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直流系统.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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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流系统直流系统的配置及原理。直流电源的设置发电厂的直流系统,主要用于对开关电器的远距离操作、信号设备、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其他一些重要的直流负荷(如事故油泵、事故照明和不停电电源等)的供电。直流系统是发电厂厂用电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应保证在任何事故情况下都能可靠和不间断地向其用电设备供电。直流系统的配置及原理直流系统构成:1、蓄电池组。2、充电机。3、监控系统。4、电池巡检装置。5、绝缘监测装置。6、馈线柜。直流系统的配置及原理在大型发电厂直流系统中,采用蓄电池组作为直流电源。蓄电池组是一种独立可靠的电源,它在发电厂内发生任何事故,甚至在全厂交流电源都停电的情况下,仍能保证直流系统中的用电设

2、备可靠而连续的工作。在有大机组的电厂中设有多个彼此独立的直流系统。直流系统的配置及原理1,单元控制室直流系统对600MW机组的电厂,单元控制室直流系统,一般每台发电机组设置两套110V(或115V)直流电源系统,统称为110V直流系统,为继电保护、控制操作、信号设备及自动装置等直流负荷供电。除设置110V直流系统外,每一台机组另设一套220V(或230V)直流系统,为发电机组事故润滑油泵、事故氢密封油泵、汽动给水泵的事故润滑油泵、不停电电源系统(UPS)及控制室的事故照明等直流动力负荷供电。直流系统的配置及原理220V直流系统的特点是,平时运行负荷很小,而机组事故时负荷很大。各直流系统中,工作

3、充电器的电源均从相应机组的400V交流保安母线引接;备用充电器的电源,一般也从400V交流保安母线引接,有的则从其他厂用低压母线上引接,以防保安母线故障造成所有充电器失去电源。直流系统的配置及原理2网络控制室直流系统网络控制室直流系统,又常称为升压所直流系统。当发电厂升压所的控制对象有500kv的设备时,根据保护与控制双重化配置要求,一般设置两套110V(或220V)直流系统。直流系统的配置及原理3输煤直流系统输煤系统一般有6kV(或3kV)交流配电装置,为了便于对其集中管理、提高可靠性并与其他直流电源不相干扰,相应地设置了输煤直流系统。直流系统的配置及原理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

4、有两种:充放电方式与浮充电方式。电厂中的蓄电池组普遍采用浮充电方式运行。一、充放电方式运行的特点在蓄电池组的充放电方式运行中,对每个蓄电池都要进行周期性的充电和放电。直流系统的配置及原理二、浮充电方式运行的特点蓄电池组浮充电方式运行的特点是:充电器经常与蓄电池组并列运行,充电器除供给经常性直流负荷外,还以较小的电流浮充电电流向蓄电池组进行浮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损耗,使蓄电池经常处于完全充足电的状态。直流系统的配置及原理三、蓄电池的均衡充电(过充电)均衡充电是对蓄电池的特殊充电。在蓄电池长期使用期间,可能由于充电装置调整不合理产生低浮充电电压或使用表盘电压表读数不正确(偏高)等原因造成蓄电

5、池自放电未得到充分补偿,也可能由于各个蓄电池的自放电率不同和电解液密度有差别使它们的内阻和端电压不一致,这些都将影响蓄电池的效率和寿命。为此,必须进行均衡充电(也称过充电),使全部蓄电池恢复到完全充电状态。直流系统的日常维护1、检查蓄电池运行环境温度、湿度等是否符合要求。2、定期检查电池单体电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3、检查充电机运行温度,定期清理积灰。4、检查绝缘监察装置、监控系统、电池巡检系统运行状态是否良好。直流系统的检修1、电池、直流屏清理积灰。2、直流系统接线检查、紧固。3、电池全容量充放电。4、监控系统检查、试验。5、电池巡检装置检查。6、绝缘监察装置监察、试验。7、充电机检查、试验。

6、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1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按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和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工作。所有已运行的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和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都应按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24)和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DL/T 781)的要求进行维护、管理。22.2.3.2发电机组用直流电源系统与发电厂升压站用直流电源系统必须相互独立。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3变电站、发电厂升压站直流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发电厂升压站及

