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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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JGJ16-2008宣 讲本讲内容为本规范的4章、913章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4.变配电所变配电所 v4.1.1 本规范适用于10KV及以下配变电所的设计,在民用建 筑中,因规模太大,有的地区使用35KV/10KV,5KV/0.4KV等35KV系统,如果涉及35KV系统时,应按国标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的有关规定执行。v4.1.2 本条中,所涉及的设备选型,应优先采用节能型产品,成套设备和定型座品,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和保证设计质量的根据措施。v4.1.3 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以上

2、时,为保证配变电所的设备不移位,以利震后的尽快恢复供电,故应采取一些防移位的措施,这次汶川8级地震,成都市烈度约为6度,未出现变电所设备移位的情况,都江堰烈度为8度左右,出现某些设备移位的情况。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过去的作法,配电屏用螺栓或焊接在槽钢上,槽钢焊接在地面予留钢板这次地震均未移位,但变压器直接平置于地面上则在8 8度区均有不同的移位情况出现,故应在7级以上地区,应采取一些防移位措施。根据这次汶川的8 8级地震所造成的移位情况,原定为7 7度及以上是合适的。v4.1.4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为适应工业及民用

3、建筑的国家标准,本章未表述的内容应以上述规范为准。v4.2.1此条一般无异议与国标GB50053-94 2.0.1条八款所述情况,在民用建筑中,这种情况较难遇到,燃气、燃油锅炉房(柴油、重油)根据国标GB50058-92,2.2.2条规定,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但变配电站应尽量远离这类机房。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4.2.2在民用建筑中,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室,这是通常的作法,凡有地下室的公共建筑其配变电站几乎100%的设置在地下室,地下室的特点:潮湿、通风差、可能积水的因素非常多,特别是最底层,其全国在此的教训非常多,故配变电站不宜设置在最底层,当只有一层

4、时,应采取有效的去湿、通风、防水等措施,从电气设计上应与其他专业密切配合尽量减少积水外,应考虑配变电所,尽量不设在最底层,如果只能设置在最底层,则应采取下列措施。v1.抬高配变电所的相对标高,现可根据该建筑的最大可能的消防水量的60%(地下室水容系数为0.6),滞留在地下层,不应进入配变电站来考虑。v2.合理确定配变电所位置,以免各种非正常用水,首先涌入电缆沟内,电缆沟内,应有一定的坡度,留有积水坑,考虑日常排水需要,在本省尤有必要了,给排水管道禁止进入的变电站,配变电站专空调管道,也应注意引入水源。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4、配变电站,各种进出线路,最好

5、采用上进上出的方式,使其电气线路不依赖电缆沟,则可不设电缆沟,这是国外是很普通的一种方式,现时的配电屏均考虑了上进上出的要求。v4.2.3 配变配电所,应尽量设置在负荷中心,以减少损耗,节约能源,在国内外已有很多的配变电所,设置在群房的屋顶层,高层群筑的避难层等处,此时需考虑设备的安装,维护和运行的安全。v4.2.4 住宅小区内,不主张采用高抬式,杆上变电站,因为现在住宅楼一般在6层及以上达到20m以上高度,考虑避免飘落物体,儿童玩耍造成事故,在多层住宅区宜选用带防和外壳的户外型预装式变电所,高层住宅根据具体情况在地下层设配变电所较为合适。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

6、讲宣讲v4.3.1 条文规定了民用建筑配电变压器选择的原则,采用节能型变压器,符合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并节约以后的运行费用,可燃性油浸变压器推荐采用SII系列,干式变压器推荐采用SC10或损耗水平更低的产品系列。v4.3.2 条文规定了配电变压器长期工作负载率的的原则,在民用建筑中,变压器的季节性负荷变化很大,变压器制造厂家推荐将变压器采取强冷措施,允许适当过载运行,使用单位为了减少首次安装容量,而接受此措施,其实变压器在此情况下运行是不经济的,不应提倡。v为保证变压器运行的经济性和变压器的使用寿命,其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5%较为合理,如长时间过载,则应考虑增加变压器的容量,并宜考虑季

