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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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掉掉股票简称:股票简称:欣锐科技欣锐科技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300745 深圳欣锐科技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SHINRY TECHNOLOGIES CO.LTD.(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大厦号金骐智谷大厦 5 楼)楼)向特定对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号)二二二二二二年年十十一一月月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 声声

2、 明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

3、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2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4、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37,420,103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

6、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3 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5、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特定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7、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9,153.35139,153.35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25,626.80 20,556.00 2 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44,615.70 30,8

8、34.00 3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497.00 47,14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42,000.00 40,623.3540,623.35 合计合计 161,739.50 139,153.35139,153.35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

9、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 号)以及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4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

10、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11、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之“六”之“(二)关于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会第十一十一次会议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二、公司的相关风险二、公司的相关风险(一)(一)毛利率及业绩下降风险毛利率及业绩下降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控”总

12、成领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59,646.89 万元、35,369.70 万元、93,452.33 万元和 106106,278.85278.8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04.13万元、-28,478.00万元、2,546.83 万元和 747.41747.41 万元,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为 18.10%、2.28%、20.77%及 1 13 3.1515%。报告期内,除 2020 年受疫情及行业因素影响业绩出现较大波动外,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稳定,业务和收入规模基本保持增长趋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产品领域的扩大,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客户结构变

13、化、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5 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升、人工成本上升、研发支出增加、国家政策变化、扩产建设进度变化和安全生产风险等导致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公司存在未来业绩不能维持较快增长速度、业绩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的波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售价、产品单位成本、产品结构变动及汇率波动影响所致。受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退坡及整车厂商向供应商转移降价压力、疫情影响等因素影响,预计未来行业总体毛利率水平将存在下降的可能性。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主要系 2022 年全球供应链体系震荡,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半导体供给紧张,其

14、价格上涨明显,导致公司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尽管最近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保持增长,但净利润指标下滑。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将贯穿整个经营过程,部分风险影响程度较难量化,若上述单一风险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诸多风险同时集中出现,将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若未来公司不能良好应对上述风险,则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出现波动甚至下滑。(二)下游客户相对集中风险(二)下游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22%、57.36%、58.68%和 70.3770.37%,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

15、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客户为新能源汽车主机厂,新能源汽车行业本身集中度较高,行业竞争格局基本奠定,头部效应凸显,导致公司客户相对集中。若未来公司客户主要车型销量低于预期,将对公司的销售额产生直接影响,或者未来公司客户出现经营不利的情况,可能会造成公司货款回收逾期、销售毛利率下降等问题。(三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整车制造厂商,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信誉度以及资金实力较强,但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激烈,部分客户可能存在资金困难。如公司不能及时识别客户风险,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增加流动资金压力,影响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四四)产业政策风险产业

16、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产品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6 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 2022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表示,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1 年基础上退坡 30%,国家在通过政策调整引导企业实力和提高自身竞争力,面临成本及产品安全的压力,这将对行业内所有企业提出严峻的挑战。若公司的经营战略无法适应产业政策的调整,则公司将面临市场

17、占有率和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五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运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募集资金运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投产后公司综合运营能力将会得到提高,产能将得到扩充,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做出,尽管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本次募投项目实现经济效益的时间较长,若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突变、国

18、家产业政策出现调整或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不善影响项目进程、公司未能有效地拓展销售市场等因素均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2、募投项目实施用地风险、募投项目实施用地风险(1)募投项目用地搬迁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实施用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 3#厂房(冬藏楼)1-4 层和 4#厂房(秋收楼)1 层-2 层,项目用地系租赁取得。公司已与深圳市领亚美生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针对该厂房签订了期限 5 年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届满,且根据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承租权。虽然租

19、赁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优先租赁条款,但是也存在极端条件下出租方违约、不可抗力等导致发行人搬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风险。(2)募投项目用地违约风险 发行人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7 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子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沪(2020)嘉字不动产权第 021513 号)。根据发行人子公司上海欣锐与嘉定区自然资源局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出让合同,上海欣锐应于规定时间内

