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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实用的买卖合同模板汇总六篇实用的买卖合同模板汇总六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买卖合同 篇1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单价:产品数量: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
2、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二、产品质量1、质量标准: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三、产品价款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人民币:_(大写:_);总价款为:_(大写:_)。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
3、、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_提供,包装费用由_承担。甲方产品的运输由_办理,运输费用由_承担。甲方产品的保险由_办理,保险费用由_承担。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由_承担。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四、产品交付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
4、,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_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_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风险提示: 交货地点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
5、。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五、价款结算风险提示:价款支付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
6、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_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_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_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_天内付清。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七、商业秘密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
7、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八、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
8、违约方主张。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九、不可抗力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
9、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十一、争议解决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
10、式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二、明示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
11、签字后生效。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风险提示:证据保留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甲方:签订日期:_年_月_日乙方:签订日期:_年_月_日买卖合同 篇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有二处山林,座落在黄沙累村三组。(小地名枫木山、过水冲水沟上)。经甲乙双方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共同协商,自愿买卖二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后乙方、土地权属方的管理、处置、收益
12、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订立本合同如下:一、 买卖山林四界权属份额。第一处山林。小地名:枫木山。山界为:东至岚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顶,北至岌下河(蒋汉阳屋南边岌)。此山面积为三十一亩。甲方土地权占十五点五亩,权属内所有杉松全部卖给乙方;尚仁里乡卿家巷村五组所占十五点五亩,被甲方租赁所造林杉林权属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权证复印附后为证)。第二处山林。小地名:过水冲水沟上(邓家屋后右边进家冲)。山界为:东至大岌龙玉青山,南至岌邓姓门口村公青山,西至邓姓家挑水吃水沟,北至漕卢宗豆山,此山面积为四十一亩,土地权属为尚仁里村八组。甲方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有
13、造林分成合同,林权证复印件附后为证)。二、 买卖管理年限。上述二处山林的权属、管理、采伐期限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底终止,为期拾陆年。买卖期内四至界限内所有杉松均归乙方所有,采伐时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现象和合同期内山林所发生的天灾人祸,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三、 采伐时分成约定。按甲方与土地权属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规定分成。本合同期内有关采伐修山抚育、间伐所需要的费用乙方必须与土地权方协商按分成比例分担,甲方不负任何经费。四、 土地、分成纠纷责任。若甲方租凭土地造林时,与山林权属方没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时,土地权属方提出与本合同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权属另有其人)等,买卖期内造
14、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与土地权属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但任何责任。五、 上述二处山林买卖价值。(甲方:刘吉生所占土地权属山林、租凭土地造林所占份额)总价值壹拾陆万贰千圆整(1620xx.00元)人民币卖给乙方。不含土地权属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额。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组代表、尚仁里村八组代表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额一付清给甲。甲 方 代 表签章:乙 方 代 表签章:在 场 人签字:年 月 日买卖合同 篇3一、注意审查合同项下标的物: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二、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三、付款方式:应注意
15、审查付款条件。四、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五、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六、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七、检验条款: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八、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九、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十、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十一、索赔和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如: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承诺、保证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
16、此而遭受的损失。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注意审查管辖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十三、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规定的一致。买卖合同 篇4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是常见的违约形式。逾期付款除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外,债务人还应当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合同法实施后,由于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批复与合同法规定不一致,出现了逾期付款违约责任适用上的混乱。一、合同法实施前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法实施前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有两种形式,即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规定的演变逾期付款违约金,指有义务付款一方当事人逾期付款而应承担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198