7、节性的切除变压器措施。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4.3.3 据调查,在民用建筑中,以电制冷的空气调节系统,其容量约占全部容量的60%左右(如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住宅建筑等),且其季节性用电差异很大,建议凡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物,宜设专用变压器,没有设置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物(如住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用多变压器供电,变压器低压设手动联络,以提供在低负荷季节关闭某一变压器的条件,节约运行费用。v单相变压器在国外的住宅区较常使用,而我国很难见到,在只有单相负荷,负荷很分散的乡、镇等,应采用单相变压器供电,城镇的多层住宅群也可采用单相变压器供电,可避

8、免因断N导体造成中性点电位偏移,烧坏设备等事故。v4.3.4 本条规定了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接线组别宜选用D,Y n11,D,Y n11接线组别变压器与Y,Y n0接线组别的变压器相比具有明显优点,限制了三次谐波,降低了零序阻抗,即增大了单相短路电流值,对提高断路器的灵敏度有较大作用,经多年来我国在民用建筑中的使用情况及现时国际上的使用情况,本规范推荐采用D,Y n11接线组别的配电变压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4.3.5 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53规定:“多层或高层主体建筑内变电所,宜选用不燃或难燃型变压器”根据对各地的调查,在民用

9、建筑主体建筑内,已不再使用可燃性油浸变压器。在我国的南方潮湿地区及北方干燥地区的地下层不宜使用空气绝缘干式变压器,因为当变压器停止运行后,变压器的绝缘水平严重下降,不采取措施很难恢复正常运行。v4.3.6 根据调查,民用建筑中,配变电所的变压器单台容量,虽有用到2500KVA,但使用最多的仍为3151000KVA民用建筑中,一般负荷比较分散,变压器单台容量太大时,使供电半径,供电范围,电能损耗增大,另外单台变压器容量越大,其相应开关设备要求越高,事故时影响面大,本规范建议不宜大于1250KVA,但对于负荷集中的空调系统等,可适当放大。v户外预装式变电所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800KVA,当变

10、压器采用油浸式时,800KVA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要装设瓦斯保护,而变压器电源,往往不在变压器附近,瓦斯保护很难做到。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JGJ16-2008宣讲宣讲v4.4.1 现在大多采用母线或单母线分段的接线型式,对于重要负荷的供电,均设有备用母线段,对于一般民用建筑,其备用母线段的设置,应特别注意,现在大概有三种情况,一为分散式多母线段,即在某些配电算中混入主要负荷的配电回路,采用双电源供电,一为二个互为独立的应急母线段,即重要负荷的电源分别由该母线段提供电源,一为集中式应急母线段,即常电和自备电源提供双电源,如何确定采用的应急电源母线段,应根据工程情况来

11、确定,一般情况下上述三种型式中的前两种是不可取的。v4.4.2 此条中的容量较小,出线回路较少,很难界定,无需带负荷操作的情况是很少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有的电业部门规定,隔离开关可开断变压器,容量为400KVA,的空载电流有的规定为500KVA等。v4.4.34.4.7v1.隔离电器隔离开关,隔离触头,不能开/含负荷电流,不能实现自动只能手动,主要作用是在检修时操作人员的安全,当使用于双电源中间联络时,供正常联络负荷使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2.母线联络,配出高、低压回路等,大部份情况下,应采用断路器,在断路器的电源进线侧均应有隔离电器,现时

12、的手车式,抽屉式,固定格式的插板式开关均已具备有隔离功能,与断路器配套使用的隔离电器应有机械联锁保证,先开断断路器,后开断隔离电器,先合隔离电器再合断路器的功能。v3.在变电站内,除应急母线段电源外,双电源的联络开关,不应采用自动投切,当其中的某一电源无故失电时,应查明失电源原因,再确定是否能合闸联络开关,以免事故扩大。v4、在4.4.7-2条中,所指同一平面层,两所之间无其他阻隔的含义,是指由甲配电站到乙配变电站,不应通过与配变电站无关的房间,前提是同一平面层,分配电所无继电保护,放射式供电。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4.4.8 各地供电部门均有相应的规定

