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范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范本.doc(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四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第六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第八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附则总 则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青岛百斯特钢构有限公司;员工是指青岛百斯特钢构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
2、定的从其规定。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5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一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没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
3、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如信息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公司。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 公司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12条 公司一经录用的的合同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保险;非合同制的临时工不予办理劳动保险。 第13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
4、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4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15条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1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1
5、7条 每月26天为满勤,满勤的员工有满勤奖。第1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公司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第19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1)年休假: (2)婚 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4天。(3)丧 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4)产 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符合晚育的(23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第四章 工资福利
6、与社会保险第20条 福利待遇(1) 职员入职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后经公司考核合格并同意录用者,须与公司签订二年劳动合同,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项劳动保险。若因特殊原因有不愿意入劳动保险的员工,公司每月给予适当补贴200元。(2) 职工入职后,对于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员工,从第二年开始,工资待遇实行工龄补贴,每干满一年,每月补贴 40 元。第二年为每月补贴80元,依次类推。(3) 公司每年免费发放工作服,单衣和棉衣各一套。对于工作不满半年时间的员工离职时,从其工资中扣除工作服费用。(4) 公司有免费班车接送,并备有食堂,在公司就餐者:对于出勤20天以上的员工报销当月全部餐费,各员工于每月月初到办
7、公室领取100元饭票。出勤不满20天的员工不予报销餐费。第21条工资计付 每月付给工人的实得工资=日工资总额+加班费+满勤奖+工龄奖-各项罚款金额。第22条 新员工入厂未干满7天的员工一律不结算工资。第23条 后勤实行月工资制,满勤为26天。满勤发放全额工资,并发放满勤奖 50元/月。因请假出勤不满26天时,工资核算时扣除相应请假天数工资。另对于请假时间包含周日休息日时,结算工资时该休息日为请假时间,不结算工资。对于放假的工资核算: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的工资按出勤核算,对于非法定节假日的放假,不予核算工资。车间实行日工资制,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工资。满勤为26天,满勤奖100元/月。第24条
8、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25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第26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30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解聘后的员工工资发放日期,均同步于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日期。第27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第2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
9、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5)因绩效考核而减发的工资;(6)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29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第五章 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第30条工伤的认定及处理(1)工伤的分类: A、 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 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5) 因公外
10、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 在上下班途中,非自己主要责任而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B、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1) 因违法犯罪受到伤害的;2) 违章作业受到伤害的;3) 自残或者自杀的;4) 醉酒受到伤害的。5) 不服从领导安排而发生的伤害;6) 未经授权、许可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害;7) 工作期间打架斗殴受到伤害的;8) 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伤害;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C、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
11、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2)对于工伤期间的工资规定:a) 对于必须住院的:住院期间支付企业规定的工伤基本工资,标准为该员工基本工资的50%,对于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家人护理。b) 对于需休息不能上班的:持医院证明(必须是市级以上)并经主管领导批准,休息期间支付该员工基本工资的50%。超过时间部分,按事假处理。c) 对于可以坚持上班的:给予半天休息时间,当天工资100支付,此后不出勤按事假记工。(3)对于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a) 对于参加劳动保障部门保险的员工,由劳动部门按规定给予报销。b) 对于参加保险公司保险的员工,根据保险公司的赔偿进行。c) 对于未
12、参加任何保险的员工的工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报销住院发生的或就诊发生的与工伤有关的费用,对于自己要求的与工伤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4)特殊情况下的处置: 1)任何车间、部门、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的将承担一切责任。 2)因工作在厂区以外发生的事故,受伤害人员所在部门视情况应当派人赶往事发地协助救治工作,并同时上报总务部。3)因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标明移动的位置、部位和物件等,对无故、有意破坏事故现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4)对于工伤者治疗期间,提出与国家关于工伤医疗待遇的政策规定范围允许外的无理要求,企业有权不予采纳。5)对经医疗部门诊断身体已康复,劳动力
13、恢复而无故拖延不上班者,将按照旷工处理。6)对治疗工伤期间,乱开医药费、营养费等,及治疗与工伤伤害处无关的费用,一经查出,将按药费的三倍处罚。7)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依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根据有关标准和政策进行(指参入劳动保险的)。8)因工伤需要就诊或住院者一律要上报总务部后,到指定医院治疗。第六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第3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书面请假,不得无故旷工,15
14、日以下(包括15日)的请假由该员工的部门经理或主管决定,15日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报总经理批准;(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自己不能及时请假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1日内补办请假手续;(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论处;(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8)当生产任务紧急时,职工一般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来上班者,以旷工论处;旷工每天按日工资的两倍扣除。第32条 员工应遵守如下辞职制度:(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日通知;(2)员工辞职
15、由总经理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3) 职工不办理请假、辞职等正常手续而私自离职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旷工每天按日工资的两倍扣除。(4)职工辞职前旷工天数计算:自不来公司上班的第一天算起,直到返厂办理正式离职手续为止的中间总天数。第3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进厂区,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5)
16、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第34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
17、全守则和操作规程:(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
18、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第35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第36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
19、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第37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第38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
20、作秩序,严肃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扣发绩效工资、辞退四种。第3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 书面警告1次,并根据规定扣发绩效工资;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予以辞退:(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一个季度内超过9次、一年内超过32次的,视为经常迟到或早退。(2)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5)随地吐痰或乱
21、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6)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7)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9)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10)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11)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12)在禁烟区吸烟的;(13)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14)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15)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16)工作时间打瞌睡的;(17)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1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40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
22、次,按照规定扣发绩效工资;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予以辞退:(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41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日以上(包括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10日以上(包括10日)的;(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
23、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6)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拘留、批捕等);(7)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42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第八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第43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第44
24、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第45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第46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第47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
25、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第48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第49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第50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第51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
26、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第52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第53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第54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2年
27、。第 55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第56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 57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第58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全体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阅读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履行,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第59条 本规章制度自2011 年07 月01 日生效 青岛百斯特钢构有限公司(公章) 2011年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