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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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办法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新老人员平稳过渡和新旧政策有效衔接,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和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6号),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过渡范围、对象和对应等级(一)范围和对象: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辖区范围内在编在岗的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以及试

2、点市、县(区)教研室、教科所、电教中心和校外教育机构等教育机构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1至4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5至7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

3、技术岗位8至10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11至12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13级。二、过渡办法(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重新设置与核准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方案。试点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据各层级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岗位内部结构比例,延伸设置中小学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申报核准。(二)现有在职的中小学教师,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三)过渡后的各职务(等级)中小学教师超出重新设置与核准岗位结构比例的,通

4、过退休、调离等自然减员方式逐步控制在重新设置与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四)对于改革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按照职称(职务)对应关系,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择优聘用。三、过渡程序(一)学习宣传和组织准备 (2012年7月1日至31日)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办法,切实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了解职称过渡的范围、对象、程序和方法,积极主动地参

5、与职称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市、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复杂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二)材料审核及审批(20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1.学校(单位)对过渡人员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统一填写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附件1)。2.个人确认。教师本人对学校(单位)填写的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进行核对并签名。3.公示公告。学校(单位)填写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一览表(附件2),在本学校(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4.审核备案。学校(单位)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6、扩大试点过渡人员一览表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审核备案。(三)办理相关手续(2012年9月1日至9月10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符合条件人员下达批准文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四、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过渡在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职务)过渡由档案归属地组织实施。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人员过渡涉及到全体

7、教师,将现有在岗教师从原来相互独立的两个职称制度体系平稳过渡到统一后的新的制度体系,是确保改革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过渡工作主要由政府部门和学校承担,政府部门和学校统一办理过渡手续,教师只需要在核对本人信息后签字确认,不应增加教师负担,更不能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各市、县(区)及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过渡阶段的各项工作。(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市、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负责职称的领导工作,并选调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职称制度改革和教育工作的同志参加改革试点工作。机构成立、人员到位后,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过渡工

8、作顺利进行。(三)严格审查,保证质量。认真做好过渡人员的资料核查工作,对申请过渡人员的执业资格、任职资格、聘任情况等相关资料要认真查验核对,防止借过渡时机违规聘用、突击聘用、超岗位聘用的问题发生。(四)规范程序,把握重点。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过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规范程序,稳慎实施,加强协调和沟通,妥善处理好过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五)严格时限,按期完成。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集中精力、积极行动,确保全区过渡工作于2012年9月10前全面完成。 附件:1.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

9、 2.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一览表附件1: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 间任教学段任教学科过渡前职称(职务)情 况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取得任职资格时间现聘专业技术职 务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时间过渡后职称(职务)情 况统一后对应的名称过渡后所聘专业技术职务过渡后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本人确认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学校(单位)意见: 年 月 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年 月 日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意见:年 月 日本表填写一份,存入本人档案。附件2: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一览表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任教学段任教学科过渡前职称(职务)情况过渡后职称(职务)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资格时 间现聘专业技术职务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等 级聘任时间统一后对应的名称过渡后所聘专业技术职 务过渡后所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 级12345678910本表一式3份,学校(单位)、教育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各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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