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班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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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税法(前言)前言一、税法考试的基本情况二、税法科目2018年教材结构与变化三、税法科目命题特点四、2018年税法科目考试复习建议2018年CPA专业阶段考试时间:10月13日、14日税法考试时间:2018年10月14日(周日)下午5:307:30一、税法考试的基本情况(一)四种题型(题量与分值基本固定):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综合题合计题量分值24题14题4题2题44题100分5分24分21分24分5分31分客观题38题、45分主观题6题、55分(二)2017年及格率:科目经济法战略审计税法会计财管合格率(%)18.3318.2417.9311.6311.54

2、9.71【提示】不要以考后大家的自我感觉为准。二、税法科目2018年教材结构与变化(一)教材特点1.全面性:体现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税法专业知识,内容涵盖:税收原理、实体法、程序法、国际税收。2.实用性:政策更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删除不适用政策。【注意】不是所有的新政策教材都收纳,考试以教材涉及政策考核。(二)教材结构1.2018年税法科目教材共分14章,可分为四大部分:教材结构框架内容章次第一部分税法总论第1章第二部分税收实体法:(分为10章、三类、18个税)流转税法(2章:增、消)第2、3章所得税法(2章:企业、个人)第4、5章其他税法(6章:14个税)第611章第三部分国际税收

3、国际税收第12章第四部分税收征管法和行政法制(分为2章)税收征管法第13、14章税务行政法制2.教材总体结构变化:(1)由13章增到14章(增加环境保护税;分类重组小税种);(2)结构调整:顺序调整先主体税、后非主体税;(“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内容没有很大变化。)(三)教材重要内容变化第一章税法总论:增加了“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税法遵从”的内容。第二章增值税法:1.按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范征税范围、扣缴义务人。2.具体征税服务范围中,明确了一些具体行为的项目归属。3.增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4.增值税税率合并:2017年7月1日起取消1

4、3%税率,原来按13%征税的部分低税率货物,税率为11%。5.明确一些具体行业、具体业务增值税处理。6.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按13%、11%。7.明确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规定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8.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的时间变化。9.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扩大了范围和增加了解释。10.补充了对个别地区、个别行业的税收优惠。11.新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行业,如建筑业、鉴证咨询业。第三章消费税法:1.小汽车税目下增加超豪华小汽车。2.消费税抵扣范围中,增加“摩托车”税目。第四章企业所

5、得税法:1.转让财产收入下新增清算撤资的相关规定2.扣除项目中: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为工资总额8%;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三个行业30%限额比例;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标准的部分准予3年内结转扣除规定。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4.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微利由年所得额30万元上调为50万元。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实际发生额的75%,并增加了例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无变化。第六至十一章:14个非主体税的变化:1.重新组合2.新增环境保护税(2018年1月1日实施),详细内容听课。3.资源税:补充水资源资源征税改革

6、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章国际税收:1.新增国际税收协定管理的内容。2.间接抵免的层级由原来的三层调整为五层的规定。3.增加金融机构报送相关信息的规定。三、税法科目命题特点(一)全面考核,重点突出试题涵盖考试大纲及指定教材的所有章次,每章少则2分,多则近20分。根据一般规律总结:分值章节题型20分左右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涉及各种题型,计算问答题、综合题为主8分左右消费税法、土地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资源税法和环保税法、国际税收除单选题、多选题外,计算问答题为主每章25分其他基本是单选题、多选题(二)各种题型体现的特色:1.客观题:考核内容细致全面2.计算问答题:重点突出,需要文字表达3.综合题

7、:指向明确(三)关注新政策、全方位的命题点。四、2018年税法科目考试复习建议(一)制定学习计划5遍左右1.基础学习阶段:3个月(4、5、6月)2.习题提高阶段:2个月(7、8月)3.冲刺模考阶段:1个月(9月)(二)系统课程学习多种选择1.网课多班次组合:基础或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基础班讲授思路:章节知识点2.其他班次:手机移动课堂、面授课堂等(三)借助学习资料综合运用1.指定教材2.课程讲义3.以前年度考题(注意政策变化)4.梦想成真五册通关系列丛书(四)作答方式机考系统,特别是计算问答题、综合题。1.与平时做辅导书的感觉差距较大:表现在:浏览方式、数学符号、文字输入2.平时进行主观题的

