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docx

上传人:wj151****6093 文档编号:66845855 上传时间:2022-12-2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3.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23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2392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教 202338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组织及相关的上报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第五条 各系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本系院的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院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第三章 资助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可分

3、为13等,一等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缴纳学杂费,生活俭朴。 第八条 凡在上学年度内,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受资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2.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 3.本学年有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受到纪律处分者。 4.参与不健康活动者,有其他违纪或者不诚实

4、信用记载者。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名额分配。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分配名额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各系(院)国家助学金名额。 第十条 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向各系(院)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 班上推荐。各班必须成立以班主任为首的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班委(团支书)委员4人,寝室长及普通同学3人组成,具体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监督工作,并负责向本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推荐本班获得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 第十二条 各系(院)评选。各系(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按照本办法的

5、要求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初步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在全系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填写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名单表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审查各系(院)上报结果,并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出获得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 第十五条 学校审定、公示。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在全校公示获得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接受广泛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第十六条 学校上报。学校根据公示后的结果,确定获得国家助

6、学金最终名单,将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助学金以现金形式发放或冲抵学费,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每人每月,一学年按十个月计算。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 算,专款专用,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评审条件和 原则,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条 经批准已经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发现评审期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犯校规校纪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所发的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正确对待和使用,真正把它用于学习和生活,不得挥霍浪费,否则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获资助的资格,并追回所发的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5日 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资助总结 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某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书 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助学金评定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公示 城市与环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 湖南工程学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