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用律师实习心得感悟范文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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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通用律师实习心得感悟范文5篇 我们要有较好的创新思路和创建将来的实力,对于将来大家从来都不追求急功近利。那么关于相关的心得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律师实习心得感悟范文,供大家参考。 律师实习心得感悟1 实习是高校学习中最重要的实践之一,在实习中将高校学习的理论学问与实践相结合。不管对于什么专业的高校生,实习都是特别重要的。律师事务所对于法学院高校生的实习经验特别看重,律师不仅须要考取相关的证书,更须要有相关的实习阅历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法学专业的学生在高校一般是学习法学的理论学问,对于实践方面很是欠缺,所以为了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社会实践成为法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学习过程。

2、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方向一般是在一些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生有更多的熬炼机会,律师事务所会为实习生供应许多的工作,如案件整理、案件的调查分析、搜集资料等等。在律师事务所实践的过程中,渐渐地提高实习生处理问题的实力,让实习生在校内里学习的理论学问与实践充分结合起来。 纸上得来终觉浅,在校内里学习的专业学问假如不能与实践相结合,那么所学的学问始终是肤浅的,即使在学校里学的特别优秀,实际运用操作的时候也会觉得所学的学问只是庐山一角。 总而言之,律师事务所是法学专业学生实习熬炼的重要场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习虽短但是将会是法学专业学生走向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桥梁。 律师实习心得感悟2 人生苦短,岁

3、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妙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供应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学问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敬重和理解,让我能开心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很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殊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实力和把所学学问运用于实践的实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与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与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

4、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赔偿、人身损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验,也是最珍贵的学习经验。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

5、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定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须要大量的时间和充足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常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探讨当事人托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

6、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挚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当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全部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依据现实须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状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困难化。在所里大家须要团结融洽、和谐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相互给对方尴尬

7、。那他们平常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须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信任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托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非常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简单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供应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特别危急的。 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晰,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

8、水平和综合素养。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 (1)端正看法、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打算;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 (2)留意视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微环节,找寻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闲聊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 (3)换位思索,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

9、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相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状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行避开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 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冲突时应当留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行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持续的,假如那样后果将不可思议,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很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常学得并不

10、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很多问题;以前又未参与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好像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簇新的。关于法律学问和运用方面,我感受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与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加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状况。或许是我过于志向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动身考虑问题,或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无趣。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 依据最高

11、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依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状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当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晰,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殊惊奇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

12、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细致探讨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 依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与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觉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意的提示。或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其次,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须要更有力的平安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

13、审或须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与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状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状况的缘由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需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的确有非常迫切的事情须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

14、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当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学问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状况,执行难好像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状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当是可以顺当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状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询问: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

15、自己想方法。面对这种状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 (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状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

16、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实行本法其次百二十一条、其次百二十二条、其次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接着履行义务。债权人发觉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恳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殊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莫非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终点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缘由呢?以我的实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晰,

17、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洁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随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爱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状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看法,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状况相同。对

18、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当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依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记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实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爱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状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状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假如双方都同意解除

19、,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假如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一般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状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具体。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说明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看法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仔细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很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日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

20、几乎没多少帮助。缘由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好像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或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其次,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 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须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养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干

21、脆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供应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很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熬炼我的实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简单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终归还在高校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特别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确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微环节进行指导、

22、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实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供应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实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养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悟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当占有资料和事实,留意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很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料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学问,发挥本人的聪慧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建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

23、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备,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行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其次,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肯定要参照,特殊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肯定留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留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肯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肯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当对可

24、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仔细探讨案件事实状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细致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精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楚,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缘由,还有对很多问题的看法或感受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询问; (2)公安机关常常成为询问者意图起诉对象的缘由; (3)犯罪低龄化的缘由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索、擅长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敬重长辈

25、、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溢了酸甜苦辣,胜利与失败,快乐与苦痛。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当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仿照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肯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晰。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妙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苦痛与不便。 最终,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妙的祝愿:祝大家工作顺当,身体健康,每天都有好心情。 律师实习心得感悟3 又到一年年末时,不同的只是这次是对我近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而已。发自内心地讲,我要特别感谢律师事务

