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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HAZC-2022110356-XY 项目名称:盱眙县人民法院庭审录像集中备份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盱眙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前附表项号名称内 容1采购人盱眙县人民法院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编号HAZC-2022110356-XY 4采购内容科技法庭存储设备1台、庭审数据备份中心系统1套、视频转码系统软件1套等5采购预算价40万元6谈判有效期90日历天7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8谈判文件获取谈判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不见面投标视频操作注:投标人须持
2、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谈判时间2022年11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11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由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13资质要求详见采购公告要求14评标方法最低价法(最终报价)15成交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发布成交通知书。目 录第一章 谈判文件一、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成交标准四、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五、项目采购需求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一、谈判函格式二、报价明细表三、服务承诺四、资质审查时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
3、格证明文件五、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第一章 谈判邀请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盱眙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该单位庭审录像集中备份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项目概况盱眙县人民法院庭审录像集中备份系统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 HAZC-2022110356-XY (二)项目名称:盱眙县人民法院庭审录像集中备份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四)预算金额:40万元,超过限价为无效投标。(五)采购需求: 科技法庭存储设备1台、庭
4、审数据备份中心系统1套、视频转码系统软件1套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六)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七)质保期限:整体质保期三年(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
5、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9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备注:本次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
6、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
7、005007)。 不见面交易投标操作流程(视频教程)链接:3、 售价:0元4、获取时间:2022年11月 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8点30至11点30,下午2点至5点30(双休、节假日除外)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一)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22年11月22日15时00分(二)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注:谈判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谈判地点:全流程不见面交易:“不见面
8、交易大厅”。五、开启谈判时间:2022年11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不见面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无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2.1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3、如乙
9、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谈判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1、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
10、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2、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九、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盱眙县人民法院 地 址:盱眙县洪武大道33号联系人:许可 电话:18932307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盱眙县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06室联系方式:吴小玄 电话:152617792473、项目联系方式窗体顶端联系人:许可 电话:18932307116第二章 供应商
11、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第一章谈判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谈判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谈判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由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4.2本次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和成交管理费。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5.1谈判邀请5.2供应商须知5.3成交标准
12、5.4合同格式及条款5.5项目采购需求5.6响应文件6.谈判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时间三日前通过以电子文件形式并加盖电子签章(指: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录,从“采购业务-网上提问”模块提出澄清)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采购人(采购代理)对谈判截止时间前三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予以答复。7.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7.1在谈判截止时间三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7.2对谈判文件的更正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13、公告,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日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编制8.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编写。8.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必须使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操作指南下载。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情况!9.谈判报价9.1本项目按全费用报价。全费
14、用单价:其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费、利润、运输、脚手费、模板、税金、二次搬运、清理、保洁以及各项措施项目费、招标代理费、检测费、风险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9.2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9.3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的谈判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9.4谈判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0.技术要求响应偏离10.1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将被拒绝。11.服务承诺1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不能低于谈判文件中对于服务的要求。12.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12.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谈判文件规
15、定的文件。12.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3.谈判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4.谈判有效期14.1谈判有效期为从谈判之日起计算的四十天,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签署15.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
16、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四、响应文件上传16. 响应文件的上传16.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后即可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谈判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16.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6.3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6.4采购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17、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6.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必须提供两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7.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1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时间之前。18.2对于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谈判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新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8.3供应商不得在谈判时间以后修改电子响应文件。18.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
18、止时间起至谈判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响应文件。五、谈判19.谈判组织19.1采购人将按照谈判邀请中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不见面交易”活动。供应商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19.2 不见面谈判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组织谈判。19.2.1 公布谈判的会议纪律;19.2.2 公布供应商名单;19.2.3供应商在线承诺;19.2.4供应商、采购人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19.2.5 导入电子响应文件;19.2.6 网上公布谈判顺序;19.2.7谈判小组与单一供应商谈判;19.2.8供应商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谈判报价;19.2.9谈判小组综合评审;19.
