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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监督工作总结(共5篇)第1篇:侦查监督工作总结仔细实行高检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在全省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沟通、上下级侦监部门联动、案件质量保障等四个工作机制。实行了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不捕说理加强上下沟通、市级院审捕案件报省院备案审查等八项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职务犯罪案件同级审查看法书、立案监督案件跟踪卡、不予逮捕理由说明书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以确保改革工作的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增加效果。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50件401人,确定逮捕358人,不捕
2、36人,不捕率为 %,同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上级院侦查监督部门主动引导取证,对重大、疑难、困难案件介入侦查186件次,参加重大案件探讨41件43人,订正漏捕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28件32人,订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工作受到了高检院的好评,先后三次向全国检察机关转发了我们的工作阅历,法制日报就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状况,专访了王建明检察长。侦查监督工作总结(2):#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现有干警四人,肩负着辖区内全部刑侦部门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由于地处市中区,刑事案件多,疑难案件多,我们以全市1/10的侦查监督干警数,担当着全市近1/3的
3、侦查监督工作任务。新的形势下,如何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使干警保持坚决的政治方向,坚韧拼搏的工作作风,保障侦查监督工作健康深化发展,是我们政治思想工作中的一项肃穆课题。近年来,我们根据 “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既敬重人、信任人,又擅长培育人、塑造人;既关切人、帮助人,又主动理解人、支持人;既激励人、鼓舞人,又严格管理人、规范人,进一步增加全科干警的向心力、凝合力和战斗力,初步形成了以“团结拼搏、奉献向上”为主题的科室精神。通过增加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建性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近几年来,我科所办案件的精确
4、率均达到100%,人均办案数量始终位居全市第一位,在市院组织的量化考评中,连续三年荣获第一名,连续三年被市院和本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市院记三等功一次,被市委、区政法委授予“人民满足的政法单位”、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有2人次受到省级表彰,6人次受到市、区级表彰。第2篇:侦查监督工作总结侦查监督工作总结范文篇1、侦查监督工作总结范文仔细实行高检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在全省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沟通、上下级侦监部门联动、案件质量保障等四个工作机制。实行了严格遵
5、守办案期限、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不捕说理加强上下沟通、市级院审捕案件报省院备案审查等八项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职务犯罪案件同级审查看法书、立案监督案件跟踪卡、不予逮捕理由说明书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以确保改革工作的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增加效果。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50件401人,确定逮捕358人,不捕36人,不捕率为9。1 %,同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上级院侦查监督部门主动引导取证,对重大、疑难、困难案件介入侦查186件次,参加重大案件探讨41件43人,订正漏捕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28件32人,订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工作受到了高检院的好评,先后三次向全国检察机关
6、转发了我们的工作阅历,法制日报就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状况,专访了王建明检察长。篇2、侦查监督工作总结范文xx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现有干警四人,肩负着辖区内全部刑侦部门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由于地处市中区,刑事案件多,疑难案件多,我们以全市1/10的侦查监督干警数,担当着全市近1/3的侦查监督工作任务。新的形势下,如何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使干警保持坚决的政治方向,坚韧拼搏的工作作风,保障侦查监督工作健康深化发展,是我们政治思想工作中的一项肃穆课题。近年来,我们根据 “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既敬重人、信任人,又擅长培育人、塑造人;
7、既关切人、帮助人,又主动理解人、支持人;既激励人、鼓舞人,又严格管理人、规范人,进一步增加全科干警的向心力、凝合力和战斗力,初步形成了以“团结拼搏、奉献向上”为主题的科室精神。通过增加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建性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近几年来,我科所办案件的精确率均达到100%,人均办案数量始终位居全市第一位,在市院组织的量化考评中,连续三年荣获第一名,连续三年被市院和本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市院记三等功一次,被市委、区政法委授予“人民满足的政法单位”、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有2人次受到省级表彰,6人次受到市、区级表彰
8、。第3篇:上半年侦查监督工作总结二0一一年上半年侦查监督工作总结2023年上半年,我院侦查监督科在院党组和市院侦查监督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院党组确定的目标任务,仔细贯彻全市侦查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固树立大局意识、责随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强化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化解社会冲突,全面推动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了主动作用。一、2023年上半年侦查监督工作状况2023年1至6月份,侦查监督科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201件290人,批准逮捕255人,不捕35人,其中存疑不捕14人,无逮捕必要不捕20人,不构成犯罪1人,不捕率为%。在
