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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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1第一章 物业管理概述 第一节 物业管理的概念一.物业管理的概念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2(一)物业管理定义的理解1.物业管理是由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式来实现的活动2.物业管理活动的基础是物业服务合同3.物业管理的内容是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对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进行维护3(二)物业管理条例调整的范围 1.条例既调整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活动,也调整非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活动2.条例的适用范围,既包括城市,也涵

2、 盖乡村4三)物业管理的市场化特征 1.房地产物质形态的演变导致了物业财产状况的演变 2.多元化的物业权属状况要求物业管理形式与之相适应 3.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市场原则 4.非市场性的房屋管理不属于物业管理5二.物业管理的特征 (一)社会化:物业的所有权人要到社会上去选 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到社会上去 寻找可以代管的物业 (二)专业化:专业的人员配备,专门的组织机构 专门的管理工具设备;科学规范的管理措施和 工作程序;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维修养护技术 (三)市场化:通过竞争和商品经营方式实现的 商业行为就是市场化.双向选择等价有偿是市 场化的集中体现.6第二节 我国物业管理的产生和发

3、展一.我国物业管理的产生 随着住房商品化的深入开展,如何管理好新建住宅小区和各类商品房屋,既是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在新形势下摆在房地产主管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第一家涉外商品房管理的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挂牌成立。随后,南方一些沿海城市也相继成立物业管理公司7二.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 我国第一家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在物业管理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1993年,深圳市人大颁发了全国第一部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对物业管理进行制度规范。建设部在总结深圳和广州经验的基础上,于1994年颁布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4、明确要求“住宅小区应当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该办法颁布后,各地开始把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事项来着手推行。8 早在1993年,深圳市就开始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1999年,建设部在深圳召开了全国第三次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推广深圳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和经验。从1995年开始,建设部还在全国开展了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和优秀市长的表彰活动,激发了各地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热情,创建了一批又一批“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0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对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起到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物业管理已在

5、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相结合的基础上,发展成为与我国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与广大人民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一个新兴行业。9三.物业管理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实施物业管理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二)实施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 居住质量(三)实施物业管理有利于增加就业(四)实施物业管理有利于维护社区稳定(五)实施物业管理有利于推动房地产业 的良性发展10第三节 物业管理条例一.条例的立法过程(一)收集有关资料,了解国内外物业管理的 立法情况(二)开展立法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三)进行专家论证,研讨立法中的难点问题(四)广泛征求意见,以求彰显民意11二.条例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 条例的立法指导思想

6、,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护业主的财产权益,协调单个业主与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关系;二是强调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三是强调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公平,公开和协商方式处理物业管理事项。12 条例在立法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 几个基本原则(一)物业管理权利和财产权利相对应的原则(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原则(三)现实性与前瞻性有机结合的原则13三.条例创设的法律制度 (一)七项基本制度 1.业主大会制度 2.业主公约制度 3.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4.物业承接查验制度 5.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6.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7、14(二)涉及的几个方面 1.尊重和维护业主的财产权利 2.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的机制 3.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物业管理 活动 4.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15四.条例主要内容简介(一)总则(二)业主及业主大会(三)前期物业管理(四)物业管理服务(五)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六)法律责任16五.条例确立的基本法律关系(一)业主相互之间的关系(二)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三)开发企业与业主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之 间的 关系(四)供水供电等单位与业主以及物业管理 企业之间的关系(五)社区居委会与业主,业主大会以及物 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六)物业管理各方主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17第二章

8、 物业管理服务第一节 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和内容一.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 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和综合性 物业管理服务受益主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 物业管理服务的即时性和无形性 物业管理服务的持续性和长期性18二.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公共性服务: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3.物业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与绿化管理服务 5.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管事项服务 6.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8.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服务19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报酬双方 约定.1.不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法定义务

