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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企业所得税主要变化及需关注的问题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一企业所得税为什么合并?一企业所得税为什么合并?(一)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政策导致内资企业的负担(一)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政策导致内资企业的负担远远高于外资企业。远远高于外资企业。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教育经费名义税率:名义税率:33%实际税率:实际税率:内资企业:内资企业:22%25%外资企业:外资企业:11%22%(二)原所得税政策存
2、在巨大的漏洞,给纳税人避税带(二)原所得税政策存在巨大的漏洞,给纳税人避税带来了很大的空间。来了很大的空间。1.国税发【国税发【2003】60号:外国投资者并购内资企业的股号:外国投资者并购内资企业的股权达到权达到25%以上的,可以享受外资企业优惠政策。以上的,可以享受外资企业优惠政策。2.返程投资返程投资(企业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空壳公司进行(企业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空壳公司进行返程投资,享受税收优惠)返程投资,享受税收优惠)3.高新区:高新区:(1)国家级)国家级(2)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不管设立在中国大日起,高新技术企业不管
3、设立在中国大陆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减按陆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与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地域无关。地域无关。4.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国产设备投资抵免:财税【财税【1999】290号、财税【号、财税【2000】49号号外购的国产设备可以抵免,但自制的设备不能抵免。外购的国产设备可以抵免,但自制的设备不能抵免。(三)(三)新税法第新税法第47条、条例第条、条例第120条:企业不具有合条:企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以减少、免除、延缓所得税为目的的理商业目的,而以减少、免除、延缓所得税为目的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做出特别纳税调整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做出特别纳税调整 除追缴所得税外,还要自所得税
4、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除追缴所得税外,还要自所得税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6月月1日起至追缴入库之日,按日加收利息。且加收的利日起至追缴入库之日,按日加收利息。且加收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息不得税前扣除。案例:案例:甲企业与乙企业属于甲企业与乙企业属于M企业控股的企业,企业控股的企业,M依靠向依靠向甲企业和乙企业收取管理费维持生存,每年产生大量甲企业和乙企业收取管理费维持生存,每年产生大量的亏损。同时,甲企业将成本的亏损。同时,甲企业将成本100元的产品以元的产品以150元销元销售给乙企业,乙企业按售给乙企业,乙企业按250元销售给客户。元销售给客户。以前的税收筹划:以前的税收筹划:甲企业先将产品以甲企业
5、先将产品以150元销售给元销售给M企业,企业,并开具专用发票给并开具专用发票给M企业,企业,M企业再以企业再以200元销售给乙企元销售给乙企业,并开具专用发票给业,并开具专用发票给乙乙企业,乙企业按企业,乙企业按250元销售给客元销售给客户。户。按照目前的税法规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规避按照目前的税法规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规避税收必须具备合理的商业目的,企业的操控空间减少。税收必须具备合理的商业目的,企业的操控空间减少。(四)税收优惠政策改革的方向(四)税收优惠政策改革的方向 以产业优惠以产业优惠为主,地区优惠为辅为主,地区优惠为辅。扶持国家鼓励类及。扶持国家鼓励类及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
6、术产业。二、所得税改革过渡期衔接问题二、所得税改革过渡期衔接问题(一)(一)2007年年3月月16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可以给予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可以给予5年年的过渡期:的过渡期:1.原享受原享受15%税率的外资企业:税率的外资企业:2008年适用税率年适用税率18%,2009年年20%,2010年年22%,2011年年24%,2012年年25%。在此期间,如果企业享受减半征税,则按上述。在此期间,如果企业享受减半征税,则按上述税率据实减半税率据实减半。2.原享受原享受24%或或33%的企业,自的企业,自2008年起,适用税率改年起,适用税率改为为25%,如果享受减半征税,则一律按,如果享受减
7、半征税,则一律按12.5%征税。征税。3.原享受自获利年度起原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两免三减半”或五免五减半或五免五减半的企业,自的企业,自2008年起销售到期满为止,但如果年起销售到期满为止,但如果2008年年仍旧没有获利,则应当视同获利年度,开始计算减免仍旧没有获利,则应当视同获利年度,开始计算减免税期限。税期限。4.过渡期内,如果过渡期的优惠政策与新企业所得税过渡期内,如果过渡期的优惠政策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时符合条件,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一种最优惠的法同时符合条件,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一种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但不得叠加享受。政策执行,但不得叠加享受。5.过渡期内应纳税所得额关于收入的确认
8、、成本费用过渡期内应纳税所得额关于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办法等必须执行新企业所得的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办法等必须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法规定。依据:国发【依据:国发【2007】39号、国税发【号、国税发【2008】23号、财号、财税【税【2008】21号号(二)外资企业优惠政策期限后的衔接(二)外资企业优惠政策期限后的衔接1.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退税:(1)外国投资者用)外国投资者用2006年年12月月31日前分得的利日前分得的利润用于增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或作为投资举办新润用于增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或作为投资举办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只要在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只要在2007年底
9、前已完成投年底前已完成投资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或注册登记的,仍旧可以按资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或注册登记的,仍旧可以按原规定享受退税。原规定享受退税。(2)外国投资者用)外国投资者用2007年度的预分配利润用于年度的预分配利润用于再投资的,一律不得退税。再投资的,一律不得退税。依据:依据:国税发【国税发【2008】23号号2.预提所得税问题:预提所得税问题:(1)外国企业向我国转让专业技术或提供资)外国企业向我国转让专业技术或提供资金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或利息,如果合同是在金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或利息,如果合同是在2007年底前签订,且符合优惠政策的条件,则年底前签订,且符合优惠政策的条件,则在合同约定的执