26、所给我实习的机会,尤其是在实习期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加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识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这让我有了起先律师志向的良好基矗也特别感谢主任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教育,让我相识、理解律师行业、也正渐渐的融入进律师行业;尤其是律师事务全部这么好的学习和相互沟通的氛围,使自己的学问和实力正逐步的提高,从而更快地适应律师这一职业。实习期也接近结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实习期工作的梳理和对将来执业的规划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师也不例外。虽然我在做律师之前有过四年的高校老师的工作阅历,身上也沾染了很多自由学问分子的习性,但是我对重新起先的职业规划的思路还是比较明确,那就是事

27、事都要重新起先。早上提前到单位打扫卫生,下班之前肯定将今日的工作做完,给被接待的当事人端茶倒水,主动帮助执业律师处理案件的细枝末节而从不计较酬劳,这些每样都能圆满完成;勤勤恳恳、仔细负责、当心谨慎、诚信做人,也样样都不能少。回过头来看这一年的律师实习期,我可以骄傲的告知自己,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验,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微环节确定成败。从避开法律文书中出现哪怕一个错别字,到装订打印材料是订书钉不能有一点偏差;从案例分析必需关注每一个微小的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需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无不体现作为一名律师的执业看法和素养。虽然在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足够的思想打算,因此

28、不会经验远大志向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劳碌碌的工作,却很少停下来思索自己对于细微环节的关注程度,虽然知道自己在细微环节的处理上仍旧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但是也很少进行总结。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同事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主动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对细微环节的处理也更加到位,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 三、做律师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题中写到的,漫漫实习路,我始终告知自己我是怀揣着一种志向在做律师。我自始至终都是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意自尊心的短暂的一项工作。 近一年的时间以来

29、手机版,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跟随所里的各个律师办理多种业务。在刑事案件领域,参与张姓被告人盗窃罪辩护,被告人被判缓刑;参与了抢劫罪等辩护,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告终;参与L姓被告人诈骗罪辩护,案件以检察院撤回起诉终结;参与C姓当事人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案件以二审减刑二年判决终结。同时还参与了其他数十起刑事案件的阅卷、调查取证、书写辩护词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领域,参加代理了山东省第一例三鹿受害人索赔的民事案件,还参加了其他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已经熟谙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诉讼领域,参与了数次法律顾问谈判,参与了L姓当事人诉某

30、市国土资源局、某县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审。 诉讼阅历的增加使我相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看法是勤奋和仔细。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溢挑战、须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仔细是一个律师必需具备的执业看法。 四、做好律师 就像高校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师也是这样,每个律师走的路不同,每个律师给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师与坏律师之分,不然何来净化律师环境之说呢。我想,既然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来经营,那么自然应当走一条规范的律师成长之路,尤其是对于我们年轻律师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之下,我从以下几个

31、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培育自己的终身学习意识和实力。虽然有11年系统的法律学习过程,但是在涉足律师行业之前始终停留在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的层面,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实践中的法律。一年来,通过办理详细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当然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的确的确的感觉到自己所驾驭的学问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肯定要培育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实力。 2、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作为

32、一名实习律师,案源对我来说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终有一种意识,那就是不能为了案源而案源,肯定不能做一个挑诉煽讼者。在实行非法律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状况下,绝不建议当事人实行法律手段。总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视当事人的利益为先。 3、尽职处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庆幸自己能够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这不仅可以使我尽快熟识各种类型的案件的办理流程,也使我积累了肯定的潜在客户。给当事人留下仔细负责的印象,我想在当事人今后选聘律师时会为我加上不少的筹码。 美国闻名的上诉审辩护律师德肖微茨在他的小书致年轻人的一封

