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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论文题目: 警民冲突原因 及解决途径 姓 名: 赵晨圆 准考证号:_省 市:_工作单位:_联系电话:_论文字数:_指导教师:_ 警民冲突原因及解决途径摘 要:伴随着我国社会转型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搁浅我国和谐社会构建进程的重要阻碍之一,其中关于警民冲突事件则显得尤为凸显。为了有效构建新时代警民和谐关系,需要从当前警民冲突的生成机理、警民冲突的生成表征入手来深入探析,并进而探求新时代“鱼水之情”警民关系的生成路径。关键词:警民冲突;原因;警民关系;表现近年来,社会生活节奏的快速化,经济发展速度的高质化,使得当下的利益格局和治理形势
2、呈现复杂多变的样式,尤其是各种警民冲突表现尤为突出,从各方面考验着社会整体的风险冲突应对能力。伴随着我国进入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进一步倡导打造传统颂扬“鱼水之情”的强烈对比之下,使得加快寻求一条适合当下警民关系的融洽温馨格局显得尤为紧迫。分析社会环境下警民冲突事件出现对原因,造成的影响。本文以结构功能论为研究方法将警民关系看作一个相互作用的系统,从而探求警民冲突过程中的具体内在根源、表现形式及特点,从而在根植于当下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的框架下寻求警民冲突的具体实践理论,以求为推动新时代警民冲突治理新思路提供参照。一、当前我国警民冲突问题现状伴随着我国社会利益格局,及多元文化传播,
3、警民冲突整体上呈现上升的趋势,为此也在学术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一) 我国警民冲突现状分析 在文明社会,警民冲突问题被广泛关注。百姓对警察的期待源自于对正义的渴求。1而警察的工作职责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警察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能全面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公民的期望出现落差,从而引发不满。百姓习惯性的对治安力量产生依赖。2警察在工作期间,存在于有被百姓期望的现象,不满发生以后,产生愤怒情绪,从而引发冲突。警察到社会上活动频繁,和公众接触期间,警察权力的使用错误以及违背政策法制的行为引发警民冲突。例如滥用警力、利用警力职权采取强制措施。3部分公民的法制观念有限、法律意识淡薄,在高压状况下,产生
4、反抗心理,从而致使冲突产生。冲突产生后造成很多不良影响,警务人员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和地位逐渐下降。(二) 警民冲突问题表现(1) 从严治警不利,执法管教不严。民警在执行工作时,法制观念不够健全,导致治理问题频频出现。执法管理工作进行形式,并未维护良好对警民关系,工作方式粗暴,态度恶劣。民警在执勤对时候,并未真正在工作岗位上完成工作任务。4(2) 工作流程缺乏规范性,民警具有执法资格,但是实际执法期间,由交通协管员进行执法。参与纠纷处理工作,交通协管员并不具备执法资格,也难以让人信服。执法期间,执行方式不够客观规范,从而引发群众的投诉和不满。(3) 违规操作现象,一些执法部门为了处理部门内部经费紧
5、张问题,采取了以罚代管的手段,收费混乱、处理不公、处罚过重等状况相继出现。更有为警不廉者,引发和群众之间的矛盾。5(4) 警民之间沟通不畅,警民之间沟通不畅引发警民之间的问题和矛盾。工作期间,民警和群众之间的接触机会较少,执法人员不熟悉民众的心理,开展相关工作时,难以取得民众的信任,就难以获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二、当前警民冲突的产生原因警民冲突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议题之一,当前警民冲突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虽然诱发警民冲突的原因很多种,但将其置于一定的治理情势下,可以很明显的发现,造成警民冲突的原因存在一般逻辑上的共性,既警民冲突有着内在的生成机理:
6、(一) 基层民众维权法治意识相对孱弱 (1)民众法律意识参差不齐。随着中国法制进程的逐步推动,民众的法律维权意识也随之提升,与以往相比较,这一点的进步的确显而易见。然而与此同时,一个难以避免的现象却在无声无息间腐蚀着这一良好势头橄榄型分层现象,即民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参差不齐,大致呈现出“中间粗两头尖”的橄榄状。(2)不成熟的维权体系。根据民众法律维权意识的深入度,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三层,第一层是指传统观念仍占据主导地位的人群,目前这类人群在我国已经逐步减少;第二层是指法律观念虽占主导地位但行为上却又略显滞后性的人群,即小标题中所说的法律维权意识的半成熟状态,此类人为数最多,当属橄榄型分层现象的中间
