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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文本目 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集镇性质和规模1第三章乡域乡村体系规划2第四章乡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第五章乡域旅游发展规划5第六章乡域环境保护规划6第七章集镇总体布局7第八章集镇专项用地规划7第九章集镇道路交通规划9第十章集镇绿地系统规划10第十一章集镇景观系统规划11第十二章集镇建筑风貌导控12第十三章集镇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2第十四章集镇防灾减灾规划15第十五章集镇环境卫生规划17第十六章集镇环境保护规划18第十七章“四线”规划19第十八章建设限制分区规划20第十九章近期建设规划21第二十章附则22附表2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河口乡社会和经济、城镇与乡村协调发展的需要,为有效
2、指导各项开发建设,为城镇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建设部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建设部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5)建设部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资源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5)资源县河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第三条 规划期限:本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10-203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第四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乡域集镇规划区。第一款 乡域:包括现状河口街居委会;葱坪、猴背、大湾、立才坪、高山5个村委
3、会。总面积109.9平方公里。第二款 集镇规划区:东至松树坪村,南延伸至山体200米范围,东北至熊豹湾村,包括规划广源电站水库。规划区规模约4.50平方公里。第五条 河口乡在乡域及集镇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第六条 文本中带下划线的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第二章 集镇性质和规模第七条 集镇性质乡域中心,以旅游服务和生态农业生产服务为主要职能生态型旅游集镇。第八条 集镇规模第一款 人口规模至近期(2015年),河口乡集镇人口为900人;至远期(2030年),河口乡集镇人口为1400
4、人;第二款 用地规模规划至2015年集镇建设用地8.4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98.8平方米;规划至2030年集镇建设用地14.1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1.3平方米。第三章 乡域乡村体系规划第九条 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预测预测至2015年河口乡乡域总人口约0.55万人;城镇化水平16.3%,城镇人口0.09万人;预测至2030年河口乡乡域总人口约0.69万人;城镇化水平20.3%,城镇人口0.14万人。第十条 乡域乡村体系等级结构规划第一等级:中心集镇河口瑶族乡集镇,全乡的政治、经济、商业和文化中心;第二等级:中心村。规划二个中心村,即猴背村、立才坪村。中心村是乡域乡村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
5、服务的公共设施的村。第三等级:各基层村葱坪村、大湾村、高山村。第十一条 乡域乡村体系规模结构规划详见附表一。第十二条 乡域乡村体系职能结构规划集镇:乡域政治、经济、商业、文化中心,旅游服务基地。各中心村和基层村为本区域服务。乡域乡村体系职能结构规划详见附表二。第四章 乡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十三条 乡域交通规划河口乡在2030年将形成较发达的、完善的公路网体系。至规划期末与其余乡镇联系的主要道路达到二级柏油路标准;联系各中心村的道路达到三级柏油路标准;联系各自然村的道路达到四级柏油路标准。河口乡乡域道路交通规划详见附表三。第十四条 乡域给水工程规划第一款 用水量预测预计远期河口乡用水量
6、约为31.0万M3/年。第二款 水源选择规划期内集镇以山泉水作为主要饮用水源,浔江、五排河水作为备用水源;其余村庄以乡域内水质良好、流量充足的山泉水水作为主要饮用水水源。第三款 水源保护n 建立水源保护区,保护取水流域范围内的植被,大量种植水源涵养林。n 协调城镇供水与农业灌溉的用水矛盾,合理利用水资源。第四款 给水工程规划n 规划将集镇自来水厂在原址上进行改扩建,供水规模500m3/d,满足集镇及周边村庄远期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n 各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十五条 乡域污水工程规划第一款 污水处理在集镇和各村庄内规划新建污水处理池,每处占地约10m2。对集镇及附近村庄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第