8、习题演练模拟系统展示: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考试中题型均为选择题,分值在12.5分。 本章内容结构:7节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第二节税法原则 第三节税法要素 第四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五节税收执法 第六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节国际税收关系 本章内容变化1.税收实体法体系分类的“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类”中,增加了“环境保护税”,实体法税种由17个调整为18个。2.增加了“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税法遵从”的内容。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知识点1】税法与税收【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收及内涵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

9、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2.税收的内涵:(1)税收本质分配关系;(2)国家课税的依据政治权力(一般分配基于生产要素);(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体现为法律这一规范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1)义务性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权利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这一特点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2)综合性内容包括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

10、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3.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例题单选题】(2016年)下列权利中作为国家征税依据的是()。A.管理权力B.政治权力C.社会权力D.财产权力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知识点2】税收法律关系【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三方面 内容 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客体 征税对象(

11、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内容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税法的灵魂、实质)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

12、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选项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选项D,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知识点3】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法的地位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性质上属于公法。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

13、纳税的义务”。【解析】明确了国家可以向公民征税;明确了向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即宪法是立法机关制定税法并据以向公民征税以及公民必须依照税法纳税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

14、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刑法与税法调整的范围不同:区分违法与犯罪; 两者也有一定联系:违反税法情节严重的,给予刑事处罚。【说明】2009年2月刑法修订后,第201条以“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仍使用“偷税”。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区别:(1)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2)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二节税法原则【知识点1】税法基本原则【考情分析】重

15、要考点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基本原则:税收法定、税法公平、税收效率、实质课税 适用原则:法律优位、法律不溯及既往、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程序优于实体 一、税收法定原则核心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一)含义: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必须由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二)内容: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税务合法性原则。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16、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征税的各个要素规定应尽量明确。2.税务合法性原则征收程序法定 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确规定,使纳税得以程序化;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1.内涵: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2.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对待,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三、税收效率原则1.经济效率:要求

17、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2.行政效率: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四、实质课税原则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例如】核定征收、特别纳税调整。【考题多选题】(2017年)下列关于税收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D.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以上选项均正确。【知识点2

18、】税法适用原则【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内容 要点 法律优位 原则 (1)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2)作用:主要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 (3)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体现在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 (关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1)含义: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2)目的: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1)含义: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的混乱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含义:对

19、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2)应用: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打破等级限制)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1)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实体法以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务为准 (2)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1)含义: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2)目的: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考题多选题】(2010年)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

20、法律加以规定,这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以上选项均正确。第三节税法要素【知识点】税法构成要素【考情分析】重要考点税法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1)税法要素既包括实体性的,也包括程序性的。 (2)税法要素是所有完善的单行税法都共同具备的。 (3)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有:一、纳税人1.含义:税法规定的直

21、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 (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3.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关系:二、征税对象:即征税客体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概念 含义 与课税对象关系 作用或形式 税目 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征税广度; 贯

22、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需要 税基 (计税依据) 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对课税对象量的规定 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税率1.含义: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体现征税深度。 2.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税率形式 含义 形式及应用举例 比例税率 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单一比例税率(如车辆购置税) 差别比例税率(如城建税)幅度比例税率(如契税) 累

23、进税率 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 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提示】有的税种采用两种税率形式。累进税率应用举例: 四、纳税期限: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相关的三个概念: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税额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

24、纳税期限界满之时,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3个纳税时间的关系: 例如:2018.3.12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考题单选题】(2017年)下列税法中,规定具体征税范围、体现征税广度的是()。A.税率 B.纳税环节 C.税目 D.纳税对象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第四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知识点1】税收立法一、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公平原则3.民主决策的原则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二、税收立法权划分现状1.全国性税种的立法权,即包括全

25、部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的地方税税法的制定、公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全国性税种可先由国务院以“条例”或“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施行。3.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有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和调整税率的权力。4.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5.经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也可在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制定一些税收征收办法,

26、还可以在全国性地方税条例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适用的税率或税额。三、税收立法机关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 (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暂行 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税收法规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等 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地方性法规 税收规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 办法、细则、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代

27、理试行办法等省级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选项B属于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选项C属于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四、税收立法程序税收立法程序是指有权的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等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税收法律在

