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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水电事业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控制好泵站、深井用水用电及主干渠用水用电,确保速生林正常浇灌和各项工程所需水电计划顺利执行。2、搞好协调,促进供水供电顺利进行,保证用水用电计划的完成。3、及时处理供水用电中的问题,扫除障碍。4、适用范围:适用于和水电管理有关的工作事项及涉及的部门。二、组织管理水电事业部对各用水用电单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管理、协调。下属单位水电车间对执行供水用电计划执行进度进行控制。三、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一)供水管理制度1、各泵站、深井应时刻做好供水准备,保障供水管道及明渠的畅通,做到即用即供。2、加强用水监督,由水电事业部调度统一协调。水电事业部人人有责,
2、人人监督,发现问题有权过问并及时制止,对态度恶劣不听劝阻者,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3、各用水单位应提高节约用水意识,提高和供水部门齐抓共管意识,凡需要用水的单位,必须先申请后用水,严格执行用水计划,否则停止供水(包括深井用水,主干渠用水)。4、严禁乱放野水,严禁未经同意关闭或关小主管道阀门和打开干渠闸口,一经发现核实将立即上报公司对其进行处罚。5、外单位的长期固定生产、生活用水,应安装水表,临时用水,按实际水量合理计算水费,每月由水电事业部将所用水费及时送公司财务部和用水单位进行作账付费。6、各深井及主干渠沿途管道及其它设施,由水电事业部当班人员每两小时巡视检查一次并做好记
3、录,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7、对各种设施的记录,要准确全面,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各种记录本至少要保存三个月,在保存期内不得缺页少张。(二)供电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及规范林业公司用电管理,确保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特制定以下制度:1、随着林业公司的不断发展,新增施工单位及个人用电必须先申报,经公司批准、水电事业部检查具备用电条件后根据情况安排通电。2、林业公司各用电单位及临时用电单位必须自备配电盘和合格的计量装置,每月由水电事业部派人抄表并计算电费,开据电费通知单,通知各用电单位进行缴费。3、严禁私拉乱接用电器具,一经发现,不论是单位或个人,水电事业部有权责令限期整改,
4、并上报公司给予经济处罚。 4、对不符合安全用电的单位及个人,水电事业部有权先断电后限期整改。 5、林业公司各用电单位,严禁用电炉子等其它高耗能电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6、按照国家标准,水电事业部供电定额频率为交流50赫。7、按照国家标准,水电事业部的供电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380伏;(2)高压供电:为10千伏。8、水电事业部对用户的供电电压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出发,根据线路规划、用电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方式及公用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与用户协商确定。9、新开发林地新建泵站等基建设施,应考虑与电力配套的基本设施建设。10、用户需要备用电源时,水电事业部按其
5、负荷性质、容量及供电的可能性,与用户协商确定。11、水电事业部不再实行包灯供电,应改为实用电量计费。12、对基建工地等临时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对外转供,也不得转让给其它用户,并应实行计量收费,如果需要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13、水电事业部在其公用设施未达到的区域,可用委托转供方式委托用户就近供电。四、新装、增容与变更用户1、用户的用电申请安装接电工作,由水电事业部负责受理,统一对外。2、用户新装或增容用电,均应向水电事业部办理用电申请手续。用户在新建项目的选址阶段,应与水电事业部联系,就供电、供水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达成原则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
6、3、用户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时,水电事业部不负供电责任。4、用户办理停用电,全年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用户连续十个月不用电,也不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水电事业部即予销户,再用电时,按新装办理。5、对临时用电的用户,需由水电事业部施工,人工、材料损耗和运输等一切费用由用户负担。6、用户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水电事业部办理手续。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移动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7、用户需要迁移供电设备时,由双方协议解决。五、设计、安装、实验与接电1、用户新装、增装或改装电器装置
7、的设计、安装和实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2、低压大负荷供电的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清单,还应提供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规定的新用户,水电事业部可拒绝接电。4、用户在电器安装期间,水电事业部应进行中间检查,并协助用户制订运行操作规程,安装竣工后,用户应向水电事业部提供用电设备合格证或检查合格。5、用电户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水电事业部签订供电协议,水电事业部即可装表接电。6、用户对电器设备的实验,可委托水电事业部或经水电事业部认可的实验单位进行,实验标准应符合国家电压设
8、备交接和预防性实验标准的要求。7、用电户流入供电网的电流最大不允许值,以不干扰通讯、控制线路和不影响供电设备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正常运行为原则,否则不予供电。六、供电质量和安全供用电管理1、水电事业部和用电户都应加强供电和用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切实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章制度。2、水电事业部供电频率的允许偏差为:+0.5-0.5Hz。3、在国家未颁布的供电部门到受电端的电压变动幅度时,按规定执行。低压照明用电户为额定电压+5%10%。4、水电事业部设施的设计检修、检验和实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停电检修应提前通知,事故停电除外。5、水电事业部根据电力负荷的重要性,编制事故限点或冬季