13、,一般情况下,10KV进线上,如所供变压器容量大于400KVA,则应装设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的高压计量装置,小于400KVA,可在低压侧装设总计量。当单位用电不可能增加时,可放宽到500KVA。v4.4.11 真空断路器因其开距短、动作快,易产生开关过电压。此过电压,对两端设备的危害是十分显著的。条文中规定真空断路器,应设有浪涌保护器。目前,市场上真空断路器有的具有浪涌吸收功能,也有不具有的。v4.4.12 0.4KV开关设备的选择,首先应满足电压、频率、电流、容量的要求。对于变压器的低压侧出线开关,一般情况下应选用断路器,而对于100KVA及以下的小容量变压器,使用带熔断器的负荷开关,在国外很

14、常见。对于低压母线联络开关的选择,当要求自动投切时,应同时满足第2款1)3)项要求。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当主断路器因过电流故障分闸时,若母联断路器自动合闸,会导致母联断路器合在故障线路上,使另一侧主断路器检测到故障而跳闸,扩大了故障范围,并使过电流冲击系统。v第3款规定隔离电器的设置原则,明确了带有隔离功能的开关设备在合闸时,行使开关设备的功能,当断开时则行使隔离开关的功能。v4.4.13 在民用建筑中,自备电源以柴油发电机组为多,且容量相对供电电源容量要小,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与城市电网并网运行。v不应计费混淆,在设计中如不注意往往出现重复计费现象。v

15、发电机中性点与配变所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形式不同,这种情况下通常指低压系统为TT接地形式,而发电机采用IT接地形式,这时其接入开关的选择应使用同时切断中性导体的4极开关。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4.5.1 条文规定了配变电所形式的确定原则。民用建筑配变电所的设置,主要应考虑以户内设置为主。高层建筑或大型民用建筑,宜设室内配变电所。对于住宅建筑,如有相应地下层、配电所宜设置在地下层。多层住宅群,宜设预装式变电所。住宅区变电所不应与住户上下及左右相邻,据调查此类住宅无法销售,并应考虑变压器噪声及电磁环境对住户的影响,宜选用难燃、防潮性能较好的设备。v4.5.2 国

16、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规定:“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具有符合IP3X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当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根据调查,国内建筑设计单位,在设计民用建筑室内配变电所时,很少有使用裸露带电导体的情况,参考西欧国家的规定也不允许使用裸露带电体。变压器应使用带外壳保护式,由变压器至低压柜的进线线路,现在国内采用保护式母线较多,而国外多使用单芯电缆。鉴于我国地域广、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具体情况,部分地区仍存在使用裸露带

17、电导体的可能,所以条文规定为“不宜设置裸露带电导体或装置”。v规定“不宜设置带可燃性油的电气设置和变压器”,是根据无法同设备的防火性能和经济指标与采可燃性设备加上防火措施费用相比结果。在民用建筑中,也没有使用带可燃性油的设备再采取相应的防火等措施的必要。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4.5.34.5.4 GB50016-3.4.1条,有明确规定,在民用建筑中属15m25m的较多,计算方法为距建筑物最近的这台变压器的外壁算起,不是该变电所建筑的外侧算起,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按建筑物附设式变电站设计。v4.5.54.5.9v1.高等级负荷与3级负荷配电屏,宜在配电间

18、分列设置,当不能分列设置(因容量太小),应在分段处设防火隔板,以确保1级负的供电安全,有的在一个配电屏内实施这是不可能的。v2.配电间配出回路电缆1级负荷的工作备用两电缆,尽量不在同一沟内敷设,若无法避开而且同侧时,则其备用回路或双回路采用耐火类电缆,当布置在电缆沟两侧支架上(1边为工作,另一边为备用),可采用绝缘和护套均为阻燃材料的电缆。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3.高、低压配电屏,宜留有适当的备用位置,如何量化,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以备建筑物的因使有性质、功能、对象的变更,而需增减供电容量的需要。v0.4KV配电屏应予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回路,供使用

19、增加某些设备和使用中的某个回路损坏而尽快恢复供电提供方便,如何量化,一般情况下,对于小回路应按20%考虑,最少不应少于4各,对于大回路,予留很不经济,故视具体情况而定。v4.户外予装式变电站,只允许电缆出线,如要架空配电,则其引出至邻近电杆转换。v5.有人值班的配变电站,应有值班室,而大量的民用建筑变电站均为无人值班变电站,可留值班室也可不设专用值班室,值班室可与低压配电室合并考虑。不能与高压配电室合并考虑,其区域应能布置适当的储基柜、桌、凳等,但不影响配电屏的操作,维护的安全距离。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6.变压器的防护等级越高,其散热越差v4.6.1