17、4年1月23日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条第4项规定中,其适用范围限于有明文规定的违约条款中,其计算标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因中国人民银行在不同时期对延期付款的利率规定不同,致使法院在认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时也要不断调整。年最高法院以法函()号复函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万之三计算。6年最高法院以法函(6)7号复函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万之五计算。此时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尚未以法定概念的形式适用于一般案件。年,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号文规定自同年月日起逾期贷款利率调整为。地方法院欲调整标准而没有法律依据,如继续延用最高法院()号批复规定
18、的标准又与事实相左。在此情形下广东省高级法院于年请示,最高法院以法释()号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该批复的适用范围是“合同”案件,严格界定就是经济合同案件。这样就使“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一概念及其相关规定从原来仅适用于工矿产品购销、农副产品购销等有限的合同扩大到所有的经济合同。该批复改变了以前的逾期付款的含义。以前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不存在约定情况。而该批复却规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人民银行标准。即该批复承认约定违约金的存在,也就是说该批复设立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制度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
19、依法定。总起来说就是任何人只要有付款违约情况,就必须支付违约金,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赔偿金是违约一方由于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所给予的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适用关系是:1、逾期付款违约金能补偿经济损失的,就不再支付赔偿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是包含关系。2、经济损失超过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赔偿金用于补偿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赔偿金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补偿关系,可以同时并用。二、合同法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取消了法定违约金合同法在违约金制度上采用了当事人“约定主义”而摒弃了此前的“法定主义”,即当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
20、当事人只能依约定请求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得主张违约金。合同法第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按照相反解释,即当事人可以不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就可以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当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否主张违约金的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金,如果有约定就可主张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能请求违约金,而只能请求其他方式的违约责任。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的预先确定,因此违约金与赔偿金之间是互为包含的关系,换言之,违约金可以涵盖赔偿金,反之赔偿金也可以涵盖违约金。二
21、者的适用关系是:1、原则上不并存;2、就高不就低;3、优先适用违约金责任条款。三、违约金适用的冲突合同法施行后,在时间效力上,最高院法释20xx34号批复,将法释19998号批复中规定的计算标准删除。法释20xx34号批复实质上是法释19998号批复的批复。的批复是在合同法生效后对违约金所作的进一步解释,但其中的内容并不符合合同法中的违约金制度,实质上是对批复的复制。由于批复没有被废止,批复与合同法的效力并存。逾期付款违约金规定出现了“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和“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不主张违约金”的局面,引起了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四、违约金适用冲突的解决根据法发()号文第条第款“援引司法解释作
22、为判决或裁定的依据;应当先引用适用的法律条款,再引用适用的司法解释条款”。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判决文书时应首先引用应适用违约金的法律条文,再引用该批复作为依据,而批复赖以存在的经济合同法已经废止,故不应再适用该批复。合同法取消法定违约金后,当事人在合同中既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又未约定应承担逾期付款损失,或者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金约定不明的,当事人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只能由赔偿损失这一方式来实现。五、逾期付款损失的确定逾期付款损失有利息损失和其他损失两种。利息损失的确定1.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标准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是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还是存款利率作为计算标准,存在着争议。笔
23、者认为应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标准。理由是:其一,虽然贷款利息、存款利息都是本金的孳息,但在日常生活中经营者不会以存款作为投资方式使用资金。其二,通常情况下,经营者的资金来源于自己的积累和贷款,而贷款支付的是贷款利息。其三,让逾期付款违约者支付存款利息损失,就会出现违约者逾期付款的代价小于从银行贷款的代价,违约者反而获利,容易造成违约者乐于违约,也违反了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利的法律原则。其四,经济合同法废止前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规定的也是贷款利率而不是存款利率。其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
24、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1999年6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1999)192号)第六条规定:自1999年6月10日起,金融机构(不含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三(折年率为)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20xx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xx251号)第三条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
25、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两个通知明确了以下问题:1999年6月10日20xx年1月1日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标准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20xx年1月1日以后的罚息利率也就是逾期贷款利率修改为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是多少,不能确定。如何确定20xx年1月1日以后的逾期贷款利率?笔者认为,为便于操作性,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作为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标准。具体而言,截止起诉之日,逾期付款一年以内的,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逾期付款一至三年的,按照三年
26、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2.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起止时间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起算日的确定双方约定有付款日期的,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日的次日为赔偿损失的起算日。约定分期付款的,按约定分别确定赔偿损失的起算日。双方未约定付款日期的,自债务人收到付款通知、付款发票等债权人请求付款之日的次日作为赔偿损失的起算日。双方未约定付款日期,债权人在诉前也未主张过债权的(包括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的),以一审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为赔偿损失的起算日。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的确定判决一次性立即给付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为判决生效之日。判决有一定履行期限的(包括分期履行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为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