20、完成竣工及投产。在极端情况下,若因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导致实际竣工时间逾期超过一年,或者上海欣锐无法在与嘉定区自然资源局重新约定的投产日期内完成投产,则募投项目用地存在被嘉定区自然资源局收回的风险。(六(六)技术创新风险技术创新风险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行业属于知识与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技术升级与产品更新换代迅速的特点。为了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必须不断完善技术研发、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把握产品和技术研发方向,让技术研发面向市场,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推出新产品和解决方案,保障技术的创新性和领先性。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创新,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多项专

21、利和软件著作权,形成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解决方案和软硬件产品,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技术优势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的重要保障。但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和革新,如果公司无法持续在技术上取得突破、保持技术优势,保障公司技术的持续进步与新技术在产品中的应用,将存在技术竞争优势被削弱的风险。(七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22、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8(八八)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的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投资者心理、股票供求关系、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整合、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二

23、级市场股价存在不确定性,若股价表现低于预期,则存在导致投资者遭受投资损失的风险。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9 目录目录 声明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2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4 目录目录.9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11 一、普通术语.11 二、专业术语.12 第二节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15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15 二、公司主要股东基本情况.16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9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37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

24、未来发展战略.48 六、未决诉讼、仲裁等事项.51 七、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53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58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要本次发行概要.6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61(一)本次发行的背景.61(二)本次发行的目的.67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人的关系.69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69 四、募集资金投向.7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72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73 七、本次发行方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73 第四节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25、分析.74 一、关于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7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8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111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112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112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112 第五节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14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0 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11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

26、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115 三、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11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15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115 第六节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117 一、经营风险.117 二、财务风险.119 三、市场风险.12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120 五、管理风险.123 六、技术风险.123 七、安全生产风险.124 八、本次发行相关风险.124 九、股票价格波动风险.125 第七

27、节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126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2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12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128(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128(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129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130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一).131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二).132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133 第八节第八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135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1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一、普通术语一

28、、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欣锐科技 指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欣锐特有限 指 深圳市欣锐特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吴壬华先生 实际控制人 指 吴壬华先生及毛丽萍女士 上海欣锐 指 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 武汉欣锐 指 武汉欣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 江苏欣锐 指 江苏欣锐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 杭州欣锐 指 杭州欣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 深圳欣锐李尔 指 深圳欣锐李尔电控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 宝安分公司 指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奇斯科技 指 新余市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永丰县奇斯科技有

29、曾用名: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限公司,发行人股东之一 鑫奇迪科技 指 新余市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曾用名:永丰县永丰县鑫奇迪科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之一 扬州尚颀 指 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人投资之对象 上海尚颀 指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诚毅欣锐 指 嘉兴诚毅欣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之联营企业 宁波申毅 指 宁波申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诚毅欣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汇川技术 指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威迈斯 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富特科技 指 浙江富特科技股

30、份有限公司 法雷奥 指 法雷奥汽车内部控制(深圳)有限公司 科世达 指 上海科世达华阳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台达电子 指 台达电子集团 博世 指 博世集团 弗迪动力 指 弗迪动力有限公司 精进电动 指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搏尔 指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中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2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

31、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尽职调查报告 指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32、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董事会 指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 1-9 9月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9 9月月3030日日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二、专业术语 新能源汽车 指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电动汽

33、车)及燃料电池汽车。因燃料电池汽车尚未实现产业化,目前新能源汽车主要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 指 完全由可充电电池(如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提供动力源的汽车。其英文全称为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简称B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指 以电机驱动为主,在电池电力耗尽后不能及时充电才以内燃机为辅的汽车。其电池容量相对比较大,可以外部充电,可以行驶在纯电动模式下,也能行驶在内燃机与驱动电机共同工作的混合动力模式下。行驶在纯电动模式时,仅由电池动力供应能量,从而实现纯电力驱动与零排放,在动力蓄电池电量用尽后需要外接充电

