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法精选课件.ppt

上传人:石*** 文档编号:66065049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PPT 页数:24 大小:6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母婴保健法精选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母婴保健法精选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母婴保健法精选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母婴保健法精选课件.ppt(2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关于母婴保健法第一页,本课件共有24页一、概述一、概述u 母婴保健法定义:母婴保健法定义:是调整是调整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出生人口素质生人口素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u背景:背景:(1)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已)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2)目前我国劣生的现象依)目前我国劣生的现象依然很严重然很严重 第二页,本课件共有24页 我国出生缺陷监测资料表明,出生缺我国出生缺陷监测资料表明,出生缺陷已逐渐成为发展中国家婴儿和儿童死亡陷已逐渐成为发展中国家婴儿和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

2、我国是世界上出生缺陷高发的主要原因。我国是世界上出生缺陷高发国家之一,被称为出生缺陷的国家之一,被称为出生缺陷的“珠穆朗玛珠穆朗玛峰峰”我国每年约有我国每年约有80万至万至120万出生缺陷儿出万出生缺陷儿出生,占全国出生总人口的生,占全国出生总人口的4%至至6%,将近全,将近全球每年出生缺陷儿总量的球每年出生缺陷儿总量的20%。其中,约。其中,约有有10万例为神经管畸形。万例为神经管畸形。第三页,本课件共有24页l 母婴保健法的法制建设母婴保健法的法制建设u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公布,自 1995年6月 1日起施行;u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

3、健法实施办法 2001年由国务院公布。第四页,本课件共有24页l法律规定法律规定u目的目的: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u调整对象:调整对象: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母婴保健服务的对象和当事人。及其人员,母婴保健服务的对象和当事人。u工作方针工作方针:国家实行以:国家实行以保健保健为中心,为中心,保健保健和临床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相结合,面向群体群体,面向,面向基层基层和和预预防为主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的工作方针。第五页,本课件共有24页二、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二

4、、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l 婚前保健婚前保健1、保健内容:、保健内容: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传病知识的教育;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 题提题提供医学意见;供医学意见;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 患患影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进行医学检查。第六页,本课件共有24页检查范围:检查范围:(1)严重遗传性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先天形成,不宜生育;先天形成,不宜生育;(2)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

5、)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等;麻风病等等;(3)有关精神病)有关精神病2、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第七页,本课件共有24页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第八页,本课件共有24页对患对患指定传染病指定传染病在在传染期内传染期内;者患者患有关精神有关精神病病在发病期内在发病期内;患医学上认为患医学上认为 不宜生育的不宜生育的严重严重遗传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医师应当提出医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学意见暂缓暂缓结婚结婚医师应当向男女双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医学意见 长长效避孕、结扎效

6、避孕、结扎第九页,本课件共有24页l孕产期保健孕产期保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第三章(第三章 第第14条规条规定)定)什么是孕产期保健服务?什么是孕产期保健服务?是指医疗保健机构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是指医疗保健机构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的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供的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等孕产期的保健服务。儿保健、新生儿保健等孕产期的保健服务。(怀孕开始至产后42天)第十页,本课件共有24页1、孕产期保健服务内容、孕产期保健服务内容:母婴保健指导母婴保健指导 孕妇、产妇保

7、健孕妇、产妇保健 胎儿保健胎儿保健 新生儿保健新生儿保健第十一页,本课件共有24页2、产前检查诊断:、产前检查诊断: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可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应当对孕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应当对孕妇妇予以医学指导。予以医学指导。医师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医师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孕妇进行产前诊断。第十二页,本课件共有24页l 诊断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说诊断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说明情况,提出终止妊娠的意见:明情况,提出终止妊

8、娠的意见: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孕妇患有严重疾病和严重遗传性疾病,继孕妇患有严重疾病和严重遗传性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的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的第十三页,本课件共有24页3、婴幼儿保健、婴幼儿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幼儿体格检查、预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幼儿体格检查、预防接种、多发病和常发病的防治、心理防接种、多发病和常发病的防治、心理行为指导、眼保健和牙保健等行为指导、眼保健和牙保健等第十四页,本课件共有24页l医学技术鉴定医学技术鉴定鉴定范围鉴定范围: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方面

9、的结果有疑义,均可申请技术鉴定。前诊断方面的结果有疑义,均可申请技术鉴定。鉴定组织鉴定组织: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分为: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三级。省、市、县三级。鉴定的人员鉴定的人员:具有较丰富临床经验和相关学科:具有较丰富临床经验和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良好医德医风人员组成理论知识及良好医德医风人员组成第十五页,本课件共有24页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本法规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本法规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别鉴定。因医学目的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省因医学目的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省级卫生行

10、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进行。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进行。第十六页,本课件共有24页三、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律规定三、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律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医疗保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依法开展母婴保健业务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指依法开展母婴保健业务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其它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健机构以及其它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并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第十七页,本课件共有24页 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取得门

11、许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经县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务执业许可证。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批,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第十八页,本课件共有24页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年。有效期满后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机

12、关重新审核认可。由原发证机关重新审核认可。第十九页,本课件共有24页母婴保健工作人员母婴保健工作人员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经考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经考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经考核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经考核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颁发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第二十页,本课件共有24页 家庭接

13、生家庭接生:经考核取得县级卫生行政部:经考核取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门颁发的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有效期为有效期为3年年第二十一页,本课件共有24页四、母婴保健工作管理的法律规定四、母婴保健工作管理的法律规定(一)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一)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二)母婴保健工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二)母婴保健工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母婴保健监督员母婴保健监督员 第二十二页,本课件共有24页五、法律责任五、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1、未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未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的的2、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而、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而违反规定的违反规定的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办法刑事责任:刑法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三页,本课件共有24页感谢大家观看第二十四页,本课件共有24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资格考试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