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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法律法规培训主讲内容主讲内容现有环保现有环保形势形势环保环保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测要点及案要点及案例分析例分析一场保护环境风暴已经来临,我们该如何应对?企业安全环保效益我国环境污染现状我国环境污染现状 近年来,我们面临的环境形势越来越严峻,重大、恶性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已成为重大社会公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江河和海洋污染导致各地淡水资料严江河和海洋污染导致各地淡水资料严重缺水,海洋生态严重破坏重缺水,海洋生态严重破坏 10大河流和流域都有不同程序的污染。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
2、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至类、至类和劣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68.9%、20.9%和10.2%。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为轻度污染,海河为中度污染。在监测的60个湖泊(水库)中,富营养化状态的湖泊(水库)占25.0%,其中,轻度富营养状态和中度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比例分别为18.3%和6.7%。在198个城市492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优良-良好-较好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42.7%,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7.3%。入滇35条河流只有二条达到地表三类水标准。17条为劣五类,其余为四类和五类水。空气质量状况不容乐观空气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3、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按照新标准开展监测,依据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74个新标准监测实施第一阶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1%,仅海口、舟山和拉萨三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夏天的拉萨已经成为人们呼吸新鲜空气、避暑游玩的好去处。曲靖空气质量状况曲靖空气质量状况 上图为曲靖市监测站公布的曲靖最近两周空气质量指数趋势图,主要污染物为PM2.5,从上图可以看出,曲靖的空气质量指数偶尔也会爆黄,空气质量状况并不乐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令人担忧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令人担忧 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4月17日发布了
4、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土壤污染状况更为严重。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耕地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3.7%、2.8%、1.8%和1.1%。这就意味着我国18亿亩耕地可能有3.49亿亩受污染,意味着大量的粮食受污染!这比报告公布前的专家预测数据更严峻。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的5846个土壤点
5、位中,超标点位占36.3%,在调查的146家工业园区的2523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9.4%。在调查的188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地的1351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1.3%,在调查的70个矿区的1672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3.4%。这些大米全都是铬超标 在如此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国家是如何来应对的呢?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2013年6月8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自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2013年
6、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耗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等;同年9月国务院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成为“史上最严考核”,标志我国最严格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正式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
7、5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和处罚力度,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环保法的修订是我国政府向人民表示对环保管理惩治的决心。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一、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总则中增加“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保护环境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2、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3、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调整篇章结构,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增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这些都显示了新环保法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4、规定了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将联合国大会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本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同时,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
9、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5、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6、新法突出了人大常委会监督落实政府环境保护的责任
10、,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的,还应当专项报告。7、新法通过规范制度来保障监测数据和环境质量评价的统一,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监测网络,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监测机构应当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8、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1、;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二、解读大气十条二、解读大气十条第一条第一条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
12、、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
13、标车。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第二条第二条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三)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
14、能退出的机制。(四)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第三条第三条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一)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二)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
15、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四)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第四条第四条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一)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16、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二)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三)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第五条第五条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一)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
17、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二)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三)优化空间格局。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第六条第六条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