9、诉讼监督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追捕犯罪嫌疑人12人,其中已被有罪判决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订正违法通知书3份,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二、主要工作做法1、在严把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主动促进社会冲突化解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严把案件质量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底线。我科严格根据法律规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的逮捕条件,仔细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实现全部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同时,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全科干警仔细学习最新司法说明及相关理论学问,对新颁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推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解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
10、定、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及刑法修正案(八) 1等司法说明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学习,领悟精神,并运用到侦查监督实践中,为提高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我科把化解社会冲突作为侦查监督的工作重点,对每一起受理的报捕案件,承办人均会在第一时间内审查其是否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是否有和解的可能性,是否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假如存在这些问题,承办人则主动开展调解和化解冲突工作,力争利用审查逮捕有限的时间促成双方当事人冲突的化解。在全部无逮捕必要不予批捕的20人中,绝大部分都是在审查逮捕阶段完成了调解工作。如我科办理的徐正洪有意损害案,犯罪嫌疑人徐正洪与被害人
11、均为外地人,同在我县一工地打工,因工作琐事二人发生争吵引起撕打,导致被害人从一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掉下来,尾骨骨折致轻伤。案件发生后,徐正洪家人主动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但被害人要求赔偿10万元,徐家难以接受,迟迟没有达成协议。徐正洪的儿子今年参与高考,得知其父的状况后,表示要退学去打工挣钱供其父赔偿。了解这一状况后,我科承办人主动约被害人见面,做其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双方以4万元达成协议,我科依据徐正洪的犯罪情节、认罪看法等综合因素对其不予批捕,徐的儿子也正常参与了高考,从而化解了一起可能引起不稳定因素的冲突。2、主动推行稍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2023年,省院将“建立稍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
12、讼制度”作为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市院侦查监督局也将其作为今年侦查监督工作的重点进行了支配部署。我科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主动与公安、法院以及本院公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召开了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局长、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及主管副院长、公诉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检察长参与的座谈会,通报了市院关于建立“稍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并在我院以前制定的“无逮捕必要案件参考标准”的基础上,达成了对稍微刑事案件实行非羁押诉讼的一样看法。详细而言,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加强对刑事拘留适用的把关,对符合非羁押诉讼的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干脆移送审查起诉;侦查监督部门
13、对在审查逮捕环节中达成刑事和解的稍微刑事案件适用无逮捕必要的不予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公诉部门和刑事审判部门对符合非羁押诉讼的案件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受理。对于这一制度实行中存在的问题由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座谈会进行协调解决,必要时由主管领导协调处理。这一制度实行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2023年1至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201件290人,其中无逮捕必要不捕20人,占报捕人数的%,与去年同期相比,无逮捕必要不捕率上升个百分点;公诉部门受理直诉案件37案53人,与去年同期的24案38人相比,直诉案件数量明显有所增长。这一制度的推行,对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
14、社会冲突、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主动的作用。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诉讼监督合力一是与公诉部门联合制定了建立捕、诉连接机制,加强诉讼监督的规定,并对案件评议卡进行重新完善,更加有效地实现了捕后案件跟踪监督,也降低了公诉案件退补率。二是与控申部门实行了信息相互通报制度,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不但拓宽了侦查监督部门的案源,也为控申部门更为妥当处理该类信访案件供应了法律上的支持,也是侦监部门主动化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益实践。三是与监所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加强对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由监所部门每月将在押人员出所状况向侦监部门通报,侦监部门将此数据与当月及上月批捕、不批捕状况比照,看是
15、否存在刑拘后未报捕而变更强制措施或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不刚好通知侦监部门状况。从而实现了侦查监督向前延长、向后跟踪的良好状态,也推动了侦查监督由完全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发展。四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沟通协调,有效遏制滥用刑事拘留等问题。4、深化开展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2023年10月以来,依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支配部署,我院联合公安局、监察局、商务局在我县开展了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经过动员部署、线索排查、调阅卷宗等工作,先后走访了全县二十余家行政执法单位,调阅各类行政执法卷宗283册,在查阅过程中,发觉一起涉嫌犯罪案件,即王某销售假药案,现王某已被偃师
