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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 201x年,市工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消法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在抓好消费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上,把消保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管执法上来,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拓展维权领域,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工作,强化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完善12315诉转案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领导 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消费者权
2、益保护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工商局要明确承担消保职责的机构,理顺与上级消保机构的关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12315投诉台与承担消保职责的科(股)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认真研究消费维权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着力解决好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督查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更好地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二、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方面,要继续抓好新消法培训工作,做好新消法贯彻落实的准备工作,采取集中和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3、,做到工商系统内部全员培训,提高对新消法颁布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准确把握新消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了解新消法对工商部门消保工作赋予的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执法人员业务维权和监管能力。另一方面,要抓住有利时机,大力抓好新消法宣传贯彻,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在3.15前组织对通讯服务行业、大型商超、电商代表等相关经营者的宣讲工作,告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缺陷商品召回义务、网商无理由退货义务,解读对欺诈、虚假广告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应承担的民事及行政责任,为新消法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此外,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
4、法宣传活动,增强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3.15纪念活动,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画册,设置宣传展板,为工商部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工作 围绕总局、省局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方案,做好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全力抓好落实,力求抓出成效。要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的投入,制定抽检计划,定期对人们生活关注的热点商品进行抽检,及时公布检测结果;要强化检验结果的利用,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问
5、题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要以社会关注热点、消费者投诉焦点为导向,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监管执法,有针对性地选择2至3个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服务行业,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高查处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逐步规范服务行业的经营秩序。 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水平 依法履行新消法赋予的监管执法职责,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水平。要以贯彻实施新消法为契机,针对群众普遍反映、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拓展执法领域。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大力推行12315诉转案工作,及时总结诉转案工作开展以来的成效与存在
6、问题,深入挖掘12315数据信息,从中梳理案源线索。通过大力惩治消费侵权行为,切实提升消费者保护工作水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大力推进12315执法体系建设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进一步推进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拓宽消费者诉求渠道,做好投诉受理和纠纷调处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继续推进12315五进和直通车建设,促进行业企业自律,促进纠纷和解,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大力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推荐第
7、2篇: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主要法律依据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3、反不正当竞争法 4、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5、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6、商标法 7、产品质量法 8、食品卫生法等 (二)消费者申诉的受理、解决 1、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2、书面材料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 3、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8、4、受理申诉,可以立案,填写申诉立案报告表,同时附上有关材料。 5、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诉书副本发送被申诉人,被申诉人收到申诉书副本后,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6、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办案人员签名,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三)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 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
9、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四)受理部门 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 推荐第3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消保工作会议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跟进、有为、争先、升位”的总体要求,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通过消费维权提信,不断优化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为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着力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率。针对汽车配件、手机、家用电器、珠宝玉石、装饰装修材料、服装、儿童用品等涉及消
10、费者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以及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比较集中的商品为重点,开展定向监测、专项监测和跟踪监测,进一步增强商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性,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二是科学运用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在对商品质量监测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统计分析报告,通过新闻媒体、维权网络等形式,及时、准确、科学、规范地向社会发布有关商品的质量信息,并进行消费提示和 1 警示,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积极探索全省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共享机制。三是坚持履行不合格商品清查退市制度。对不合格商品采取责令暂停销售下架、招回、退市等措施,并对不合格商品的源头、数量、销售情况等进行彻底清查,一查到底。同时指导基层单位举一反三
11、,对同型号、不同批次的商品质量,严格审查批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四是采取有效形式,实施商品质量长效监管。在利用监测结果加强行政监管的同时,坚持“监测一种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积极建立健全强化经营者商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的长效管理机制。帮助企业分析和查找商品不合格的成因,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自律行为。五是通过确立科学的监管工作理念,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培训和指导,制定出台相关规定等手段,在全省工商系统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商品质量监管队伍,提高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经营行为的精确打击能力,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效能。 二、集
12、中开展重要商品市场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和总局工作部署,集中执法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 2 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重点组织开展儿童用品、林产品、节能产品市场专项整治,开展汽车、摩托车维修服务和“家电下乡”商品维修服务的专项整治、积级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品过度包装、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管、外贸商品质量监管等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有序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按照国务院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是组织开展与群众生
