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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义论章节结构第一编 理论 第一章 正义即公平 第二章 正义的原则 第三章 原始状态第二编 体制 第四章 平等自由权 第五章 分配份额 第六章 责任和义务第三编 目的 第七章 好即合理 第八章 正义感 第九章 正义的善正义论三篇的主要内容第一篇是“理论篇”,主要通过设计原初状态,说明原初状态中各方会一致同意选择两个正义原则。第二篇是“制度篇”,主要探讨两个正义原则在制度安排中的运用问题,通过说明这些制度安排符合我们的正义判断。第三篇是“目的篇”,主要论证两个正义原则符合人们生活的目的,从而是可行的和稳定的社会正义原则。正义论的三条线索、四个问题三条思想发展线索:正义观、社会契约论、自由主义罗
2、尔斯构造的正义论主要由对以下四个方面问题的回答构成。它们是 一、正义原则是什么二、正义原则如何可能三、正义原则如何实行四、由正义原则调节的社会将是怎样的正义论的主题从道德的角度来研究社会的基本结构问题,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者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第一部分 理论-哲学-理想罗尔斯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禀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平等是个人无法选择的。第一部分 理论-哲学-理想换言之,正义原则要通过调节主要的社会制度,来从全社会的角度处理这种出发点的不
3、平等,尽量排除社会历史和自然方面的偶然因素对于人们生活前景的影响。为此,罗尔斯通过进一步的概括以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契约论,使之上升到更高的抽象水平而提出了他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在此,契约的目的是为了确立一种指导社会基本结构设计的公认的根本道德准则(正义准则)。第一部分 理论-哲学-理想罗尔斯的正义论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组织一个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主要由解决现实中的不正义问题的原则构成。讲述的也是一种设想的“符合基本正义”的状况,而不是真正的现实的状况。罗尔斯正义论的逻
4、辑起点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起点合作增益效应:单个的人力量是弱小的,而结成一个合作体系有可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利益。合作损益效应:在有些情况下,一个因合作而构成的社会体系会不利于维护其成员的利益,所以一个社会合作体系并非必然会产生好的效果。这就是罗尔斯说的“合作的冒险”。但是,只要人们明白了这一点,就会想办法去规避合作体系中可能出现的不良现象,人们会通过订立一些所有人都必须维护的标准来达到这个目的。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起点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起点怎么办?只有能够平等的维护每个人的利益的契约才能够为人们所共同认同。因为合作体系是人们自愿结成的,并不存在强制关系,这之中的每个人在地位上是平等的,所以一种损害
5、某些人达到其目的的契约不会得到一致的认同。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起点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起点可以看出,原初状态对上面的逻辑本身具有强化作用,并确实更为严谨,不容易出现不必要的问题。何为正义?何为社会正义?公正、正义,英语Justice,指个人然或社会行为的品质公正合理、不偏袒。当我们说某个社会是正义的,是指社会制度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给每个人以应得之物,同时也让每个人承担相应的社会职责或社会义务。但是,哈耶克认为,正义一词不适用于社会,否则会导致“范畴错误categery mistake”。何为正义?何为社会正义?正义一词描述的事物是多种多样的,法律、制度、社会,决定、判断等行为,以及人本身。社会制