16、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通过走访与查阅卷宗,我们也发觉了我县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执法不规范、未坚持“罚缴分别”“收支两条线”等制度、罚款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在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已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3份,并引志这些单位和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正在整改之中。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化开展,必将对规范我县行政执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发挥主动作用。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在总结工作阅历的同时,我们也醒悟地相识到,上半年的侦查监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仍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详细表现为立案监督案件数量少、重刑案件数量更少,订正违法难度较大。二是人员少、任务多的冲突突
17、出。目前全科干警仅能应对正常的审查逮捕工作,对主动深化开展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则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三是当前的信访形势对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严把案件质量的同时保证不出现不稳定因素,如何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确是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难题。尽管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全科干警坚信,只要坚遵守法律律,紧紧围绕县委和院党组确定的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随意识,侦查监督工作肯定会更好发展,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此,我们将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二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进行总结,探究建立监督长效机制。
18、三是加高校习力度,促进侦查监督干警政治、业务素养不断提高。四是加强宣扬工作,主动撰写调研、信息、宣扬材料,使侦查监督工作为更多的群众了解,取得更多支持。五是培育亮点,打造偃师侦监工作品牌,为提升检察形象发挥更为主动作用。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第4篇: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总结2023年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总结2023年,侦查监督科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仔细实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参与各项专项行动,切实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为创建和谐沙湾作出主动贡献,现将全年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仔细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圆满完成目标任务2023年,全科干警在各业务
19、科室的支持帮助下,锐意进取,加强自身作风和素养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圆满完成审查批捕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1件6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件数同比下降%,案件人数同比下降30%。批捕34件46人,不捕17件17人,案件审结率达100%。依法审查逮捕的案件,无捕后判无罪状况,无复议、复核不批捕案件。无捕后瑕疵案件。 全年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件5人,已有3件获有期徒刑以上判决,判决率达60%;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发出订正违法通知书3份,均得到回复。提前介入侦查11次。 二、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执法水平2023年,端正执法思想,强化纪律作风,注
20、意自我素养的提高。全年,我科干警主动参与院内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人均学习笔记1万5千字以上。在学习“两法”及其司法说明的基础上,我部门全体干警为了提高批捕案件质量把在实际审查批捕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收集汇总,进行模拟办案练兵,取得成效。坚持全部报捕的重大、困难案件和不批准逮捕案件,须经科室探讨,形成科室看法,并逐一做好记录,严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所办案件到目前无一错漏,精确率100%。三、正确履行审查批捕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侦查监督科紧紧围绕“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的检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职能,与公安机关相互协调,相互协作,确保各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保
21、障我区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发挥了主动作用。主要做法是: 1、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侦查监督科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上级检察机关对侦查监督工作的要求,自觉增加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各项专项行动作为侦查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制定了侦查监督科参与各项专项行动的详细实施看法,落实责任,由专人详细负责,确保了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当进行。2、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从快从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坚持稳、准、狠的工作方针,根据打黑除恶专项行动要求,把打击的重点放在涉黑、涉恶的案件上,同时兼顾其他刑事案件。3、坚持实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通过轻缓化