13、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调查结果采取拉榜排名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针对突出问题对相关服务企业进行约谈、警示、责令整改。二是组织开展对预付费服务行为的规范引导,探索建立“预付费”消费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三是依法严厉查处服务业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行为,严格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严厉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3 四、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活动,丰富消费教育内容,创新消费教育形式,完善消费咨询服务体系,加大消费宣
14、传力度,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消费调查、消费评议、比较试验、消费体验等活动,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引导安全、放心消费,倡导绿色、科学消费。大力扶持社区商业、物业、家政、养老等便民服务和旅游休闲、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信息通讯等服务型消费加快发展,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调整和升级。 五、做好“三消”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消审局(12315)、消费者协会,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工作;健全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和电子化管理系统,完善对连锁配送企业电子化监管,建立完善商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协助完成消费维权蓝皮书编
15、纂发行工作和3.15特刊印制工作 推荐第4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第一篇 一、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确保12315诉求渠道畅通,提高消费诉求解决效能 进一步提高12315工作效能,使12315真正成为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信息互动的平台、畅通民意的平台、听取意见的平台、解决问题的平台。严格按照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督办、回复、回访、归档等程序要求,认真处理好消费者诉求。根据市局要求,分局今年将建立12315快速反映小分队,对消费者请求工商执法人员现场处置的申诉,力争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进行有效处置。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分流、调解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切实提高
16、申诉协调解决率、举报办结率。要主动做好重大申诉举报案件的回访工作,切实做到消费者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强化12315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动态分析申诉举报热点和消费市场秩序状况,形成12315数据分析报告。要针对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分析消费需求的新特点和消费维权工作新变化,不断提升12315数据分析的科学性、预见性,切实发挥12315数据在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消费警示、政府决策参考、经济结构调整、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大力推进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建设,积极服务广大消费者 (一)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地方政府领导作用。要积极主动地搞好组织协调,争取当地党
17、委、政府的支持,把“一会两站”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内容,纳入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总体工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搭建消费维权新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社会联动”的“一会两站”工作机制,使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 (二)继续扩大“一会两站”覆盖面,努力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各所要按照分局的要求,与区消费者协会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大“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力度,以提升实效为重点,逐步推进。各所今年重点抓好中心站、示范站规范工作,坚持具备“八个基本条件”,实现“四个统一”,健全“六项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扎实推进12315“五进
18、”工作,努力提高消费纠纷和解效能。各所要按照要求,在扩大覆盖面、规范运行和注重实效上下功夫,特别是各大超市、各类集中交易市场、旅游景点、通讯服务行业等,确保年内12315“五进”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提升12315“五进”的覆盖率。要加强12315“五进”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切实提高消费纠纷和解率。 (四)加强行政指导和维权互动,切实提升“一会两站”工作水平。各所要加强对“一会两站”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行政指导,及时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定期培训站点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一会两站”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各所在6月份之前对“一会两站”和12315
19、消费维权站的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培训。 三、大力推进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效能建设,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集中开展重要商品市场专项整治,要针对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诉求集中以及监管执法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强化商品质量定向跟踪监测。根据市局工作布置,今年商品质量监测不少4次,每个品种不少于5组,抽检的具体时间、品种由市局统一安排。各所要认真落实市、分局的要求,针对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汽车配件、建材等重要商品进货索证
20、索票制度,自觉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管理的法定职责,确保商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各所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解答消费者咨询,依法受理和处理有关服务领域的申诉举报。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机构,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综合运用工商部门监管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障服务领域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三)强化案件查处工作
21、,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各所要加大对消费侵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违法行为的特点和变化,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引导体系建设,积极服务推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面向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消费理念,增强消费信心,提升消费者科学消费能力。引导经营者积极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大力推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服务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积极创新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的形式和内容。要充分发挥123
22、15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提高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实效。要深入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普及消费知识,传授消费技能,引导新型消费方式。要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发布消费维权信息,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针对消费者诉求集中的问题,教育引导经营者和服务者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改进经营模式,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和优质服务,积极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构建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要按照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目标要求,动员
23、社会各方力量,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的优势,建立共同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要认真研究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的科学内涵,充分发挥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中的特殊作用,使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有效动力。 五、大力推进消保工作制度建设,建立消保维权长效机制 (一)推进企业诚信机制建设。以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为依托,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为重点,促进企业加强诚信自律。 (二)完善三项协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与政府相关部