10、行期限内,可以继续免征所得在合同约定的执行期限内,可以继续免征所得税。税。(2)但如果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变,扩大范围)但如果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变,扩大范围或延长期限,对于新增部分的特许权使用费或或延长期限,对于新增部分的特许权使用费或利息以及延期内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或利息一利息以及延期内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或利息一律不得享受免征预提所得税政策。律不得享受免征预提所得税政策。依据:依据:国税发【国税发【2008】23号号3.外商投资企业分得利润的免税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分得利润的免税问题(1)2008年年1月月1日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利润,不日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利润,不管什么时间分配给外国投资者,都免税
11、。管什么时间分配给外国投资者,都免税。(2)但)但2008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分配给外国投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一律不再免税。资者的,一律不再免税。依据:依据:财税【财税【2008】1号号 (三)(三)内资企业优惠政策问题:内资企业优惠政策问题:为保证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连续性,为保证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对原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对原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涉农和国家储备,其他单项优惠政策共涉农和国家储备,其他单
12、项优惠政策共6类定期企业所类定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见附件),自得税优惠政策(见附件),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继续日起,继续按原优惠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按原优惠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财税(财税20081号文)号文)内资企业的下列优惠政策可以执行到期:内资企业的下列优惠政策可以执行到期: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可以执行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可以执行到2008年年底底,未执行完毕的执行到期为止。,未执行完毕的执行到期为止。具体见财税【具体见财税【2005】186号号2.股权分置改革中企业取得的对价(包括现金和股票)股权分置改革中企业取得的对价(包括现金和股
13、票)免征所得税规定执行到股权分置改革结束。免征所得税规定执行到股权分置改革结束。3.农村信用社减半征税或免税的规定执行到农村信用社减半征税或免税的规定执行到2008年度年度结束。结束。4.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按销售收入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按销售收入90%申报所得税的申报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执行到期满为止。财税【优惠政策执行到期满为止。财税【2007】10号号5其他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详见财税【其他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详见财税【2008】1号号6.除新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发【除新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发【2007】39号、号、40号、号、财税【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号文件规
14、定的优惠政策外,2008年年1月月1日前发布的优惠政策一律废止。日前发布的优惠政策一律废止。注意:注意:(1)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政策已取消政策已取消 国税发【国税发【2008】52号: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政策自号: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政策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停止执行。日起停止执行。个例:个例:深圳国税局深圳国税局4月月19日请示总局:日请示总局:2007年年10月月9日日前已经批准的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额,可以在剩余的期前已经批准的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额,可以在剩余的期限内继续抵免限内继续抵免。(2)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取消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取消。除。除财税【财税【2008】1号文件
15、号文件规定的情况之外。规定的情况之外。纳税人及税率的变化对纳税人纳税人及税率的变化对纳税人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一纳税人的变化一纳税人的变化(一)自(一)自2008年起,实行法人所得税制,以法人企业年起,实行法人所得税制,以法人企业作为判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标准,不再执行按是否作为判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标准,不再执行按是否独立核算判断纳税人的规定。独立核算判断纳税人的规定。原规定:独立核算必须具备原规定:独立核算必须具备3个条件:个条件:(1)银行开户)银行开户(2)独立建账)独立建账(3)独立计算盈亏)独立计算盈亏自自2008年起,法人企业所属的非法人的分支机构一律年起,法人企业所
16、属的非法人的分支机构一律由法人企业进行汇总缴纳所得税。由法人企业进行汇总缴纳所得税。(二)汇总缴纳的办法:(二)汇总缴纳的办法:1.跨省的总分支机构,必须实行汇总缴纳所得税;不跨省的总分支机构,必须实行汇总缴纳所得税;不跨省的总分机构也必须汇总缴纳所得税,但汇总缴纳跨省的总分机构也必须汇总缴纳所得税,但汇总缴纳的办法由省局规定。的办法由省局规定。2.汇总缴纳的原则:汇总缴纳的原则: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计算,财政调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计算,财政调库。库。3.汇总缴纳的办法汇总缴纳的办法(略)(略)(三)纳税人的分类(三)纳税人的分类1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缴纳
17、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新税法第新税法第1条第条第2款款),),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于本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于本法法。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自然人)组成,因此,普通合伙由普通合伙人(自然人)组成,因此,普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回的利润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人从合伙企业分回的利润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可。(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自然人)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自然人)和有限合伙人(企业)组成。普通合伙人分得的利有限合伙人(企业)组成。普通合伙人分得的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人分得的润缴纳个人所得税,