20、配电房的电气设备装置的布置,导体选择,应考虑电磁兼容、散热、噪声等对环境对其他设备对人员的影响,保证安全正常使用,尽量减少维护工作。v4.7.3 成排配电屏,长度大于6m,屏后通道应有两个出口,两出口之间大于15m时应增加出口,这种情况,可有多种型式,屏两端布置出口,则低压屏在20块左右为限。屏的一端有出口,另一出口位于屏的另一端的附近,补情况又所不同。v4.9.13 箱体不能在外墙内侧嵌入式安装,因隔热,保温不符合要求,有的使配电箱内积集凝结水。v4.10.8 六氟化硫气体比重较空气大,积集化地面层,有一定的毒性,故应设置专用的下排风系统。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1、宣讲宣讲v9.常用设备电气装置v9.1.1 本章中的常用设置包括有电动机,传输设备,电梯,自动门(含卷帘门),舞台用电设备、医用设备、体育场馆设备等,这些设备的确定,均由工艺设计完成,而本工种应对这些已确定了设备进行供电,控制、保护等。vA、电动机:分为交流、直流,而以交流电机中的鼠笼型为多见,如民用建筑中的水泵,风机等。应尽量采用直接全压、启动(满足三个条件),应作短路过载,缺相等保护。v传输设备:这类设备在工业建中多见,但民用建筑中有时能遇到。vB、电梯:此包括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在民用建筑中较多见,而且要求也很高,电梯分为消防电梯、客梯,其供电负荷等级,已在其他章节明确,自动扶梯,自

22、动人行道在电源故障时不会造成大的影响,故其供电负荷等级应为3级,少量的重要场所可定为2级,现将在设计中,应注意的。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1.每台机械,应设单独的隔离电器和保护电器,这表示为每台电梯的负荷包括有拖动设备电机,轿厢、机房等照明、通风、报警等用电、保证在切断拖动设备机电源,进行维修时,应不中断其他设备的供电电源。v如:机房有两台电梯,双电源自动切换为1系统,配出应分为1、2号电梯各1独立供电系统,另设1系统为机房照明,插座、通风用,这三系统互不干涉。v2.电梯井道照明应设计到位,可采用36V电源或220V带RCD(30mA)保护电源。v3.基坑

23、插座供电,不宜由机房配电箱提供电源,应由靠近基坑处的其他配电箱提供1专用回路电源。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JGJ16-2008宣讲宣讲v4.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其设备端或终端设有供相应设备安装需要的基坑,其电源配至基坑。v5.附设于建筑物外的观光电梯,其线路选型等应按露天要求确定,不考虑井道照明。v6.应采用等电位联结vC.自动门、卷帘门,由工艺确定,供电负荷等级为3级,就近配电箱提供专用回路供电,应作过负荷保护。vD.舞台用电设备。vE.医用设备,这里主要有X光机供电。vF.体育场管设备:见v10.电气照明v作照明设计,应了解照明所涉及的术语,物理概念。如:照度

24、、亮度、显色性、显色指数、色温度、相关色温度、光通量、眩光、维护系数。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照明方式分为: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值班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警卫照明、障碍照明、景观照明,但每一种照明方式中,均包括正常照明,根据其环境要求,可设或不设应急照明。如:某大型商场、正常照明、照度600IX,供营业时使用,闭市时51X,供警卫用,这是属正常照明之列,在营业时因故正常照明失效,为确保营业继续进行则其备用照明接替工作;涉及金触系统,安全照明工作;保证顾客疏散,疏散照明工作又如:公路的路灯为正常照明,供车辆,人员行

