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劳动合同模板集合九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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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劳动合同模板集合九篇劳动合同模板集合九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劳动合同 篇1一、立法宗旨明确为“双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一条对于其立法宗旨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为“单保护”的立法宗旨,即在实体上倾向性的保护职工的权益。其意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是被管理者、少话语权、是弱势群体,因此,要有倾向性的保护。其实,我们原本立法宗旨的单保护,其用意是在保护绝大部分普通劳动者。而现在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时一个企业的一位核心技术人员就可以决定其企业的存亡;再从

2、公平合理的角度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企业与劳动者双方,更符合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在立法宗旨上明确为“双保护”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当然,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并非对广大普通劳动者的权益不作保护,立法可以有专门的保护规定,可明确对孕妇、工伤职工、最普通体力劳动劳动者等作特别的保护。二、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修订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对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作了相应的明确,大部分地区基本明确第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权已转移到劳动者手里,有点类似非诚勿扰上的权力反转。其实,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契约精神应当贯穿始终。因此,在修订过程中,如果劳动者同意、或双方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固定期限

3、劳动合同应当合法有效。至于是第几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应当作为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三、对周工作时间不超40小时的修订减轻劳动强度、明确适当的工时,是国家对劳动者身心健康、休息休假的必要保护,其立法意图非常好,也符合社会发展要求,更是说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其40小时的工时标准在当初劳动法制定和修订时,主要是针对工业制造业、针对流水线、针对简单的体力劳动而言所确定。应当说,社会经济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研究型企业、有绝大部分是靠脑力劳动的企业、有非常小的公司(也许就几个或十几名员工)、有劳动强度并不高的企业等等。那么,我们的工时制定就应当有所适应

4、。改变一刀切的做法,在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时,对小公司、劳动强度不高的企业、主要依靠脑力劳动的企业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工时,可以恢复到1995年劳动法制定时的48小时或更长一点。四、对第九十七条的增订对劳动合同法修订确实应当严谨,但是,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是针对的所有劳动者、是针对的所有用人单位,各类现实需要明确的、需要及时调整的,必需有相应的规范性法规所及时明确。其实,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从原劳动部到各省高院、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出台了有针对性解释,从而确保劳动合同法在执行过程中的统一与客观公正。在此基础上,应当增加人大常委会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每年对各地的规范性解释经会

5、商最高院、全国人大办公室进行全面的释义,使得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施行在全国有所统一。五、对违反专项培训服务期的处罚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此项规定应当说倾向性的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但是,现实中用人单位却因此有不敢培训高端人才、培训的人才流失、少有办法留住。虽说是人往高处走,但个别高端人才往往就控制了一个企业。现实的办法或说保护当事

6、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高端人才的培训、促进人才的发挥,应明确高端人才培训后服务期与违反服务器的规定处罚由双方在培训前的协议为准,并在服务期限和处罚金额上不受原规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限制。六、“非全日制用工”参加工伤保险从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中知道,非全日制用工,是按小时计算劳动报酬、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绝不能超24小时的用工、可以口头订立协议、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无试用期、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小时计酬不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不适用带薪年休假加班加点医疗期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有约定的除外)、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

7、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就非全日制用工参加工伤保险作出明确。其实,早在20xx年原劳动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就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只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社保经办机构为非全日制劳动者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执行了劳社部发20xx12号的规定,也有部分社保经办机构以种种理由,如必须五保合一等,将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拒之门外。其实,工伤

8、社会保险是小险种大问题。对全社会来讲是小概率、对受伤害的劳动者和其家庭来讲就是百分之百。七、将带薪年假列入劳动合同法虽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与劳动合同法均在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但是,劳动合同法主要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等,对于休息休假仅仅在完善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第4条)、劳动合同订立的条款(第17条)、集体合同(第51条)、对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第74条)有所表述,而进一步明确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就根本未见。也许,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劳动合同法重点强调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与终止,而早在1995年的劳动法则是全面的规范与规定

9、劳动关系的方方面面,劳动法规定了就业、劳动合同、工时与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等。从施行8年多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实际情况看,似乎是有条件的就执行不想执行的也少有处罚。因带薪年休假的施行不力,在法定假日,饭店、宾馆、旅游地爆棚,平日却游客稀少。在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中增加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与不执行的处罚办法和争议渠道,相信在保护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增强劳动者的幸福度、均衡各地的第三产业的发展都将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八、明确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劳动合同法在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三方机制、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劳动合同的订立等条款中均讲到“劳动关系”,可具体什么是

10、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的确立包含了那些内容均无具体表述。早在20xx年原劳动保障部就针对劳动关系作出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各地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伤认定、劳动监察执法等实际工作中均以此为核心来确定劳动关系。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又有新的情况发生,如电商平台等等,需对“劳动关系”进

11、一步明确。九、确定什么是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订立(第11条)、劳动报酬(第18条)、劳务派遣(第63条)仅仅是在对劳动报酬难以明确的情况下实行“同工同酬”,但是,具体对同工同酬的内涵和外延均无进一步说明。在1995年劳动法施行后,曾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中明确“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上海在20xx年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xx73号)中对“同工同酬”表述为: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规则,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但由于劳动者存在个体差异,因此,不能简单以不同劳动者是否在相同岗

12、位工作作为“同工”的标准,而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工作积极性等特殊因素,允许用人单位依此对相同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方面有所差别。其实,国家在宪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妇女的权益中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xx年8月)第二十四条也明确: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早在1951年国际劳工组织第100号公约就是专门制定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其中就明确“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

