19
22、号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6748181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天津劳动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第14篇: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职责优秀 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职责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就业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摸底、登记统计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做到六清(即下岗失业时间清、下岗失业原因清、家庭生活状况清、技术特长清、择业愿望清、落实岗位清)。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台帐,及时登记到劳动力就失业动态登记表,和新增劳动力登记表,并录入就失业专网; (2)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和4050困难人员认定和办证登记、收集资料、初审、困难人员认定公示、录入专网、上交街办劳动保障
23、所等工作;(目前人才集体户口办理居多) (3)开展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再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每月做好就业六本台账,及时录入就业单机版台账,月末上报台账报表; (4)开展辖区空岗调查摸底,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完善登记用工信息备案和用工录入备案工作,收集备案相关资料,及时联系有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参加应聘面试; (5)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再就业工作和困难就业人员安置工作;积极与辖区用工单位建立用工协议,优先安置本辖区下岗失业人员; (6)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登记、初审、公示、季度申报、灵活就业单机版台账录入,上报季度申报台账工作; (7)负责为自谋职
24、业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进行相关宣传工作; (8)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与服务,组织用工单位对农民工的技能和岗前培训。 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职责 (9)建立退休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台账,帮助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庭基本情况; (10)建立已接收退休人员台账,每年春节、重阳节发放两次慰问代金券,连续两年发放新年历; (11)帮助企业退休人员的遗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 (12)协助进行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对要求入户的退休人员,我们上门进行年审,保证他们按时领到足额养老金; (13)协助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14)积极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
25、(15)协助退休人员参与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16)协助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退休人员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等。 (17)为户籍且居住在本辖区内的企业人员,出具社区退休人员居住证明; (18)办理居住我辖区异地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年审证明,以及退休人员异地医疗证明。 三、城乡劳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19)收集、整理劳动力市场就业信息,综合管理、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建立辖区劳动力资源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提供上报区就业局相关信息; (20)组织辖区人力市场,帮助开展跨区域的劳务协作,并做好跟
26、踪服务工作。(今年已协助街道超额完成50人的劳务输出任务) 四、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工作职责 (21)建立辖区用工单位基本台账,掌握用工单位信息动态,及时录入劳动监察网; (22)每年年初对辖区单位进行上一年度社保年审工作,及时录入劳动监察网; (23)每季度在劳动监察网对辖区单位进行更新录入; (24)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劳动者按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辖区散居儿童办理少儿互助金等社会保险的参保、征缴等工作; (25)负责辖区企业违法用工、非法职介的监督举报,指导用工单位改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协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违法案件,依法维护劳动
27、者的合法权益;每年年初对辖区的工地用工单位,对农民工是否有拖欠工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工作。 (26)督促辖区各类用工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今年已协调用工纠纷5起) 五、宣传、咨询工作职责 (27)全面贯彻劳动法、社保法,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8)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工作; (29)大力宣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典型事迹,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 第15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 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8、、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 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 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 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29、利用。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 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
30、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国(境)内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登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31、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2.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16篇:县
3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编制全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全县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全 工作职责 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
33、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 培养、引进的组织实施;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组 织
34、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定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直属和行政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定本县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承办县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
35、理服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公开招聘与聘用、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 (十)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 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
36、作和留学人员来盐工作;拟定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一)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定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县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拟定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37、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17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中人员定岗和分流措施。 二、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负责流动人才的档案管理和各类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对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报批和管理。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
38、益。 四、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规定;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职工技能竞赛。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七、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福利、工(公)伤、离退休政策,调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水平。 八、综合管理全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分类、录用、聘任、
39、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表彰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调配;承办法定人事任免事项。 九、管理与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科级(含)以下人员的聘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培训、继续教育、交流回避、表彰奖励、惩戒、辞职辞退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按管理权限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区管干部和系统内部调配除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方案;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队干部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 一、承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
40、裁,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18篇: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6: 会展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 会展及相关产业是指以举办各种国际博览会、展览会、交易会、招商会、经济(科技)研讨会等会展活动为核心,集商务活动、信息交流、观光游览、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产业。会展及相关产业包括核心层和相关层两部分。 会展及相关产业核心层是指主办和接待会展活动的单位,具体统计范围包括: 1.国民经济行业中旅游饭店(6110)、一般旅馆(6120)、其他住宿业(6190)中有会展活动的宾馆饭店; 2.国民经济行业中的会议及展览服务(7292)中各类会展承办机构; 3.国民经济行业中的旅行社服务(7271)、旅游
41、管理服务(7272)、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7279)中有接待奖励旅游业务的旅行社;4.各类展览活动的主办单位(具体名单由市公安局提供); 5.其他经市会展行业协会认定专门从事各种展览活动的大型展览场馆(具体名单由市会展业协会提供)。 会展及相关产业相关层是指其它行业中为会展提供服务的活动,具体统计范围包括:交通运输、零售餐饮、旅游娱乐、广告装饰等相关行业经济活动中为会展活动提供服务的部分。 会展及相关产业统计数据采取直接调查和利用相关系数推算相结合的方法。其中会展活动的主办单位、接待单位的会展接待能力、会展接待情况、会展接待收入等指标可以通过直接调查采集;会展业总收入按会展接待收入乘以会展的产
42、业带动系数(1:6)推算;会展业增加值按会展总收入乘以会展相关行业的平均增加值率推算。 -2- 第19篇: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开县人事局 开县民政局 开县财政局 开劳社发20234号 关于转发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部门: 现将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民 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发 202326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
43、组织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 非在编人员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按照通知精神,到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管理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邹正联系电话:52299218 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县人事 开县民政局开县财政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局 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 渝劳社发202326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 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 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直治县)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根据机关保险管理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原劳动保障部、原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
44、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233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保范围和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与下列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下列人员(不含返聘的离退休人员):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 (二)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非在编工作人员。 (三)无经常性财政拨款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参保登记和缴费用人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其住所地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上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与缴费申报手续。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缴费基数)的1.0%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具体办法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23111号)执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2382号)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执行。用人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相关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被劳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