25、动,当因故熄灭时,不需要应急照明。v显然上述照明方式,有许多种,但只分为两种性质,即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如何处理好,设计好照明,涉及很广,规范只能规定一些共同的实施方法,统一一些措施,本章根据国际照明CIE标准,国标GB50034-2004的要求和原则,充实补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A.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三种方式,此处的应急照明与火灾应急照明,有相同之处,可以同为一个系统,但其工作性质不同,要求也不同,此处应急照明专指非火灾时的应急照明,两种应急照明,当为互为兼用时,应就高不就低。vB照明负荷供电等级:这里涉及正常照明,应急照明

26、,根据附录A,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确定,该表中的各项叙述不同,注意:如序号14中超市、商场中的备用照明用电负荷等级为1、2级,这表示正常照明负荷等级为3级。序号16中,没有明确照明。如:候机楼用电则包括了照明。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根据本标准10.5.5条,备用照明照度不应低于一般照明(正常照明)的10%,这是能确保基本正常运行需要的最低照度,如:某商场,正常照明照度为500Lx,备用照明则为50Lx,该照度确保顾客安全运行,继续完成没有完成的作业,不会造成慌乱、有序撤离等。如果备用照明度适当提高。按本标准10.7.4条的各带50%,即备用照明负荷占50%,

27、则可继续运行。vC照明供电v1、10.7.3条中,115%和85%的概念,就是对于某一配电箱,各相情况不同,首先有一相负荷的平均值概念,如:某配电箱、总三相负荷为90KW,其平均相负荷为30KW,最理想是L1、L2、L3各为30KW,但不太可能,差别最大相不宜大于34.5KW,最小相不宜小于25.5KW,这是在设计中应注意的事项。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2、10.7.4条,本条中的各带50%的概念,其含义为两个专用回路供电,不自动投切,满足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减少自动投切层次,这不指应急照明,如:大型商场的营业照明。v3、10.7.5条,两路电源,指需要1级

28、负荷供电,两回线路指供电负荷等级为2级。v4、10.7.6条,注意备用照明为正常照明的一部份时,其线路开关设置应有所不同要求。v5、10.7.8条,光源数量不宜超过25个,不是灯具不超过25个,如:双管日光灯则为2个光源。v6、10.7.9条,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计算机组为5个,这中间三线+2线的为1组(个)。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7、10.7.11条,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回路上不应装设插座,这不是指备用照明疏散照明配电箱不能有插座回路,也不是说其他照明回路中不能装插座。v8、10.7.12条10.7.15条,注意:中性线的“谐波电流”,气体放

29、电所的“频闪”,大型建筑天棚内的维护马道上的灯具,室外照明灯具的单灯保护等问题。v10.8.1条,住宅规范JGJ-200马上安定稿。v10.8.2条,学校照明设计,请注意,现灾区不少中小学、幼儿园等设计均存在不少问题,请按此要求设计,注意照度值的选择,注意眩光,注意均匀度等。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10.8.4-13条,地下车库出入口处的适应区过渡照明问题,还包括地下室出入口人员的适应区过渡照明等。这里指自然光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要增加的人工照明过渡,如何计算,即车速按5km/h,人行速度按2.5km/h,成都的年平均散射照度为12700Lx计算,保证白天出

30、入口亮度变化按10:115:1取值,夜间按室内外2:14:1取值,如何计算:CECS-45:92标准即可。v10.8.8条,博物管的展品为不可复制,唯一性,故如何保护很重要,对于照明来讲,紫外线是应严格限制的,一是光源应采用高显色光源,如:日光灯、小型金卤灯、卤钨灯、PAR灯、限制紫外线对展品的影响等。v10.9 景观照明v11、防雷v根据现行国家标准,GB50057的有关规定,民用建筑物应划分为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如何确定相应建筑物的类别,根据11.2.3条、11.2.4条的规定的要求确定。同样一栋民用建筑,因所处省份不同,

31、其类别也可能出现差异。v当防雷类别经研究,计算而确定后,应调查研究当地的地质、气象、环境、地貌、雷电活动规律,因地制宜采取防雷措施。v研究建筑物的结构形式,金属结构的布置情况,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情况,充分的利用这类金属体作为装置。v充分的考虑建筑物的总等电位联结,一般情况下,在民用建筑防雷装置中与其他设施和人员是无法隔离的。vA防雷措施v1、在二类防雷11.3.3条,三类防雷11.4.3条,结构圈梁中的钢筋应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应同防雷装置相连,这是指自地面算起,45m或60m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件,应通过予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这里指在相应高度上所有的这类固定金属件。建筑电气设计规