24、门的协作制度,加强联合维权执法;二是进一步完善与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合作和情况通报制度,形成消费维权合力;三是进一步完善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制度,力争在日报开办12315专栏,营造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服务领域社会评议。根据市局安排,从5月份开始,拟对供水、供电、电讯、有线电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行业进行评议,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帮助企业改进服务质量。 (四)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建立12315学习培训制度,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对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政策法规的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消保维权干部队伍,开创消保
25、维权工作新局面。 第二篇 工作2023年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及区食安委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抓好食品市场治理整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努力完成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保障安全的监管任务,守住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进一步提升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 一、严格主体准入,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 (一)各所要结合年检验照工作,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
26、行全面清理。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彻底解决无证无照、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未单独核准、证照核定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证照内容不一致、证照过期、未亮证亮照经营等问题。 (二)严格落实总局下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要求,坚持“先证后照”,强化现场核查责任,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不得予以许可,努力实现年底前应发证照经营者持证照经营率达100%的目标。加强后续监管,对经营场所环境、经营设备或者设施等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责令食品经营者立即停业整改,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的,要依法撤销许可和变更
27、、注销登记。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食品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巡查网格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各所要依照关于印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约谈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以“主体资格、经营条件、食品外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来源、包装装潢标识、商标广告、市场开办者责任、食品质量、经营者自律”等十个方面为重点内容,强化巡查和检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手册规范作用,实行“痕迹化监管”。严格按照分局关于规范运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手册工作的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并由食品经营者签字确认,年终统一归集成食品经营者信用
28、档案,提高食品市场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市场治理整顿。要狠抓源头,突出农村、经营者仓储场所、城乡接合部及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农村食品、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市场、酒类市场及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加强有固定店面的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深入排查和治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坚持严查重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三)认真开展食品质量抽检及快速检测工作。各所要针对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
29、及群众投诉、举报较集中的问题食品,科学确定检测品种,并依托市局食品快速检测中心的技术力量,积极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测和快速检测工作。大力推行“基层采样,集中检验”的监测模式,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在筛查食品安全风险方面的特殊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隐患,按时完成城区所12个批次/月、农村所7个批次/月的食品快速检测计划任务。 (四)强化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要不断提升通过日常巡查发现食品违法案件的能力,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和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案件,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 三、规范经营行为,深入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建
30、设。 (一)以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义务为重点,加大对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通过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等十项自律制度,不断提高经营者诚信自律能力,切实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加强对所销售食品的日常管理,定期对食品的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及时退市和有效处置,从经营源头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
31、安全。根据省局要求,今年各所要在辖区大中型超市开展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引导经营者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经营者自律水平。各所要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23-2023)及市工商局区分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一是要结合本所实际,借助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的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重点加强主体准入条件、食品经营环境、经营条件和食品经营自律制度等基础知识培训,提高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基本能力,确保经营者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32、。二是严格按照分局部署和安排,开展好食品经营者集中培训工作,着力引导食品经营主体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诚信守法经营。 (三)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按照市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安排和“四规范、五统一”的要求,各所要按时、按质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充分发挥食品示范店在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消费安全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继续深化“票证通”系统应用力度,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各所要继续巩固“票证通”系统应用成果,加强网上巡查,采取倒逼、食品送货车备案等有效办法,提高系统出票率、数据质量准确率,督
33、促食品批发商准确录入食品的各项信息,及时向购货方提供“票证通”凭证,要引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关于切实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的实施意见要求,使用乳制品专用票据模块录入打印“票证通”,对不按要求操作的乳制品批发户要予以锁定并依法予以处理,确保“票证通”系统的常态化使用。 第三篇 2023年,全区工商系统市场规范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局、分局工作部署,加强市场监管效能建设,创新监管理念,拓宽监管领域,完善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工作,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一是规范
34、农资市场巡查工作。各所以种子、肥料、农药为重点,对农资批发户的日常巡查每个月不少于1次,对农资零售户的日常巡查每二个月不少于1次,对存在问题的农资经营户和重点季节加大市场巡查频率和力度。 二是规范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依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区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和完善辖区农资经营主体动态电子“经济户口”,及时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规范农资市场主体准入管理。 三是认真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分局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安排,计划组织开展至少两次以上农资商品质量抽检,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
35、入市场。 四是组织开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分局要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标,以“整治农资市场秩序、净化农资市场环境”为主要内容,以农资监管软件为平台,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净化我区农资市场。 五是继续推行农资监管“票证通”系统。城区工商所要加大农资批发户“票证通”系统推广和督查力度,确保肥料批发户全部开通“票证通”系统,农药批发户有条件的也要开通“票证通”系统。各所在市场巡查过程中要采取“倒逼”的方法,加大农资零售户索证索票力度,确保我区农资商品监管“票证通”系统有序推进,实现全覆盖。 六是全面强化经营者自律工作。各所要根据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农资经营者全面推