18、有限合伙人分得的利润利润缴纳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3、一人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人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四、纳税人分类四、纳税人分类21.居民企业居民企业(1)按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都属于居民企业,)按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都属于居民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等。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得税,适用税率25%。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承担无限纳税义务。(2)按外国法律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按外国法律设立,但实际管理
19、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也属于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也属于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新增内容,反避税条款新增内容,反避税条款)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资产具有控制权或决策权的机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资产具有控制权或决策权的机构构(条例第(条例第4条)。条)。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1)按外国法律设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按外国法律设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在中国境内,但中国境内,但在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
20、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率25%,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思考思考题题:1、美国花旗银行在成都设立的分行属于实际管理机构还美国花旗银行在成都设立的分行属于实际管理机构还是机构场所?是机构场所?2、上述分行筹集资金上述分行筹集资金10000万元转贷给英国甲企业,取万元转贷给英国甲企业,取得利息得利息200万元万元,这这200万元利息属于境内所得还是境万元利息属于
21、境内所得还是境外所得?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所得税?应当缴纳企业外所得?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所得税?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预提所得税?该所得税由谁缴纳或扣缴?所得税还是预提所得税?该所得税由谁缴纳或扣缴?(2)按外国法律设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没有在中)按外国法律设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企业,应当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20%(减按(减按10%)的预提所得税。的预提所得税。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思考思考题题:美国甲企业将其
22、在成都一处房产通过李某转让给乙企业,:美国甲企业将其在成都一处房产通过李某转让给乙企业,取得转让收入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该房屋的原值万元,该房屋的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万元。1 1、转让收入是否向中国政府缴纳所得税?转让收入是否向中国政府缴纳所得税?2、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预提所得税?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预提所得税?3 3、下列计算正确的是:下列计算正确的是:A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1000*10%B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1000-200)*10%(2008年度选择)年度选择)C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1000-200-55)*10%(2007年底前选择)
23、年底前选择)(55万是销售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金及附加)万是销售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金及附加)4 4、税款由谁缴纳或代扣代缴?税款由谁缴纳或代扣代缴?注意:自注意:自2008年起,预提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原则上不年起,预提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原则上不得扣除任何的成本费用,但非居民企业转让其境内的得扣除任何的成本费用,但非居民企业转让其境内的资产,允许按减除转让资产账面价值后的余额缴纳预资产,允许按减除转让资产账面价值后的余额缴纳预提所得税,其他情况一律不得减除提所得税,其他情况一律不得减除。二税率二税率(一)基本税率:(一)基本税率:1.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25%2.预提所得税税率:预提所
24、得税税率:20%(二)优惠税率(二)优惠税率1.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20%注意:注意: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条件:(1)属于国家非限定发展行业)属于国家非限定发展行业(2)年所得不得超过)年所得不得超过30万元万元(3)工业企业职工人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职工人数不得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人,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得超过3000万元万元(4)其他企业职工人数不得超过)其他企业职工人数不得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得超过人,资产总额不得超过1000万万元元。2.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条件:(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且对产
25、品或服务拥有核心自年以上,且对产品或服务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知识产权。(2)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列举)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列举的产品或服务,具体名单见国科发火【的产品或服务,具体名单见国科发火【2008】172号号(3)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60%。(4)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下列标准:)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下列标准: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得低于万元以下的,不得低于6%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2000
