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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内医疗废物管理成都双流蛟龙港医院杨文伯 副主任医师2017年2月21日一、医疗废物的概念n n医院废物(Hospital waste):泛指医院所有需要丢弃、不能再利用的废弃物,它包括生物性和非生物性的,也包括所有生活垃圾。n n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指在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护理、免疫等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谁面临危害?谁面临危害?n医师与护士n病人n医院后勤人员n废物收集与处置人员n公众1.艾滋病2.胃肠道感染3.血液感染4.放射性损害5.中毒6.乙肝与丙型肝炎7.呼吸道感染8.皮肤感染潜在公众性危害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n n全程安全管理n n防止疾病传播n n保
2、护环境n n保障人体健康n n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外部的监督管理外部的监督管理n n主体: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体: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n n依据:依据:条例条例和和办法办法n n对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对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n n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办法:定期或不定期n n内容:制度落实;工作状况;记录情况;内容:制度落实;工作状况;记录情况;安全防护;意外处理;现场监测安全防护;意外处理;现场监测n n罚则:罚则: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处罚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处罚办法n罚款n承担民事赔偿责任n追究刑事责任三、医疗废物分为五大类携带病原微生物具
3、有引发感染性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的医疗废物。疾病传播的医疗废物。1.感染性废物被被病病人人的的血血液液、体体液液、排排泄泄物物污污染染的的物物品品。如如:棉棉球球、棉棉棒棒、引引流流条条、纱纱布布及及其其他他敷敷料料,一一次次性性医医疗疗用用品品及及一一次次性性医医疗疗器器械械,废废弃弃的的被服、病号服等。被服、病号服等。医医疗疗机机构构收收治治的的隔隔离离传传染染病病病病人人与与疑疑似似传传染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和生活垃圾。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和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污染的实验室废物等。各种废弃
4、的医学标本。污染的实验室废物等。废弃的疫苗、血清、血液及血制品等。废弃的疫苗、血清、血液及血制品等。2.病理性废物 从人体切除的物质和医学实验动物的器官、从人体切除的物质和医学实验动物的器官、尸体等尸体等 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切除的人体组织、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切除的人体组织、脏器、残肢、胚胎。脏器、残肢、胚胎。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脏器、尸体。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脏器、尸体。病理室切片后剩余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病理室切片后剩余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 3.损伤性废物 能够扎(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能够扎(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锐利器物(所有锐器视为感染性)的锐利器物(所有锐器视为感染性)所所
5、有有的的针针头头、缝缝合合针针、头头皮皮针针、针针灸灸针针、一次性穿刺针等。一次性穿刺针等。各各类类刀刀、锯锯,如如:解解剖剖刀刀、手手术术刀刀、备备皮皮刀、手术锯等。刀、手术锯等。废弃的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培、破废弃的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培、破碎体温计的玻璃部分等。碎体温计的玻璃部分等。4.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药品。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药品。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药品。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药品。废弃的一般药品,如抗感染药物、废弃的一般药品,如抗感染药物、废弃的一般药品,如抗感染药物、废弃的一般药品,如抗感染药物、OTCOTCOTCOTC类药物等。类药
6、物等。类药物等。类药物等。废弃的或剩余的细胞毒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硫唑废弃的或剩余的细胞毒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硫唑废弃的或剩余的细胞毒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硫唑废弃的或剩余的细胞毒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硫唑嘌呤、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哌嘌呤、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哌嘌呤、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哌嘌呤、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哌等。可疑致癌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等。可疑致癌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7、。免疫等。可疑致癌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等。可疑致癌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抑制剂。抑制剂。抑制剂。5.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药品。医学影像水、实验室废弃的试剂、胶片冲洗液等,废弃的消毒剂如醛类(甲醛、戊二醛)消毒剂等四、医院内医疗废物的四、医院内医疗废物的产生与流动产生与流动n n产生产生n n分类与收集分类与收集n n分散的临时存放分散的临时存放n n运输运输n n集中暂时存贮集中暂时存贮n n保管保管n n对外交运对外交运对医疗废物管理实行全过程控制对医疗废物管理实行全过程控制 产产产产 生生生生 分类收
8、集分类收集分类收集分类收集 贮贮贮贮 存存存存 处处处处 理理理理 运运运运 送送送送分类收集:分类收集:分类收集:分类收集:严禁混放严禁混放严禁混放严禁混放 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分别用不同标识的容器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分别用不同标识的容器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分别用不同标识的容器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分别用不同标识的容器收集,分开放置收集,分开放置收集,分开放置收集,分开放置暂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设专职人员负责设专职人员负责设专职人员负责设专职人员负责不得在露天存放不得在露天存放不得在露天存放不得在露天存放明显的警示标识明显的警示标识明显的警示标识明显的警示标识时间不能过久(时间不能过久(时间不能过久(时间不能过
9、久(2 2 2 2天)天)天)天)容器绝对密封容器绝对密封容器绝对密封容器绝对密封远离医疗、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远离医疗、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远离医疗、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远离医疗、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定期清洁、消毒。定期清洁、消毒。定期清洁、消毒。定期清洁、消毒。医疗垃圾种类医疗垃圾种类n n放射科:放射性废物n n药剂科:药物性废
10、物n n检验科:损伤性、感染性、病理性废物n n各诊疗单元:损伤性、感染性、病理性废物常规收集程序常规收集程序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毁形利器盒黄色污物袋出科登记院内医疗废物运送要求:n n专人-n n专车-n n规定时间-n n规定线路-院内医疗废物登记内容n n废物产生者和地点-填写科名n n产生日期-X年X月X日n n产生废物的种类(性质)-n n产生废物的数量-Kgn n经手人签名-交、接双方签字交、接双方签字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