9、限电序位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或备案后执行。6、用电户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7、用电户与电网的保护方式应逐级配合,用户不得自行变动。8、水电事业部对用电户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9、承装、承修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在技术上应取得水电事业部的认可,方能工作。七、计划用电与节约用电1、实行电力统一分配。按照保证重点、择优供应、统筹安排的原则,向用电户下达最高带电负荷、电量,规定用电时间,核定电耗定额。2、水电事业部根据电网供电量,编制电力分配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定。实行计划供电。3、水电事业部应经常了解用电户的情况,掌握用电户设备容量,用电性质,用电负荷及线路电耗的变化情况
10、,建立健全用电户用电档案,为电力统一分配提供依据。4、用户设备的检修应安排在冬季。5、水电事业部应加强对用电户指标的管理,对用户可装设定量装置,用户不得拒绝。6、水电事业部可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规定双方在执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及有关方面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7、水电事业部应做好负荷预算工作。用电负荷较大、开停对电网有影响的设备,其开停时用电户应提前与水电事业部联系。八、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一)水电事业部与用户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线,支持物属水电事业部。2、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水电事业部与用户协商确定。
11、3、产权属于用电户的线路,以分支点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水电事业部和用户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双方不得操作或变动。(三)水电事业部可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代为设计、施工与管理,照章收取费用。(四)水电事业部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户造墙、挖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水电事业部人员应遵守用户的有关安全制度。九、电度计量与收费1、水电事业部按照公司电价分类,和用户签订供用电协议书。2、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变更、检修、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水电事业部负责办理。3、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4、所有
12、用户均应安装电表,按实际用电量交费。5、水电事业部应按照国家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规定安装计费电度表。6、水电事业部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检验计费电度、计量装置。7、水电事业部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户应按水电事业部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预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并可停止供电。滞纳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电费总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所有收费必须按期交公司财务处,不得截留,挪作他用。十、违章用电与窃电(一)对于违章用电,水电事业部应立即制止,根据下述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多次违章用电者,可停止供电。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应依法起诉:1、在电价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者,按
13、实际使用日期补收其差额电费,并处以一至二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三个月计算。2、电力用户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款,并拆、封私增设备。3、擅自使用已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已封存电气设备者,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款,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4、私自迁移、更改和擅自操作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着,处以100至500元的罚款。(二)窃电系盗窃国家财产行为,应严肃处理:1、在公司管辖线路上私自接线用电或接电表用电者。2、改变水电事业部计量装置的接线,伪造或启动表封印以及采用其他方式致使电度表计量不准者。3、
14、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对上述窃电行为,水电事业部可当场予以停电外,应按私接容量及实际使用追补电费,并按追补电费的三至六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起诉。如窃电起止日期无法查明时,至少以六个月(电力用户每日按十二小时,照明用户每日按六小时)计算。4、用户违章用电或窃电造成水电中心设备损坏时,应负责赔偿和修复。5、水电事业部和用电户都应抵制一切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对明知故犯者,应从严处理。十一、供水、供电调度工作制度(一)逐级汇报制度:泵站各值班人员及巡渠人员随时向上一级负责人汇报当班出现的各种异常问题,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及遗留问题,并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二)设备异常处理1、督促各泵站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15、,避免设备发生异常:2、发生设备异常时,立即通知维修班协助排除;3、如设备故障不易排除,需较长时间,应通知水电事业部有关领导。(三)水、电异常处理1、迅速采取降低损失的相应措施;2、迅速协调快速处理;3、通知各用水用电单位做好异常处理和处理准备。十二、水、电成本控制管理1、水电事业部根据当月设备运行情况,根据各车间所需备品备件、材料打领料单,经单位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领用。2、材料员、须认真填写“领料单”、不得随意涂改。3、核算员根据本部门当月发生的各项费用和各泵站总的上水量,计算出当月每方水的价格,并根据单价计算出当月的混合水(处理水)金额。十三、成本审查、核算的管理(一)成本的审查1、