32、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这里注意,塑钢门窗的问题:其外包塑料层是绝缘材料,但其制造标准没有要求其耐压值能满足防直接过电压,塑钢门窗的内骨料是钢的,但其制造标准也无要求其内骨料有连通的导电性,现生产厂家有的能满足外包塑料的耐压水平,有的能满足内骨料有电气连通,现又大量的使用。到底如何作顺其自然吧。v2、防雷电波浸入:v在11.3.4条中规定(二类防雷),所有金属管道线路,应全线埋地引入,在年雷暴雨为30d/a以下时,可采用低压架空线引入,变配电系统,高、低压的各相上均需装设避雷器。v在11.3.5条、11.4.5条中应注意对有大量电子信息设备的建筑物,强、弱电气井道内的接

33、地干线(PE线)应与每层楼板内的钢筋电气连通,对于一般的建筑物应每三层相连,形成等电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3、节目彩灯,防空障碍灯,屋面各种设备,室外设备的供电线路,应在电源侧装设浪涌保护器。vA、接闪器可利用屋顶上的永久性金属物,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可人工安装避雷带,网、针等。vB、接闪器采用避雷带,宜用圆钢明设,因为圆钢其表面积在相同截面时要小,腐蚀程度要较扁钢好些,圆钢在安装时,可用已有机械拉直,利于施工,当用于女儿墙上紧贴敷设时,可用扁钢,不主张在女儿墙上暗设,所有明敷钢材应热镀锌不宜采用防腐漆,热镀锌的耐久性,较防腐漆耐久性要好得多,防腐漆

34、的有效时间约为1-2年则其事后的维护费用增加。v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引下线,较另设引下线,从其安全来分析要好得多,法拉第笼原理平衡室内电位(等电位)防倒击等起到良好的效果。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C接地网,又称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接地网,根据有关国内外的资料,现时的地下室防水层所有材料为改性沥青,乳化沥青涂层聚氨脂等材料,这些材料要达到6mm厚时,才相当于周围土壤等值电阻率不大于100m,故其影响很小,但应满足11.8.8条的要求。注意本条中的“防腐”应为“防水”。vD防雷击电磁脉冲,主要是对电子信息系统的保护,故要对设备的要求进

35、行损失评估及经济分析综合考虑。v应仔细研究11.9.4条的要求。v12、接地v人们通常根据使用功能将接地分为:电源系统接地、用电设备接地、防静电接地、信息系统接地、防雷接地等。用电设备的接地可归纳为功能性接地和保护性接地。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功能性接地:用于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接地,如:工作接地,信号电路接地等。v保护性接地:为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的接地,如: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等。v共用接地网、等电位联结,这是十分重要的,按12.1.4条、12.1.5条,结合国标GB50057-1994第6.3.3条和国标GB50343-2004第5.2.5

36、条严格执行。vA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v现我们使用的TN、TT、IT三种接地型式,来源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364-3.1993该标准原是指直流系统,后延续到低压交流系统,前面三种型式中,第一字母表示电源与地的关系,“T”表示电源一个点接地,“I”表示所有带电导体与地隔离或1个点通过阻抗接地;第二个字母表示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份与地与电源接地的关系,“T”表示与电源系统接地无关的直接接的。“N”表示与电源接地系统直接电气联系的直接接地,TN中分为的TN-C、TN-C-S、TN-S三种型式应正确理解和应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1、低压电源的接地,应为功

37、能性接地,常见的有变压器的低压侧中性点的接地;TN-C、TN-C-S接地型式中的在变电所以外的N线,PEN线的重复接地;UPS电源中的N线的接地等。v2、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现在设计上,有许多版本,以1000KVA变压器为例,有的在配电室设置2处MEB板,分别用TMY-10010与之相连,再用2TMY-10010引入低压配电屏(N.PE)为一种型式是用扁钢(404/505/635/805)或一根单芯电缆引入MEB板,再用2TMY10010引入低压屏等。v3、N.PEN线的重复接地,在TN-C系统中,但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也可接地,这在民用建筑中不会出现,在TN-C-S接地型式中在电源点的PEN线,

