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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2022 年年-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附答案选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甲有色金属厂是某市产业部下属的国有企业。假设 2014 年 3 月 18 日甲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 月 2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甲有色金属厂。法院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裁定宣告该有色金属厂破产。管理人及时拟订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交由债权人会议讨论。已知债权人会议共有债权人 10 人,债权总额为 1000 万元,其中全部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为 A、B 二人,其代表的债
2、权额为 300 万元。破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依法通过后,直接交给管理人执行。2014 年 11 月 30 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但在 2015 年 8 月,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该厂曾在2014 年 1 月时放弃对某机器厂的 120 万元债权。同时,有人举报在 2013 年 2月 20 日,该市产业部将甲有色金属厂所有的一台价值 80 万元的金属切割机无偿调拨给另一企业使用。问题:(1)A、B 二人在债权人会议的此次表决中是否享有表决权?并说明理由。(2)此次债权人会议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如何通过?并说明理由。(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4)该厂放
3、弃的 120 万元债权,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并说明理由。(5)对某市产业部无偿调拨价值 80 万元的金属切割机,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并说明理由。【答案】二、【案例一】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工商局一科长家赵彦有巨额存款及多处房产,与其工资收入明显不符。后该案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大量证据材料,包括320 万元的存折;三处房屋的房产证;赵彦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及邻居王勤提供的证言,称经常看到有一些陌生人出入赵彦住宅;邻居张强证言,称赵彦生活极度奢华。赵彦辩称其存折和房产均是继承海外亲属的遗产所得。问题:1县公安
4、局接到举报后应如何处理?2分析本案中存折和房产证分别属于证据种类和分类中的哪一种?3分析本案中两个证人证言的证据分类。4如果审查起诉阶段,王勤提出其证言是由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威胁所做,赵彦也提出其供述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如经查属实,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5本案中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担?【答案】三、刘某带继子甲(5 岁)一同外出,在过马路时,甲不慎被一辆飞速驶过的摩托车撞倒。刘某向来讨厌甲,看到甲倒在血泊中,心想,反正不是自己撞的,于是,径自离开。甲因无人救助而死亡。刘某被抓获后,又主动交代,2010 年 6 月 14 日晚,当他务农回家时,发现路边有个影子晃动,他以为是仇人孙某,于是用钢叉刺过去,
5、结果发现是邻居赵某,刘某当时非常害怕,为逃避法律责任,刘某将赵某的尸体丢人江中。后经尸检证明,赵某被剌时只是昏迷,其死亡的真正原因是溺水。问题:1.刘某不救助甲的行为是否构成不作为的犯罪?为什么?2.刘某误将赵某当成孙某刺伤的行为如何定性?在法理上如何认定?3.赵某的死亡与刘某的行为有无因果关系?4.刘某误将昏迷的赵某丢入河中导致赵某死亡的情况在刑法上如何定性?【答案】四、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
6、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
7、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摘自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 400 字。【答案】五、2010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采购50 台电脑。1 月 15 日,乙公司以内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 50 台电脑的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并约定每台电脑均应有保修卡。2 月 5日,丙公司将 50 台电脑交由丁公司运输。岂料运输
8、途中遭遇泥石流,全部电脑均有不同程度毁损。2 月 10 日,丁公司通知乙公司提货,乙公司发现不仅电脑有毁损,且所有电脑均无保修卡。甲公司拒绝将货款交给乙公司,乙公司以此为由未向丙公司付款,且将甲乙之间的委托关系告知了丙公司。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冋题:1.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电脑所有权属于谁?2.运输途中遭遇泥石流致使电脑毁损,请问丁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往?3.因电脑毁损,乙公司是否仍然需要支付全部价款?4.因电脑无保修卡,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5.若丙公司有权索要全部价款,应向谁主张权利?【答案】六、案情:2012 年 3 月 1 日,甲、乙订立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车行向
9、乙出售一辆比亚迪汽车,价款 30 万元,零首付,乙分 20 期支付(自 2012 年 4 月 1日起每月支付 1.5 万元),若乙欠缴到期价款达到标的额的 16 以上,甲有权请求乙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合同还约定:因该汽车无法定的质量保证期,若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乙应当自汽车交付之日起 6 个月内通知甲。否则,视为交付的汽车不存在质量问题。2012 年 3 月 1 日,甲向乙交付了汽车。2012年 4 月 1 日,乙向丙银行借款 50 万元。为了担保丙对乙的借款债权,乙以该比亚迪汽车为丙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乙的朋友丁以其房屋为丙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均未与丙约定各自担保的
10、债权数额和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2012 年 5 月 1 日,乙为汽车投保交强险后(未投保商业险),将该比亚迪汽车出租给戊(具有驾驶资格),口头约定:租赁期限 3 年,年租金6 万元。2012 年 6 月 1 日,戊酒后超速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己撞伤,给己造成损失共计 35 万元。交警认定戊为酒驾,由戊负全责。2012 年 7月 1 日,乙欲从戊处收回汽车。乙为此咨询“京都律师事务所”的钟律师。钟律师认为,“契约必须严守”,在甲、戊租赁期间内,甲无权单方面终止汽车租赁合同。2012 年 7 月 2 日乙又为此前往“君和律师事务所”咨询牛律师。牛律师认为,戊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酒驾、摔死
11、婴儿之类的犯罪分子没什么好客气的。甲想怎么样就怎么样。2012 年 9 月 1 日,乙、戊协议解除汽车租赁合同。2012 年 10 月 1 日,乙发现该汽车的电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修理费需 2万元),乙发现后立即通知甲,并请求甲承担维修义务。2012 年 11 月 1 日,乙又将该汽车出租给赵某,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间 2 年,年租金 7 万元。2013 年 5 月 1 日,因乙未对丙履行到期还款义务,丙对乙的汽车行使抵押权,将汽车拍卖,被钱某购得。问题:1在甲、乙的汽车买卖合同中,若乙未支付的到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 16 时,甲是否有权请求乙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为什么?2