34、。行驶在混合动力模式下时,与普通的混合动力车辆的工作原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3 理并无二致,驱动电机作为辅助驱动机构,主要起“削峰填谷”的作用,帮助内燃机稳定工作,从而减少车辆的燃油消耗与排放。其英文全称为Plug-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简称PHEV。增程式电动汽车 指 一种能纯电行驶的插电式串联混合动力汽车,配有一个电机和一个内燃机,汽车车轮由电机驱动,内燃机只用于推动发电机给电机充电而不直接驱动汽车。其英文全称为Extended-Range Electric Vehicles。燃料电池汽车 指 一种用车载燃

35、料电池装置产生的电力作为动力的汽车。其英文全称为Fuel Cell Vehicles,简称FCV。高频开关电源 指 利用晶体管、场效应管、可控硅闸流管等电子开关器件,通过控制电路,使电子开关器件不停地“接通”和“关断”,让电子开关器件对输入电压进行脉冲调制,从而实现AC/DC、DC/AC、DC/DC、AC/AC电压变换,以及输出电压(电流)可调和自动稳压(恒流)的一种装置。车载电源 指 用于车载的各种高频开关电源的总称。包括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充电机以及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 DC/DC 变换器 指 将动力电池输出的高压直流电转换为12V、24V、48V等低压直流电的电压转换器。其功能

36、是将动力电池输出的高压直流电转换为12V、24V、48V等低压直流电,为仪表盘、车灯、雨刷、空调、音响、电动转向、ABS、发动机控制、安全气囊等车载低压用电设备和各类控制器提供电能。车载DC/DC变换器是每辆新能源汽车必须配置的核心零部件,又称DC/DC转换器、或者直流变换器、或者DC-DC变换器,行业内简称DC/DC 车载充电机 指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其功能是依据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将民用单相交流电(220V),或工业用三相交流电(380V)转换为动力电池可以使用的直流电压,对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进行充电。车载充电机又称车载慢充电机,行业内简称OBC 大功率充电机 指 由工业用

37、三相交流电(380V)供电、功率大于20KW的充电机。车载电源集成产品 指 将车载DC/DC变换器(D)、车载充电机(C)、电机控制器(I)、高压配电盒等多个部件,按照整车厂要求进行综合性集成后提供的定制车载电源系统产品。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类型有:D+C集成、D+I集成、D+C+I集成等。高压电控系统 指 由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充电机、高压配电盒、PTC以及其他高压部件组成的电子控制系统。整车厂 指 整车生产企业,又称主机厂。863重大专项计划 指 我国于1986年3月启动实施的“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该计划旨在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以前沿技术研究发展为重点。电池续航里程 指 车辆在纯电动

38、模式下仅依靠电池中的电量支持该车行驶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4 的最高里程。功率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 指 主要用于电力设备的电能变换和控制电路方面大功率的电子器件(通常指电流为数十至数千安,电压为数百伏以上),常见的功率器件包括MOSFET和IGBT等 IC芯片、芯片 指 Integrated Circuit,集成电路 PCB、印刷电路板 指 Printed Circuit Board,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打安装孔、放置装配焊接电子元器件,以实现元器件间的电气连接的组装板 ASPICE 指 Automotive Software Proces

39、s Improvement and Capacity Determination,是由欧洲主要汽车制造商共同制定的面向汽车行业的软件过程评估和改进模型 IATF16949:2016 指 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联合公布的一项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行业性质量体系要求。该标准原名为 ISO/TS16949:2009。ISO26262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公布的一项汽车电子电气系统的功能安全标准。ISO26262定义了汽车安全生命周期、汽车安全完整性等级两个关键概念,为汽车电子电气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与功能安全相关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流程提供了指导。特别说明:本

