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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规定 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济合同是医院与外部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的重要依据,经济合同管理已成为医院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我院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健康发展,保证经济合同的依法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经济合同是指以医院名义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医院重大经济合同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和涉外的经济合同
2、。 第三条 我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采取合同审计签证和备案方式,审计签证和备案是医院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审计签证是指经济合同订立前,我院审计处对其合法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的审查和评价;审计备案是指经济合同承办部门或单位将签订的经济合同报送审计处备查。 第二章 审计签证和备案的范围 第四条 对经济合同的审计签证和备案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审计处负责全院经济合同的审计签证和备案工作。 第五条 医院所有基建、修缮工程,新增设施,设备、药品、物资材料采购,贷款、承包、租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等对外经济活动必须事先签订经济合同。以医院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医院合同承办部门代表、分
3、管领导与合作方办理合同或协议签订手续后,报送审计处备案。 第六条 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由医院合同承办部门代表医院与合作方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由医院审计处负责审计签证;合同经医院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医院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 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属于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应当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后,还应由律师进行审核,经律师审核后的经济合同,按审签程序进行审签,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签工作组或聘请院外专家进行共同审核会签。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相关人员代为签订合同。 第三章 审计签证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第八条 医院经济合同
4、审计以“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补救”为出发点,按照“同样的商品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和运距”的比价原则,进行价格综合审计。 第九条 医院审计处应当对医院经济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是否合法进行审计。 第十条 医院审计处应当对医院经济合同的规范性进行审查。着重审查项目是否立项、招标投标是否完成、必备条款是否明示、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同文本是否规范等,并对合同项目是否存在重复购置、损失浪费现象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医院审计处对医院经济合同实质内容方面存在明显异议、显失公平事项,必须提出签证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合同审签内容的主要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审核乙方当事人
5、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1) 乙方单位须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文件; (2) 乙方单位法人授权委托其他人员代签合同,其当事人的法定代表应出具授权委托证明。 2、草拟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由当事人的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如有通用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部门应以维护我院经济利益为原则,参照类似文本。草拟合同条款并与对方进行商定。修改部分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并加盖单位印章。 3、合同中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 (二) 合同应具备以下公共条款: 1、项目计划和资金落实情况; 2、项目名称和地点; 3、项目的基本范围和内容; 4、实施该项目的日期及完成时间; 5
6、、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款; 6、总价款; 7、项目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8、应采用的最新价格标准和定额标准版本; 9、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及要求; 10、相关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2、双方的违约责任; 13、国家对双方制约的基本要求; 14、双方所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性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或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产地; 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3、产品的数量、单价和计量单位; 4、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 5、结算方式、开户银行、账户名
7、称、帐号、结算单位; 6、售后服务。 (四)基建、维修工程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工程项目合同中应明确标明预付工程款的具体要求和付款金额,原则上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审结前付款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80%;如有特殊情况,承办部门应书面说明并报有关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2、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撤离的时间及清场要求; 3、专项工程材料、设备自行采购的要求; 4、工程决算后按审计总造价的5%扣除档案保证金,待移交完整档案后退还; 5、项目质保期限、质保金不得低于国家有关规定;待工程交付使用,质保期到期并落实履约情况后清算,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保金内扣除; 6、如项目委托