12、2012 年 3 月 1 日,甲向乙交付汽车后,汽车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3在 2012 年 6 月 1 日戊给己造成的人身伤害中,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为什么?4在 2012 年 6 月 1 日戊给己造成的人身伤害中,若交强险保险金不足以弥补己遭受的损失,其他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5在乙、戊汽车租赁合同期间,乙是否有权通知戊解除汽车租赁合同?对此,戊可对乙主张何种权利?【答案】七、(2011 年)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 1 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
13、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违者将受到处罚。1 个月后,省林业局以甲公司无证加工木材为由没收其加工的全部木片,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期间,省林业公安局曾传唤甲公司人员李某到公安局询问该公司木材加工情况。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省林业局的处罚决定。因甲公司停产,无法履行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甲公司表示无力支付和赔偿,乙公司向当地公安局报案。2010 年 10 月 8 日,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刑事拘留,1 个月后,张某被批捕。2011 年 4 月 1 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作
14、出不起诉决定,张某被释放。张某遂向乙公司所在地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公安局以未经确认程序为由拒绝张某请求。张某又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检察院以本案应当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此种情形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为由拒绝张某请求。问题:1.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本案的地域管辖?2.对省林业局的处罚决定,乙公司是否有原告资格?为什么?3.甲公司对省林业局的致函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4.省林业公安局对李某的传唤能否成为本案的审理对象?为什么?李某能否成为传唤对象?为什么?5.省林业局要求甲公司办理的木材加工许可证属于何种性质的许可?地方性法规是否有权创设?6.对张某被羁押是否应当给予国家赔偿
15、?为什么?7.公安局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8.检察院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八、1999 年 3 月,张某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 2 年有期徒刑,2001 年 3 月张某出狱。张某出狱后没有正式工作,靠打零丁为生。自 2008 年 10 月起,张某又和出狱人员司某、章某、翟某纠集在一起,他们自称“东郊四龙”,开始对附近的歌舞厅、洗头房收取保护费,对不交保护费的经营者采用砸店面、殴打的方式进行惩罚,先后收取保护费 530 多万元,并把一人打成重伤、留下终身残疾,直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张某等人被抓获。问题:(1)张某是否构成累犯?请说明理由。(2)假设在
16、此案中,张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 12 年有期徒刑,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 3 年有期徒刑。请问,对张某如何数罪并罚?【答案】九、江城晚报记者张某在某报上发表一篇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江城文坛中,有的作家剽窃别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出版,有的作家昧着良心沦为有钱人的枪手,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都有待大幅度地提高。”该报在江城所辖的甲、乙、丙、丁四个区发行。该市的作家陈某和李某认为该文有损全市作家的声誉,二人共同向江城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城晚报报社和记者张某对其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甲区人民法院受理
17、本案后得知报社地址位于乙区,故将本案移至乙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列陈某和李某为原告,列报社和张某为被告,对本案进行了审理。诉讼过程中报社和张某指出陈某与李某在起诉前分别公开举行新闻发布会,谩骂报社和张某,已经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陈某与李某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乙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法院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陈某与李某向报社和张某道歉,赔偿损失若干。陈某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陈某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李某未提起上诉。问题:(1)假设本案诉讼双方在产生纠纷后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将此案提交江城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事后陈某和张某
18、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2)分析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3)如果陈某上诉后,在上诉期间就撤回上诉,并且法院裁定准许。则报社和张某可否要求其履行一审判决,为什么?(4)如果陈某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撤回上诉,而此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审查的范围如何?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如认为不当,能否纠正?(6)李某未提起上诉,对他而言能否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单独执行一审判决?为什么?(7)假设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则二审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8)如果在二审
19、中陈某、报社和张某达成和解欲结束此案,法院应如何处理?(9)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10)假设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请求都成立,判决本诉被告和反诉被告向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本诉与反诉部分的判决在执行中能否进行抵销或者吞并?【答案】一十、案情:高某受振兴服装厂的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棉花,振兴服装厂给高某提供了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高某在当地收购棉花后没有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道情况后即作出决定,要求高某缴纳税款 6000 余元。高某认为自己是接受振兴服装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这 6000 余元的税款应当由振兴服装厂缴纳。县税务局没有采纳高某的意见,坚持要求高某纳税,并责令其限期缴纳。问题:1在这种情况下,高某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如果高某提起复议申请,应该由哪个机关作为复议机关?3对该案件复议机关能否进行调解?为什么?4如果经复议后,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的处理结果,但对原纳税决定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没有改变,高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5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高某对其不作为行为不服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院应当如何判决?6在诉讼期间,超过了县税务局规定的缴纳期限后,县税务局从高某的存款中强制扣缴税款,县税务局的做法是否正确?哪些情形下可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