7、二款 排水体制n 规划村庄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n 规划近期集镇污水采用分散式处理方式,通过净化沼气池、双层沉淀池或化粪池等对污水进行处理;远期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统一收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n 雨水排放宜采用缓冲式自流生态排水模式,乡域范围内设计暴雨重现期0.5-1年。第十六条 乡域电力工程规划第一款 变电站规划规划期内在河口集镇往资源方向300米外资龙二级路北侧的山坳处新建河口35KV变电站(2X2000kvA)。第二款 发电站规划n 规划期内新建3个发电站,详见附表四。n 除列入计划的项目外,禁止建设影响生态的小型水电站。第三款 电网规划n 根据资源县电力部门发展设想,
8、规划期内新建两水至龙胜110KV输电线路,两水至河口35KV输电线路。n 电压等级采用110KV-35KV-10KV-380/220V。n 原有乡域供电线路除局部调整改线外,基本维持原线路布局不变。n 规划近期集镇主要道路10KV电力线采用电缆下地,其他道路10KV电力线可临时采用架空线形式。规划远期,集镇10KV电力线路逐步改用电缆下地。第十七条 乡域电信电视工程规划第一款 电信规划n 电话容量预测规划近期电话用户量为0.14万门,远期电话用户量为0.32万门。n 电信规划河口乡集镇之外的电信线路以架空方式架设,河口乡集镇建设范围之内的电信线路以埋地电缆为主,原有架空线路逐步落地,新敷设的通
9、信线路均要求以管道电缆方式敷设。电信管孔建设须兼顾各类公共信息业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管孔计算必须考虑电缆平均线对数不断增加的因素,在设计电缆沟时,一并考虑有线电视电缆通道。n 邮政设施规划规划在河口乡集镇有邮政支局一座,服务范围可以覆盖全乡,为居民创造便利条件。提倡邮政局所与电信所合建,利用自身优势进行多种经营,发展邮政储蓄、电子邮政以及物流配送等业务。第二款 有线电视网发展完善河口乡有线电视网,近期主要建设集镇周围村庄以及各旅游度假区的有线电视网,远期主要建设距离集镇较远的居民点有线电视系统,实现村村通有线电视,并实现逐步向数字电视系统过渡。第十八条 乡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一款 乡域
10、商贸设施n 规划根据现状资源条件,在集镇规划座集贸市场,服务集镇居民和乡域范围内的村民的日常生活。在集镇内不安排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统一集中在车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第二款 乡域文化体育设施n 在集镇建设相应配套的体育设施,并配套建设文化娱乐中心等文化设施。n 在2个中心村和各基层村安排相应等级的文化体育设施。第三款 乡域医疗卫生设施n 规划完善集镇卫生院,提高医疗水平,同时为了完善旅游服务基地的功能,还必须增加中医、康复、疗养等内容的建设。n 在旅游景区和2个中心村安排相应等级的医疗设施,形成集镇、景区、中心村组成的三级医疗卫生体系。第四款 乡域教育设施规划n 积极扩大教育规模,近期内抓好九年义
11、务教育和基本普及高中教育。n 保持全乡的适龄学生入学率达100%,实现义务教育普及率100。n 规划期内,集镇平均每所小学服务规模不宜少于0.2万人;乡村平均每所小学服务规模不宜少于0.1万人。规划近期将取消集镇内的河口初中,集中安排在车田中学,高中教育主要安排在县城。第五章 乡域旅游发展规划第十九条 旅游开发构想第一款 引入生态旅游的观念开发旅游资源。第二款 改善旅游环境。第三款 区域联动,互补促进。第四款 开发自驾车旅游市场。第五款 系统配套,效益优先。在集镇建设旅游交通、酒店宾馆、商业、会议等相关配套设施,加强旅游商品的开发,解决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配套问题。第六款
12、加快启动八角寨景区的申遗工作。第二十条 旅游发展规划规划以五排河漂流、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和民族风情游为主体,以集镇为游客集散地的山、河一体的生态旅游模式,使河口瑶族乡的旅游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成为资源县旅游的亮点。n 生态旅游发展轴:规划中强调五排河漂流景区在旅游开发中的重要地位,和加强对十万古田原始生态湿地、三十六包丹霞地貌景区的保护,保护其原始性、自然性和生态性,严禁采石和破坏景观。加强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 n 民族风情旅游发展轴:规划以八里坪瑶寨风情景区为主,充分利用瑶族的名族特色,保护名族文化和瑶族建筑,建设具有名族特色的生态农家乐。并与车田苗族乡、两水苗族乡形成名族风情旅游发展轴。第二十