6、度的正义问题是基础和核心。罗尔斯研究的正义问题主要限于社会的基本结构,即主要社会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主要社会制度,指的是政治结构,经济和社会安排。正义优先:正义是一个社会的首要美德社会正义原则的作用:社会是一个由个人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个人是自利的。每个人在参与社会合作的过程中,利益一致+利益冲突。社会合作会所有人都带来好处,都有可能获得在独自生存的情况下所无法获得的利益,都可能过上一种比独自生存状态给更好的生活。但是,合作过程中,每个自利的人都想尽可能使利益最大化、负担最小化。因此,一个社会必须有一组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确定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之适用划
7、分的规则,以协调社会合作过程中自利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没有这样的规则,社会合作是不可能的事情。良序社会良序社会(well-ordered society)当一个社会被设计得旨在推进它的成员的利益且受到一个公开的正义观念有效调节时。条件:每个成员接受并知道其他成员也接受同样的正义原则;基本的社会制度通常满足这些原则且人们通常知道基本的社会制度满足这些原则。西方思想史五种正义观自利论正义观(self-interest):正义是促进个人自利的手段,正义的社会是符合人们自身利益的社会。权利论正义观:认为一个公正的政府就是保护人们权利的政府。(洛克,诺齐克)。幸福论或者功利主义正义观:一个正义的社会就是
8、会给人们带来幸福或者快乐的社会。(密尔)。平等主义的正义观:平等的要求有三种形式,全面平等的要求;对按贡献分配原则进行限制,以促进每个人实现其目的;马克思的无阶段社会。共同体主义的正义观:一、正义即公平一、正义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一)方法:(一)方法:契约论()人是自由、平等的。()制度是透明的。(二)(二)对对象:象:社会正义是提供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面向上的一个标准,这个标准不同于其它的价值,例如:效率。一、正义即公平一、正义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三)(三)区区別正別正义概念义概念(concept of justice)和正和正义义观
9、念观念(conception of justice)。(四)(四)区区別三別三个个程序正程序正义义的概念:的概念:()完全程序正义(perfect procedural justice):)存在一个独立的标准決定什么样的分配是公平的;這個标准的定义先于程序。)有可能设计一个程序实现这个結果。一、正义即公平一、正义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不完全程序正义(imperfect procedural justice):)和完全程序正义的第一个特点相同。)找不到一個可行的程序,确保這个結果可以实现。一、正义即公平一、正义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纯粹
10、程序正义(pure procedural justice):)对于什么样的分配是公平的,並不存在一个独立的标准。)存在一個公平程序,根据这个程序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公平。)决定正义結果的這个程序,必须实际被执行。一、正义即公平一、正义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五)原初立(五)原初立场场(the original position):()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a)立约者不知道有关自己的特殊知识,但却知道有关人类社会的一般性的知识。b)可能的质疑:意义不明、不理性。()立约者的特点:理性的(rational)和互不关心的(mutually disint
11、erested),不必假设立约者是利己或利他。一、正义即公平一、正义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六)正义原則的证成:(六)正义原則的证成:()原初立场设计的合理性可以证成其推论结果。()根深蒂固判断(considered judgment)和反思的均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二、正义二原則二、正义二原則第一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于最广泛的基本自由都每个人对于最广泛的基本自由都拥有同等的权利,其前提条件是拥有同等的权利,其前提条件是他在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时不得他在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时不得妨碍他人的自由。妨碍他人的自由。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最大的
