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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管理规章制度7篇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了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使管理上台阶,服务上档次,增进医院的社会效益,使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究。现将总结如下:一、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现代化医院管理对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院、规范行医成为医院在新形势下应对市场竞争、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为使医院的管理工作更加适应形势的需要,以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约束机制,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仅是指导我盲作的指示灯,更舒范各个部门使
2、其顺利工作的保障。二、遵守规章制度舒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一切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与准绳,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明确规定员工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应该怎么做;如果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错误则相应承担哪些责任,如果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成果则有相应的奖赏。这样,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相互协作,员工在工作中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探索和相互推诿现象,促进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讲效率的工作作风,是医院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工作效率的提高能减少单位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我院医务人员应在工作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
3、医院规章制度中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认真完成工作,改进不完善之处,发扬自身优点,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以自己的行为真正保证整个医院工作正常且顺利进行,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为医院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1、医院规章制度培训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
4、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2、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
5、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
6、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篇2办公室主要负责医院内外事务性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1、法务管理(1)负责外联法律顾问,协调处理医院法律事务;通过协商或
7、诉讼形式处理与相关单位的经济纠纷。(2)协助医务部处理与患者的医疗纠纷;2、文秘管理(1)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2)负责办公室的信息、机要和保密管理,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草拟各类行政文件;(3)负责医院的各种资质的办理和管理。3、服务管理(1)为医院科室,特别是一线科室服好务。(2)为病员、专家和一线医护人员服好务。包括各办公室物品购置、内务管理等。4、外联管理(1)协助与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外联工作;接待好政府机关相关部门来院检查。(2)负责与社区管理会、社区派出所等机构的外联工作;协助各科室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外联工作。(3)负责
8、医院邀请专家及集团员工接待工作;负责或配合医院会议及行程安排(包括酒店、机票预订)。(4)负责医院证件的办理及年检工作。5、检查、督办(1)院周例会的组织,会议纪要整理、发出,对需要安排和落实的工作的检查督办;按照领导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月度工作报告催缴。(2)定期进行全院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和通报,督促、协调改进;(3)院总值班安排、检查;6、企业文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文化体系;组织对企业文化的宣导、传播;组织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7、车辆管理负责医院公务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车辆的派遣与监督;负责医院停车位的管控。8、负责本部门的成本、费用管
9、理。9、其他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篇3印章是机构合法存在的标志,是机构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印章的刻制(一)印章的刻制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印章的刻制管理工作。(附件一:印章刻制(停用或销毁)审批表)(二)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如有变动,或因工作需要需增刻印章,须由处室、业务科室向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刻制。(三)未经院长批准,任何处室、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单位、本部门的
10、印章。(四)印章规格、材质、大小: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院院级章为圆形铜质章,直径4.5厘米;处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科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0厘米;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五)医院院级印章刻制好后报省备案。二、印章的启用(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附件二:印章管理登记表)。(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向全院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院级新印章要向省直有关单位发函启用。三、印章的使用范围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医院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业务章;内设机构及所属职能科室、临床业务科室和医技科室行政章
11、;党、群团组织公章;省研究所及所属研究所(室)公章;职称、计划生育等各类专用工作章等。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由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二)医院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聘任等各类文件。(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四)各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处室及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五)其它情况需
12、加盖医院公章时,必须由分管院长签批,必要时须经院长审批同意(附件三:医院公章、法人章使用签批单)。(六)涉及医院红线图、重要资产、重大借贷、重要合同、协议等,必须经法人代表签字方可使用印章,经办人、分管领导也应签字,印章管理人必须登记并永久保存。四、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一)印章的管理1、医院行政章、法人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处室、科室行政章由处室、科室第一责任人管理。印章管理人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2、其他各类业务和专项工作印章,由各处室和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3、处室、科室第一责任人为本处室、科室印章管理的第
13、一责任人。如遇人事变动,需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交接手续。4、印章管理人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暂时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管,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法定保管人回到岗位时,再及时办理移回手续。(附件四: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专用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二)印章的使用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2、法人章由法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3、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4、严禁私自将印
14、章带出单位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请示院长同意后方可带出,并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外出使用。印章外出期间,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借用人须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5、以单位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财务、纪检、相关处(科)室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6、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须由组织人事处出具证明,由办公室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7、任何印章管理责任人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8、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骑年盖月”
15、,上沿不压正文,下沿在成文日期之下;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三)印章的保管1、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2、印章管理责任人如因工作变动,需与继任者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以免贻误工作。3、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4、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5、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做好戳记,统一去角封存或送政府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印章刻制(停用或销毁)审批表2、印章管理登记表3、医院公章、法人章使用签批单4、印
16、章临时移交登记表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篇4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祛,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
17、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负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
18、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医院财务科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科长1名,会计l名,出l名。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医院内部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按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二)职责和任务。l、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算、决算、财务收
19、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4、医院财务科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负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三)预算管理。1、预算编制原则。(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
20、编制本单位预算。(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3)要坚持勤价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率。2、收入预算编制。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1)医疗收入。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来计算。(2)药品收入。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古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3)其他收入。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
21、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祛,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3、支出预算编制。(1)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三)财产物资管理。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
22、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统一领异,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一)固定资产的管理。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2、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2)专业设备。(3)一般设备。(4)图书。(5)其他类固定资产。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l)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3)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4)财产物资管理
23、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5)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购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6)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7)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8)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二)库存物资的管理。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篇520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
2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
25、营利为目的。4、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5、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臵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6、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三级医
26、院须设臵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臵。7、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1、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
27、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3、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4、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5、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
28、,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7、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
29、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8、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9、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
30、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10、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11、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1)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
31、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2)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臵、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3)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4)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
32、付的应付款项等。12、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13、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篇61、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3、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33、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4、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1)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外的明细科目。(2)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3)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号、不填列科目名称。5、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
34、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6、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7、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8、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
35、计报表。医院不得违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9、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4)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5)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
36、说明。(6)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7)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0、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1)业务开展情况。(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3)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4)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5)绩效考评情况。(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1、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12、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
37、理办法等规定执行。13、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14、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15、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年月日起在全国施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篇7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
38、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防火巡查】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
39、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40、,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第四条【防火检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41、。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
42、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第八条【志愿消防队】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
43、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十条【禁止性条款】严禁下列行为:(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