7、层,也是现实生活中舆论导向的主力军;第三层是指较为专业的法律人士,如律师、检察官、法学学者等,这支队伍虽有逐渐扩大的趋势,但就目前而言,总人数与第二层相比,仍是“小巫见大巫”6。(3)民众法律深度不足,在警民冲突中,民众法律意识的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冲突发生的可能性、持续性甚至是事后关系的修复概率大小,目前所面临的尴尬处境是大多数民众于法“一知半解,知此而失彼”,同时却又无及时而正确的指导解释,这样一来往往会使得冲突之中的民众更加难以冷静,冲突之后的民众则会因某一法律知识点的不解而误解良久。(4)社会舆论以及客观影响因素。例如某一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警方介入调查,接着常常会在网上或报刊电视上看到
8、该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被免职,而事后不久,又会发现该责任人再度被任命为其他地区的干部,于是网上骚动一片,矛头直指公安机关“官官相护,忽悠百姓”;由此反映出民众对“免职”这一概念在法律认识上的偏差7。(二)基层民警执法能力规范性相对缺乏(1)监督机制匮乏。公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导致冲突发生的根本原因。至少有两个思考顺序,一是缺乏监督制约的公权力无限膨胀,自上而下的监督因为利益等相关因素,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自下而上的监督又没有很好建立,公权力也就“无法无天”了。二是缺乏监督制约为公权力“寻租”提供了可能,执法为民不再是为了全体民众,而是为了给权利租金的少数人。(2)执法不公导致过激行为。执法不
9、公则必然导致民愤民怨,当民怨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冲突的爆发也就在所难免了8。其次,公民权利的申诉机制不健全是导致冲突的另一个原因。公权力的胡作非为所导致的民怨民愤无法申诉,民众受到了委屈却找不到伸张正义的地方,形成了有怨无处申,有愤无处泄,沉积于胸,久而久之,难免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来。(3)惯性思维的滥用。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方面,一些地方政府的思维惯性是: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一定存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推波助澜,因此采取的传统方式往往是动用各种力量,尤其是公安民警,进行堵、压、瞒。首先,警察职能范围的广泛性是出现此怪圈的基础性原因。警察职能范围的广泛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警察种类的多样
10、性。诸如交警、狱警、特警、防暴警察等,这些无不隶属于“警察”这一范畴,无论是从他们的工作地点切入,还是从他们的工作特点着手,我们最终都会发现一个统一点:警察工作范围的广泛性,使警察时时刻刻接触着形形色色的人,这种接触面的广度在为警察提供了许多服务民众机会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因警察不当行为引发“牵一发而动全身”效应的几率。另一方面就是指警察职能的泛化。(4)宣传主义的影响。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公安机关作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行政机关和一个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窗口单位,警民之间由“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变成了“服务”和“认同服务”的关系。公安机关服务功能无限扩大,过于强调义务,乃至无限扩大,并以公开
11、承诺等各种形式大肆向外渲染,“有困难找警察”,那些只为达到宣传效果而做出的过多、过高的承诺,牵制和分散了本来就明显不足的警力,影响了办案;并且由于无法兑现承诺,导致公众认为警察承诺不到位,使警察的威信降低,使人民群众对警察满意度降低9。(三)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与执法服务规范机制相对不健全人民警察队伍作为一支由地方政府领导的行政执法力量,其工作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地方政府的控制。当前在处理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时,一些基层政府过度依赖强制手段,作风简单粗暴,滥用警力,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矛盾进一步激化。瓮安事件中当地政府多次动用警力,好像不用强力手段就不能解决问题。海南东方市感城镇“3.23”突发群体性事
12、件后,有群众反映,“3.23”之前发生警察用催泪弹射向群众的事。群众义愤地说,政府怎能把枪口对准群众。在这种思维模式下,警民怎么能够和谐相处?我们看到在群体性事件中,群众往往把公安机关的办公楼、车辆作为泄愤的对象。(四)民主对警察处置产生不满,警民双方意见相左 存在民主对警察处置不满对状况,期间会发生警民双方意见相左的问题。意见不统一表现在多个方面,包括语言冲突,处置章程不规范,处置流程不健全。民警在进行处置时,既不能置之不理,又不能滥用权力。处理时,遭到居民的对抗,面对居民的质问,不能作出客观合理的解释不能作出客观合理的解释。民警在处理问题时,参杂了个人情绪,和民众沟通时,被触发了自身的底线