38、应该接地。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4、UPS电源是一个独立电源系统,其用电设备所需能源,由蓄电池提供,即交流电直流(储存)交流供用电设备,故配出应有L相线,N中性接线,可根据用电设备的要求,采用TN或IT接地型式,但一般情况下应采用TN接地型式(注意EPS电源系统与UPS电源的不同)。v5、在TN接地型式中PE、PEN线应在变压器处或电源进线处接地,在其他处应多处地布置附加接地点,在TT接地型式中,也应如此为在发生故障时使保护导体的电位靠近地电位,附加接地点,可采用有等电位效能的人工或自然接地极。v6、TN-C不能设RCD、TN-S可设RCD,TT应设RC

39、D保护。v7、PE、PEN导体不允许开断。vB保护接地v为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1、12.3.1条中,所述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份,必须接地(这里除下述的12.3.3条、12.3.4条中所述情况外的电气设备和装置),如果不接地则存在安全隐患,现设计一般均不会出问题。v2、12.3.3条中所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以不接地,如果作了接地也不犯规。只是为多余,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其中的三种情况,一为干燥场所AC50V及以下DC11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这里的干燥场所如何介定这里还有一种情况应注意,金属堆集场所,如:锅炉检修等,A

40、C50V为非安全电压。v3、12.3.4条,此条中“严禁”保护接地,如果作了接地则为犯强条这四种环境情况中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份,外界可导电部份,外界可导电部份均不能保护接地,其配电控制度,不应设PE线PEN线等位盘条等。v4、12.3.2条静电的危害是很大的,造成设备的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等,消除静电有多种方法,接地是其中有效的一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5、12.3.5条,照明线路如果出现三种情况的一种(金属接线盒、金属配电线、金属灯具)其线路宜增加一根PE线,这应注意“宜”字,如果满足12.5.3条的要求,则虽为金属管配线,也可不加PE线。vC接地

41、要求和接地电阻v这其中所述大家经常遇到,在12.4.6条,计算式12.4.6-2中的In的取值为A不为mA,如:30mA应为0.03A,这是需更正。vD接地网v满足热稳定要求,应尽量利用自然接地极。v1、禁止用煤气管、石油管、采暖管、供水管作为接地极,但这些管是被保护对象。v2、12.5.2条、12.5.4条为强条PEN导体必须与相导体具有相同的绝缘水平,因为PEN导体为正常时的截流导体。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3、12.5.6条中,我们经常见到的,何时用扁钢,何种条件下用铜排当配电干线(电缆或母线)各回路均附相应PE线,这时井道内的接地干线不承担单相对地

42、短路电流,其作用是平衡电位,等电位作用,故用扁钢即可,当配电干线没有配相应PE线时,这时其接地干线,要承担单相对地短路电流,故要求按此井道内最大一组配电干线的要求来确定是接地干线的截面,这时可能要使用铜排;高层建筑井道内的接地干线应在不大于20m就与楼板钢筋作等电位联结,最好是每层都作等电位联结。接地干线应视为总接地板的延伸,大大提高等电位的水平,属MEB条。v4、电梯机房及井道的接地网,现在有多种作法,有另设一根404扁钢,有用125mm2塑料线引至变电站MEB板等,应充分利用等,应充分利用导轨形成闭合接地回路。v5、变电站、发电站设置1个或几个MEB板,用扁钢沿四周明敷一圈,地沟内用扁钢连

43、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6、在水泵房、风机房、锅炉房用404805扁钢在四周明敷。v7、地下室在四周墙上用404805扁钢距顶棚0.5m在敷设一周。v8、公用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以各系统中要求最低值为准。vE等电位联结,是安全的重要措施,分为总等电位联结,辅助(局部)等电位联结。v1、所有民用建筑、均应实行总等电位联结,包括:PE(PEN)干线、接地母线、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辅助等电位的设置,应根据7.7节的要求,当需要设置时,应将固定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份与可能同时触及的外界可导电部份实行等电位联结。v2、手持式电气设备是指该设备在手持时,才能运

