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岳池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岳池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3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岳池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仔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心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固树立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为宗旨,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运行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智能化监管、社会化运作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漂亮旺盛和谐岳池。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
2、社会参加。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激励开展政企合作,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建立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探究建立激励约束、市场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以及资源回收利用中的作用,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三)科学筹划,协同推动。 统筹规划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连接,形成城乡一体、协同高效、无害处理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四)分步实施,按部就班。 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推广、垃圾分类试点建
3、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以点带面,全域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逐步推动农村垃圾分类。 三、工作目标 到 2023年,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至少完成一条街道、一个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完成岳池县白庙镇郑家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 到 2023年,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完成顾县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其他乡镇至少完成一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 到 2023年,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全部行政村,实现保洁员配备合理、管理有效,村组保洁工作运转有序。全部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基本
4、得到有效治理。 到 2025年,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四、实施对象 (一)强制分类单位。 包括党政机关,以及学校、医院、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建筑工地、公园广场、河道等相关公共场所、企业。 (二)引导分类单位。 包括物管小区、非物管小区、开放式小区,城市、乡镇、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住户。 五、主要任务 (一)推动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 1. 大力开展宣扬发动
5、。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扬教化安排,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公益宣扬,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学问,形成强大宣扬声势,切实提高广阔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相识,引导群众自觉参加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形成人人自觉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风尚。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园区落实,不再列出 2. 主动开展校内教化活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以中小学(幼儿园)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教化贯穿到课堂教学、校内文化、社会实践等环节,通过学校网站、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
6、、手抄报和宣扬栏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化,分别先行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中学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内,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形成教化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逐步培育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县教化科技和体育局,团县委) 3. 广泛开展青少年志愿活动。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导青少年坚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低碳、环保、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激励青少年深化基层、深化社区、深化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扬、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志愿者队伍,将青少年培育成生活垃
7、圾分类的生力军和突击队。(团县委、县教化科技和体育局) 4. 深化实施家庭主题活动。面对广阔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扬、主题实践等活动,传播生态文明思想,提倡绿色环保低碳理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学问,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源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加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县妇联,县委宣扬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5. 公共机构先行先试。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相关机构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各党政机关和医院、学校、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领先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
8、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比照公共机构主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县教化科技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 6. 开展示范片区建设。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设施体系全覆盖的标准,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小区、示范单位、示范处理企业创建活动,制定示范片区(单位、企业)标准,建立基础台账、奖惩榜、公示榜等管理激励督促制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
9、发展改革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 1. 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 1)全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大件垃圾作为专项垃圾(床垫、沙发等),实行单独分类。危急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单独收集处置。制定全县生活垃圾分类书目和分类投放指南,明确分类的标准、标识、投放规则等内容,并刚好向社会公布。激励各级依据本地生活垃圾实际处理实力,细化完善本地分类书目和分类投放指南,指导单位和个人精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10、。(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易腐烂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适合在农村消纳的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分类后进行就近堆肥还田或沼气发酵等资源化利用(高盐分、高油脂的厨余垃圾不能用于自然堆肥);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激励行政村建设有专人管理、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统一标识标牌,加大回收力度;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送有相应资质单位或按有关规定妥当处理;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应单独处置,用作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其他垃圾由乡镇收运至乡镇垃圾中转站,县城、园区负责将乡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厂(场)、
11、焚烧发电厂处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 实施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 1)明确住宅小区、单位、公共场所等不同主体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实行物业托付管理的居住小区责任人为受托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托付管理的居住小区责任人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公共场所责任人为本单位、管理单位、经营单位。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监督本管理范围内垃圾产生者分类投放、垃圾运输单位分类运输。(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化科技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2、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环卫管理工作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章制度,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行政村成立环卫保洁队伍,确定一名村干部为管理人员,依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建立保洁人员档案,统一服装标记,明确保洁员在垃圾分类、垃圾收运、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扬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做到制度上墙,分村组建立垃圾清运台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3. 规范设置