13、一条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第一款 以河口乡集镇作为旅游服务中心,在浔江北部片区设置相应的住宿、餐饮设施。同时,规划旅游文化街和旅游美食街,为游客提供休闲、购物、娱乐的场所。第二款 瑶寨民族风情旅游可通过发展生态农家乐、特色商品展销等来丰富旅游形式。第六章 乡域环境保护规划第二十二条 规划目标至2030年,河口乡的建设达到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的目标。第二十三条 环境功能区划分第一款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n 河口乡水域划分两类水体,即、类水体:n 五排河、浔江上游为类水体,规划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n 浔江下游为类水体,规划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游泳区。第二款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14、分n 集镇及村庄以外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n 集镇及村庄范围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第三款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划在集镇范围内划分出功能区,各不同功能区按相应的类别标准进行控制。详见集镇环境保护规划。第七章 集镇总体布局第二十四条 发展方向选择规划期内集镇主要沿浔江和五排河一带以及向二级公路南侧发展。第二十五条 集镇总体布局第一款 布局模式规划集镇为一轴二片区的布局模式。第二款 功能布局n 浔江北部片区:以原有街区为基础,是集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体科技用地、教育机构用地、医疗保健用地为一体的综合组团,是集镇的公共服务中心。n 浔江南部片区:位于现状集镇建成区南部,沿
15、资龙二级公路南部缓坡地块适度发展,是集镇的生活组团。第八章 集镇专项用地规划第二十六条 居住用地规划第一款 规划居住用地4.60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32.4%,人均用地面积32.9平方米。第二款 河口乡集镇居住用地分布的重点方向n 浔江北部片区:通过对老城区内居住建筑的整治;通过对中学和小学之间用地进行平整,并随着集镇中学集中到车田乡中学,带动居住用地的整体开发;提升现状居住用地内部环境。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1.82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550人。n 浔江南部片区:通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开发高品质居住小区;依据山势地形在山地缓坡地块建设山地建筑,体现山地小城镇特色;注重对现状村庄建筑的改
16、造和新建建筑的风貌控制。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2.78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850人。第三款 河口乡集镇各类居住用地布局n 一类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浔江、五排河沿岸。规划用地面积约2.30公顷,居住人口密度小于300人/公顷;建筑限高10米;容积率小于1.5。n 二类居住用地:分布于资龙二级公路南侧缓坡地块。通过土地整平,整体开发高质量的居住组团,规划用地面积约2.30公顷。居住人口密度600人/公顷左右;建筑限高20米;容积率小于2.0。第四款 零散居住用地的改造集镇应以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水平为主要目标,控制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改善环境质量及市政基础设施,提高绿化覆盖率。第五款 居住环
17、境控制n 要求新区建设住宅正南北向间距1.04H,旧区改造住宅间距0.8H;住宅区日照标准不得低于大寒日日照3小时,旧区改建确实难以达到规定标准的,新建建筑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n 新区建设要求绿地率30%,旧区改造要求绿地率25%;n 住宅新区建设中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2平方米。第二十七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5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8.3%,人均用地为18.5平方米。第一款 行政管理用地规划规划结合实际情况,规划期内保留现状办公用地,并将办公用地集中整合,形成集镇行政中心。规划行政管理用地面积为0.68公顷。第二款 商业金融用地规