11、少保存3年。分类收集原则分类收集原则n n谁产生谁分类n n减少废物量n n无公害化n n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废废 物物 收收 集集 n n每日收集病房废物n n废物袋应密封(3/4满)n n所有容器和袋子应贴标签n n盛满的容器应立即更换废物临时存放图示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责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责任 n n第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标识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标识设置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黄色袋装医用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红色袋装放射垃圾。要求垃圾袋坚韧耐用,不漏水;并建立严格的污物入袋制度。
12、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黑色袋装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利利 器器 盒盒包包 装装 袋袋 文字标识:医疗废物文字标识:医疗废物 MEDICAL WASTEMEDICAL WASTE颜色标识与符号标识:颜色标识与符号标识:人员防护不到位人员防护不到位有效封口和标识有效封口和标识错误的封口和标识错误的封口和标识医疗废物外露、无效封口医疗废物外露、无效封口医疗废物超出包装物或容器医疗废物超出包装物或容器错误的运送错误的运送n n n n 无人看管状态无人看管状态正确的称重与封口正确的称重与封口分类分类封口封口称重称重交接交接正确的运送正确的运送
13、个人防护、密闭运送个人防护、密闭运送 交接称重与双签字交接称重与双签字保洁人员与暂存处专职人员保洁人员与暂存处专职人员医院医疗垃圾暂存室医院医疗垃圾暂存室废物贮存时间废物贮存时间最长贮存时间 病区:24小时 集中贮藏室:48小时需要克服和解决的问题需要克服和解决的问题n n对医疗废物及管理概念模糊n n缺乏专业的知识和处理办法n n怕麻烦、怕脏n n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n n没有专项费用n n交接过程的障碍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n n组组 长:医院法人长:医院法人n n副主任:院长、院感办主任副主任:院长、院感办主任n n成成 员:总务后勤、护理、院感办、检员:总务后勤、护理、
14、院感办、检 验、药剂、手术室、部分临床科室等部验、药剂、手术室、部分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门负责人组成。主管部门、人员与分工n n 以院感办牵头,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协同负责。以院感办牵头,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协同负责。以院感办牵头,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协同负责。以院感办牵头,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协同负责。n n医务科制定基本框架的管理体系、落实法规等。医务科制定基本框架的管理体系、落实法规等。医务科制定基本框架的管理体系、落实法规等。医务科制定基本框架的管理体系、落实法规等。n n护理部:指导各护理单元分类收集、检查实施情况。护理部:指导各护理单元分类收集、检查实施情况。护理部:
15、指导各护理单元分类收集、检查实施情况。护理部:指导各护理单元分类收集、检查实施情况。n n总务后勤部门:集中贮存、运输。总务后勤部门:集中贮存、运输。总务后勤部门:集中贮存、运输。总务后勤部门:集中贮存、运输。n n协同培训:对各个环节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协同培训:对各个环节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协同培训:对各个环节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协同培训:对各个环节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n n制定相关制度、方案制定相关制度、方案n n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临床
16、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n n医技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技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技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技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n n护理单元废物处置流程(操作常规)护理单元废物处置流程(操作常规)护理单元废物处置流程(操作常规)护理单元废物处置流程(操作常规)n n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n n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n n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安 全
17、 管 理n n锐器盒未被合理使用锐器盒未被合理使用n n医疗废物被盗或非法售卖医疗废物被盗或非法售卖n n泄漏与扩散泄漏与扩散n n运输过程中对人员的伤害运输过程中对人员的伤害防 护 衣 物n n防护帽防护帽n n可呼吸的面罩可呼吸的面罩n n防护眼镜防护眼镜n n连衣裤连衣裤n n防水围裙防水围裙n n护腿护腿n n工业水靴工业水靴n n用后可弃手套(医务人员)用后可弃手套(医务人员)n n用于沉重任务的手套(处理废物的工人)用于沉重任务的手套(处理废物的工人)个 人 防 护1.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可使你在意外发生时免受伤害2.在使用前,要检查保护衣物有否害3.防护设备要有适当的保养突发事件
18、的报告n n所有突发事件,包括泄漏必须通报如下:所有突发事件,包括泄漏必须通报如下:n n事故的描述事故的描述n n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发生的时间和地点n n涉及的人员涉及的人员n n其他的相关详情其他的相关详情医疗废物管理的要点医疗废物管理的要点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七条n n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
19、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n n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n n3、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n n4、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
20、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n na.医疗机构污水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医疗机构污水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
21、为医疗机构污水。n nb.县(区)级及县(区)级以上或县(区)级及县(区)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执行预处理标准。预处理标准。nc.县级以下或县级以下或县级以下或县级以下或2020张床位以下张床位以下张床位以下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
22、所有医疗机构污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水水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n nd.d.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水分开水分开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经过消毒后经过消毒后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
23、处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理理理。n ne.e.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应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应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应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应分流分流分流分流,不得将不得将不得将不得将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n nf.f.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
24、疗机构的传染病房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应设应设应设应设专用化粪池专用化粪池专用化粪池专用化粪池,收,收,收,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监测频率监测频率n n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监测不得少于监测不得少于监测不得少于1 1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池出口池出口池出