16、本单位核算员,以各车间为单位,将发生的实际消耗加以统计,以确定成本是否合理支出。2、本单位核算员对单位当月发生的各项费用、上水量,用电量等加以汇总、分摊并制表,报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财务部、管理部等有关部门。(二)水、电成本控制措施1、严格对各类原辅材料的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供应,把好原辅材料、备品备件等材料质量的关。2、严格控制领用原辅材料,杜绝浪费,实行交旧领新,完善材料领用制度。3、严格执行从严从细的管理制度。十四、水电成本计算方法泵站上水单位成本计算方法:(材料费+上水电费+上交水费+车辆燃料维修及各种费用+人工工资+其它费用)泵站供水量(月)十五、检查与考评 1、各泵站调度负责
17、每月材料计划的编制,对泵站日常的设备维修负责、杜绝材料浪费。2、每月25日,本部门根据各车间实际发生的材料费、维修费、电费等各项费用加以统计后上报部门领导。水电事业部生产管理规程一、总则1、为协调电力供、用电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为林业公司各部门做好服务,特制订本规则。2、本规则适合林业公司水电事业部(以下统称水电事业部)和公司各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户)。3、为贯彻本规则,水电事业部应按照用电监察条例的规定,开展用电监察工作。4、供、用电双方应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实施本规则的各项规定,水电事业部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供电部门职工服务守
18、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公司各用户服务。二、适用范围公司内的所有用电用水单位均按本办法执行。三、 组织管理 水、电生产组织管理的主要内容1、水、电的生产组织:指各用水用电部门及个人用电用水计划,它包括用水用电计划的制定;确保用水用电过程的组织;人财物的准备组织管理。2、水、电生产计划:指用水用电计划工作和计划用水用电的分配。3、水、电的控制:指用水用电过程的控制,它包括用水用电进度的控制与调度、用水量的控制、成本控制。四、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林业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以下供水用电管理原则1、坚持以节约、降耗为原则。2、注重经济效益为原则。3、强调科学管理为原则。4、协调均衡用水用电为原
19、则。 5、安全文明有效为原则。(二)责权单位水电事业部及下属单位水电车间。(三)用水用电管理规程1、水电事业部依据各用水用电计划,按各用电用水单位的申请量下发水电运行命令,下属单位针对所交付的工作实施作业,并填写相应记录。 2、水电车间根据命令,确保抽水量用电量的完成。 3、水电车间应加强水电巡检,确保计划按期完成。4、各项水电设施的管理(1)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日常点检、巡检、擦拭、保养等工作(2)设备日常点检、巡检、保养记录由使用单位填写后每月26日交车间统计处保存。5、设备维修改造工作(1)设备出现故障需要排除时,由使用单位及时通知车间,派维修班及时进行修理。(2)每月逢五时,车间将对单
20、位的各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认各项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或需要修理。(3)小型维修和改造由车间维修班进行改造维修,使用单位配合。(4)大型维修和改造由水电事业部提出申请,主管领导批准由水电事业部协助外单位进行实施。(5)使用单位因作业要求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应提出申请报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予以实施,使用单位予以配合。6、水、电作业管理规程:(1)水电运行管理部门:林业公司水电事业部及下属单位水电车间。(2)用水用电计划的制定、修订。(3)用水用电命令的发出、修改。(4)用水用电各项报表的呈报。(5)用水用电量的检查、计量、协调。(6)各项用电用水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管理。(
21、7)其他有关用水用电管理的事项。7、供水用电调度规定(1)编制月度季度供水用电计划,分析供水用电能力负荷,安排每月供水量。(2)集中调度,管理配置林业公司所有用水、用电情况,达到合理用水供电。(3)全权处理林业公司各单位用电用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每日、每旬、每月用电供水中出现的异常情况。(5)收集、汇总、统计供水用电各项报表,做出分析。(6)追踪影响用电用水责任单位,督促其加以完善(7)适时召开用电用水单位协调会或临时性会议,以检查,督促、控制各单位用水用电时间进度。(8)其他与用水用电情况相关适宜的处理。(9)水电事业部下属单位实行跟班制度,形成接力调度工作体系,
22、调度的工作办法:1)监督;2)检查;3)深入现场;4)调查研究;5)协调实施;6)落实结果;7)建议奖罚。(10)水电事业部行使用水用电统一指挥权,精心组织管理安排用水用电计划,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个别用水用电单位用量的情况进行计划调整,使供水供电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进行。8、供水、供电调度工作原则(1)计划性原则;(2)统一性原则;(3)全局性原则;(4)正确性原则;9、供水供电现场管理规定(1)供水供电现场管理重点:1)使供水供电部门现场处于受控状态,各种管理活动的进展情况一目了然;2)抓住关健,重点管理;3)协调员工,全员参与;(2)供水供电单位现场管理内容:1)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3、将人员,设备协调到最佳状态;2)对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改善现场作业环境,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3)各泵站、深井的各种设备及各种水电设施完好无损,其他物品存放有序,工作现场有序;4)搞好安全防护与劳动保护;5)杜绝人身事故,生产运行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3)供水供电现场管理规定:1)各车间,泵站、深井必须设立分管安全的岗位,并明确责任;2)开展安全消防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各车间、泵站、深井等现场设备齐全可靠,各种水电设施完好无损,门窗玻璃无破损;4)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实用性能良好;5)设施润滑良好,无油污,周围无杂物;6)各车间、泵站、深井,现场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泵房地面无积水,无废料,无垃圾等。7)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应积极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8)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五、检查与考评 (1)日常检查由各泵站调度负责,对泵站日常的设备运行、安全生产,卫生、考勤等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汇总上报本部门。(二)每月25日,本部门将各车间上报的检查情况加以汇总、考评,将考评后的得分情况上报部门车间考核小组和部门领导。考核小组每月到各车间实地考核一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对各车间予以公布,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