7、重要的220kV变电站、发电厂升压站应采用3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每组蓄电池和充电机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变电站、发电厂升压站直流电源供电质量应满足微机保护运行要求。22.2.3.4发电厂动力、UPS及应急电源用直流系统,按主控单元,应采用3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每组蓄电池和充电机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其标称电压应采用220V。直流电源的

8、供电质量应满足动力、UPS及应急电源的运行要求。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5发电厂控制、保护用直流电源系统,按单台发电机组,应采用2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每组蓄电池和充电机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每一段母线各带一台发电机组的控制、保护用负荷。直流电源的供电质量应满足控制、保护负荷的运行要求。22.2.3.6采用两组蓄电池供电的直流电源系统,每组蓄电池组的容量,应能满足同时带两段直流母线负荷的运行要求。22.2.3.7变电站、发电厂升压站直流系统的馈出网络应采用辐射状供电方式,严禁采用环状供电方式。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8变电站直流系统对负荷供电,应按电压等级

9、设置分电屏供电方式,不应采用直流小母线供电方式。22.2.3.9发电机组直流系统对负荷供电,应按所供电设备所在段配设置分电屏,不应采用直流小母线供电方式。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10,直流母线采用单母线供电时,应采用不同位置的直流开关,分别带控制用负荷和保护用负荷。22.2.3.11新建或改造的直流电源系统选用充电、浮充电装置,应满足稳压精度优于0.5%、稳流精度优于1%、输出电压纹波系数不大于0.5%的技术要求。在用的充电、浮充电装置如不满足上述要求,应逐步更换。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12新、扩建或改造的直流系统用断路器应采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严禁使用普通交流断路器

10、。22.2.3.13蓄电池组保护用电器,应采用熔断器,不应采用断路器,以保证蓄电池组保护电器与负荷断路器的级差配合要求。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14除蓄电池组出口总熔断器以外,逐步将现有运行的熔断器更换为直流专用断路器。当负荷直流断路器与蓄电池组出口总熔断器配合时,应考虑动作特性的不同,对级差做适当调整。22.2.3.15直流系统的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两组蓄电池的电缆应分别铺设在吝自独立的通道内,尽量避免与交流电缆并排铺设,在穿越电缆竖井时,两组蓄电池电缆应加穿金属套管。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16及时消除直流系统接地缺陷,同一直流母线段,当出现同时两点接地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11、避免由于直流同一母线两点接地,造成继电保护或断路器误动故障。当出现直流系统一点接地时,应及时消除。22.2.3.17两组蓄电池组的直流系统,应满足在运行中两段母线切换时不中断供电的要求,切换过程中允许两组蓄电池短时并联运行,禁止在两个系统都存在接地故障情况下进行切换。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18充电、浮充电装置在检修结束恢复运行时,应先合交流侧开关,再带直流负荷。22.2.3.19新安装的阀控密封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运行了4年以后的蓄电池组,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20浮充电运行的蓄电池组,除制造厂有特殊规

12、定外,应采用恒压方式进行浮充电。浮充电时,严格控制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上、下限,每个月至少一次对蓄电池组所有的单体浮充端电压进行测量记录,防止蓄电池因充电电压过高或过低而损坏。22.2.3.21加强直流断路器上、下级之间的级差配合的运行维护管理。新建或改造的发电机组、变电站、发电厂升压站的直流电源系统,应进行直流断路器的级差配合试验。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22严防交流窜入直流故障出现。22.2.3.22.1雨季前,加强现场端子箱、机构箱封堵措施的巡视,及时消除封堵不严和封堵设施脱落缺陷。22.2.3.22.2现场端子箱不应交、直流混装,现场机构箱内应避免交、直流接线出现在同一段或串端子排上。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23加强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22.2.3.23.1新投入或改造后的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不应采用交流注入法测量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状态。在用的采用交流注入法原理的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应逐步更换为直流原理的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直流系统反措要求22.2.3.23.2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应具备检监测蓄电池组和单体蓄电池绝缘状态的功能。22.2.3.23.3新建或改造的变电所,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应具备交流窜直流故障的测记和报警功能。原有的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应逐步进行改造,使其具备交流窜直流故障的测记和报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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