13、,从而引发强烈的冲突现象。三、当前警民冲突的实质表现警民冲突由于利益形式的复杂化及利益表现形式的多样化,警民冲突在实际生活表现时有着其内在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在具体形式体现上表现出了各式各样的特点,但就从整个基本逻辑上看在主体、诱因及影响上有着自己的结构特点:(一)警民冲突参与主体结构的复杂性警民冲突源自于管理意识重,而为人民服务的服务意识淡漠。由于社会是一个纷繁复杂的有机体,如果没有相对一致的共同目标,如果没有组织与组织、人与人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如果没有沟通和控制,社会将杂乱无章,正常的社会生产与生活都不可能有序的进行。所以,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社会形态中,社会公共管理都是不可缺少的。从古至
14、今,社会公共管理都是维持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必要手段。而公安机关肩负着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双重职能。(二)重管理轻服务的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所涉及的管理范围很大,通常包括交通管理、消防户籍等活动。在此类活动中,警民之间发生直接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尽管一直在强调公安机关在开展治安管理过程中,要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然仍有不少警务人员只讲管理而忽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态度粗暴,作风不正,这些都给警民关系蒙上了阴影。(三)警民冲突引发逻辑诱因的多元性从警民冲突诱发因素看,大部分警民冲突事件是由于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涉及主体间的利益差别、利益矛盾而引发冲突性事件,更有甚者造成大规模的群体性警民冲突,但是利
15、益是所有问题的核心所在。大量事实表明,很多事件的起因涉及一些人的切身利益,而且都有一定的合理性,极易引起社会同情。如果其诉求得不到妥善及时解决,加上个别地区和单位领导在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不当,致使参与者产生怨气,从而引发过激的群体行为。 (四)政府部门不作为引发民众社会心态失衡社会心态失衡是造成群体事件的重要诱发因素。现实生活中,有些事件的诱因看似简单,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然而事发却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它是当地深层次社会矛盾和问题累积的结果,是当地有些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必然产物。“一件普通交通事故,一起简单刑事案件,甚至于一句为壮胆而胡编乱造的谎言都可能酿成一场群体集体无意识的非理性发泄,
16、这种对社会、政府和现实不满的心态可能比群体性事件本身更可怕。”10(五)警民冲突事件影响扩散的时效性舆论导向的偏离,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民群众对民警的认识产生偏差。随着网络传媒的发达和新闻媒体对警务工作负面事件的报道,加之近年来警民冲突不断,使群众过多地关注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现象,却忽视了多数民警任劳任怨,为社会安宁流血牺牲的现实。地方派出所对群众反映问题麻木不仁,公安民警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公安民警的形象在人民群众心中大打折扣,成为群体性事件中民众的泄愤对象。在当前社会,警民冲突与异常化渐行渐远的同时,较大规模的警民群体性冲突是导致警察形象走下坡路
17、的重要原因,而其规模的大小不仅仅由当事人所决定,更多时候其终极源头来自于周边无关者的推波助澜11。四、新时代和谐警民关系的生成路径警民冲突的不断发生不仅撕裂着整个和谐团结警民关系的构建,而且也严重的搁浅新时代和谐社会的构建,无论是对公民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还是整个法治社会的快速构建都起着一定的消极作用。新时代呼唤新的治理思路与治理策略,如何构建一种有效的警民关系来推进基本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打造,无论是从哪方面看都显得尤为迫切,就目前当下治理的基本战略指导下,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加快基层法治化建设,精细化推进基层警务人员执法制度的有效供给健全法治,完善法律体系。在现代社会,
18、解决经济利益纠纷的最佳手段也是最成本的途径便是法律。要健全法治,需要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文件,规范执法程序与行政行为,防止野蛮、粗暴执法。其次,为了防止政府滥用警力,应追究滥用警力者而非警察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更重要的是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政府必须尊重民众的权利。(二)建立行政为民的工作管理方针,合理使用权力帮助民众解决实际问题政府领导也必须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正视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不奢求迅速一步到位的解决问题,不动用公权力压服民众,相信群众有能力自行解决经济纠纷,不随意插手与干预。再次,对于行政人员,除了法律、制度的约束外,关键是他们的内心真正