8、外部审计,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超过5%部分的咨询服务费应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在结算总额中扣除; 7、以施工范围的预算价(议标价)作为合同价,合同价为预算或议标施工范围内的封顶价,如高于封顶价以封顶价结算,如低于封顶价以审计金额为结算依据,变更部分根据施工签证结算; 8、实行备案的施工项目,施工取费费率、人工费均按最低级别计算。 第四章 审计签证和备案的程序 第十三条 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签证实行报审制度。合同承办部门应在医院经济合同正式签订前,将已同对方商定的合同文本(二份)连同以下资料复印件报送医院审计处: (一)订立合同的依据。项目立项及有关领导的批准文件等,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
9、(含50万元)的重大经济合同需由相关管理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批准通过,并附有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双方当事人洽谈的主要情况,合作单位的资质、执照、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三)项目的招投标文件、资料及最后的承诺书; (四)价款和酬金计算依据。如所套用工程定额、政府定价文件等; (五)借款、投资、合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四条 医院审计处收到医院经济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审查,并根据工作情况在3-5个工作日内出具经济合同审计签证意见。不具备审计签证条件的,医院审计处应及时将医院经济合同文本连同有关资料退回承办单位。 第十五条 合同承办部门对医院审计处出具
10、的签证意见或建议,应当认真研究,予以采纳。因受主客观原因,不能采纳的,应当书面向医院审计处说明原因,并将医院经济合同文本(草案),连同医院审计处出具的签证意见或建议,一并报送医院各分管院领导,由院领导牵头组织研究、调查、讨论,经分管院领导批示后,报医院法人或授权人,供其在签订医院经济合同时参考。 第十六条 审签的经济合同,经院长签字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将加盖医院合同专用章后的正式合同,及时送审计处一份归档。 第十七条 实行审计备案的医院经济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单位),应在医院经济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已经签订的经济合同直接送达医院审计处备案。 第十八条 医院审计处对实行备案的医院经济合同,应进行必
11、要的审查,如发现有明显的程序性、合法性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合同承办部门要保证医院审计处对经济合同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医院审计处有权对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需进行市场调查的重大合同项目,审计处应参与事前调查工作。合同承办部门在立项后,应及时通知审计处合同所涉及调查项目,以便提高审核工作效率。 第二十条 合同承办部门对所提供的医院经济合同及附属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合同中技术指标、参数及相关技术条款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医院审计处对所签署的审计签证意见负责。医院审计处在签证过程中,对医院经济合同实质
12、内容方面存在明显异议、显失公平事项的问题,没有针对性的提出签证意见或建议,从而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医院审计处的失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应送交而未送交审计处审计签证的医院经济合同,未按审计签证意见或建议进行修改的医院经济合同,致使出现经济合同无效、不能履行、败诉等情况,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医院审计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签证或备案情况审计或审计调查,并按照审计程序,对个别的或综合的经济合同事项开展延伸审计。 第二十四条 经济合同一经签订,各有关部门必须自觉接受经济合同的法律约束。严格执行合同条款,遵循实际履行原
13、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 第二十五条 医院各部门都应以维护医院利益为己任,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本着维护医院合法权益、节约资金、有效提高医院资金使用效益为原则,加强相关经济管理工作,工作中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负责,对损害医院利益行为,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医院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2篇:经济合同审计 经济合同审计 经济合同审计的意义经济合同审计是指由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审计监督、检查、评价
14、和咨询活动。经济合同审计应当分为合同草签前的审计、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和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以实现对经济合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在当前,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工作,具有如下意义: 1、可以帮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经济纠纷; 2、可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避免经营风险; 3、可以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 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指当事人就相关经济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条款也已基本确定,但双方尚未签字前所进行的审计。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经济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因为经济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失误,在
15、实质上就已经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形象、信誉方面的损失,甚至是经济方面的损失)。 故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谈判过程中就介入,既便于了解整个过程的来龙去脉,又为以后的审计打下基础。 (一)审计目标。包括: 1、确保经济合同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需要; 2、确保经济合同的条款完整,意思表达清楚准确; 3、确保经济合同合法合规合理,避免经济纠纷,预防经营风险。 (二)应索取的资料。内容包括: 1、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 2、对方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3、对方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分证,或者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授权委托
