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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页,本讲稿共40页人类对待动物的态度体现了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态度,关注生态大自然,就是关心人类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关爱生命,善待动物。不断致力于建设人与动物之间尊重、平等、和谐关系。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添砖加瓦。同享一片蓝天,共建美好家园。第2页,本讲稿共40页保保 护护 野野 生生 动动 物物第3页,本讲稿共40页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第4页,本讲稿共40页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第三章第三章野生动物管理野生动物管理第四章第四章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五章第五章附则附则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野生动物
2、保护法的适用范围野生动物资源国家所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的鼓励和奖励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分工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际条约的适用关系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办法制定额授权野生动物保护的生效时间第5页,本讲稿共40页第6页,本讲稿共40页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第二条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3、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第7页,本讲稿共40页第8页,本讲稿共40页第三条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第四条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第9页,本讲稿共40页第五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六条第六条各级政府应
4、当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第10页,本讲稿共40页第11页,本讲稿共40页第七条第七条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第12页,本讲稿共40页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 第八条第八条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第九条第九条国家对珍贵、
5、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第13页,本讲稿共40页保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第14页,本讲稿共40页第十条第十条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
6、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15页,本讲稿共40页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当地
7、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第16页,本讲稿共40页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金丝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金丝猴第17页,本讲稿共40页第三章野生动物管理第三章野生动物管理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8、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第18页,本讲稿共40页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第19页,本讲稿共40页第20页,本讲稿共40页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和期限进行猎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禁猎区和禁
9、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猎枪及弹具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第21页,本讲稿共40页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驯养
10、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第22页,本讲稿共40页第23页,本讲稿共40页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
11、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涉及科学技术保密的野生动物物种的出口,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第24页,本讲稿共40页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禁止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应当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第25
12、页,本讲稿共40页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因猎捕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猎捕者负责赔偿。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第三十条第三十条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第26页,本讲稿共40页第27页,本讲稿共40页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
13、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28页,本讲稿共40页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第
14、29页,本讲稿共40页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30页,本讲稿共40页第31页,本讲稿共40页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
15、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32页,本讲稿共40页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当事
16、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海关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海关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第33页,本讲稿共40页第34页,本讲稿共40页第五章附则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野生动物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本法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第35页,本讲稿共40页 除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更需要人人自觉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第36页,本讲稿共40页第37页,本讲稿共40页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归根结底是人类的无知与自私。是人类对物质享受的无止境的追求。而动物所面临的生存问题,也正是人类所面临的问题。第38页,本讲稿共40页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第39页,本讲稿共40页第40页,本讲稿共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