18、划规划沿浔江北部片区、浔江南部片区主要道路布置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商业金融用地面积为0.68公顷。第三款 集贸市场用地规划规划将现状集贸市场搬迁至浔江南部片区。服务于集镇居民和乡域范围内村民的日常生活。规划集贸市场用地面积为0.14公顷。第四款 文体科技用地规划规划在浔江北部片区新建文体科技用地,包括文化娱乐中心、其他综合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丰富集镇居民的生活。规划文体科技用地面积为0.23公顷。第五款 医疗保健用地规划规划保留现状卫生院,提高和完善卫生院的配套设施。同时为了完善集镇旅游服务的功能,还应增加中医、康复、疗养等内容的建设以适应日益增加的旅游人口的需要,规划医疗保健用地面积为0.30
19、公顷。第六款 教育机构用地规划规划将中学集中到车田乡中学,将现有中学用地改为小学用地,小学用地转化为居住用地,同时为了更好的配合河口瑶族乡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浔江南部片区新建一所幼儿园,完善教学体系,丰富教学内容。规划教育机构用地面积为0.66公顷。第九章 集镇道路交通规划第二十八条 对外交通规划第一款 过境交通规划近期将现状过境路改道扩建,资龙二级公路从葱坪村榨石坪开始改道,在集镇段从磨沟塘建桥经过浔江南部片区,并与原过境路在河口桥南部相接。第二款 客货运站规划规划结合过境道路,在过境公路北侧规划汽车站和停车场用地,汽车站用地面积0.07公顷。第二十九条 集镇交通规划第一款 集镇道路网格局
20、规划充分依据用地地势的高低起伏变化,形成“环状道路与网状道路相结合”的自由式路网格局。第二款 集镇道路功能划分n 过境道路:资龙二级公路疏导集镇过境交通。规划对资龙二级公路两侧进行控制,集镇段沿道路红线两侧后退5米,集镇段外沿道路红线两侧后退10米,作为省道控制带,在控制范围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n 交通性道路:规划环状+网状干路作为集镇的主要生活性道路,联系集镇二个组团。n 生活性道路:规划支路作为生活性道路,联系各组团内部与干路的交通。n 步行道:规划以“以人为本”的交通规划为基本出发点,在高差较大的道路之间和部分滨江设计步行道,创造便捷的无障碍步行交通。第三款 道路宽度详见附表五。第四款
21、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要求道路两侧的建筑后退红线要求为:过境路10米,支路2-3米。沿街大型公建、人流车流量大的建筑必须相应提高其后退红线的距离。对于现状建成区内的新建建筑,其建筑红线后退道路红线应满足以上要求;对于现状建筑,应严格控制不允许改建、扩建。第五款 道路交叉口n 平交:由于集镇规模不大,交通流量亦不大,因此集镇道路交叉口多为平交;当远期交通流量增大时,可考虑采取渠化或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n 立交:由于地形高差因素,规划集镇南部新过境公路与老资龙公路为立交。第六款 广场规划布置多处小型广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29公顷。第七款 公共停车场n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p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规划结
22、合旅游服务中心以及集镇出入口,布置2处公共停车场。停车场总用地面积约0.10公顷。p 公共建筑、宾馆酒店、综合办公楼、各居住小区等区域应按国家和桂林市交通、城建有关部门的规定配置停车位。第十章 集镇绿地系统规划第三十条 绿地系统规划第一款 公共绿地河口乡集镇公共绿地主要以滨江公共绿地和广场绿地为主。n 滨江公共绿地浔江、五排河是集镇最重要的水体资源,建设集镇沿江绿带、创造优美滨江景观是建设集镇绿化系统的重点。规划沿浔江、五排河两岸布置5米15米不等的公共绿地,通过沿江生活景观道的建设,形成河口瑶族乡集镇独有的绿化景观带。五排河、浔江两岸1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对已建现状建筑,利用老城改造的机会,
23、将建筑分期拆除,改建成江滨绿地、小游园。n 广场绿地规划结合广场布置绿化用地,以乔木种植为主,其间点缀灌木丛,辅以草坪。同时利用地形特点,采用简洁的手法,做到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形成河口乡集镇特有的多层次绿化系统。第二款 防护绿地n 在集镇一般生活污染源、污水处理用地和集镇供电等市政设施及管线走廊地区,按国家规范要求建设防护林带(地);n 建设资龙二级公路两旁10米防护绿化带;n 集镇道路进行道路绿化。第三款 绿地指标规划绿地面积1.5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6%,人均用地10.7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0.9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6.3%,人均用地6.4平方米。第十一章 集镇景观
24、系统规划第三十一条 景观系统规划整体景观空间骨架一圈、两轴、多点第一款 一圈:集镇外围环境绿化圈河口乡集镇外围的山林地、农业生态保护区构成的集镇外围的绿化大背景。对于集镇外围保育环境绿化圈应充分绿化山体,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源,加强农业的保护建设,形成提高集镇环境质量的生态绿化圈。第二款 两轴:沿浔江、五排河的滨水生态景观轴。规划依据现状地形地貌,通过改造使现有水系与山体、滨江公共绿地、广场共同成为集镇一条重要的滨水生态景观轴;过境公路两侧预留的防护绿地和两侧名族建筑形成过境公路道路景观轴。第三款 多点n 通过广场、滨江绿地等公共活动场所,增强集镇公共开放空间的吸引力,提高集镇公共生活活力,塑
