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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n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卷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
2、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n全年一次性奖金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n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n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n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n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只允许采用一次
3、。n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上述规定执行。n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n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与发放比例调整避税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与发放比例调整避税n案例1:某公司员工张某月薪1600元,2008年12月为其发放年终奖20000元。若年终奖一次发放:张某全年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001600)10%251935.4元。若年终奖分为12个月发放:即年终奖20000分解为每月发放,则张某全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60016672000)10%2
4、5121220.4(元)。两种方法相比,前者比后者多纳个人所得税1935.41220.4715(元)。n案例2:某公司员工李某月薪8000元,2008年12月为其发放年终奖20000元。年终奖一次发放:1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2000)20%375129900(元);2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251975(元);李某全年纳税9900197511875元。年终奖分为12个月发放:即年终奖20000分解为每月发放,则李某全年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16672000)20%3751213900.8(元)。两种方法相比,后者比前者多纳个人所得税13900.8118752025.8
5、元。n原因在于月工资水平的高低,当月工资水平低于个税起征点时,应尽量将年终奖金分解至每月发放,以用足每月2000元的扣减额,当月工资高于个税起征点时,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n例例3、某公司实行年薪制,王某为部门经理,核定年薪12万元。1、若工资为1万元月,年终奖为零,则王某全年纳税(100002000)20%3751214700(元)。若月薪定为5000元,年终奖6万元,则王某全年纳税(50002000)15%12512(6000015%125)12775(元)。2、若月薪为3000元,年终奖为84000元,则王某全年纳税(30002000)10%2512(8400020%375)1732
6、5(元)。三者相比,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1925元,比方案三节税4550元。n一般来说,在月薪高于个税起征点的情况下,当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调整至两者的个税税率比较接近的情况下节税效应最明显。当通过核算发现工资适用税率年终奖适用税率,可通过降低工资适用税率,将部分工资转化为年终奖,适当提高年终奖的适用税率,使职工税负最低,税后收入最大。当工资适用税率年终奖适用税率,可通过提高工资适用税率,将部分年终奖转化为工资,适当提高工资的适用税率,降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n劳务与薪酬的转换避税策略劳务与薪酬的转换避税策略n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一
7、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实际是相当于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在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小的时候,工资、薪金所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在可能的时候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必要时甚至可以将其和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纳税。而在有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更有利于节税。n案例4:某公司聘用了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为顾问,2009年2月取得工资收入62500元。如果李先生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应纳税额为:(625002000)35%637514800(元)。若李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该项所得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
8、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2500(1-20%)30%200013000元,则当月可节税1940元。n如何界定“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呢?从形式上来说,确立雇佣关系必须通过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判别是否具有“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更多地采用形式判别法。如果企业与受雇临时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则被定为法律意义上的“临时人员”,否则将视为非企业临时人员。n重奖员工重奖员工例5、某公司为了奖励业绩特别显著的一名研发团队主管,决定为其发放40万元奖金。n如果当成一个月工资,个人所得税额为:40000045%15375164625(元);n如果当成年终一次性奖金,人所得税额为:40000025%1
9、37598625(元)n公司可以新购置的价值相当的小车奖励,小车的使用权一开始就归员工,所有权则先归公司,公司与员工签订一份合同,约定汽车费用和责任保险的归属问题,并约定一定年限(比如5年),期满后,该车再接较低的二手车价格出售给该员工(出售价格可在员工本来应纳的税额如98625元内酌情考虑)。n解职补偿费n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n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n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
10、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n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n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n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n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
11、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n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n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n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董事费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n(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n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第一条有关“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n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n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
12、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n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n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n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7 l3号)n除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情形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差价部分(购房价款低于该房
13、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计税。n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函(2005)136号允许按照不超过实际购买车辆发生费用总额的40%的比例进行费用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n上述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n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
14、按(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n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n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n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
15、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n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n(一)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n(二)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n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n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工资薪金
16、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n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n(三)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
17、人所得税。n(四)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n关于征收管理(一)扣缴义务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二)自行申报纳税。员工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该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税款。n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n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n对于个人从上市公司
18、(含境内、外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比照财税200535号、国税函2006902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n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n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条件,授予公司员工一定数量本公司的股票。n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知国税函国税函2009461号号n股票增值权某次行权应纳税所得
19、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n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n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n第二条第二条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
20、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n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n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n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所得不含以下所得:n第十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
21、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n第十五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n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n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n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n薪酬福利化避税策略薪酬福利化避税策略n企业可供选择的免税福利有:n提供免费的工作餐,且必须是不可转售的餐券;n提供上下班交通工具或车辆;n提供含家具在内的宿舍或住宅;n提供补充的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n多缴纳住房公积金(当地政策许可的上限以下);n提供根据劳动合同或协议确定的公用福利设施如水、电、煤气、电话、通讯、宽带网络等;n提供员工继续教育经费或其他培训机会;n提供员工子女教育基金或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