12、平等自由原则二、正义二原則二、正义二原則第二原则:第二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它们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它们被合理的期望合乎每个人的利益;它们与被合理的期望合乎每个人的利益;它们与职位(有权力的职位)和公职(领导性的职位(有权力的职位)和公职(领导性的公职)向所有人开放相挂钩,是在机会公公职)向所有人开放相挂钩,是在机会公平情况下出现的结果。平情况下出现的结果。差异原则差异原则(difference principle)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二、正义二原則二、正义二原則两条优先原则:两条优先原则:最大
13、的平等自由原则优先于差异原则和公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优先于差异原则和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不能因为公共利益牺牲(不能因为公共利益牺牲某个人的个人自由,平等自由的违背也不能某个人的个人自由,平等自由的违背也不能由较大的社会经济利益得到补偿);由较大的社会经济利益得到补偿);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优先于差异原则(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优先于差异原则(不不平等分配可以是公正的平等分配可以是公正的,只要这些不平等对,只要这些不平等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每个人都是有利的后来,表述为后来,表述为“最不最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带来好处利地位的社会成员带来好处”)。)。原初状态(ORIGINAL POSITION
14、):立约者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主观条件:1、立约者是自利的,他们完全缺乏利他的动机(由于自然状态对于每个人都是不利的,而契约的订立是一种总值非零和游戏,所以立约者才来参与这个契约的订立);2、从知识和信仰上看,立约者被一层“无知之幕”所遮蔽。(无我)3、从行为倾向看,立约者是有理性的(不嫉妒)。4、立约者都希望尽可能多地获得“基本善”。客观条件:资源有限(但不匮乏)问题和立约者之间合作可能性,即资源有限性和人的自利性,构成“正义的环境”。二、正义二原則 两个正义原则所要处理的是两个正义原则所要处理的是分配正义分配正义问题。问题。它们所要分配的它们所要分配的东西包括权利与自由、机会与权力、收入与
15、财富经及自尊,总东西包括权利与自由、机会与权力、收入与财富经及自尊,总称为称为“基本善基本善primary goods”。基本善是任何人都需要的。基本善是任何人都需要的。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分配权利和自由(无限的,在个人的占有上是非排他性的,分配权利和自由(无限的,在个人的占有上是非排他性的,可以且应当平等地分配)可以且应当平等地分配)政治的政治的 差异原则:差异原则:分配收入和财富;分配收入和财富;社会的和经济的社会的和经济的 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分配机会和权力(有限的,在个人占分配机会和权力(有限的,在个人占有上是排他性的,实际上无法被平等地分配)有
16、上是排他性的,实际上无法被平等地分配)社会的和经社会的和经济的济的两个正义原则是从何而来的?人们为什么有义务遵守这两个原则?三、推论正义原則的背景三、推论正义原則的背景 基本基本善善(primary goods):()定义:一个理性人不论他想要得到其它东西所必须具有的东西。()从基本结构的角度来看,权利、自由、机会、权力、所得、財富、自尊等,是社会基本善,这个概念作为立约者选择的依据。四、正义二原则的推理四、正义二原则的推理 最大化最小最大化最小值规则值规则(maxi-mini rule):()定义:在各种可能的选项中,只考虑每一个选项中最差的结果,选择最差结果中最好的那一个选项。()采取最大
17、化最小值规则有三个特点:)情境出現的或然率不可知)选择者价值观保守,不愿意为进一步获利而冒险。)被拒绝的选项中有无法接受的結果四、正义二原则的推理四、正义二原则的推理 情境決定c1c2c3d1-7812d2-8720d3568选择者获利(g)的多寡取决于个人所作的决定(d)和情境(c)得失表(gain-and-loss table)g=f(d,c)四、正义二原则的推理四、正义二原则的推理 原初立原初立场场符合符合采采用最大化最小值用最大化最小值规则选择规则选择之之特点特点:()无知之幕排除有关或然率的知训。()正义二原則确保令人满意的最小值,人 不愿意为更大利益而冒险。()其它正义观会有令人无