9、2.服务事项另行约定 3.是一种有偿服务20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界定六个方面 1.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 2.房屋管理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5.保洁服务 6.绿化养护管理21一,二,三级服务标准的主要区别 项 目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1.基本要求 24小时服务电话 16小时 8小时 急修半小时 1小时 约定时间 满意率80%75%70%2.房屋管理:巡查房屋单元楼梯通道共用部位门窗 玻璃记录维修 1次日 1次三日 1次周 3.共用设施设 装修时巡查 备维修养护 1次日 1次三日 至少二次 有平面图 有平面图 无平面图 主要路口有标志 无 无22 载人电

10、梯工作 24小时 6一24 6一24 设备房整洁通风无跑冒滴 漏和鼠害 同一级 无要求 小区道路平整,路灯楼道灯完好率 95%90%80%4.公共秩序 主要出入口 24小时 小区24 24小时站岗 值勤 小时值勤 重要区域部位巡查1次时1次2时1次3时 安全监督设施24小时监控 无 无 进出车辆证卡管理 登记 无 装修家政人员临时出入证 登记 无235.保洁 高层按层 设垃圾桶 按幢设垃圾桶 多层按幢 有收集点 清 运 2次日 1次日 1次日 袋装化保持清洁无异味 路场绿地清扫 2次日 1次日 1次日 厅楼道清扫 2次日 1次日 1次日 拖 1次周 2次半月 共用厅拖 1次日 扶手擦 1次日

11、2次周 共用部位玻璃 1次周 1次月 1次季 路灯楼道灯 1次月 1次季 1次半年24公共雨污水管道疏通1次年 1次年 1次年雨污水井检查 1次月1次季 1次半年化粪池检查 1次月 1次2月 1次季 掏 1次半年 1次年 1次年 定期进行消毒灭虫除害 同一级6.绿化 有专业人员 有专业人员 无要求浇灌喷洒药物等 定 期 及 时 标准为普通商品用房,经济实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25第二节 物业服务收费一.物业服务收费原则 合理 公开 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二.物业服务收费定价形式 政府指导价 市场调节价三.物业服务收费形式 包干制 酬金制26四.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构成(包干制

12、)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 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27五.物业服务费的缴纳和督促 1.非业主使用人的交费责任 2.未交付房屋的交费主体 3.业主委员会对欠费业主的督促义务六.代收代交费用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 等费用向最终用户收取,不收手续费28第三节 物业服务合同一.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 1.物业管理事项:协商一致的物业服务具体内

13、容 2.物业服务质量: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3.物业服务费用:收费形式标准酬金数额取费比 例交费时间交费方式及结算方式等 4.双方的权利义务 5.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6.物业管理用房 7.合同期限 8.违约责任29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过渡性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 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要式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时效 1.可以约定期限 2.是一种附终止条件的合同30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与物业的基本情况 2.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 3.物业服务收费方式 4.物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内容 5.物业的承

14、接查验 6.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7.专项维修资金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项31三.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物业管理企业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的义务 1.业主违反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的主要表现 侵占公共场地私搭乱建损坏居住环境 违规装修拆改房屋结构设备设施造成财产损害 和安全隐患 安装设备设施侵犯相关业主正当权益 违反规定饲养宠物损害环境影响相邻业主生活 经营活动污染环境噪声超标给相邻业主生活和 经营造成损害32 使用房屋阳台荷载超标,给相邻业主造成 安全隐患 使用房屋大量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 物品给相邻业主造成安全隐患 占用房屋共用露台门厅或公共通道影响 他人使用和通行 阻挠妨碍或者拒绝配合物业管理企

15、业实 施正常的房屋修缮损坏业主正当权益 其他损害公共秩序和违反业主公约及物 业管理区域规章制度的行为332.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的主要方式 履行告之义务 履行制止义务 履行报告义务3.业主违反物业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 侵害相邻权的法律责任: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损坏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应恢复原状 或折价赔偿或赔偿损失.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 少数业主不遵守物业管理秩序造成人身财产损 害物业公司履行义务或通过行政投诉司法起诉34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协助义务 1.物业管理企业在安全事故中的义 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扩 大损失 及时向有关