25、口总余氯每日总余氯每日总余氯每日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监测不得少于监测不得少于监测不得少于2 2次。次。n n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度不少于度不少于度不少于1 1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 2次。次。次。次。n n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医院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收治了传染病病
26、人的医院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医院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医院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数超过数超过数超过5 5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1010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人、或丙类传染病病
27、人数超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过过过2020人时,人时,人时,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五、相五、相关关的法律的法律责责任任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28、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2000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50005000元以下元以下元以下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的罚款:的罚款:(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
29、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人员的;人员的;人员的;(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的培训的;的培训的;的培训的;(三)未对从事报告的。(三)未对从事报告的。(三)未对从事报告的。(三)未对从
30、事报告的。(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和清洁的;和清洁的;和清洁的;(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六)未及时收集、
31、运送医疗废物的;(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七)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七)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七)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七)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相相关关的法律的法律责责任任n n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32、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相相关关的法律的法律责责任任n n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
33、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5000元以上元以上1 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 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 3万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
34、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一)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置的;(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五)未按
35、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六)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六)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相相关关的法律的法律责责任任n n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
36、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n n 依据依据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环境保(环境保护部令第护部令第1616号),
37、自号),自20102010年年1212月月2222日起,日起,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042004年年5 5月月2727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121号发布)做如下修改:号发布)做如下修改:n n1 1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外运送过程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外运送过程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外运送过程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外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
38、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中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停
39、止违法行为,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n n2 2将第八条修改为:将第八条修改为:将第八条修改为:将第八条修改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条例条例条例条例第四十七条规第四十七条规第四十七条规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定的情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
40、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定的情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定的情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41、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第七十五条规第七十五条规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n nn n 3 3将第十条中的将第十条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条例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
42、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5 5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修,修改为: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条例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违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n n4 4将第十二条
43、第二款修改为:将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阻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单位阻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防治法第七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第七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二
44、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作假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n n5将第十四条修改为:“有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n n6将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承运人明知托运人违反条例的规定运输医疗废物,仍予以运输的,按照前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承运人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工具上载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谢谢大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