18、经济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一)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二)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三)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
19、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第七条第七条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一)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三)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
20、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四)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第八条第八条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一)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
21、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二)分解目标任务。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三)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第九条第九条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
22、天气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一)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三)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
23、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第十条第十条 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一)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
24、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三)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四)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三、解读三、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旧司法解
25、释对比表新旧司法解释对比表序号序号法律特征和构法律特征和构成要件成要件修修订订前前修修订订后后说说明明罪名原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现仍为338条污染环境罪2污染手段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3污染对象土地、水体、大气没有指明排污对象删除了排污对象:土地、水体、大气序号序号法律特征和法律特征和构成要件构成要件修修订订前前修修订订后后说说明明4排放污染物种类1、放射性的废物;2、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3、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1、有放射性的废物;2、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3、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1、有害物质的范围比其它危险废物的范围大得多;2、
26、降低了入罪门槛。5行为后果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双重结果犯改为单一结果犯。也有人认为包含了危险犯。6因果关系排污行为与污染事故以及人身财产损失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排污行为与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序号序号法律特征和构成法律特征和构成要件要件修修订订前前修修订订后后说说明明7入罪情节(第一档刑法处罚情节)从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和对人体健康二个层面分规定了三种入罪情节规定了十四种入罪情节降低了入罪门槛,从双重结果犯改变为单一行为犯和结果犯的混合犯罪形态8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第二档刑法处罚情节)规定有七种情节规定了十一种情节9刑罚
27、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与原罪名相同刑罚责任规定未变。具体内容解读具体内容解读 一、名词解释 (一)有毒物质 1、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2、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3、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4、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杀虫剂:滴滴涕;工业化学品:六氯苯、多氯联苯等)5、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二)公司财产损失 指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
28、造成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以及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而采取必要合理措施所产生的费用。二、罪名概述 污染环境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行为。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汽车、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
29、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危险废物属性的方式处理危险废物或者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取回的行为。3、实施了该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特定污染环境的行为。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不管是否有危害结果,只要达到了该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定罪标准,即可构成犯罪。三、定罪标准 1、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达到本条规定的情况,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2)非法排放、
30、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3)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4)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5)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6)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7)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
31、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8)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9)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10)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11)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12)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13)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14)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2、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达到本条规定的情况,将会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
32、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
33、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10)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11)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3、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1)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2)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3)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4)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实施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以
34、污染环境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3、数罪并罚的规定 实施了上述规定的污染环境、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擅自进口固体废物、走私固体废物等犯罪行为时,同时因为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等犯罪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将会按照两个犯罪单独处罚,最后加起来处罚。如因污染环境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又因妨害公务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最后将该3年和2年加起来合并执行。4、污染环境罪共同犯的规定 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就是说如果向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出售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