33、信中谈到了一个话题,即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观念里,好律师与好人是多少是有些冲突的词汇。我也曾经参加过为杀人犯罪和抢劫犯罪的当事人辩护,对此也有了肯定的感受。其实,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授予的职责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出被告人最轻、无罪的辩护看法。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践中,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发表一些在常人无法接受的观点,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师,也做好人,并非价值选择问题,也非是否忠于当事人利益问题,而是个人从业道路的选择问题。 五、做大律师 大律师,算是我给自己的将来的职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参加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这帮

34、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化的相识,也让我更加坚决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来经营。虽然通往大律师的道路充溢艰辛,要面对多数的波折,克服很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开拓属于自己的大律师的天空。 律师实习心得感悟4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位于浦东的三石律师事务所,主跟江律师实习工作。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高校毕业,而随意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江律师亲善可亲,对我悉心指导,而其他律师也赐予了我很多帮助,正

35、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化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通过这次实习的经验,来谈谈我的收获: 作为大二刚毕业的学生,实习工作的机会少之又少。这次炎炎夏日,连着二十多天的高温,对我来说还真是考验呢。抛开法律版块的学问不谈,在这次实习中,每天的上下班对我就是一种熬炼了。我体会的金钱的来之不易,父母每日为生活奔波的辛苦。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务也做得多了起来,时常帮着父母打扫卫生,打算饭菜。我感觉不仅大脑充溢了,

36、身体得到了熬炼,也精神也得到了升华。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生疏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识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乐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熬炼。平常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 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论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相互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勾心斗角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的确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

37、。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须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江律师也带我出去,参与询问、会见托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的确获益非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较简洁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的确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当就是见托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育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

38、遢的,尽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 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询问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说明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常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依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找寻善恶的平衡点,恒久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 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找寻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化课程的

39、理论,我假如作为律师的话,肯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找寻到平衡点的机会。而跟着江律师去询问才叫有意思。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肯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询问这样的案子根据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晰啊,我茅塞顿开。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相互商议价格,最终达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这和案件聚焦、东方110里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样。 电视里的真的有些志向化,像是给民众看的东西。而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怜悯。法庭,应当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

40、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好像应当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许多人觉得律师是特别轻松的职业,成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洁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 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相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来年的寒假,

41、我还会找一份实习工作,因为学问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实践得来的,相互促进,相互依存。 以上就是我对这次的实习工作的总结。 律师实习心得感悟5 一年的实习期转纵即逝,由刚起先的不知所措、茫然,到后来的按部就班、按部就班,都体现了指导老师的心血与无私奉献精神。 实习期间,我对律师及律师职业有了更深刻的相识,详细内容如下: 一、对律师执业的深刻相识 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详细为: 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最为基本的职责; 2、维护法律正的确施,维护社会公允和正义。这是新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 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实践证明,律师

42、参加诉讼、仲裁有利于推动纠纷解决,有利于协作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和正确运用法律,公允解决纠纷; 4、维护社会的公允和正义。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允与正义方面负有职业上的责任。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而法律的核心是公允和正义。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的确施,维护社会公允和正义,这不仅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需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今后的法律人生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正义。 二、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化 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扬时,要做到规范宣扬。律师收费时,要做到规范收费。代理案件过程

43、中,应当保守当事人的隐私。办理案件过程中,要留意处理好和法官、检察官、警官、仲裁员其他法律执业人员的关系。 三、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 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一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要以一种“心中恒久充溢正义,目光不断来回于事实与法律之间”的心态去办理案件。对于案件客观事实,肯定要留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证据越充分、越完整、越客观,对案件客观事实的还原就越有力。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说明,肯定要探讨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

44、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肯定要特别的娴熟。因为程序公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没有程序,实体公正则无法启动、无法推动。 四、我对法律职业和法律人的理解更透彻。 在实习中,通过从事详细的律师实务,对法律职业或者说法律人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志向与现实的冲突,在往后执业过程中应当特殊留意和克服这些差异和冲突,学会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现实的法务工作。学习法律实务,办理案件,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为当事人供应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学问。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在发展,情势在改变,新的问题,须要新的思维,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勇于实践,才能做与时俱进的合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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