26、0万元,不得低于万元,不得低于4%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不得低于万元以上的,不得低于3%(5)科技人员占从业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科技人员占从业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0%,其中研,其中研发人员不得低于发人员不得低于10%(6)经省级认定机构认定)经省级认定机构认定,认定机构设在省科委。认定机构设在省科委。3.预提所得税税率:预提所得税税率:10%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变化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变化对纳税人的影响及应对策略对纳税人的影响及应对策略一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一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一)条例第(一)条例第9条: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27、额时,收入总条: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的确定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额和扣除项目的确定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本期收入或费用,不管是否在本期支付,一律在本期本期收入或费用,不管是否在本期支付,一律在本期确认或扣除;反之,不属于本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确认或扣除;反之,不属于本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在本期收取或支付,也不得确认为本期的收入或费用在本期收取或支付,也不得确认为本期的收入或费用。思考:甲企业思考:甲企业5月月1日向银行贷款日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合同约定,万元,合同约定,5年后还本付息。银行利率年后还本付息。银行利率6%,贷款当年应当确认利贷款当年应当确认
28、利息费用息费用=1000*6%*8/12=40万元万元借:财务费用借:财务费用40 贷:长期借款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应计利息40答案:答案:(1)如果发生在)如果发生在2007年底前,不允许扣除。年底前,不允许扣除。国税函【国税函【2003】804号号2007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当纳税调增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当纳税调增2007年度所得额年度所得额40万元,会万元,会计上一定要备查,但以后年度支付时,纳税调减支付年度的所得计上一定要备查,但以后年度支付时,纳税调减支付年度的所得额额40万元。万元。(2)如果发生在)如果发生在2008年度,则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年度,则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但注意,以后年度
29、支付利息时,如果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但注意,以后年度支付利息时,如果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的凭证,应当重新调整除的凭证,应当重新调整2008年度的所得额,重新计算年度的所得额,重新计算2008年度年度应当补缴的所得税,按下列办法进行账务调整:应当补缴的所得税,按下列办法进行账务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25%=10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10借: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重新计算公积金和公益金重新计算公积金和公益金(二)新税法强调,在确认收入或费用时,必须遵循(二)新税法强调
30、,在确认收入或费用时,必须遵循确定性原则。凡估计的收入或费用不确认为当期的收确定性原则。凡估计的收入或费用不确认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入或费用。思考:甲企业对房屋进行评估,增值思考:甲企业对房屋进行评估,增值1000万元。当年万元。当年按评估增值增提折旧按评估增值增提折旧80万元万元。借: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房屋房屋1000 贷:资本公积贷:资本公积1000借: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80 贷:累计折旧贷:累计折旧80问:问:1000万元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问:80万元折旧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万元折旧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问:问:房屋评估增值的房屋评估增值的1000万元是否缴纳
31、房产税?万元是否缴纳房产税?答案:答案:1、评估增值的、评估增值的1000万元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系评万元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系评估增值,系估计的收入。此处需注意,不是任何单位估增值,系估计的收入。此处需注意,不是任何单位将资产评估增值都可以计入资本公积增加净资产的,将资产评估增值都可以计入资本公积增加净资产的,一般来讲,只有国家统一布置的清产核资以及非公司一般来讲,只有国家统一布置的清产核资以及非公司制企业按规定进行公司制改建时,资产评估增值才可制企业按规定进行公司制改建时,资产评估增值才可以增加所有者权益。以增加所有者权益。2、80万元折旧万元折旧不允许不允许税前扣除税前扣除,因该
32、部分支出对应的,因该部分支出对应的资产评估增值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故对应的折旧资产评估增值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故对应的折旧支出也不认可。支出也不认可。3、房屋评估增值的房屋评估增值的1000万元万元需需缴纳房产税缴纳房产税,财税地字【财税地字【1986】008号:按房屋的余值缴纳房产税的,其房屋号:按房屋的余值缴纳房产税的,其房屋原值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原值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变化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变化(一)新税法第(一)新税法第5条:条: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各项扣除-弥补弥补亏损亏损(二
33、)变化(二)变化1.与国税发【与国税发【2006】56号文件比较:号文件比较: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22)=收入总额(收入总额(6)-各项扣除(各项扣除(12)-弥补亏损弥补亏损(17)-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18)2.首次提出了不征税收入的概念首次提出了不征税收入的概念下列收入不征税:下列收入不征税:(1)财政拨款:仅限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纳入预)财政拨款:仅限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拨款。算管理的财政拨款。一般工商企业,原则上应当并入当期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除非一般工商企业,原则上应当并入当期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除非另有规定。另