36、行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制度和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督促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对运用“票证通”系统的农资批发户,严格索要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将上述信息录入市农资监管系统,进货凭证、开据的票证通票据要按月装订。未运用“票证通”系统的农资批发户,严格索要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要严格建立进销货台账。对运用“票证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农资零售户,进货时要及时索取信息齐全的“票证通”票据,票据按月(季)装订。未运用“票证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农资零售户,严格索要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每
37、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货凭证要按月(季)装订,分局将适时组织督查。 七是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方式。全面发放和规范使用流通领域农资经营者自律手册,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自律行为和工商干部执法行为,全面反映自律管理与执法监管的全过程,该手册年终统一收回将作为农资市场监管档案予以存档保管。充分发挥农资示范户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培育示范,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化水平。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八是积极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各所要继续推进“12315”申诉举报网络“五进”活动,对农民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要派人及时调查核实,快速查处,对农民消费者
38、举报集中的农资商品要进行定向监测。要特别注意农村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事件,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重要商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关注民生问题 一是加强肉类市场监管工作。各所要全力配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猪肉市场四项监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加大市场巡查频率和检查力度。加强猪肉上市索证索票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法定职责,将经营户每次购肉的检疫证明按月(季、周)装订,杜绝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牛)肉上市交易。加强牛肉屠宰场监管力度和巡查频率,严厉打击辖区内经销注水猪(牛)肉等违法现象,重点查处和打击经营含
39、“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构筑消费者放心的肉类市场消费环境。 二是认真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严格成品油市场主体准入制度,规范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市场经营主体花名册。加强市场巡查,规范经营行为。按分局部署,认真开展成品油抽检,严把油品质量。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加大其它重要商品监管力度。认真做好粮食、棉花、蚕茧等重要商品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关,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强化执法监管,查处大要案件,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三、强力推行网格责任人考核,培育优秀网格责任人 为巩固分局推行网格责任人考核工作的成果,全面提升网格责任人的业务
40、素质和综合能力,力争使我局网格化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分局要求各所依据市工商局区分局网格责任人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季度考核方案,对本所各网格责任人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百分制季度考核。考核结束后,各所将季度考核方案、考核报告网报分局市场科备案。 四、继续亮化集贸市场窗口,全面提升市场服务功能 一是继续规范市场巡查行为。城区工商所对城区四个大集贸市场(青阳路市场、翠柏路市场、毓秀门市场、红光市场)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其它市场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农村工商所对辖区集贸市场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每次巡查不少于30分钟。认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规范填写集贸市场巡查记录簿
41、。分局将随机进行抽查,发现市场办公室未建立巡查记录簿或未及时记录的,将及时通报,并将按考核大纲扣除考核分值。 二是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各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场内经营户一户(类)一档,及时更新和完善证照公示栏相关信息,经营户一户一档建档率和证照公示率均要达到100%。 三是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监管。严禁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商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商品和野生保护动(植)物;严禁销售有毒、有害商品,销售未检疫、检验商品及过期变质和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严禁经营者欺行霸行、强买强卖、克斤扣两和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行为;严禁松香拔毛等其它违法行为。 四是全面完善市场服务功
42、能。各有形市场在显眼位置设立公平秤至少一处并张贴提示牌,公平秤要正常开通使用。按照消费维权“五进”要求,各市场应建立12315消费者维权服务站,方便消费者咨询投诉,促进市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 五是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和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各所要以商品交易市场网为平台,完善数据的采集和认定工作,充分调动市场开办者参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所要以美好乡村建设为契机,以“文明市场”和“文明经营户”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城乡市场监管和服务,让城乡居民安全、健康消费。同时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主城区划行归市工作。 五、认真履行工商职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大力
43、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各所要充分利用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和监管平台加大对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网络经济户口数据,规范网络市场主体行为。加强网络市场巡查,规范网络市场交易行为。积极开展网络消费者教育,普及网络购物安全知识,努力维护网络消费安全。 二是全面加强经纪行业管理工作。各所要结合年检、验照工作,依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省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在所辖范围内开展一次经纪人全面清理检查,要逐户填写经纪人检查情况登记表、经纪执业人员备案表,登记造册,建立档案,2023年7月1日前将花名册及清理检查的情况报送分局市场科。 三是规范应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各所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录入”的
44、原则,网格责任人在市场巡查结束2日内将市场巡查情况及时录入网格化监管系统,确保市场巡查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所长要及时规范签署意见。分局市场科每月15日在后台进行督查(节假日顺延)并适时通报。 四是加大报废汽车、烟花爆竹等重点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类物资回收站点的巡查力度,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加大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回收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渠道关,禁止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厂址、保质期及燃放说明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
45、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通过市场流通环节传播。进一步规范节日市场、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认真做好集贸市场其它工作。认真做好集贸市场安全防火督查指导工作,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对集贸市场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市场安全运行。严格执行“限塑令”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集贸市场内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第四篇 一、认真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整治行动。 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作用,有效服务民生,维护公平,预防和打击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霸王条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今年,全局要认真贯
46、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和方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全区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要根据分局动员会的安排,积极行动,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严格考核验收。 二、全面落实合同帮农十项制度,务实开展特色合同帮农活动 全区工商系统在推进职能转变,创新服务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合同行政指导作用,全面落实涉农合同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推广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合同帮农指导站建设;涉农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为涉农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涉农合同签约履约备案;调解涉农合同争议;涉农合同案件协查和上报;指导涉农主体建立合同管理系列化;“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主体认定和公示;合同帮农工作考核和激励等合同帮农十项制度。涉农工商所要新发展帮扶1-2户涉农龙头企业开展帮扶活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选择有特色的农产品或当地主要经济作物等作为合同帮扶的切入点,以重点涉农龙头企业作为合同帮扶的突破口,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