25、造河口集镇的新形象。n 集镇内部山体成为集镇景观的视觉制高点,构成了集镇的自然山体景观节点。n 加强集镇出入口、公园绿地、主要道路交叉口等重要地段的景观营造,建设城镇景观节点。第十二章 集镇建筑风貌导控第三十二条 建筑风貌选择集镇可将旅游文化街控制为传统民居风貌区,采用木骑楼建筑的风格,将骑楼建筑特色融入到街区建筑形式当中,其余地块的建筑可控制为民居风貌协调区,适当将民族符号运用到新建建筑中,与传统民居风貌区共同形成具有集镇特色的整体建筑风貌。第十三章 集镇公用工程设施规划第三十三条 给水工程规划第一款 用水量预测近期集镇最高日用水量Q高日270(m3/d);远期集镇最高日用水量Q高日500(
26、m3/d)。第二款 水源n 水源选择规划期内集镇以山泉水作为主要饮用水源,五排河、浔江水作为备用水源。n 水源保护饮水水源地划为一级水源保护区,周围100米范围设置水源保护区防护绿地,加强水质监测和管理。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废水灌溉,不得使用持久性、剧毒性农药,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第三款 水厂规划期内在现状蓄水池的位置改扩建自来水厂,用地规划为0.05公顷,供水能力为500 m3/d。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有关规定。第四款 输水管道及配水管网n 设计给水干管管径300-400MM,支管管径200-300MM。与消防供水共用
27、的管径不小于100MM。n 供水主次干管沿主要街道呈环状布置,局部辅之以枝状管网,使供水管网覆盖集镇的各个角落。n 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共管网,在主次干道上设置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保证从管网内取到足够的消防用水。消防用水按同一时间发生火灾1处次,灭火用水量为10升/秒考虑。第三十四条 排水工程规划第一款 排水体制集镇近期采用雨污合流明沟排污体系,对现有排水沟渠、管道进行疏通治理;远期根据环境保护的要求,建立一套独立的污水管道系统,使污水得到处理后排放。第二款 污水工程规划第三款 污水量预测:污水排出量按用水量的85%计算,集镇污水量约为430m3/日。第四款 污水处理方式:集镇污水
28、采用分散式处理方式,通过净化沼气池、双层沉淀池或化粪池等对污水进行处理。第五款 污水处理池规划n 规划在集镇内分段布置4座污水处理池,每处占地约10m2。n 污水处理站与周围道路及用地之间采用10-20米防护绿带进行隔离。第六款 污水处理深度:集镇污水需处理达标后排放。第七款 管网布置n 集镇污水管线基本依地势由高到低沿道路方向布置为原则,分片集中,由污水源导入污水处理池处理。污水管道管径按服务地区的纳污量计算。n 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服务行业废水须经除油池处理;带有传染病毒、病菌的医院污水,必须先经消毒处理,才允许排入集镇的下水道。n 排入集镇下水道中的污水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
29、质标准(CJ30821999)的要求。第八款 雨水工程规划n 雨水工程规划的原则是雨水就近排入天然水体,以缩短输水距离,减小雨水管渠断面及埋深。n 规划对现状排水管渠进行改造,加大过水断面、增强其排水能力。雨水管渠可采用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沿规划道路铺设,为减少管道埋深,部分地段采用石砌盖板边沟。第三十五条 供电工程规划第一款 负荷预测根据集镇建设用地规划,集镇远期用电总负荷为1000KW。第二款 供电工程规划n 变电站根据集镇的实际情况及资源县电力工程规划,河口瑶族乡在规划期内新建河口35KV变电站。n 电网规划p 电网规划:110KV-35KV-10KV-380/220V。p 集镇10
30、KV线路沿道路西、南侧敷设。规划近期集镇主要道路10KV电力线采用电缆下地,其他道路10KV电力线可临时采用架空线形式。规划远期,10KV电力线路逐步改用电缆下地。p 集镇实行片区统一配电。第三十六条 电信工程规划第一款 电话用户预测:预计远期集镇电话用户在200左右。第二款 局所规划:规划要求集镇电信所的电信交换机远期将容量扩至200门。第三款 电信线路规划n 电信传输线路近期以电缆为主,远期发展光纤网络,以光纤为主,实现光缆进入小区或光纤入户。n 通信线路的敷设原则,远期将原有架空线路进行逐步落地,新敷设的通信线路,基本要落地敷设。在设计电缆沟时,一并考虑有线电视电缆通道。第四款 有线电视