18、法接受的結果。讨论讨论当我们看到不正义的事情发生时,为什么我们要見义勇为、挺身而出?是为了帮助自己?是为了补偿被害者?是为了发挥大爱精神?是为了还原正义的原貌?是为了执行长辈的教诲?还是为了请问:当学生提出这样的疑問,您会如何回答?讨论讨论从Rawls的正义二原則中,可以发现Rawls认为与其选择帶来最大利益的社会制度,不如选择一个最能保障弱势群体的社会制度。请各位思考,在校园中或在社会中,什么样的制度设计蕴含了Rawls的理念?什么样的制度则与该理念相去甚远呢?并请各位思考,这样的(现行)制度合理吗?有沒有改进的必要?第二部分 运用在现实社会中的正义原则(政治学)阐明以下问题:如何从最初状况
19、到现实社会的过渡平等原则在政治制度中的运用自由优先的规则、差别原则在经济制度中的运用正义优先于效率与福利的规则公民维护正义原则的责任与义务一、从原初状态到现实社会的过渡运用正义论来建设政治、法律制度;指导经济活动与公民的责任与义务。第一阶段:确立正义原则第二阶段:人们知道了关于社会的具体知识,不知道个人的社会地位与自然能力,所以能制定公正宪法第三阶段:了解阶级、阶层差别以及集团、个人之间的利害冲突,人们不知道自己的特殊利益和地位。才会同意保护弱者。第四阶段:人们知道了自己的特殊利益与地位。无知之幕的作用在于使正义不建立在特殊阶级、集团和个人的利益之上。二、平等原则在政治制度中的运用 自由优先的
20、规则平等原则适用于政治权利首先是自由的概念。自由不是无限度的。对自由的限制只能是正义的原则,而不能是经济、福利等,目的只能是为了维护自由。二、平等原则在政治制度中的运用 自由优先的规则关于信仰自由为了公共安全与秩序国家可以限制信仰自由,其理由不能是任何神学的和哲学的,而只能是以正义为标准,以是否威胁他人的信仰自由与公共利益为标准。在正义与公共利益范围之内,国家没有压迫不宽容的宗教的权力。二、平等原则在政治制度中的运用 自由优先的规则关于政治参与他首先区分了自由与自由的价值。所以他主张给选举提供公共资金的支持、主张三权分立以限制多数的权利。自由只能为自由之故而被限制。较小范围的自由必须强化所有人
21、的自由。优先规则:享受较少自由权利的公民必须能接受不平等的政治权利。二、平等原则在政治制度中的运用 自由优先的规则不同基本自由之间可以调整,但绝不可以用经济利益或其它价值之名,限制公民的这些权利。政府有责任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经济及社会的不平等导致政治自由的不平等。政府主要的角色,是保障公民有平等的自由及必要的经济资源,追求、发展他们的道德能力及多元的人生目标。政府不会教导人们如何生活,而是提供一个公正的框架,容许公民作出自己的选择。因此,社会统一的基础是公共的正义观念,而非任何特定的宗教信仰及价值观。三、差别原则在经济制度中的运用 正义优先于效率与福利的规则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将多数财富运
22、用到公共利益中去。生产资料私有制并不妨碍正义原则的实施正义原则适用于不同的政体自由市场系统满足平等的自由权与机会均等的要求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三、差别原则在经济制度中的运用 正义优先于效率与福利的规则确保经济利益正义分配的制度政府分为四个部门:调拨、稳定、传递、分配。三、差别原则在经济制度中的运用 正义优先于效率与福利的规则调拨保证价格体系的竞争性,以税收调节投资。稳定部门保障劳动力与财力稳定在能创造出高于平均利润的项目传递部门主要确定最低贫困线水分配部门确保最低保障,防止贫富分化,以遗产税、累进税等方式进行调节。三、差别原则在经济制度中的运用 正义优先于效率与福利的规则关于储蓄率与代际
23、正义储蓄率高利于富人,相反则利于穷人。储蓄率高利于后代,相反则利于当代。高储蓄必须减少由此而受损害的人的利益。四、公民维护正义原则的责任与义务实行正义原则是自然的责任因为:首先正义原则是人们在公平的条件下,即原初状况下的必然选择。其次,正义的社会会促成人的正义感。四、公民维护正义原则的责任与义务关于政治义务与自然责任义务是政治职责,而自然责任是履行正义的责任。义务即政治职责是少数人的义务。四、公民维护正义原则的责任与义务关于不正义的法律他把遵守自然义务条件下反对不正义的手段分为:公民的不服从与良心的抵制。他不主张暴力反抗。公民的不服从诉诸的是公众的正义感。四、公民维护正义原则的责任与义务公民反抗的几个条件:其对象主要是违反平等的自由与公平的机会的政策与法律;在其他手段行不通的情况下;采取一致的行动。四、公民维护正义原则的责任与义务良心的抵制:不诉诸公共正义感不在于改变法律也不是公开的政治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