27、。有学者主张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确定为起诉之日。认为原告在起诉时,把违约金数额只计算到起诉之日,本着不诉不理的原则,法院当然只能根据其诉讼请求来确定损失终止日。笔者认为,原告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起诉之日,多数情况是为了明确诉讼标的额。由于原告无法确定案件审结的具体时间,其对利息损失的确定只能计算至起诉之日。当然,也存在原告权利意识不强或主观上疏忽的情况;有的则是寄希望法院能在短期内审结并迅速执行而不过分计较。但不管是哪种情况,只要不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审理期间利息损失的,就应当予以计算,不能片面认为原告方已放弃了权利。有学者主张对裁判确定或生效之日至文书指定履行期
28、日这一时段的利息损失不予考虑,认为这是法律确认或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给予义务人的履行宽限期。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欠妥。一是给义务人履行的宽限期,应只限于时间上的权利,而不能延伸到资金利益上。二是资金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不由义务人承担,就归权利人承担,而将责任分配给无过错的权利人是不合理的。三是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宽限期的规定,合同法未再沿用,失去了法律基础。3.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的举证责任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应当免除债权人对该主张的举证责任。逾期付款其他损失的确定债权人认为在银行贷款利息损失之外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确定逾期付款其他损失,如追款费用等。买
29、卖合同 篇5答辩人:市厂,住所地:镇经济开发工业区,电话:答辩人:厂,住所地:镇经济开发工业区,电话:被答辩人:市经营部,地址:市镇铺,负责人:,电话: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事实与法律,现答辩如下:一、在送货单上收货签章的并非答辩人,答辩人没有与被答辩人发生买卖关系,因而答辩人无需支付其货款。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在送货单上“收货人签名”一栏上签名分别是“”、“”“”等人,经查,答辩人公司内并无与其同名的员工;而且在“公司盖章”一栏上盖的是一枚方形的“厂收货章”,而答辩人公司的收货章一直都是圆形的,答辩人从未启用过方形的收货章,因此答辩人并没有收到过被答辩人的货物
30、,依法不需要支付货款。二、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被答辩人并不完全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且其起诉的数额有错误。(一)被答辩人提供的送货单有很大一部分(共计106717.1元)并非归其所有,而是一家叫做“有限公司”的企业,经查询“有限公司”的主体并不存在,故该部分货物的权利义务的承担主体应该是在送货单上签名的实际送货人而非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并非该部分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之一,因此,被答辩人依法并不具有就该部分送货单起诉答辩人的权利,答辩人不需要向被答辩人支付该部分货款。(二)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显示,被答辩人送货单上的重量与答辩人实际收到的重量是有差别的(双方在送货单
31、上对实际收到货物进行了标注),因此计算货物的金额应该以答辩人实际收到的货物的重量来计算(后附表)而非被答辩人所主张的送货重量,所以被答辩人主张的数额是错误的。(三)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有一部分并非是送货单,而是热处理单据(数额共计8344.8元),这部分单据是因为答辩人将钢材送到被答辩人处进行加工而产生的,属于加工承揽的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被答辩人在买卖合同案件中请求答辩人支付加工承揽的费用于法无据,答辩人无需在本案中向其支付该部分费用。由此可见,被答辩人请求的总金额218103元,应当减去属于“有限公司”的送货单货款106717.1元,还应减去热处理的加工费用8344.8元及实际送货的差
32、额,答辩人充其量只需要再向其支付货款95857.98元。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并无与被答辩人发生过交易。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有一部分货物不属于被答辩人的,而且还有一部分是属于加工承揽关系,依法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除去以上两部分,剩下的才是本案审理的范围。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致 敬礼! 市人民法院买卖合同 篇6卖方: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地址:_买方: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地址:_鉴于:1. 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文化艺术品的所有人或受所有人全权委托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2. 乙方愿意购买本合同
33、约定文化艺术品,本合同构成双方买卖关系。为此,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在_市_区订立条款如下:1. 标的艺术品:1.1 甲乙双方买卖的文化艺术品见附件文化艺术品清单(以下简称“标的艺术品”)。1.2 甲方保证其对标的艺术品拥有完全所有权及处分权或者得到了所有权人的完全授权。1.3 甲方就标的艺术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诺:1.3.1 标的艺术品来源合法,非盗窃或抢劫物等赃物,非物等其他非法物品。1.3.2 标的艺术品不存在权属争议,也未设定抵押或质押或留置等负担。1.3.3 标的艺术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形。1.4 瑕疵:甲方承诺,标的艺术品所存在瑕疵除外观现状外,无其他品质瑕疵。
34、2. 交易价款:2.1 价格:2.1.1 双方同意,标的艺术品的总价为人民币_元。2.1.2 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均应对交易价格予以保密,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交易总价_%的违约金。2.2 支付:2.2.1 本合同签署后_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的_%作为定金。2.2.2 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艺术品日的_个日历天前,支付总价的_%。3. 交付:3.1 交付时间:在乙方支付全部价款的条件下,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标的艺术品交付乙方。3.2 交付地点:在_市_区_或甲方另行通知的地点。3.3 验收:3.3.1 甲乙双方进行交付时,乙方应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本合同及其附件。3.3.2 乙方在验收时
35、如发现标的艺术品存在瑕疵或有其他异议,应当时提出。3.3.3 验收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在标的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上签字确认。3.4 所有权与其风险转移:3.4.1 交付完成后,在上述交付时间、地点产权和风险发生转移。3.4.2 交付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应付价款。4. 其他事项:4.1 中止交易:4.1.1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标的艺术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1) 标的艺术品的来源不合法或其来源与甲方承诺不符;(2) 标的艺术品的权属存在争议或权属状况与甲方声明不一致的;(3) 标的艺术品并非真品或存在甲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36、4.1.2 本合同因中止交易而提前终止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个日历天内领回标的艺术品,超过期限未领回的,乙方有权收取保管费。4.2 违约责任:4.2.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即为违约,且应承担违约责任。4.2.2 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约定交易总价_%的违约金。4.2.3 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交付义务,则每延迟一日应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项金额或逾期物品价值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时,每日的违约金标准为逾期款项或逾期物品价值的千分之五。4.2.4 标的艺术品交付后,因甲方隐瞒其瑕疵或其权属瑕疵,应赔
37、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4.3 争议解决:4.3.1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4.3.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种方式解决。(1) 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 向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4.5 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1) 甲方指定联系人:_,电话_,传真_,手机_,电子信箱_,通信地址_,邮编_。(2) 乙方指定联系人:_,电话_,传真_,手机_,电子信箱_,通信地址_,邮编_。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32页 共32页第 32 页 共 32 页第 32 页 共 32 页第 32 页 共 32 页第 32 页 共 32 页第 32 页 共 32 页第 32 页 共 32 页第 32 页 共 32 页第 32 页 共 32 页第 32 页 共 32 页第 32 页 共 3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