1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按规范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合理设置颜色、标识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设置公示栏,建立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和收运联单制度。激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 1)城镇居住区、农村集中居住区、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餐饮服务场所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设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农村散居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收集设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 3)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相关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
14、和经营场所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有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单位,对厨余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化科技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4)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消遣、商业等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设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化科技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5)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激励居民居家分类
15、购置环保垃圾桶(袋)收集生活垃圾,削减塑料袋运用。激励居民居家滤出厨余垃圾水分,实行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无餐巾纸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4. 加强分类投放行为的引导监督。依靠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各责任区责任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力气,发动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保洁人员等,建立现场引导员队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宣扬、引导和监督,刚好订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激励各级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实行建立有人值守的垃圾分类驿站、撤桶撤站实行定时定点流淌收集、上门或定点收集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设
16、置生活垃圾分类智能投放箱等多种方式,便利群众分类投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化科技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 1. 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 1)引导净菜上市、干净农副产品进城,探究制定净菜进城相关标准与措施,建立激励机制,从源头限制和削减垃圾进城,推广运用菜篮子和布袋子,削减运用塑料袋,推动生鲜农产品进社区直销店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 2)公共机构推行绿色办公,优先选购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
17、公用品。(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 3)推动宾馆饭店限制或削减运用一次性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提倡绿色消费。(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4)引导生产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商品的包装设计,有效削减包装材料的用量。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发展,激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运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绿色包装材料,大幅降低快递包装耗材。(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 2.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做到专车专用,喷涂统一规范清楚的分类标记标识,明确承运垃圾种类。制定并实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制度,对垃圾分类收转运责任进行明确。 ( 1)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县城、乡镇
18、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明确专业公司统筹负责辖区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公示回收名录及价格,刚好兑付,定期到农村回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危急废物运输、处置环节监管。(县城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乡镇自行负责辖区内收运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除城区外各自辖区内的收运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协作) ( 2)厨余垃圾收运。餐饮服务单位、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按规定时间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产生的厨余垃圾提倡就地就近处理或托付专业运输单位收运,推广车载桶装、直运等密闭、高效运输系统。(县
19、城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乡镇自行负责辖区内收运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除城区外各自辖区内的收运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协作) ( 3)其他垃圾收运。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托付环卫专业运输单位收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4)专业垃圾收运。在住宅小区指定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集中投放点,县城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专业队伍配备专用运输车辆,与物业企业签订代运协议,预约清运。(县城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乡镇自行负责辖区内收运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除城区外各自辖区内的收运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协作) 3. 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
20、用水平。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布局废物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逐步推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有机融合,因地制宜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服务站点。县城区应建设一处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支持经营企业实施预约上门服务,有效提高废旧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的回收利用水平。激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和经营,努力构建形成再生物质收集、分拣、运输、加工和利用完整产业链。激励利用厨余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严禁厨余垃圾干脆饲喂畜禽。(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
21、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社、县交通运输局) 4.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适时启动新一轮设施规划建设,着力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置系统。激励实行适当财政补贴的方式,引导农贸市场、果蔬市场和小区等餐厨垃圾主要产生单位自行或联合安装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处理装置,就地处置餐厨垃圾;激励乡镇建设阳光堆肥房,使易腐垃圾变废为宝,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处理,就地资源化利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统筹推动其他固体废物处置工作。 1. 加强危急废物规范化管理。 ( 1)建立
22、健全危急废物管理制度。深化开展污染源普查,进一步摸清工业、医疗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源危急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状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急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急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制定危急废物管理安排、应急预案,确保危急废物在贮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平安可控。(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 2)规范危急废物台帐管理。督促危急废物产生单位照实记录各工艺产生的危急废物种类、数量、转移、处置以及利用等状况,并保证数据的精确性和完整性,危急废物管理台账装订成册,专人管理,定期报备。(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 3)强化危急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危急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严厉查处涉
