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与经济审判.ppt

上传人:赵** 文档编号:65720916 上传时间:2022-12-06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1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仲裁与经济审判.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经济仲裁与经济审判.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济仲裁与经济审判.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仲裁与经济审判.ppt(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第十章 经济司法 经济仲裁与经济审判9.1 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非法院的调解)3、仲裁解决4、诉讼解决 注意各种方式的适用及其特点。9.2 经济仲裁9.2.1 经济仲裁的含义、适用及特点 指经济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将他们之间在经济合作、贸易、运输、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自愿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的行为。(教材(教材469页)页)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依法

2、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特点 1、自愿管辖(非强制管辖)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2、更具有选择性和灵活性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3、更具有专业性(海事、专利的权属、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等)4、更加方便 一裁终局9.2.2仲裁机关和仲裁人员 机关机关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3、设立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9.2.2仲裁机关和仲裁人员人员人员仲裁委员会应当

4、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件之一: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名册。9.2.3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

5、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9.2.4 仲裁程序1、申请和受理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有仲裁协议;B、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C、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2、组成仲裁庭、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

6、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3、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4、申请撤消和执行裁决、申请撤消和执行裁决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

7、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4、申请撤消和执行裁决、申请撤消和执行裁决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9.3 经济审判(经济诉讼)9.3.1 经济审判概述 当事人将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件诉诸有管辖权的

8、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对当事人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做出审判的司法活动司法活动。意义意义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经济审判的基本原则经济审判的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

9、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4、法院审理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5、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经济审判的基本原则经济审判的基本原则6、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7、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8、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9.3.2经济审判的收案范围与管辖经济审判的收案范围与管辖 收案 7个方面 教材329-330 级别管辖的规定 1、基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

10、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地域管辖的规定地域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1、,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9.4 经济审判的一审程序起诉和受理起诉和受理 起诉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经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争议时,请求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争议时,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予以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予以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起诉的条件起诉的条件(1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和其他组织 。(2 2)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被告。(3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 4)属于人

12、民法院受理经济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经济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院管辖。开庭审理与判决审理前的准备(一)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二)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与合议庭组成人员(三)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四)追加当事人(五)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六)组织交换证据 开庭审理(一)开庭准备(二)法庭调查 1 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2 2出示证据和质证出示证据和质证(三)法庭辩论(四)合议庭评议(五)宣告判决二审程序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

13、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执行程序1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3 3、查查封封、扣扣押押、冻冻结结、拍拍卖卖、变变卖卖被被执执行行人人的的财财产产4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5 5、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所指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所指定的财物或票证6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7 7、强制办理有关证照转移手续、强制办理有关证照转移手续8 8、对行为的执行、对行为的执行9 9、责责令令加加倍倍支支付付迟迟延延履履行行的的利利息息和和支支付付迟迟延延履履行行金金1010、继续执行、继续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