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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浅谈税收制度我我国财政的影响“十二五”时期下的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探讨 摘要:到目前为止,我国改革开放已经验了三十余年。在这期间,我国的经济体制历经改革之后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作为经济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财税制度,也在历经重重困难之后取得了关键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但与此同时,我国财政在取得发展的同时,依旧存在着一些亟需我们重视的冲突与问题。基于此,笔者从财税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谈起,分析了其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基于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关键词:财税制度 发展 问题 建议一、财税制度改革的必要性2023 年是我国“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时期。随着改
2、革进程的逐步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难度在加重。财税制度始终都是我国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财税制度改革的进程,不仅有利于我国整体的改革开放,而且还关系着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能够为建设小康社会供应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财税制度的改革,要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政府选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基础上,健全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加快建立有利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财税制度。二、我国现行财税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政府财政职能仍旧存在着“越位”和“缺位”现象目前,政府财政职能仍旧存在着“越位”和“缺位”现象。我国各级政府和地方政府仍旧把政府的首要职责定义为开拓财源和发展经济,公共服务被其
3、视作其次或第三位职责。许多地方性政府把资金多用于筹划和投资具有竞争性的项目,真正用于公共服务的资金只占少数甚至不足,存在着肯定缺口,这种状况在基层财政上的表现尤为突出,政府与人民的冲突也越尖锐。(二)税收的立法、执法、信用存在缺失现象详细来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详细见下表2-1。(三)转移支付欠缺规范当前,在我国政府的财政收支结构中,转移支付尚不规范,资金运用率较低,极易导致腐败的滋生。通常,转移支付包括三大类,即专项转移支付;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我国转移支付欠缺规范的表现主要在两个地方,见下表2-2。(四)预算体制及其监督机制有待深化目前,我国财政预算覆盖范围相对较小,资金
4、挪用的问题也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此外,目前我国也缺乏中长期预算和周期性质的年度预算。如此一来,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发展和国家的宏观调控进度难以协调和适应。同时,我国的财政预算体制并没有完全相应的监督机制,使得预算审批、审核失去了原有意义。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几点建议在这部分中,笔者细分为三个详细的方面,即财政方面;税收方面;详细税种方面。以这三方面为基础,分别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详细建议。(一)关于财政方面的建议1、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主要分为三个方面,见表3-1。2、要充分发挥政府选购功能政府选购,是指我国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用财政资金依法选购符合规
5、定或者选购限额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发挥政府选购,不仅能贯彻国家政策方针,还有助于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从我国状况来看,我国要充分发挥政府选购政策的功能,实行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模式。详细而言,对集中部分,可以设立政府选购中心这样的特地机构进行组织运行,这样不仅有利于形成肯定的选购规模,而且还能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促成政府选购市场的形成;对其中的分散部分,则可以由各个支出单位在遵循相关政府选购政策的基础上自行进行。(二)关于税收方面的建议1、调整相关税制结构目前我国现行税法中,只有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实惠条款中体现了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和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这虽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相符合,但是与我国的
6、税制结构却有着不吻合之处。我国当前税法在肯定意义上限制了税收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和支持。因此,调整相关税制结构,尤其是要抓紧制定增值税为首的流转税制燃眉之急。在详细的制定过程中要与我国当前实际状况相结合,在遵循适度原则的基础上,不超过我国现阶段的财政承受实力。2、将税收政策进一步提升到立法的高度对此,可以由特地部门进行负责,把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政策进行整理和归集。其中,对已经由实践证明的相对成熟的规章、条例、通知等文件,可以通过相关程序使之进一步上升到立法的高度,以提升税收政策的执法效力。3、建立健全税收政策的监管机制详细而言,是要通过建立健全税收政策的监管机制以提高税收政策的服务水平。可以
7、加强税务机关部门的内部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问题落实到详细人员,从而建立完善有效的税务机关内部协调监督制约机制。(三)关于详细税种的建议1、关于增值税目前我国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其中收入型增值税由于计算方法困难而较少采纳。因此,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是我国增值税的主要类型。而生产型增值税由于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简单造成对固定资产重复征税。因此,笔者建议应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以削减对固定资产的重复征税问题。这样不仅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而且还能加快我国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更新改造。2、关于
8、所得税所得税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此处分别而论。关于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原有税制的基础上,加大对科研机构、高新企业,以及风险投资公司的支持力度,比如可以考虑对独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新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风险投资公司可以对其所得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关于个人所得税,可以对费用扣除政策进行进一步完善。比如,可以扩大扣除的范围;对高技术企业的服务收入和转让收入提高扣除比例。3、关于营业税笔者认为,关于营业税,可以进一步扩大部分特别企业和行业的免税范围。比如,可以参照对科研机构的营业税收政策,把企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询问、技术培训收入一并纳入营业税的免税范围,以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实力。与此同时,适当免征风险投资企业的营业税,以提高对风险投资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参考文献:1王昌银.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税收实惠政策的完善J.税务探讨. 20232汤农,沈婧.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J.浙江经济. 20233韩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探讨J. 科技管理探讨. 20234张源.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税收激励的国际启示J.商业会计. 20235杨明.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实力的税收政策探讨J.黑龙江对外经贸. 20236杨路明,李智敏.?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探讨J.现代管理科学.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