16、证书; 4、对方当事人开户银行账号; 5、对方提供的履行相应经济合同能力的证明材料; 6、选择对牙签订合同的理由的书面报告; 7、业务部门到对方实地考察的书面报告(对方地点、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情况、技术水平、履行经济合同内容的能力等); 8、经济合同专草本。 (三)审查的主要订容。 1、审查签订经济合同的必要性。包括:(1)明确经济合同项目的内容,审查企业现有资源是否可以满足该需要;(2)是否已列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或者其他计划,且符合该计划的要求;(3)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2、审查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其内容为:(1)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7、是否有违反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2)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本企业经营方针、政策、计划的要求,履行该合同能否给企业带来预期利益;(3)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4)对方是否有履行该经济合同的能力和诚意;(5)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更好的签订合同的对象。 3、审查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意思表达是否清楚准确。内容为:(1)审查标的的名称是否规范;(2)审查数量和质量表述是否正确;(3)审查价款和酬金是否明确合理;(4)审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和合理;(5)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不同的经济合同,其条款和内容不完全相
18、同。我们下面以购销合同为例,说明经济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购销合同应包括的主要条款:(1)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和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3)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4)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5)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及运费的承担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等);(6)接(提)货单位或者接(提)货人;(7)交(提)货期限;(8)验收方法;(9)产品价格;(10)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11)违约责任;(12)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 在对购销合同进行审查时,应注意:是否包括了上述这些
19、条款?所缺的条款是否不必要?每一条款的表述是否完整、清楚、明了、准确相关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根据审查结束;提出详尽的书面进意见,会同合同签订部门讨论解决办法,以完善合同,实现合同审计的印标。 对于一些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还应咨询法律顾问和相关方面的专家的意见,以便充分完善合同条款,防止在合同中存在任何法律方面或者技术方面的问题。一般说来,在合同中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有:(1)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的代扣代缴的问题,特别是与个人或者外方签订的经济合同;(2)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服务及后续服务的要求及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3)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担问题,特别是技术服务
20、或者技术转让合同。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 (一)审计目标。包括: 1、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维护经济合同的严肃性; 2、检查合同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条件,手续是否完备。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以重要合同为基础,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合同,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以及是否明确通知对方。例如,分批销售合同,查明对号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货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及时足额支付。若对方没有及时足额支付货款,企业是否采取相应催收措施,是否在前欠未清之前,暂停供货,或者签订其他补充协议等。 2、审查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相关手续是否
21、完备。首先,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合规。按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才合法:(1)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不能履行;(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其次,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的形式是否合法。按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文书、电报、传真等形式。 3、审查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4、审查经济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四、经济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 即在经济合同已经履行,即将清算,以解除双方的合同
22、经济责任前所进行的审计。在正常情况下,千般的经济合同没有必要进行此类审计。但一些非常重要的经济合同应当进行此类审计,如投资合同的清算审计、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竣工决算审计等。因为这类审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门研究,在此不述。 五、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相关条件 1、必须建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经济合同责任和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 该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在签订和执行经济合同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哪些经济合同属于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和办理办法;合同的审计要点。同时必须明确规定未经审计的重要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相关款项。这是开