44、转工作如:手电钻等,移动式电气设备指在工作时,需要不断的移动位置,如:吸尘器,固定式设备指在工作时不允许也不需要变更位置,如:柜式空调器等。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3、移动式发电机电源,采用TN接地型式时,应与电源有可靠的电气联结。vF医疗场所按医疗电气设备与人体接触状况,即电接触的危险程度分为0、1、2三类。其中0类为不使用接触部件的场所,1类、2类均为使用接触部件的场所。v1、不准采用TN-C接地型式。v2、0类场所为一般场所,供电安全要求,为符合一般规定,如:门诊诊室、辨认检验等。v3、1、2类场所,当采用特低电压供电(SELV)用电设备的标准电压,

45、不应大于AC25V、AD60V当采用230V/400V供电,其内定接触电压不大于25V,故障分断时间应为0.25。v4、供电系统采用TN-S接地型式:1类场所、2类场所应符合12.8.4条的要求。v5、2类场所内的用于维持生命、手术、患者区域内的医用电气设备供电回路均应采用医疗IT系统。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6、1、2类医疗场所应作辅助等电位联结。vG浴室:游泳池、喷水池(景观水池)的防触电安全防护。v1、防护区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0、1、2区,应将各区的范围搞清楚。v2、为特殊场所,人体的电阻降低,且接触地电位,故在设计时应重视。v3、等电位联结,不单

46、是在本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可导电金属外壳,外界可导电金属固定件,还应包括不处在该范围内的池水循环系统的电气设备金属件等。v13、火灾自动报警v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技术性复杂,同时涉及消防法规,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工作,故其从业人员,应该熟练掌握与消防有关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法律。现在使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以及各种类型的单项建筑设计规范中的消防内容等。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本规范在修订时,凡涉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报警及探

47、测区域的划分、各类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及火灾探测器的设置等内容,都规定了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未作相关条文的引用,仅在相关部分根据民用建筑的特点,作了相应的补充。v原规范本章为“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本次修订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消防联动控制属于自动报警中的一部分内容。v下面就经常遇到的需要解释,且接到不少电话提出的问题,尽量解释于下:v13.1.3本条中三种类型民用建筑,已经几乎包含了所有民用建筑,这里要说明的有: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1、高层建筑13.1.3-1、2)项中,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裙房,如果符合高规

48、GB50045-95第4.2.2条的规定,则该裙房按独立建筑处理。v2、多层和单层建筑中13.1.3-2、2)项,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该款是原规范JGJ/T16-92第24.1.2.2条1款的内容,多年来执行情况也没有发生大的误解,现如何解释,应按13.2.2条、13.2.3条综合考虑,在13.2.2条中,涉及国标GB50116-98第3.1.1条所规定范围,13.2.3条是对国标GB500116-98第3.1.1条的补充,如果某多层公共建筑,其自动报警系统不被13.2.2条、13.2.3条所涵盖则不作报警系统。v13.1.4条,根据国标GB50045-95第3.0.1条

49、规定,高层建筑只分为两类,即一类、二类,在一类高层建筑中,建筑高度超过250m,则其消防应另外考虑,不在现行规范所指范围内,没有超高层的提法,原JGJ/T16-92中所述,现标准已不在使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13.3.4条补充原国标GB50116-98,100m以上高层建筑的系统设计,该国标在修改时也有此内容。v13.8火灾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其中疏散照明分为疏散通道照明,疏散指示标志。v备用照明指火灾时,相关人员继续工作或开始为扑灭火灾而工作的场所,如:消防控制室、变配电站,为消防服务的风机站、避难层等。v疏散照明,供处在危险环境中的

50、人员,尽快撤离,而提供人员运行通道的照明和方向指示。v提请注意:v1、正常照明照度值的概念:根据国标GB50034-2004第2.0.17条规定为在正常情况下使用的室内外照明,该标准规定了各类建筑的照明照度值为正常使用的照度值,如变电配电装置室应为200Lx,本标准13.8.6规定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故应为200,现在这类性质房间中,采用部份点亮就不合格。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讲宣讲v2、厅的概念:在某些范围内为某一性质或与之相连的为该性质服务的平面层为一厅。如:某一商场在底层由库房、营业场所组成与其相邻的部份为以防火墙相隔,在低规GB50016-2006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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