34、有规定。详见详见国税函【国税函【2008】159号号(2)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批准的标准收取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批准的标准收取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税。但超过规定标准收取的部分应当并入当期所业性收费,不征税。但超过规定标准收取的部分应当并入当期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得缴纳企业所得税。(3)政府性基金:企业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不征税,)政府性基金:企业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不征税,但如果将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开具在销售发票上,则必须按价外费但如果将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开具在销售发票上,则必须按价外费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思考思考题题:甲企业与
35、乙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于合同签订之日,乙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于合同签订之日,乙企业向甲企业支付订金企业向甲企业支付订金10000元,到期如果乙企业违约,甲企业元,到期如果乙企业违约,甲企业没收订金没收订金。到期,乙企业违约到期,乙企业违约甲企业将订金转入营业外收入甲企业将订金转入营业外收入:借:其他应付款借:其他应付款10000 贷:营业外收入贷:营业外收入违约金收入违约金收入10000问:这问:这10000违约金甲企业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违约金甲企业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答案:答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细
36、则:价增值税细则:价外费用是指销售货物向购货方收取的违约金、逾期付款的利息、外费用是指销售货物向购货方收取的违约金、逾期付款的利息、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前提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前提必须是交易实现必须是交易实现。思考思考题题:甲企业与乙企业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销售给乙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业100件商品,不含税价款件商品,不含税价款100万元。万元。但乙企业支付了但乙企业支付了98万元后,余款不再支付,甲企业同意。万元后,余款不再支付,甲企业同意。问:甲企业应当确认收入问:甲企业应当确认收入9
37、8万元还是万元还是100万元?万元?答答案案:100万元。万元。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只要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商品或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只要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商品或劳务,就应当按合同约定确认收入。(权责发生制)劳务,就应当按合同约定确认收入。(权责发生制),至于减免乙企业的债务,系债务重组损失,应计入营至于减免乙企业的债务,系债务重组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业外支出。思考思考题题:合同约定,乙企业应当于合同约定,乙企业应当于2008年年5月月1日付款,逾期付日付款,逾期付款的,支付违约金款的,支付违约金20000元。但乙企业逾期元。但乙企业逾期10天付款,天付款,甲企业为了以后的合作,没有索取甲企业为
38、了以后的合作,没有索取2万元的违约金,税万元的违约金,税务机关在检查时要求甲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认务机关在检查时要求甲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认2万元收万元收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否正确?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否正确?(4)其他经国务院确定的不征税收入。)其他经国务院确定的不征税收入。财教【财教【2008】13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入属于不征税收入。3.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条例第条例第28条条。4.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1)不征税收入属于非经营活动带来
39、的收入,原则上)不征税收入属于非经营活动带来的收入,原则上不应该纳税,因此,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优惠政策不应该纳税,因此,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优惠政策(2)免税收入属于经营活动带来的收入,属于应税收)免税收入属于经营活动带来的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但国家处于特定目的予以免除。入,但国家处于特定目的予以免除。收入方面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收入方面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一)技术转让所得:(一)技术转让所得:条例第条例第90条:条:自自2008年起,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在年起,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超过下的,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税。万元的部分减半征税。与原规
40、定财税【与原规定财税【1994】1号比较,变化:号比较,变化:1.原规定免征额原规定免征额30万元。新税法提高到万元。新税法提高到500万元。万元。2.原规定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应当全额征税,新税法减原规定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应当全额征税,新税法减半征税。半征税。思考思考题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开发一项技术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开发一项技术(软件)(软件),支付给乙企业,支付给乙企业1000万元开发费。问:乙企业取得的万元开发费。问:乙企业取得的1000万元应当缴纳增万元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值税还是营业税?答案:答案:(1)如果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受托方乙企业所有,乙企业应当缴纳增)如果合同约定,著作权归
41、受托方乙企业所有,乙企业应当缴纳增值税。值税。(2)如果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委托方甲企业所有或双方共有,则乙企)如果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委托方甲企业所有或双方共有,则乙企业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业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财税【财税【2005】165号号“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财税【财税【1999】273号:企业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培训、号:企业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