23、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制度保证,没有该制度,合同审计就不可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合同审计也就没有制度依据,可有可无,或者流于形式。 2、审计部门相应制订较为详细具体的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以指导企业经济合同的审计。这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 3、设立相应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专司经济合同审计之职。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可以下设专职合同审计部门,或者设专人负责经济合同的审计。在人手不够时,再聘请兼职审计人员,实施交叉审计。所聘请的兼职审计人员必须品质好、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并应对他们的工作进行适当的指导。 4、领导支持和重视经济合同审计,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领导应在这些方面给予足够的支
24、持人力上给予支持;在出现不同意见时,能旗帜鲜明地支持审计部门的正确意见;经常听取审计部门对重要经济合同审计结果的汇报,并对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处理。 5、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是发挥经济合同审计的关键。审计部门在进行经济合同审计时,应注意:不以监督检查者自居;遇到问题多听取业务部门的意见;遇到不同意见,要采取分析说理的方式;多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帮助业务部门提高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水平。 如何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审查合同 市场经济活动中,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为了保障单位的合法经济权益,确保合同条款明确齐全,督促当事人切实按照合同条款行事,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审核检查。 1
25、、对经济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依法产生、存在的组织。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不能与不具备法定条件的经济组织(如内部车间、班组等)签订合同,因为他们对外不能独立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义务。(2)审查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主体的经营范围。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应审查其经营活动是否超出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3)审查合同主体过去履约的情况。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因签订合同的对方是
26、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或是“五无工厂”(即一无厂房、二无设备、三无人员、四无资金、五无技术)而受骗上当时有发生。因此,应了解对方过去的信誉和生产经营活动,查证对方是否有条件保证合同的按期履行。 2、对授权委托人代理资格的审查。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依法授权使代理人取得代理权,从而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在审核代订合同时应注意;被委托代理人是否取得委托人书面委托证明书;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规定是否明确;被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委托人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 3、对签订合同合法性的审查。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27、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对合同的合法性的审核,防止单位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和牟取暴利的行为发生,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推荐第3篇:经济合同审计报告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审计处 审计报告 2023年第01号 被审计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办产业管理处 审 计 项 目 : 20232023年度经济合同的审计 关于对校办产业管理处 20232023年度经济合同的审计报告 学院: 为促进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防范经济风险,根据学院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安排和审计通知书2023第1号要求,审计处组成审计组于202
28、3年5月12日至5月28日,对校办产业管理处20232023年度(包括在以前年度签订但在20232023年度完成的经济合同)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得到了校办产业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我院现有校办产业8个,分别是:华北水电学院监理中心、河南华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河南华水机械施工基础处理公司、华北水电学院培训中心(江河宾馆)、河南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出版社郑州发行站(大禹科技书店)、华北水电学院轻型印刷厂、华丰岩土工程公司。企业依托学院学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在工程监理、监理培训、勘
29、察设计、地基基础施工处理等方面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20232023年度累计上缴学院收入290.8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江河宾馆(培训中心)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与招标公告不符。审计发现,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中规定“江河宾馆每年向学院 上缴85万元”,未能反映出招标公告中第五条即“根据现有条件,应聘人自己测算上缴指标,年递增率按5,分年度上缴”的要求。对于上述承包形式的变更,没有当时招标委员会的书面认可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明; 2、部分企业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上缴指标,审计发现,基础处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交6万元”
30、,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规定: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之前两次上缴,每年85万元,截至审计结束之日,基础公司未按时上缴指标,江河宾馆上缴63.24万元(不含装修引资返还款8万元); 3、合同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部分承包经营合同中规定,除完成上缴指标外,剩余的净收入要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奖福基金等。但审计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致使其成为一种形式。如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第5条规定:“超额指标由经营负责人按规定比例支配,其中发展基金30%、福利基金30%、奖励基金40%”,但由于产业处无法掌握其经营情况(帐务核算不在产业处),江河宾馆是否提取、提取是否正确,产业处无法控制,从而