19、2.10网上公布最终报价;19.2.11网上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19.2.12谈判活动结束。19.3谈判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19.3.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19.3.2谈判小组应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19.3.3谈判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0.谈判程序20.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20.1.1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0.1.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
20、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0.1.1.2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0.1.1.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0.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20.2.1谈判小组交将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
21、出响应。20.2.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2.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20.2.4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大写
22、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0.3谈判小组通过开标大厅与单一供应商以视频方式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可以是多轮次进行。20.3.1在视频单一谈判时,谈判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视同供应商放弃谈判的权利。20
23、.3.2谈判小组发起谈判邀请后供应商未及时响应,谈判小组继续和下一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及时响应谈判邀请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谈判结束前可以主动发起谈判申请,谈判小组在收到谈判申请后将和供应商进行单一谈判,未及时响应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未能在谈判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谈判结束前发起谈判申请的将视同供应商放弃谈判的权利。20.4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电子签章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同其默认
24、)。20.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20.6响应文件的澄清20.6.1在谈判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通过开标大厅进行视频交流并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在视频交流时,谈判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或者供应商在谈判小组发起澄清邀请后未能及时响应的,则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供应商的澄清要通过开标大厅向谈判小组进
25、行澄清回复,同时必须将澄清内容形成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通过开标大厅上传。20.6.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20.6.1的规定作出澄清的,将视为放弃该澄清权利。20.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凭CA锁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谈判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20.7.1如果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或因其自身网络问题无法及时提交报价的,系统将默认其报价为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初始报价。20.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字、电子签章的;(2)
26、已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系统签到的;(3)供应商在谈判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承诺并电子签章的;(4)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电子签章以确认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5)经谈判,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8)在同一台电脑上传文件,导致机器码一致,作为围标串标处理。20.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
27、性谈判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1.1谈判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1.2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成交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2.谈判过程保密22.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谈判、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与谈判
28、工作无关的人员。22.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2.3 谈判小组名单在谈判前确定,并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六、确定成交及合同签订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人将从谈判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采购代理)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3.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24.成交通知书24.1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且在无疑义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通知成交人
29、到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24.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二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25.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二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货物和服务的减少26.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谈判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7.履约保证金27.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
30、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27.1.1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27.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7.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
31、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质疑处理28.质疑处理28.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从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登录,从“采购业务-质疑”模块提出质疑;同时必须将质疑函的原件邮寄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未通过交易平台、未邮寄质疑函原件、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28.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
32、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8.3 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8.4 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28.5 质疑函必须以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8.6 质疑函应当包括以
33、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 (7)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8.7 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8.8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
34、质疑函,采购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9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盱眙县财政局对该投标人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29.政策功能落实29.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9.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
35、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9.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9.2联合体及分包29.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9.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9.2.3接受大中型企业
36、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9.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9.3小微型企业(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37、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9.4残疾人福利单位(1)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9.5监狱和戒毒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2)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三章 成交标准一、谈判小组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时将考虑以下因素:(1)谈判报价;(
38、2)货物的质量、性能、技术参数响应;(3)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等。二、成交标准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条件下,谈判小组将按上述第一条所列各项因素对供应商及其所报货物进行评审,最后是通过对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凡属于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八项第29条规定的范围内,以扣除后价格的进行评审)的原则来确定,并推荐出一名成交候选人。当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多于一家时(报价相等),须进行再次报价(如果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改动,再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直到确定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条款,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
39、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一、合同格式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HAZC-2022110356-XY 的 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及谈判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一、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项目采购需求”。二、合同金额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详见乙方提交的谈判报价表。三、供货时间和地点本合同供货时间和地点在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四、付款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付40%作为预付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一年后付清。五、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
40、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1.1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41、,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六、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 处理: 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约定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0.5个工作日内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六份,卖方、买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留存一份,财政局采购中心一份。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格式及条款;2、谈判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42、; 3、成交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甲 方: 乙 方: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二、合同条款 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
43、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买方”系指盱眙县人民法院 。(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2.技术规格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3.专利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卖方应负全部责任,且买方拒付全部货款。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
44、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5.装运条件5.1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6.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时卖方向买方项目学校提供下列单据:(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3)装箱单。7.伴随服务7.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