19、的尊重百姓,服务百姓,谨记官民“鱼水情”,改变“官本位”的社会痼疾,让权力的赋予人民众能够主动的参与到政治中来,对官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和问责。这样,才能更好的防止类似“孟连事件”的发生。12(三)培育公民合法维权意识,构建多元化的基层公民有效权利表达与实现渠道加强群众组织的建设,使之跟上时代的要求。像共青团、工会以及各个社会阶层的群众自治性组织应该积极的发挥作用,加强群众基础,主动帮助陷入权利缺失的公民打通维权渠道,提高体制内救济的民意度。其次,要促进民间公益性机构的发育。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的过程中,各种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积极参与,让我们看到民间建设力量的可喜成长,以及公民社会的发育势头。
20、一个公民社会,必然是一个实现了公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尤其在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的时期,正面的、专业的、建设性、公益性的力量成长,对于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压力,缓冲社会矛盾,形成和谐张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四)增进执法机关公信力,切实提高基层民警应对冲突性事件的治理能力和应对水平首先,要严把进口。所有进入警察队伍的人员,除了必须通过正常的公务员考试外,还必须通过严格的是否有暴力倾向等问题的心理测试或医学鉴定。其次,要畅通出口。必须完善警察辞退制度和相关考核考评制度,对于那些不符合警察的要求,或者群众评价低劣的警察,必须及时清理出警察队伍。再次,要监管有力。(五)对警务
21、人员严格要求,弘扬执法公正客观的正能量对公务员的监管要从严,对警察的监管更要从严,因为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是“带枪者”,甚至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监督平台,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各种监督力量,以强有力的手段进行监管,特别是对普通老百姓反映警察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最后,要从严治警。作为警察,必须懂法,对于知法、执法而犯法的警察,不能保有“保护”之念,必须从严惩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否则老百姓有“官官相护”之痛,执法者有“随心所欲”之志,歪风滋长,得不偿失13。结论 冲突是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警民之间发生冲突影响社会的稳定性和警务人员的公信力。对于冲突
22、问题,需要分析原因,尽可能杜绝,控制冲突因素。避免警民冲突的工作任务任重道远,只有将冲突进行化解,才能让彼此之间更好的信任。民众依赖警务人员,使其解决民众的实质问题,警务人员公正执法,维持社会治安。通过分析警民冲突原因建立解决路径,维护警民之间的和谐关系。参考文献:1刘宏丽,单希岩.警民话语冲突探因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6,(1).2王传军.弗格森警民冲突再揭美国种族歧视伤疤N.光明日报,2014-8月19日第008版.3张江峰.关于警民冲突的法理学思考J.科技创业月刊,2016,(12).4刘彬,孙长丽.警民冲突的发生机理研究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2,(6).5赵恒志,张
23、琪.多角度解析警民冲突的原因以群体性事件为例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千部学院学报,2014,(3).6刘宏丽, 马艳玲. 警民话语冲突的触发点和结束途径J.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6, 28(1):143-147.7吕昌. 日照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问题研究D. 新疆大学, 2017.8唐庆业, 孔祥君. 警民冲突的新视角J. 中国科技投资, 2012(36).9史继磊. 对减少交警执法中警民冲突的研究J.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 15(6):49-53.10申霞. 从对抗到合作:冲突社会下的风险治理D. 中央民族大学, 2013.11刘猛. 警民关系的博弈论分析D. 武汉大学, 2012.12杨鹏. 警察盘查制度问题研究D. 天津师范大学, 2013.13方伟麟. 公共伦理视角下的和谐警民关系研究D. 广西师范大学,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