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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2022年是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 固提升阶段的一年,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对扎实抓好矿 山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确保全年非煤矿山安全形势 稳定具有重大意义。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做好春节 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节 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应急局关于做好 全市两会春节及冬奥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及节后复工 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 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和近期省 市县召开的复工复产会议精神,结合全县非煤矿山
2、实际,进 一步落实全县矿山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和近期 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 议和文件要求,现就扎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 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充分认识节后复工复产的重要意义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易发期,恶劣极端天气多,矿山生 态环境突出,加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从业人 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新老工人情况不清,各类风险隐患 相对集中,并相互交织叠加、相互影响,安全生产与自然灾1 .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 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整治工作。如果企业及时 完成前一阶段的工作,可提前转入下一阶段工作,也可根据 实际情况延
3、迟复工复产。2 .县应急局基础科、各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服务 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科室要 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掌握企业动态,摸清复工复产企业的情 况,防止企业擅自开工作业。3 .县应急局基础科、各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服务 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科室对 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做到精心组织、提前准备、严格程序、 严格标准、从严把关、依法履职、廉洁履职,确保验收工作 不走过场,保证质量。4 .县应急局、各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和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科室接到企 业验收申请后,要及时组织检查和验收,不拖延、不推诿, 保证
4、验收质量和进度,服务好企业复工复产。5 .复工复产和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谁组织、谁验收、 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深入现场。对验收过程中不负责 任,存在隐患或不达标准仍然通过验收而发生事故的,对有 关责任人员要严格追责。6 .所有停产停建企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开工,10 - 不得以整改为名私自生产、建设,擅自开工作业的按照安 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11 - 害的耦合事故极易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县应急局基础 科、各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 处具体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科室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要深刻理解、 准确把
5、握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再 生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牢牢守好安全生产底 线。要对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全面谋划,结 合实际、深入研判,摸清找准全县非煤矿山重大风险,抓住 关键要害,特别是矿山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 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方案,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我县非 煤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持续严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根据近期省、市、县近期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会 议文件要求,一是来返主动报告。外地来(返)人员要提前 向目的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单位报备,如实报告旅居 史、接触史、发
6、热史、返回时间和返回方式,做好途中个人 防护,配合属地落实自我健康监测、避免人员聚集等管控措 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二是主 动配合管理。凡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以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实施集中 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三是注重个人防 护。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 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四是不信谣不传谣坚持 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 网络谣言,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五是及时掌握本 企业从业人员的出行轨迹,建立台账,纳入管控,每天准确 掌握所有从业人员的外
7、出轨迹,坚决防止出现脱管失控。六 是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都要进行登记、扫健康码、测量体温 等。所有进出厂车辆都要做好登记,定期做好消杀工作。七 是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及时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立 防控预案。八是储备好适量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防控物 资。三、严格程序标准扎实开展复工复产验收2022年非煤矿山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应急局 牵头,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配 合进行。将严格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复工 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结合修文矿山生态环境突出问 题实际,成立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措 施和方案,严格程序和标准,严把验收关。未经验收
8、或验收 不合格的矿山,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复产。特别要针对节后企 业部分员工安全防范意识降低和新招员工上岗前不掌握安 全技能等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及 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主要 负责人安全职责,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学习和考核,督 促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规程、 风险识别、隐患预判和面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安全 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与业务技能,从源头防 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 准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重点检查企业新员工入职教育培训、 老员工再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一次风险