23、危急废物违法行为。强化企业危急废物规范化管理执法检查,对存在非法转运、处置危急废物等违法行为且情节严峻的,将根据两高司法说明,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力推动全县危急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建设,补齐危急废物集中处置短板,提升危急废物处置实力。(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2. 深化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1)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工业固废现状调查工作,督促企业提高产业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削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完善回收利用行业环境技术标准,强化对企业污染防治的要求,推动行业规范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县经济信息化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 2)大力推动循环发展。以炉
24、渣、污泥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作为重点,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高效利用的产业模式,着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水平。(县经济信息化局) 3. 统筹推动农业固体废物治理。 ( 1)探究农业固废治理新模式。主动探究构建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体系,提高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置水平。(县农业农村局) ( 2)探讨农业固废治理新技术。激励企业探讨开发、生产、销售、运用可降解的农用薄膜覆盖物。激励秸秆干脆还田利用和离田综合利用,激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
25、信息化局) ( 3)夯实农业固废治理基础。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畜禽养殖场(小区)应依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须要,建设相应的雨污分流设施和畜禽粪便贮存、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托付第三方代为处理处置。(县农业农村局) 4.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1)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严格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补齐源头管控、中转调配、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短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住宅小区装修垃圾实行专人负责、分类堆放、不分类不收运等制度,明确社区、物业公司、业主等在装修垃圾处置管理中的责任。探究装修垃圾收运处置资质化、公司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
26、房城乡建设局) ( 2)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排查清理积存建筑垃圾,对清理后的地块刚好开展复耕、绿化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对经批准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开展平安评估,落实平安防护措施,解除平安隐患。(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3)推动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源头减量、规范处置、资源再生原则,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各级各单位在合适点位选址建设与辖区装修垃圾产量相匹配的规范扮装修垃圾集中处置点,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4)拓宽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渠道。将运用建筑
27、垃圾再生产品强制性纳入政府性工程建设规定及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等范围。在保证材料性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各级市政、绿化、公厕、河道等工程项目要优先运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 加强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工作。 (1)合理设置园林绿化垃圾收集点。依据区域范围,合理布局建立园林垃圾收集点,园林绿化垃圾收集容器或临时堆放点应相对集中,由专人清理,避开收集点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加强园林绿化垃圾收运管理。园林绿化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做到完好、整齐、防散落,根据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 在规定的时间内刚好收运
28、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园林绿化垃圾后,清理作业场地,保持园林绿化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推动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县城区应依据实际状况规划建设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场所,并对外公示。激励各类社会资本参加园林绿化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逐步实行市场化运作。主动探究、建立园林绿化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循环利用模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岳池县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统筹推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制约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
29、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重要政策措施和工作支配,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状况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垃圾分类工作。 (二)完善政策措施。 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重新谛视生活垃圾产生量、转运量和处理量,刚好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年度建设安排,并将所需资金和土地纳入年度投资安排和土地供应安排。激励各单位实行整体打包的方式,通过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入社会资本参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和处理。严格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实惠政策,财政部门要主动支持垃圾分类收
30、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支配奖补资金,对相关的垃圾分类项目进行考核嘉奖,切实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建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健全法规制度。 梳理国家及省市相关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时制定政府规章,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众分类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依法依规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坚持 共同缔造。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妙环境与华蜜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以社区为着力点,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紧紧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1、。充分敬重和强化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通过搭建社区居民沟通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拟定居民公约、拓宽居民监督渠道等措施,发动社区居民共同谋划、共同参加、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加、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整、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五)加强监督考核。 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一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状况进行通报,并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状况纳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先评优指标体系。 附件:相关用语含义 附件 相关用语含义 一、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
32、害物质,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急废物等,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和氧化汞电池等。 二、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书籍、报纸、纸板箱、纸塑铝、复合包装等纸制品,废塑料瓶、塑料桶、塑料餐盒等塑料制品,废金属易拉罐、金属瓶、金属工具等金属制品,废玻璃杯、玻璃瓶、镜子等玻璃制品,废旧衣物、穿戴用品、床上用品、布艺用品等纺织物。 三、厨余垃圾。 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家庭厨余垃圾,相关企业和公
33、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水产品、畜禽产品内脏等其他厨余垃圾。 四、易腐烂垃圾。 指农户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易腐烂、易发酵、易降解的有机垃圾,主要包括农户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厨余垃圾;菜帮、菜叶、瓜果皮壳等果蔬垃圾和残枝落叶、花草木竹等园林垃圾。 五、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易腐烂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六、大件垃圾。 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须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具有坐卧以及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制作家具的材料,电视机、电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电饭煲、烤箱、热水器等家用电器,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电话机等电子产品,厨房用具、卫生用具、行走车辆以及用陶瓷、玻璃、金属、橡胶、皮革、装饰板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各种大件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