31、网至2030年集镇有线电视达到100%的入户率。第十四章 集镇防灾减灾规划第三十七条 消防规划 第一款 集镇消防安全布局n 液化石油气储存地应布置在集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n 在集镇规划中合理确定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位置,对汽车加油站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n 加强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集镇内新建的各种建筑物,应建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严格控制三级建筑,禁止修建四级建筑,以此提高自防自救能力。n 集镇中原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应纳入集镇改造规划,积极采取防火分隔等措施,逐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n 在集镇设置集贸市场时,不得影响交通和堵塞消防通道。第
32、二款 消防站建设规划规划消防站布置在集镇中部居住组团行政管理用地附近,用地0.03公顷,配备消防车辆1-2辆。消防警力按相应标准配置。第三款 消防供水规划n 城市消防供水标准:按国家规范采用同一时间内发生1次火灾,一次灭火用水量35升/秒,灭火时间2小时计。n 消防与生活供水管网合一供水系统,供水管道逐步向环网发展,以提高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在支路上敷设的给水管道管径不小于150毫米,巷道内给水管道管径不小于100毫米,最不利点消防水压不低于0.1MPa。n 消火栓建设统一采用一种型号。市政消火栓按规范沿道路设置,尽量靠近交叉路口,其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两栓间距不大于120米。n 规划在五排
33、河、浔江沿岸修建三个消防取水点,取水点周围设置消防车取水通道,并保证消防车取水高度不大于6米。第四款 消防通信规划n 建立119、120、110联动报警系统,达到多功能,多渠道报警、救护要求。n 消防队消防通讯装备的配备,必须成立独立完整系统,完成配备项目。n 集镇消防站要与县级消防站、临近地区消防站以及集镇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建立消防通信联网。第五款 消防通道规划n 规划路网和道路设计应满足消防要求,集镇建设时应保证消防通道间距不大于160米,消防通道净高、净宽均不小于4米。n 在居住区开发建设中,应合理规划居住区内部道路系统,使道路系统满足消防通道要求。n 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通道
34、。n 加强集镇道路交通管理,坚持取缔各种违章占道行为,以有利于消防施救和安全疏散。n 利用公共停车场、广场、绿地等空地作为集镇防灾的避难、疏散用地。 第三十八条 防洪规划第一款 防洪标准根据河口乡集镇的现状、性质和发展规模,按照国家防洪标准要求,防洪标准采用二十年一遇,其中重点地段和重点建筑的防洪标准应采用五十年一遇。实施防洪工程应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城市给排水、道路等基础工程相结合。第二款 防洪工程设施规划河口乡集镇防洪以堤防为主,配合水库、分(滞)洪、河道整治等措施组成防洪体系。防洪堤规划布局:五排河、浔江集镇段河岸两侧。第三款 其他非工程性防洪措施n 坚决贯彻执行防洪法,对水利设施依
35、法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做好流域内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期涵养水源;n 禁止河道设障,保证行洪河道畅通,充分发挥河道泄洪和堤防抗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的整体防洪效益;n 制定超大洪水预警制度,完善防洪预案和洪水汛期调度运行计划,做好汛期防洪指挥工作;n 保持集镇往周围山体的通道畅通;n 突出灾前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防灾避灾意识。第三十九条 防涝规划措施第一款 修建防洪堤,拦截洪水直接侵害。第二款 修建防洪闸,防止洪水倒灌。第三款 修建防洪沟、排涝渠,拦截和排泄山洪;修建排涝泵站,排除保护区涝水。第四款 新建城区建设用地标高应在二十年一遇的洪水位以上。第四十条 防山洪规划主要防治措施第一款 河口乡
36、集镇山洪防治工程设计,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及沟壑发育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缓流、拦蓄、排泄等工程措施,形成以谷坊、跌水、陡坡、排洪渠道等工程措施与植树造林、修梯田等生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第二款 对河口乡集镇山洪沟进行分段治理。n 山洪沟上游的保水坡地治理应该以水土保持措施为主,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工程,恢复山区被破坏的植被,不断扩大森林覆盖面,提高山区雨水涵养能力,减慢降雨后形成地表径流的速度,清除产生水土流失的根源。n 中流沟以小型拦蓄工程为主,增加防洪调蓄能力,减少并延缓地面径流对下游的冲击,同时修建环山渠和导洪渠,对现有溪沟进行疏浚、沟堤护砌等整治工作。n 加强小流域的河道规划和整治,
