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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事故调查报告2 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 “72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7月20日5时30分许,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员工代德祥在途经枪管车间电焊机处时,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导致工人代德祥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和县政府关于一般事故授权安监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批复(X县府函202355号)的相关规定,由县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经信局、嘉明镇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2、、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该公司于2023年01月15日取得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132696532Q,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X县XX镇罗桥村,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陆佰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23年01月1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 (二)事故死者情况 代德祥,性别:男,民族:
3、汉族,现年:62岁,家庭住址:X县XX镇送田二组,身份证号码:510XXX195408031591。代德祥于2023年4月进入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工作,从事车床工作,未与四川省罗桥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善后处理 2023年7月20日5时许,代德祥从公司宿舍起床后去食堂吃早饭,5时30分许代德祥吃完早饭,从食堂出来途经枪管车间电焊机处时,踩踏在有积水与破损电线(电焊机连接线)接触的地面触电扑倒在地。6时许,门卫陈大树起床去打扫车间卫生,走到枪管车间半坡处时,发现代德详扑倒在电焊机旁,陈大树就用扫帚去撮了一下代德祥,没有任何反应。陈大树感觉出事了,于是他马上返回到门卫室把
4、同一宿舍的杨务生和张定金叫醒赶到现场。张定金看到这个情况后,认为代德祥应该是触电了,随即把电焊机旁墙壁上的配电箱闸刀开关断开,然后查看代德祥,发现已经停止心跳。门卫陈大树立即就跟总经理陈大奇打电话说“出事了,代德祥触电了”。半小时左右陈大奇和办公室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确定代德祥已经死亡。经家属同意后,事故当日将死者代德祥遗体送到了泸县殡仪馆。 接到事故报告后,县政府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相继就善后维稳、事故调查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XX镇政府、县安监局、县公安局XX派出所等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目前,事故善后处理结束,死者家属得到妥善安
5、抚,社会秩序良好。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在枪管车间电焊机配电闸刀开关未断开的情况下,工人代德祥途经电焊机旁时,踩踏在有积水与破损电线(电焊机连接线)接触的地面触电导致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XXX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电工和焊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电焊机连接电线破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 2.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未建立用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用电安全规章制度,未安排专人负责配电箱和电焊机的管理。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代德祥进行安全
6、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安排其上岗作业,工人梁绍华未取得焊工特种作业证上岗从事焊工作业。 (三)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720”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及处理建议 (一)责任人员 1.在枪管车间电焊机配电闸刀开关未断开和电焊机连接电线有破损漏电的情况下,工人代德祥安全意识淡薄,未观察其安全状况,冒险踩踏在有积水与破损电线(电焊机连接线)接触的地面触电导致该次事故发生。在此次事故中,应负主要直接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 2.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XXX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电工和焊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7、未及时消除电焊机连接电线破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第十八条第一款第 (二)、 (三)、 (五)项的规定,应对本次事故发生负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安全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责任单位 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未建立用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用电安全规章制度,未安排专人负责配电箱和电焊机的管理。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代德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安排其上岗作业,工人梁绍华未取得焊工特种作业证上岗从事焊工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8、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对本次事故发生负主要管理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应深刻吸取“720”一般触电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应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全面开展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编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特别是用电线路安全隐患,要采
9、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三)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经费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四)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辨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县经信局、XX镇政府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附: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72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名单 四川省XX机械有限公司“72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 2023年8月16日 事故调查报告2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