16、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事故 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2.物业保安人员的职责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为业主提供 良好的生活环境35四.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责任 非法定责任 “依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以及条例 “相应”一是根据不同情况承担不同类型责任,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反行政管理秩序,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不同约定,承 担不同的责任36第四节 物业使用与维护一.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规划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满足业主正常生产生活需求所必需.确需改变用 途经业主

17、大会同意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不得擅自占用挖掘 无论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 地均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三.公用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管线和设施设 备的维修养护责任四.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依法规范37五.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应当遵 守有关规定 条例关于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主要作三方面的规定:1.原则规定了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 行经营的办理程序: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征得业主 委员会同意征得物业管理企业同意 2.明确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对利用物 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事前否决权 3

18、.确定业主由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 所得收益的使用方向:优先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 修资金;可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38第三章 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一节 业主大会制度条例确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存,业主大会决策业主委员会执行的制度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可以在业主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就某些物业管理事项作出决定,但重大决定只能由业主大会作出.但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39一.业主 业主的概念: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书持有人;房屋共有权证书持有人;待领房屋所

19、有权证书和 房屋共有权证书的购房人.40业主的权利 1.按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享有 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1业主的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的规

20、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 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42二.业主大会 组成和性质: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决定物业区域内一切物业管理事项 业主大会筹备:在物业所在地房地产主管和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组成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书面公告;其工作内容: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形式内容;草拟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确定业主身份投票权;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名单;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其他准备工作.43业主大会职

21、责 1.制订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 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 面的规章制度 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 关物业管理的职责44业主大会活动规则 1.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定 期会议议事规则确定;临时会议:20%以上业 主提议;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需处理;其他.业 主委员会需提前十五日通会议材料以书面形式 公告.同时告之区域内居民委员会.2.业主代理人(书面委托)代表人.业主

22、大会召开 形式: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书面投票表决.3.业主大会表决效力:一般决定:实行简单多数表决 原则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或续筹;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实行特别多数表决原则投票权2345三.业主委员会性质职责性质: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常设执行机构对业主大 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交办各项物业管理事项.职责: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 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4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 1.本区内具

2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 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 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47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 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2.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6.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7.其他原因不宜再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48第二节 管理规约制度一.管理规约概念: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 区域内有关物业使用维护管理等涉及业主共同 利益事

24、项的对全体业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以书 面形式订立的自律性规范.内容:1.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2.业主的共同利益 3.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4.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管理规约法律效力: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49二.临时管理规约内容 1.物业的自然情况和权属情况 2.业主使用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 遵守相邻权规定 遵守房屋装饰装修规定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规定 使用物业的禁止性规定 3.维修养护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相互配合协助;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维修养护;保修专项资金 4.涉及业主共同利益事项:管理权收费权经营权 5.违约责任50第三节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一.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概念意义原则

25、概念:业主或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 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通过投标方式竞聘物业管 理项目的活动.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称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 意义:将有序的竞争机制引入交易过程 1.可选择报价低技术力量强管理行为规范信誉好 服务质量有保障企业中标节省费用保证质量 2.有利于遏制协议选聘企业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3.有利于创造物业管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体现 了机会均等的市场原则 51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强制性规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招投标的方式选 聘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 所在地的区县人

26、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 物业管理企业.52二.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规则招标原则 1.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2.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 实际不符的资格要求招标形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53三.投标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 3.物业管理方案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四.评标规则 1.评标委员会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2.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进行现场答辩,综合评 分.评标活动保密依标准评审比较对结果签字确认 3

27、.经评审所有不符合要求可全否决重新招标 4.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不超3名 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54第四节 物业承接查验制度一.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对维护建设单位、业 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当权益,避免矛盾纠纷都 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2.可督促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标准和售房约定 重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对提高 建设质量保障业主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可弥补业主大会缺位弊端加强物业建设与物业 管理的衔接保障开展物业管理的必备条件.新老 物业交接查验有利于界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 管理责任55二.物业承接查验内容物业管理资料移交 1.竣工验