37、加强河道的疏浚,需要的地方要退田还河,拓宽行洪断面,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对河道两岸堤防,要加大建设力度,使河堤有一定的抗山洪能力。第四十一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主要防治措施第一款 成立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加强灾情监测预报,制定地质灾害应急方案,确定滑坡地带与稳定用地边界的安全距离,建设用地选择应避免不稳定坡面。第二款 在滑坡前缘修建挡土墙;在滑坡上方修建排水沟;填补滑坡内裂缝;重点地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一切破坏坡体稳定的人为活动。第三款 在冲沟地段应对地表水导流,加强绿化植被,修筑护坡工程,防止沟壁水土流失。第十五章 集镇环境卫生规划第四十二条 环境卫生规划第一款 垃圾处理规划n 垃圾量预测预
38、测近期垃圾量为0.90吨/日;远期垃圾量为1.4吨/日。n 集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及处理垃圾应逐步实现分类收集、封闭运输、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p 收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建议远期实现袋装分类收集,可分为三类:一类为可以回收利用,二类为可以焚烧,三类为可以填埋。垃圾箱一般沿着街道两边人行道放置,每一垃圾箱的服务半径约为50-80米。p 转运:规划在集镇南部磨沟塘新建1座小型垃圾转运站,规划用地面积约0.02公顷,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10米。配置两辆密闭式、压缩式垃圾清运车,从根本上解决垃圾运输途中的二次污染。p 处理:规划对葱坪村委桃子塘现状垃圾处理场进行扩建,规划垃圾处理场用地面
39、积约1.5公顷。第二款 公厕规划规划近期在集镇新建二座公共厕所,其中一处位于汽车站,另一处位于集贸市场。远期规划公共厕所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的规定。第三款 其他措施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管理,有偿清运,不得随意随地倾倒。医疗单位垃圾及病死牲畜应经过高温火化处理或实行深埋。第十六章 集镇环境保护规划第四十三条 环境保护规划第一款 水环境保护规划n 规划对现有餐饮业、旅馆业等严格管理,其废水不经处理或处理程序不够、处理不达标坚决不允许排放。n 建立农田保护区,发展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减少农业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对水体的污染。n 投资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工业和生活污
40、水进行处理。n 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全面环保意识。第二款 大气环境保护规划大气环境质量含污染物的指标控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的相关规定,规划集镇建设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二级大气质量标准以内。第三款 声环境控制集镇内各功能区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5-82)的要求。第十七章 “四线”规划第四十四条 城市绿线的控制第一款 规划沿水系划定了公共绿带。第二款 沿过境道路、水源地和高压走廊设定防护林带,其中一类水源保护区水系两侧防护林带宽度不低于50米。集镇内山体沿山脚线10米以上为山体保护范围。
41、在集镇水厂、污水处理站周围规划建设生态防护林。道路防护绿带规划控制要求如下:集镇范围内单位一律退后道路红线,其宽度集镇段过境道路按5米控制,集镇外按10米控制。高压输电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的宽度,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即: l10KV的,15-25米;35KV的,12-20米。第三款 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严格按国家有关绿地建设标准进行绿地规划保证绿地占有率。第四十五条 城市蓝线结合现有地理地质条件整合现有的河流水体,并结合给排水规划疏浚江河,确定水流走线走势,划定水体岸线,适当予以沟通,扩大其环境容量调节能力。在集镇中心地带形成开阔水面,结合集镇绿地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第四十六条
42、城市黄线控制内容第一款 交通设施n 集镇客货运站场用地面积为0.07公顷,位于资龙公路北侧。n 集镇内规划设置2处停车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10公顷。n 规划结合水系、行政办公中心,在集镇内布置多处广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29公顷。第二款 供水与排水设施n 规划期内在现状给水点北侧山体缓坡新建自来水厂,用地规划为0.1公顷n 规划新建集镇污水处理池4座,每座占地面积约10m2。第三款 供电与通信设施n 规划在集镇西侧往立才坪村方向1公里新建35KV变电站,并且新建资源至龙胜县110KV高压线路。高压架空走廊宽度: 110KV线路为15-25米,35kV线路为12-20米。n 规划将集镇现状