42、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股息、红利(二)股息、红利、捐赠收入、捐赠收入1.新税法第新税法第26条:自条:自2008年起,企业从境内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年起,企业从境内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股、红利),免征所得税利润(股、红利),免征所得税。从小型微利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从小型微利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分回的利润采取税收饶让原则,视同已全额缴纳所得税,不需业分回的利润采取税收饶让原则,视同已全额缴纳所得税,不需要补税要补税。以前需补税。以前需补税。2.条例第条例第83条:自条:自2008年起,企业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从上市公年起,企业购买上市公司的
43、股票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原则上有关免税;但如果股票的持有时间不司取得股息、红利,原则上有关免税;但如果股票的持有时间不超过超过12个月转让的,则必须并入当期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个月转让的,则必须并入当期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变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变化:自自2008年起,企业取得的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年起,企业取得的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期确认收入。入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期确认收入。(会计对跨年的分期(会计对跨年的分期确认租金收入,税法一次性确认租金收入)确认租金收入,税法一次性确认租金收入)4.接受捐赠收入的确认时
44、接受捐赠收入的确认时间间思考思考题题:甲企业由于受地震灾害损失严重,乙企业与甲企业签甲企业由于受地震灾害损失严重,乙企业与甲企业签订捐赠协议,约定订捐赠协议,约定2008年年9月乙企业捐赠给甲企业一批月乙企业捐赠给甲企业一批货物。甲企业直到货物。甲企业直到2009年年2月份才收到捐赠的货物。月份才收到捐赠的货物。问:甲企业应当将捐赠收入确认为问:甲企业应当将捐赠收入确认为2008年度收入还是年度收入还是2009年度的收入?年度的收入?答答案案:应确认为应确认为2009年度的收入年度的收入。条例第条例第21条:企业接受捐赠收入按实际收到捐条:企业接受捐赠收入按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赠资产的日日期确认
45、收入实现。期确认收入实现。税法的规定是为了与合同法相统一,根据合同税法的规定是为了与合同法相统一,根据合同法:法:(1)公益性捐赠合同具有不可撤消的特点)公益性捐赠合同具有不可撤消的特点(2)非公益性捐赠具有可撤销的特点,在实际)非公益性捐赠具有可撤销的特点,在实际交付捐赠资产前,捐赠方可以随时取消捐赠。交付捐赠资产前,捐赠方可以随时取消捐赠。(二)视同销售行为(二)视同销售行为思考题:思考题: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是否缴纳营业税?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是否缴纳企是否缴纳营业税?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业所得税
46、?答案:答案:1 1、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只有两项:营业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只有两项:一是抵债、二是捐赠。一是抵债、二是捐赠。根据根据国税函发【国税函发【1995】156号营号营业税细则第业税细则第4条条规定对规定对自建自用自建自用固定资产及利用不动产固定资产及利用不动产对对外投资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外投资不需要缴纳营业税。2 2、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征收前提是已、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征收前提是已实现的土地增值,自建自用的固定资产未实现土地增值。实现的土地增值,自建自用的固定资产未实现土地增值。3 3、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
47、所得税,条例第条例第25条条:企业发生非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由。由于自建自用固定资产未界定为视同销售行为,故不需要于自建自用固定资产未界定为视同销售行为,故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注意:单位购买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应作为
48、视同销售行注意:单位购买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应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缴纳企业所得税。为缴纳企业所得税。新旧税法新旧税法关于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关于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的差异的差异(1)原规定)原规定(财税【财税【1996】079号号)强调强调“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视同销售。新税法取消了视同销售。新税法取消了“自产自产”二字二字。(2)原规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非生产)原规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非生产性机构的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新税法规定将货物用于上述项目一律不性机构的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新税法规定将货物用于上述项目一律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49、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思考题:思考题:1、甲企业将自产的钢材用于本企业的在建工程,成本甲企业将自产的钢材用于本企业的在建工程,成本800万元,同类货万元,同类货物售价物售价1000万元。万元。问:是否缴纳增值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是否缴纳增值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2、采取买一送一方式促销,所送的商品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采取买一送一方式促销,所送的商品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3、商业企业销售购物卡,应客户的要求,全部开具了普通发票。购物、商业企业销售购物卡,应客户的要求,全部开具了普通发票。购物卡金额共计卡金额共计1000万元,客户消费万元,客户消费200万元。国税局要求对没有消
50、费的万元。国税局要求对没有消费的800万元申报缴纳增值税,是否合理?万元申报缴纳增值税,是否合理?4、商业企业赠送的购物券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缴纳增商业企业赠送的购物券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答案:答案:1 1、应按照同类货物售价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应按照同类货物售价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970 贷:库存商品贷:库存商品800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2008年起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年起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流转税未变化,企业所得税条例有,流转税未变化,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