9、 再辨识、制定完善管控措施;企业开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教 育会,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专门 的复工复产方案,并根据方案严格对标开展复工复产准备工 作。(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节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各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负责人、各街 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基础科,*兼任办公室 主任,负责复工复产验收日常事务工作。县应急局基础科、 各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具 体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科室要高度重视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复工复产验收
10、工 作。(二)验收对象复工复产企业主要针对处于合法基建状态的非煤矿山 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下同),复产企业主要 针对已停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 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也要进行复工复产验 收。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实施阶段性停产停建,以及 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非 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验收活动适用本通知。(三)验收程序1 .验收准备(2022年2月15日至2月20日)。节后非 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县复工复产要求, 结合非煤矿山实际拟定工作方案,明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 和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11、,提前做好各 项生产和建设要素的准备工作,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防控工作,拟定验收时间。县应急局基础科将组织企业主要 负责人和安全员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警示教育 工作会。2 .全面自查(2022年2月15日至以后)。非煤矿山企 业在复工复产前要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 要组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 员开展复工复产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照验收表逐项开 展自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整改到 位。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前,停止一切作业, 不得组织生产、检修、销售等作业。3 .提出申请(2022年2月20日至以后)。企业根据验
12、 收标准对照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毕后向县应 急局提出复工复产书面申请,县应急局接到企业申请后立即 向县自然资源局、贵阳市生态局修文分局、县水务局和属地 乡镇办事处等部门征求复工复产意见关于征求xx矿山2022 年复工复产意见的函(附件8)。4 .组织验收(2020年2月20日至以后)。县应急局基 础科接到县自然资源局、贵阳市生态局修文分局、县水务局 和属地乡镇办事处等部门反馈均同意复工复产后,按照验收 检查工作方案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属地乡(镇)和办事处进 行现场验收,验收严格按照附件1-7逐条进行检查复查,原 则按照“谁检查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按照检查验收标 准逐条核查、签字。
1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达 整改指令限期整改。5 .验收意见(2020年2月20日后)。企业对存在的隐 患整改完毕后,县应急局基础科要及时进行复查,复查通过 后报县应急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复工复产。企业根据生 产建设需要动力电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向县应急局申请,县 安委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验收意见函告电力、民爆物品相关 供应单位。未通过验收需进一步整改的,由县应急局下达整改指令, 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因整改需要民爆物品的,可延期至 复工复产后进行整改。(四)验收标准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应重点突出非煤矿山是否具备基本 的安全生产条件。省应急厅制定了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 表(通用部分)、非煤矿
14、山复工复产验收表(地下矿山)、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表(露天矿山)、非煤矿山复 工复产验收表(尾矿库)、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表(外 包单位)(详见附件),明确了基本条件的内容和标准(今 后如有变化,省厅将及时调整),不得低于上述表格要求。 整个检查验收形成“一矿一档”。(五)否决条件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实行否决制,凡是存在金 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之 一的,或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通过验 收。1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配备不齐。2 .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复工复产培训。3 .工程项目外包,但未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 .接触粉尘、噪音、化学试剂
15、药品的岗位未落实职业危 害防护要求。5 .未开展隐患排查且隐患未整改到位。6 .生产矿山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7 .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材料、工艺。8 .地下矿山未按规定配齐带班领导。9 .露天矿山未严格实行台阶(分层)开采、湿式凿岩作 业、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10 .尾矿库未按设计放矿、筑坝,未按要求建立监测监 控系统并有效运行,排洪、排渗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设计要求, 未落实定期巡查和值班值守制度。11 .未完成矿山专班下达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和 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改的不得实施爆破和采掘作业。12 .未经县自然资源局、贵阳市生态局修文分局、县水 务局和属地乡镇办事处同意
16、复工复产的不得实施爆破和采 掘作业。13 .台阶高度、坡面角达不到安全设施设计要求未进行 降坡的不得实施爆破和采掘作业。(六)长效措施1 .此次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结束后,县应急局基 础科、各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和各街道办 事处具体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科室要长期按照此方案 的整治内容进行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按照设施设计进行开采和建设。2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企业在取得安全生 产许可证6个月后,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 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 法的通知做好创建工作,并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管理。3 .继续开展非
17、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非煤矿 山“双控”体系建设工作,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制 定有效管控措施分级管控,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 .各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和各街道办 事处具体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科室要加强对长期处于 停工停产状态和在节后处于停工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巡 查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未经领导小组同意复工复产擅自组织 施工作业。各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和各街 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科室每周不少于一 次对停工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巡查检查,并建立巡 查检查台账,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停工停产期间的应急值 班值守、防火防盗和现场管理。如有擅自组织施工作业的非 煤矿山企业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县应急局基础科依法进行 查处。(七)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