40、募集说明书中表格若出现表格内合计数与所列实际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5 第二节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一、公司的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INRY TECHNOLOGIES CO.,Ltd.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欣锐科技 股票代码:300745 公司成立日期 2005 年 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2,473.3678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壬华 董事会秘书:朱若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41、 1 号金骐智谷大厦 5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大厦 5 楼 电话:0755-86261588 传真:0755-86329100 邮政编码:518055 网址:http:/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技术、实时控制技术、网络化监控技术、电气系统类产品的技术研发和销售及其它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动车车载充电机、电动汽车车用 DC/DC 变换器、LED 路灯/室内灯、风力发电机控制器的生产与销售(二)主营业务(二)主营业务 欣锐科技专注于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和氢能与燃料电池

42、专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汽车业务及氢能与燃料电池业务。此外,公司凭借在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开发上所取得的技术领先成果和行业经验积累以及多年全碳化硅的产品应用经验,开始发力于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汽车业务及氢能与燃料电池业务。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核心产品包括车载充电机、车载 DC/DC 变换器及以车载充电机与车载 DC/DC 变换器为核心的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公司车载电源产品可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各类新能源汽车领域。氢能与燃料电池业务的核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6 产品主要为大功

43、率 DC/DC 变换器产品,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燃料电池乘用车、客车、专用车(中卡、重卡等)和燃料电池机车等。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车载电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之一,专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解决方案,始终坚持“新能源汽车是全人类共同的新兴产业,创新无止境”的发展理念,奠定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细分市场的龙头地位。二、公司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二、公司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一)公司股本结构(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2 年 9 9 月月 3030 日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25,173,178125,173,178 股,股本结构如下:股份性质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股)比例比例(%)一、无

44、限售条件股份 97,372,21497,372,214 77.7977.79 二、有限售条件股份 27,800,96427,800,964 22.2122.21 其中:高管锁定股 27,765,96427,765,964 22.1822.18 股权激励限售股 35,00035,000 0.030.03 三、总股本三、总股本 125,173,178125,173,178 100.00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9 月月 3030 日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45、持 股 比持 股 比例(例(%)有限售条件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质押数量质押数量 吴壬华 境内自然人 33,251,233 26.5626.56 26,444,650 1,600,000 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4,451,164 3.563.56 -彭胜文 境内自然人 3,799,0003,799,000 3.033.03 -唐冬元 境内自然人 3,180,6953,180,695 2.542.54 -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771,604 2.212.21 -1,600,000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公司万能产品 其他其

46、他 1,835,4001,835,400 1.471.4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互联网先锋混合中欧互联网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其他 1,743,0501,743,050 1 1.39.39 -毛丽萍 境内自然人 1,725,419 1.381.38 1,294,064-杨希光 境内自然人 1,485,000 1.19-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式证券投资基金(LOFL

47、OF)其他其他 1,375,5021,375,502 1.101.10 -合计合计 55,618,06755,618,067 44.4344.43 27,738,714 3,200,000 注:注:20222022 年年 1111 月月 1515 日,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日,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更名为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股权控制关系、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2 年

48、 9 9 月月 3030 日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截至 2022 年 9 9 月月 3030 日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吴壬华,实际控制人为吴壬华及配偶毛丽萍。吴壬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251,2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6.5656%,并通过奇斯科技间接持有公司 0.3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6.26.868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壬华、毛丽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976,6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7.9 94%4%,并通过控制奇斯科技、鑫奇迪科技合计间接享有公司 5.5.7777%表决权,合计享有公司 33.33.7

49、171%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9 月月 3030 日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质押数量质押数量(股)(股)质押权人质押权人 吴壬华 33,251,233 1,600,00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 2,771,604 1,600,00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8 注:注:202220

50、22 年年 1111 月月 1515 日,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日,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司。3、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吴壬华的基本情况如下:吴壬华先生,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后。1978 年 9 月至 1989 年 8 月就读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分别获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及工学博士学位,并荣获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证书和“优秀博士毕业生”证书;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6 月,在日本九州大学工学部电子工学科担任访问学者;1993 年 7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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