28、收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 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2.技术资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 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如物业规划、建 设有关资料;房屋产权权属资料;工程验收的各 种签证、记录、证明等56物业现场验收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验收 给水暖气管线打压实验,阀门是否灵活,配件支架齐全完好,排水通畅 仪表仪器齐全完好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消防采暖电梯等须有专业验收合格证书 空调发电机电梯机房高压泵房等高噪音设备设 施有环保验收合格证 检查沟、井等附属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572.物业管理区域环境

29、验收 道路围墙完整甬路与大市政主干道正确接通 临时设施及临时用房拆除清理干净场地平整 物业区域建立垃圾存放处或垃圾中转站 停车场符合交管部门要求有交通标志和减速 设施 绿化符合设计要求,草坪、花卉、乔灌木长势 良好,无病虫害58三.物业保修责任的法律规定 条例第3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 定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业保修责任是指建设单位有对物业竣工验收 后在保修期内出现不符合工程建筑强制性标准 和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予以保证修复的责任.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交付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住宅质 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后讲)5

30、9第五节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一.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的必要性 1.针对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现状,有必要加强对物业 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2.针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特性,有必要对物业 管理企业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3.针对物业管理的专业特性,需要实行企业资质审批 制度.60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1.资质一级企业(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 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

31、两类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 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管理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高层100万平方米独立住宅(别 墅)15万平方米办公楼宇,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612.资质二级企业(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 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类以上物

32、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管理多层住宅100万平米高层50万平米独立住宅(别墅)8万平米办公楼宇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20万平米(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623.资质三级企业(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 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 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 证书。(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5)建立并严格执行

33、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 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 理业绩。63三.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一级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颁发 二级由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颁发;直辖市 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三级颁发;设区的市房 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颁发四.资质等级与项目承接 1.一级可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2.二级可承接30万平米以下住宅和8万平米以下 非住宅项目物业管理业务 3.三级可承接20万平米以下住宅和5万平米以下 非住宅项目物业管理业务64五.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的管理程序 1.新设立申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 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34、企业章程;验资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专 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 员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按最低等级核定一年期 2.资质等级核定: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 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 财务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物业服务合同 复印件;物业管理业绩材料.受理审查期20工作日65 3.不得批准资质的违规行为 聘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 将管理区域内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他人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擅自改变物业区域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用途 擅自挖堀占用区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擅

35、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合同终止不按规定移交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 招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不履行合同业主投诉多经查证属实 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 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66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变更注销和撒销 企业名称法人变更应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 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企业分立合并应在工商办理手续后30日内到原 资质审批部门办理注销并重新核定资质 企业破产歇业终止物业管理活动应在办理营业 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 违规审批资质证书根据利害关系请求可撤消 5.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 不合格应注销资质证书 年

36、检结果向社会公布67六.物业管理企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由县级 以上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限期改正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由资质审批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由县级以上政府 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限期改正 并处1 万 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由县级以上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68第六节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一.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素质 职业道德:守法、诚信、尽职尽责、努力学习 掌握专业技能 职业素养

37、:自信自强,积极向上;奋发努力坚忍 不拔;诚恳待人,服务热情;文明礼貌,着装整洁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从业资格,执业资格 执业资格考试 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执业资格证书 执业资格注册69三.建立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现实意义 1.是贯彻落实国家要求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的 需要 2.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是物 业管理行业特殊性的需要 3.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是发 挥物业管理社会效益的需要 4.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是我 国加入WTO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70四.物业管理师制度的相关规定 1.物业管理师制度:我国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

38、 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并纳入全国专业技 术职业资格证书系列.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实施 2.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建设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 大纲命题建立管理试题库,人事部审定并组织实施 3.物业管理师注册 初始注册:取得资格证书受聘一物业企业方 可申请注册提交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劳动合 同.五日内补齐材料十日内核发注册证书 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 不予注册 注销注册714.物业管理师执业: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 业管理师担任.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0 小时.物业管理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 字后实施并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师执业能力 掌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知

39、识 具有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 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能熟练运用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实践经验 72 物业管理师执业范围制定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方案审定并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财务预算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有关资料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 养护与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 项73第七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定义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 2.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 住宅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部位和设施设备