35、置危险废物,导致严重污染环境的也即达到本司法解释规定的定罪标准,那么提供者或委托者也将受到刑事处罚。事故案例事故案例一、东川牛奶河事件 1 1、案情描述、案情描述 云南昆明市东川区一条河流因当地工矿业尾矿水排入,呈现牛奶般的颜色,沿岸村民称其为“牛奶河”,沿岸灌溉和饮用水因此受到严重影响。2013年4月上旬,媒体报道昆明东川区“牛奶河”污染问题后,昆明市公安机关迅速进行调查,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先后对涉嫌污染环境的昆明东川通宇选矿厂、兆鑫矿业有限公司、东海矿业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挂牌案件,并两次派工作组赴昆明市指导督办,要求明确责任,依法彻查彻办。经昆明市公安机关一个多月的侦查,
36、5月17日,涉案三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罗某、刘某、马某及相关责任人等8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寻甸县检察院指控,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系生产精铜矿的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原矿石200吨;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系生产精铜矿的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原矿石150吨;昆明市东川通宇选矿厂系生产精铜矿的个人独资企业,日处理原矿石1000吨。3家企业在未取得环保部门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生产精铜矿。经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评估,2011年月至2013年3月,兆鑫公司内共产生选矿生产废水总计174462.67吨;东海公司产生的所有选矿生产废水没有经过沉淀后将上清液回用生产,而是直接使
37、用新鲜水补充生产,产生选矿废水总计524670.5吨;通宇选矿厂与东海公司的情况相同,产生选矿废水总计168552.71吨。三家企业将含有硫化物、氨氮、总磷、总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废水未经处理即排入外环境,最终流入小江,致小江江水受到污染。2 2、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检方认为,三家企业及昆明市东川通宇选矿厂法人代表罗兴华、经理张建良、副厂长张勇,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世祥、选矿厂厂长李兴平,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兴奎、选矿厂厂长马本华、副厂长王兴明,无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废水排放到外环境,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检方认为应以污染环境罪追
38、究其刑事责任。寻甸县法院开庭审理后于11月18日作出如下判决:昆明东海矿业公司、昆明东川通宇选矿厂、昆明兆鑫矿业公司3被告单位均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处予50万元至75万元不等的罚金,8名责任人中有7人因罪获不同程度有期徒刑。二、江苏盐城水污染事件 1 1、案情描述、案情描述 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系环保部门规定的废水不外排企业。被告人胡文标系标新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丁月生系标新化工公司生产负责人。2007年11月底至2009年2月16日,胡文标、丁月生在明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含有苯、酚类有毒物质的情况下,仍将大量废水排放至该公司北侧的五支河内,任其流经蟒蛇河污染盐城市区城西、越河
39、自来水厂取水口,致盐城市区20多万居民饮用水停水长达66小时40分钟,造成经济损失543.21万元。2 2、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被告人胡文标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丁月生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曲靖铬渣污染事件 1 1、事情始末、事情始末2011年5月28日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与贵州省兴义市三力燃料有限公司签订转移铬渣合同,由三力燃料有限公司负责运输及承担相关费用,承运人吴兴怀、刘兴水受节省运输费用的利益驱使,未将铬渣运至贵州省兴义市三力燃料有限公司,而在麒麟区三宝镇、越州镇的山上倾倒了铬渣5212.28吨,导致了铬渣污染事件的发生。20
40、11年6月12日上午,麒麟区三宝镇张家营村委会湾子村的部分群众反映有放养的山羊死亡。接报后,市、区环保部门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当天中午确认该工业废渣系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工业废料。经全面调查核实,事件系承运人非法倾倒铬渣所致。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共造成倾倒地附近农村77头牲畜死亡,叉冲水库4万立方米水体和附近箐沟3000立方米水体受到污染。因为铬渣倾倒点及附近水塘距离当地群众饮用水水源地较远,未对群众饮水安全造成影响,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3个片区共计12个铬渣非法倾倒点的土壤和水体受到污染 2 2、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2012年5月15日上午,曲靖市麒
41、麟区人民法院传出消息,因污染环境罪被告吴兴怀、刘兴水等7人一审获刑。法庭公开庭审中,7名被告全部到庭,并共计聘请了10名律师进行辩护。为便于法庭审理,公诉人当庭就本案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案件来源、案件危害后果、铬渣的危害及正确处理铬渣、各被告人犯罪行为、综合证据等5组证据予以证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兴怀、刘兴水、王平昆为谋取利益,将运输出的有毒铬渣擅自倾倒在土地上;被告人左祥林、汤再杨未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有毒的铬渣委托给无运输资质的人承运、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利用、处置,致使铬渣被倾倒;被告人袁科、代木常帮助被告人吴兴怀、刘兴水隐瞒真相、创造条件
42、,致使铬渣被继续倾倒。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已严重污染环境,且属后果特别严重,应以污染环境罪论处。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吴兴怀、刘兴水和王平昆各有期徒刑4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处被告人左祥林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分别判处被告人袁科、代木常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处被告人汤再杨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法庭同时判决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王平昆的违法所得款4000元、被告人袁科的违法所得款10000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四、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 1 1、基本案情、基本案情 2005年至2008年间,
43、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业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将含砷生产废水通过明沟、暗管直接排放到厂区最低凹处没有经过防渗处理的天然水池内,并抽取该池内的含砷废水进行洗矿作业;将含砷固体废物磷石膏倾倒于厂区外未采取防渗漏、防流失措施的堆场露天堆放;雨季降水量大时直接将天然水池内的含砷废水抽排至厂外东北侧邻近阳宗海的磷石膏渣场放任自流。致使含砷废水通过地表径流和渗透随地下水进入阳宗海,造成阳宗海水体受砷污染,水质从类下降到劣类,饮用、水产品养殖等功能丧失,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公私财产遭受百万元以上损失的特别严重后果。2 2、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云南省澄江县人
44、民法院一审判决、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为:被告单位锦业公司未建设完善配套环保设施,经多次行政处罚仍未整改,致使生产区内外环境中大量富含砷的生产废水通过地下渗透随地下水以及地表径流进入阳宗海,导致该重要湖泊被砷污染,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且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李大宏作为锦业公司的董事长,被告人李耀鸿作为锦业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二人未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最终导致阳宗海被砷污染的危害后果,应当作为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被告人金大东作为锦业公司生产部部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生产调度等工作,安排他人抽排含砷废水到厂区外,应作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案发后,锦业公司及被告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截污治污,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被告单位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1600万元;被告人李大宏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李耀鸿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金大东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THANK YOU!朋友们,环境是我们大家,让我们共同来保护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