43、电信局、邮政局保留作为集镇电信、邮政枢纽。 第四款 环境卫生设施n 规划对葱坪村委桃子塘现状垃圾处理场进行扩建,规划垃圾处理场用地面积约1.5公顷。n 规划在集镇南部磨沟塘新建1座小型垃圾转运站,规划用地面积约0.02公顷。第五款 综合防灾设施n 规划新建消防站用地面积约0.04公顷,位于汽车站西侧。第十八章 建设限制分区规划第四十七条 河口集镇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用地可分为已建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共四类。第一款 已建区是指集镇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现状建成区。已建区作为集镇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的现有城镇建设实体区域,可成为新区启动发展的基础,原则上对已建区进行基础设施和城市风貌的改造与完善,努力使已
44、建区的整体风貌与新区整体风貌协调。第二款 禁建区包括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文保单位的重点保护区、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河流、生态绿地、坡度大于45%的山体等。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和重大基础设施的预留地,原则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设行为,任何不符合资源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必须限期搬迁,禁建区用地面积5.5公顷。第三款 限建区包括河湖湿地的生态控制区、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行滞洪区、文保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的重点保护区、工程地质中度控制建设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山体保护区等。限制建设区内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限制,近期不宜安排开发建设项目,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
45、目应符合新区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应根据用地情况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或配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调整新区内基本农田范围,并应严格按照规划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适度进行开发建设,限建区用地面积3.0公顷。第四款 适建区是指集镇范围内适合城市建设的区域。在本次确定的集镇规划建设区范围内,适建区主要集中在集镇范围内的可利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适建区不包括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20年一遇洪涝淹没线以下地区,适建区用地面积8.0公顷。第十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四十八条 规划期限和规模第一款 规划期限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10年2015年。第二款 规划规模n 人口规模:近期集镇人口规模为900人
46、。n 用地规模:集镇近期建设用地约8.4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98.8平方米。第四十九条 建设重点近期重点进行浔江南部片区的建设。第五十条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和布局第一款 居住区建设以综合开发居住小区形式,集中建设浔江南部片区过境路以北沿江的商住小区以及浔江北部片区政府西面沿江的滨江住宅小区,同时重点改造现状的居住用地,完善居住配套服务设施。第二款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n 整合、改造办公用地。n 重点建设浔江北部片区旅游服务中心和商贸中心。n 完善浔江南部片区的商业金融设施。第三款 市政设施配建集镇给水、排水、电力、电信、邮政、消防、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近期重点完善消防站及2座公厕的建设。第四款 集镇道路交通n 规划修建资龙二级公路。n 规划新建汽车站。n 完善滨江广场的建设。第五款 绿化系统建设加强集镇周边环境绿化工程建设;建设集镇广场和滨江景观绿地;建立小区绿地系统和集镇公共绿地,完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