31、容易造成学院资产的流失; 4、个别企业缺乏承包经营合同,指标上缴讨价还价。审计发现,校办产业8个企业中仅有5个企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其他3个企业均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上缴协议,指标上缴讨价还价,致使每年上缴指标的完成缺乏强制性; 5、部分合同内容不够严密、条款不够完备。审计发现所签订承 包经营合同中,仅有一份合同参照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范本来签订,文印室承包经营合同(副本)中对于上缴指标日期的打印错误直接涂改,且涂改处未加盖公章,水利电力出版社郑州发行站(大禹科技书店)经营协议中对双方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未作明确规定。 三、审计意见和建议 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学院合同管理现状,审计组提出如
32、下建议: 1、补充或重签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同时要求江河宾馆补交2023年上缴指标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差额4.25万元; 2、按合同规定未及时足额缴纳上缴指标的企业,应尽快兑现上缴指标,其中,基础处理公司12万元、江河宾馆21.76万元(含装修引资返还款); 3、进一步加大对校办产业的监督力度,尤其合同执行的监督力度。对于没有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企业,合理确定上缴指标,补签承包经营合同,防止上缴指标的讨价还价; 4、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尽量增加合同签订的透明度。由于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在以后的合同签订中按照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 5、签订承包经营
33、合同时,慎重选定承包经营方式,科学合理测算上缴基数,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利润情况、对其财务控制情况,采取上缴指标包干、上缴指标递增包干或利润分成等不同承包形式,维 护学院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学院经济活动的扩展,所签经济合同的类型、数量大幅度增加,而学院经济合同的管理还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学院没有明确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多部门存放、多部门管理,无法实行有效的动态控制,工作被动。为规范学院经济秩序、防范经济风险,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结合我院实际的合同管理办法。同时从领导到业务经办人员都要对合同管理要引起足够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个部门或单位经济管理、制度建
34、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篇2:经济合同审计办法 经济合同审计督察办法(试行) 2023-05-25 22:13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强化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济合同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授权,相关单位对外签署的各类经济合同(含协议等,下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审计,是指公司监察处对各类经济合同的内容、条款、签署程序和履行过程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第四条、经济合同审计属常规审计,是审计监察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的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经济合
35、同审计分为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执行过程审计和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 第五条、经济合同审计应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处室,下属各分厂及公司控股单位。 第二章、经济合同审计的基本内容 第七条、对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 1、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审查委托代理人是否有有效的法人委托授权,所授权事项、 权限、期限等是否与所签合同内容一致。 2、合同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是否等价有偿。 3、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原则上签订各
36、类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鼓励采用国家颁布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 4、程序是否合法。签约程序在不违反国家规定前提下,要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签定程序。 第八条、对经济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审查: 1、合同标的是否明确,有无国家限制流通或禁止交易的物品; 2、核实标的数量,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具体,言辞有无含糊其辞; 3、合同价款或酬金是否经过计算复核,数据是否准确具体、合理合规; 4、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是否可行、是否准确; 5、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且明确具体; 6、根据法律规定和各类经济合同性质要求的其他必备条款、专业条款等是否明确,是否合理有效。 第九条、审查合同的严密性。主要
37、审查文字表述是否严密,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是否适当。是否按公司规定进行了必要的询价、招标、谈判、审批、签证、公证等程序,有无加大公司风险。 第十条、审查合同履行的可行性: 1、审查合同效益程度,满足公司需要,符合公司利益; 2、审查当事人资信实力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需要担保的事项,是否确定了可行的担保方式,担保措施是否完备。第十一条、审查合同履行的完整性: 1、对投资、联营、基本建设和大额购销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应在合同时效期间随时审查,监督其履行的完整性。 2、对不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的合同,要明确原因,确定违约责任,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章、主要合同审计要点 第十二条、购销合同审计要