40、 单幢住宅内全体或者部分业主共同所有的部 位和设施设备 单幢住宅及与之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全体业 主共同所有的部位和设施设备 74二.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 1.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存属业主所有 2.业主在办理住宅权属登记前首次费用交至代管单位 3.首交标准当地住宅建安造价5%至8%省市制定 4.业主专项维修资金暂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5.业主大会成立可依法变更代管大会决定30日内移交 6.资金存于银行按小区设总账幢设明细账核算到户 7.业主分户账面余额不足首交30%业主应及时续交 8.房屋过户业主应向受让人说明交存和结余同时过户75三.公有住宅维修资金 1.由业主和售房单位共同交存.业

41、主交存部分属 业主所有,售房款提取部分属售房单位所有 2.业主首交为当地成本价2%;售房单位按多层不 超20%高层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 3.售房单位在收到房款之日起30日内按应提资金 交予代收代管单位 4.专项资金按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 或其委托单位代收代管 5.专项资金存入银行按售房单位设账按幢核算76四.以下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2.依法应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 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人为损坏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恢 复费用 4.根据服务合同约定应由物

42、业管理企业从物业服 务费用支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 护费用77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代收代管单位的义务 1.房屋灭失后应按以下规定返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 不存在按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统筹管理 2.应接受业主咨询查询并定期公布资金交存使用和 增值收益等情况 3.应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78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律责任 1.代收代管单位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 级以上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没收违法所 得可并处金额2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追究有 关人员刑事责任 2.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

43、修资金情节严 重除按前款处罚外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部门 吊销资质证书 3.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专项资金由上 级主管收回对直接主管和责任人给予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9第四章 房地产相关制度和政策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活动规则 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活动维护市场有序竞 争设立资质等级制度.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全国承揽房地产开 发项目;二级及二级资质以下可承担建筑面积25万 平米以下开发建设项目.无资质从事开发超越资质 等级开发经营骗取资质证书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 卖资质证书均会受到相应行政处罚80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审定 规划管理的主要方式是依

44、据城市规划法审批 核发“一书两证”: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的土地权属情况 拟建工程说明:建筑位置使用性质高度面积等 界址地形图含建筑工程用地相邻单位及建筑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府征地批复或国土部门对选址用地范围数量 规划部门审定的设计方案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审定设计方案提供各类 工程设计图和有关文件81三.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制度1.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定条件和国家划拔土 地的用地要求开发利用土地2.开发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0%3.应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按先地下后地上原则4.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期限超过1年未 动工政府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以下土

45、地闲 置费超过2年未动工建设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5.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取得土地 使用权证书;房屋建设必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成片开发有用地条件变更手续完30日备案826.转让房地产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 随之转移 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7.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筑 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建设、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照法律、法规 及合同约定承担开发项目的质量责任8.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83四.房地产开发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报建与施工许可证制

46、度 巳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城市规划区内已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确定有效的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按规定审查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建设资金已落实84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单位应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 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资料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85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 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47、,不得明示 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采购不符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 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 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 质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无设计方案不得施工86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建设部门 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竣 工验收备案制度(合格15日内)提交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 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的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

48、修书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87第三节 房地产转让管理一.房地产转让: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 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 地产转让可以分为有偿转让与无偿转让两种.无 偿转让含继承和赠予有偿转让含买卖交换以及 其他合法方式发生的房地产转让: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变更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他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 3.企业被收购兼并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 4.以房地产抵债的88二.土地使用权处理原则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应 符合下列条件 按出让合同约定

49、巳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房建工程 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属成片开发土地的 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巳建成应持房屋所有权证892.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原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减 去原使用者巳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同时,对受 让人改变土地用途的必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政 府规划行政主管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变更协议或重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90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1.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

50、使用权的房地产应当 取得政府批准或符合政府规定可以转让房地产的 制度和政策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由 受让方依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按 国务院规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 让方应按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 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912.属下列之一经批准可不办理出让手续但应将转 让收益中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按国务院规定办理:经规划部门批准转让规定可使用划拨土地项目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按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 分割转让的转让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用途年限和其他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县以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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