28、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税收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 3.通过和公布阶段:税收法律通过国家主席令发布实施。税收行政法规通过国务院总理发布实施。【考题多选题】(2016年)税收立法程序是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遵循的法定步骤,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经过的主要阶段有()。A.提议阶段 B.通过阶段C.审议阶段 D.公布阶段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收立法程序的主要阶段包括提议阶段、审议阶段、通过阶段和公布阶段。 【知识点2】我国现行税法体系【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法分类划分标准税法分类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 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税法的职能作用 税收实体

29、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法征收对象 商品和劳务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 行使税收管辖权 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二、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1.税收实体法体系 (1)我国目前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2)截至2018年1月1日,我国税收实体法共有18个税种。 主 体 税 商品和劳务税类 (间接税)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所得税类(直接税) 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非 主 体 税 财产和行为税类 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类 包括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

30、的税类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2.税收程序法体系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2)由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总结】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法的有()。A.税收基本法B.企业所得税法C.进出口关税条例D.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税收基本法,也没有出台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31、条例。 第五节税收执法【知识点】我国现行税收执法【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一、税收执法权范围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其他税务管理权,如税务行政处罚。种类:应当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 二、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2018-3-13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国地税合并 征收机关 征收税种 国税局系统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32、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的所得税)等 地税局系统 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环境保护税 海关系统 关税、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环境保护税。(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3大税3小税:3大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小税:城市

33、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归中央,其他归地方)【提示】2018年3月13日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国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不属于教材收录的政策时效范围内。【考题单选题】(2015年)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是()。A.耕地占用税B.个人所得税C.车辆购置税D.土地增值税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D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选项C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第六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知识点】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考情分析】一般考点税务行政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征

34、纳双方 义务 权利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为检举人保密;回避制度等10项 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依法接受税务检查。 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纳税程序;要求税务机关保守商业秘密;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5、;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论、请求国家赔偿;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等5项权利 【考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A.要求税务机关保护商业秘密B.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C.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D.依法申请减免税权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以上选项都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知识点】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税法遵从【考情分析】新增考点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36、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涉税业务内容、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施监管内容如下: 项 目 内 容 涉税业务 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施监管内容行政登记管理;机构及人员实名制管理;业务信息采集制度;执业情况检查;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公告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批量纳税申报、信息报送等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第七节国际税收关系【知识点1】国际重复征税【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一、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37、,是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划分税收管辖权的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两大原则 三种类型 含义 属地原则 地域管辖权 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属人原则 居民管辖权(时间、住所) 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公民管辖权(国籍) 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解析】居民、公民概念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法人、团体、企业或公司。 二、国际税收1.含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

38、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际税收不同于国家税收,也不同于涉外税收。三、国际重复征税(一)含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狭义:指不同主体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重复征税,它强调纳税主体与课税客体都具有同一性。广义:指不同主体对同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交叉重叠征税,范围还要包括由于纳税主体与课税客体的非同一性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二)类型:3种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一征税主体,对

39、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如境内总公司、境外分支机构;2.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一征税主体,对不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如境内母公司、境外子公司;3.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各国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度。 (三)成因与形式 项目 要点 1.产生的前提条件 2个: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2.产生的根本原因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3.产生的形式: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 甲国 乙国 (1)居民管辖权 (1)居民管辖权(2)公民管辖权 (2)公民管辖权 (3)地域管辖权 (3)地域管辖权 (如:劳务报酬支付地与劳务发生地的差异) 【例题单选题】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

40、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称为()。A.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B.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D.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知识点2】国际税收协定【考情分析】一般考点 一、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二、国际税收协定的目标1.基本任务:妥善处理国家之间的双重征税问题,即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免税法、抵免法等)来有效地处理对跨国所得和一般财

41、产价值的双重征税问题;2.实行平等负担的原则,取消税收差别待遇;3.互相交换税收情报,防止或减少国际避税和国际偷逃税。三、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1.协定适用范围2.基本用语的定义3.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4.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一般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等)5.税收无差别待遇6.防止国际偷、漏税和国际避税四、国际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一)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个人或企业事务的人为安排,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减轻或延迟其纳税义务的行为。(二)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简称BEPS),是指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我国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合作伙伴身份参与了BEPS行动计划。本章内容总结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2.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3.税法构成基本要素4.税收立法机关: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5.现行税法体系6.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及收入划分7.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8.国际税收关系 第二章增值税法(一)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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