38、点 1、购销物品名称应署全称,注明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级和包装标准等有关信息。 2、购销物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合同约定应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在合同条款中应写明双方协商的标准及物品名称、编号、代号。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中商定 的技术条件执行。实行抽样检验的产品,合同中要规定抽样标准、方法、比例等。经安装运行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合同中要具体约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 3、产品数量,按法定计量标准执行。对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运输损耗,应按有关要求明确规定。 4、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办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提货单位、
39、交货期限在合同中应予以明确规定。 5、验收方法可采用数量清点和质量检验的方式。 6、产品价格按照合同确定。 7、结算方式,执行合同规定和办理手续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8、违约责任,应明确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有违约行为时,责任承担的方式和标准。 第十三条、基建合同审计要点: 1、基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经公司领导批准。 2、基建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物资是否落实; 3、基建合同主要条款应具备: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建设工期、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工程 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竣工验收办法,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设备、材料的供应和进场期限,双方相
40、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奖励办法、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4、在审查基建工程的合同时,经办部门应提供施工方的资质证书、工程预算编制依据、定额、取费标准和施工单位近期完成的相应工程业绩及质量状况的证明; 第十四条、加工承揽合同的审计要点: 1、合同标的数量、技术要求,型号规格是否明确; 2、支付的酬金或价款是否合理、合法; 3、使用的技术资料,涉及技术决窍的,是否有保密措施; 4、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和加工能力能否自己完成; 5、承揽方的设备、技术、劳动力是否能满足合同条款的具体要求。第十五条、设备大中修、临修等协议参照基建合同审计要点执行。 第十六条、投资联营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涉外经济合同等按照合同
41、法的规定和维护公司利益原则审查签订。 第四章、经济合同审计的基本程序 第十七条、经济合同审计属常规审计,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完结直篇3:浅谈医院经济合同审计 浅谈医院经济合同审计 摘要:随着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医院发生的各类经济活动越来越多,随之产生的经济合同也不断增加,因此经济合同审计工作越来越成为医院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目前医院的经济合同种类很多,如财务、基建、采购、劳务等等。加强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不仅可以让医院避免经济风险,还可以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本文分析了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意义;阐述了经济合同审计的内容;结合实际,详细分析了医院经济合同审计中的控制要点。 关键词:医院经济
42、合同 审计工作 内容 控制要点 所谓经济合同的审计,就是对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合同签订前、合同执行中、合同执行后的审计。它是对医院各种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的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意义 (一)减弱医院的经营风险 随着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医院作为一个提供医疗服务的事业单位,在对病患行医治病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各种经营行为使设施、技术达到最优来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同时使医院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但是由于多数医院受计划经济时依靠政府财政投入保证医院运营的影响,管理手段和经营观念与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不相适应。实施经济合同的审
43、计,可以强化医院的经营理念,规范医院的经营手段,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减弱医院面临的 经营风险。 (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作为市场经济中一个普通的经济体,医院在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时,不可避免的会受到由于经济合同不完善而造成的损害,如合同对方出现毁约的情况,甚至一些医院还曾遇到过诈骗行为,这些事情一旦发生,就会让医院遭受巨大损失。而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开展可以给医院在合同对方选择、合同内容的确定和合同履行情况等问题上提供帮助,通过经济合同审计对合同签订的三个时期进行监督审查,可以有效的维护医院的合法利益,保障各项经济活动顺利进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三)保证医疗市场秩序稳定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
44、以来,我国政府逐渐出台了一系列卫生事业改革政策,政府垄断医疗市场的局面逐渐被打破,除国有医院和集体所有制医院以外,很多民营医院纷纷发展起来,形成了共存的局面,也加剧了医疗市场的竞争。如果医院实行经济合同审计制度,不仅可以让医疗市场秩序得到很好的维护,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净化医疗市场环境。 二、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内容 (一)对合同对方的审计 医院要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确保这些内容准确完整的在合同中记载;审查人员要注意合同首尾当事人的签字或签章是否相同;若合同对方为法人单位,审查人员要保证在合同盖章处 要具备法人代表的签字签章,还要检查盖章是否为该单位的有效公章;如果合同对方为自然人,要
45、确保当事人签字署名为真实的现用姓名。 (二)对标的数量质量审计 审计人员要确保合同标的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仔细检查标的名称是否清晰正确;确定合同对标的使用了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对标的规格、等级严格进行审查;审查是否能够通过国家标准文件的认可,合同中执行的行业标准要通过行业标准的认可,如封存样品则要对样品的质量、功能详细说明。 (三)对合同价款的审计 对合同价款的审计内容包括:合同中是否对价款与报酬进行明确规定;若合同标的由政府指导定价,医院需要对价款或报酬约定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进行审计;若合同价款由当事人约定,医院需要审查其计算方法是否准确;此外,医院还必须对运输费、包装费等其他费用的约定承担方是否在合同中约定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