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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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5篇货物运输是现代运输主要方式之一,也是构成陆上货物运输的两个基本运输方式之一。它在整个运输领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以下是我整理的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5篇,欢迎阅读参考!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1)甲方:_法定地址:_工商执照号:_乙方:_法定地址:_工商执照号: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

2、、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

3、未能及时提供;(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 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第三条 费用结算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

4、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

5、不予承担。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第四条 其它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审理。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盖章)_代表人(签)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乙方(盖章)_代表人(签)_年_月_日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6、范文(2)甲方(委托方): 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2、 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3、 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第二条 服务要求1、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2.1承运司机与车辆:(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

7、保险卡真实有效;(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3装货的要求:(1) 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2) 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 1残缺或包装

8、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 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2.4运输:(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

9、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2.5卸货:(1) 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

1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 万元。(3) 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3) 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2.6签收单的返还:(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

11、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 /单。2.7信息反馈:(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第三条 运输价格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

12、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2、 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第四条 费用结算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 运输统一发票。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3、 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

13、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第六条 违约责任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

14、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予以裁决。甲方: 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代表:日期: 日期:道

15、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确保按此协议执行。第一条 合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业务第二条 服务要求1、 乙方应根据甲方运输货物的需求,及时调派车辆运输甲方的货物,承运车辆的车况应符合甲方货物长途运输的安全要求。2、 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收货人将货物送达目的地。第三条 运输价格的确定及支付1、 运输价格:每次运输之前需先确认运价2、 运费结算期限为月结30天,即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个月结清3、 付款方式:转

16、帐第四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20xx年月到期后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要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继续有效。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4)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7、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属性:水泥产品1.2、货物的起运地点:1.3、 到达地点:天水祁连山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第二条:操作流程(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3)发往目的地交货(4)收货单位验签(5)将回单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运费。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

18、不属于国家违禁品。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3.4、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第四条:乙方责任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

19、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4.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4.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5.1、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5.2、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

20、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第六条:违约责任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

21、赔偿。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第七条:文本及时效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

22、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第八条:变更与终止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申请诉讼解决。甲 方: 乙 方:(盖章) (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5)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

23、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表格呈现)总 保 险 金 额:_保费_费率_ 装 载 工 具_开 航 日 期_自_ 至_承保险别: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_保 险 公 司赔 款 偿 付 地 点出 单 公 司 地 址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

24、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保险责任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

25、损失;(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责任免除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二)地震造成的损失;(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

26、引起的损失或费用;(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责任起讫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

27、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

28、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赔偿处理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表格呈现)总 保 险 金 额:_保费_费率_ 装 载 工 具_开 航 日 期_自_ 至_承保险

29、别: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_保 险 公 司赔 款 偿 付 地 点出 单 公 司 地 址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保险责任第四条

30、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

31、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责任免除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二)地震造成的损失;(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责

32、任起讫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

33、、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赔偿处理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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