13、工作付予同等报酬一词,系指不以性别歧视为基础而确定的报酬标准”。纵观各法规的指向均是在不要有性别歧视。所以,在明确无性别歧视的前提下,将沪高法20xx73号对“同工同酬”的表述完善后上升为法律条款。劳动合同 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第1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第2条:工作岗位经双方协商,约定员工在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变换员工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

14、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3条:劳动保护1) 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公司需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2)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员工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3) 员工患职业病或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第4条: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为员工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2)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有薪假期。第5条:劳动报酬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定员工

15、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记件工资。如员工的职务、岗位变动时,员工的工资可相应调整。公司支付员工的工资为税前工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企业因生产或经营等原因,员工暂时不需上班,则按规定发给生活费。第6条:社保福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员工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公司从员工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或:应员工的要求,员工的档案可以不按公司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同意将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员工,由员工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结果由员工享有或承担。第7条:劳动纪律1)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16、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员工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3) 员工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第8条 规章制度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1) 上下班制度;2) 安全生产制度;3) 质量管理制度;4) 公司保密制度。第9条:合同解除9.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1)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2)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3)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公司企业宣布解

17、散。4)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9.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1) 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3)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9.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1) 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2) 公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9.4 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9.5 公司按本条9.1项第2)、第3)项解

18、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公司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9.6 员工未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1) 按正常生产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X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或2) 按公司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公司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的生产、经营的经济损失。第10条 教育培训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公司同意的培训,公司相应地增加员工的工资收入或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第11条 保密义务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

19、离职之后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第12条:离职手续12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公司指定人员。12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公司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123公司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

20、转移手续。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1)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2)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3)员工不配合,致使公司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第13条 合同无效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2)员工在职工登记表上提供虚假信息,欺骗公司而签订本合同的;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公司企业工作的。第14条 通知送达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邮资预付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公司: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员

21、工:地址:邮编电话: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第15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16条 法律效力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使

22、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公司:员工:营业执照:身份证号:年 月 日年 月 日劳动合同 篇3我从20xx年7月份来现在的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合同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算,合同期1年,是否到20xx年10月1日合同就到期?我是否可以离开?最佳答案 你的合同是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规定如下: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但是不满两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你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你可以要求补足你后两个试用工资和正式工资之间的差额,劳

23、动合同日期。另外,你的合同从20xx年10月1日,期限为一年,应当是20xx年9月30日。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出来勤工俭学,我们和学校签的合同时间是20xx年7月到12月,现在12月了我们要回去不给回去说要到12.30号这合法么?问题补充 20xx-12-18 19:15学校代替大学生勤工俭学合法吗?问题补充 20xx-12-18 19:30学校代替大学生签合同(勤工俭学)合法吗?圐 回答:6 人气:6 解决时间:20xx-12-31 17:27满意答案好评率:0% 合同时间中应约定起止时间,这个时间应详细到日期,只写7月到12月的不对的,所以

24、原合同就违规,可以劳动仲裁。回答人的补充 20xx-12-18 19:53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代签或胁迫签订属于违规。劳动合同 篇4甲方:法人代表:乙方:合同条款1、此合同一学期一签,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2、在工作期间,乙方按照甲方的门卫职责与住宿生管理实施细则进行门卫与住宿生的管理工作,确保甲方的师生能有序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管好大门,劝阻及杜绝社会青年等人走进校园;在工作期间与正式教职工同工,工资报酬金额为每月800月,其中零就业指标拨款500元,学校负担其生活与社保医保等费用300元,甲方不再给乙方上缴社保医保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上缴医

25、保社保等费用。在工作期间的福利待遇与学校正式教职工同工同酬。3、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服从甲方经过教职工大会通过的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及条例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教师与门卫的职业道德,在工作岗位上做一名合格的校园安全执行者。4、甲方在实施管理过程中,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保障乙方按甲方限定标准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甲方按月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所得。5、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制时间工作,乙方享有与甲方相同的工作制时间进行正常的上班与休息。甲方进行加班等活动时,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一样在校执行门卫与住宿生管理的加班工作。6、乙方按甲方的工作制度与性质及时完成好门卫与住宿生管理与督查工作,出现问

26、题及时汇报与处理,认真履行好职责,保证管好住宿生以及通宿生进出管理,在学校临时性安排的工作中遵照职责要求去完成。7、甲方与乙方双方必须按照此用工劳动合同的协定全面履行好各自的责任义务。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中学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日期:劳动合同 篇5兹有本单位职工_,性别_,年龄_,住址_。劳动合同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根据第_条第_款第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_年_月_日劳动合同 篇6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7、法和_,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年_月_日开始,至_年_月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天。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工作。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第四条 甲方每月_日以_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元。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28、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为200%支付工资;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元。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

29、担_%。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

30、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31、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32、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签名(盖章)_乙方签章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鉴证机关(盖章)_鉴证员(签章)_劳动合同 篇7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乙方(劳动者)性 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家庭住址: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本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

33、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_第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

34、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六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

35、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_元。第八条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

36、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7、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病或

38、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

39、、解除本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40、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十、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

41、方决定提前解散的;(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

42、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8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甲方:(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动合同 篇8甲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如:经

43、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等)、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接触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

44、面同意,不得在原门诊(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范围内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在离职之前或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甲方客户,或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六、甲方为培训乙方所花费的培训费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上述培训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评算)。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期工资总额的30%。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月日劳动合同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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