22、、人性化地适用法律,化解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和谐,最大程度地满意社会大众对公允与正义的期望。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若干看法规定,在把握事实证据条件、可能判处刑罚条件的同时,注意对有逮捕必要条件的正确理解和把握。 4、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主动做好对青少年犯罪的教化、感化、挽救工作。深化学校、社区进行普法教化,结合所办理的案件,以案说法,讲解相关法律学问,帮组失足青少年分析犯罪思想根源。选派业务熟识,工作阅历丰富的干警有针对性地到周边学校开展法制教化、自我防护教化等宣扬活动,为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主动作用。四、强化侦查监督职能,努力完善侦捕协作机制
23、为加强我院与公安机关的相互协作,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侦查监督科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仔细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的监督,取得成效:1、坚决订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在审查批捕案件过程中,对有疑点、侦查活动可能违法的案件着重审查,刚好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问题,存在刑讯逼供可能的,刚好移送。对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任何案件都严格审查,杜绝超时限办案现象发生,爱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全年发出订正违法通知书3份,均得到订正回复。 2、适时介入,主动引导。今年来,我科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席制度,健全侦捕协作机制,适时主动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深
24、化案发觉场,参加现场勘验,参与重大案件的探讨,主动提出看法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做到参加而不代替,建议而不确定,探讨而不定论,仔细执行省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引导侦查取证的看法,规范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提前介入重大案件探讨和深化案发觉场11次。 五、加强立案监督,切实开展各种专项活动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院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分管检察长多次亲率侦查监督科干警赴各行政执法机关调查了解、查询案件、查阅案件卷宗,加大对案件督办力度,取得成效。全年刑事立案监督5件5人,其中公安机关接通知后主动立案5件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 六、
25、仔细搞好检察信息和检察调研工作依据上级院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指示,我科根据院领导的支配,结合科内工作实际,在仔细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单位之间,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同心同德,刚好将重大刑事案件,严峻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或突发事务的批捕状况以信息的形式上报。 七、规范办案的同时,不忘创新今年,我院与市公安局XX区分局签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审查方法、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另案处理”的审查监督方法两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和侦查活动,加强了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该两个方法均被市院转发。八、工作中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纵观2023年,侦查监督科在院党组
26、的领导、全科干警的同心努力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肯定成果,但离组织要求还相差甚远,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1、审查批捕案件任务较重,部分专项工作开展不够深化,成效不明显;2、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需与时俱进,不断提高。 2023年,侦查监督科将一如既往的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增加全科凝合力,提升工作使命感,戒骄戒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全面履行职责,使侦查监督工作更上一层楼。第5篇:侦查监督2023年第8期(司法实务)/总第129期THE CHINES E PRO CURATO RS*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刑事错案探
27、讨责任编辑:郭冰谓“错 案”,众 说 纷 纭,本 文 对 此 不 作 深 入 探 讨。 作为一名从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检察官,笔者仅从侦查监督工作的视角动身,分析在侦查监督中发觉的常见错案类型和缘由,继而探讨监督对策,以更好的开展侦查监督,保障法律的正的确施,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允正义。因此,本文所说的“错案”,主要指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而侦查机关错误立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案件。在侦 查 监 督 中 发 现 错 案 的 主 要 途 径 是 审 查 逮 捕, 通过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可以发觉其中有部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因而作出不批准逮捕的确定。从笔者的工作实践来看,每年以“不
28、构成犯罪”不捕的人数也许占全部提请批准逮捕人数的1%至2%,最高不超过3%。虽 然 从 数 字 上 看, 错案的比例并不大,但是对涉案嫌疑人的影响却是巨大的,它使无辜的人错误被实行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人身自由遭遇侵害。一、错案的主要类型(一)适用法律错误导致的错案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正确适用法律,只有在确定了应当适用哪个法条的基础上,才能推断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该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由于不同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不同,假如适用法律错误,将导致对犯罪嫌疑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错误推断。1.犯罪嫌疑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如罗某某、陈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作案时刚
29、满18周岁,陈某某未满16周岁,两人的作案对象为未成年在校学生,所抢财物为被害人随身携带的手机,且两人在作案时只实行威逼手段,未对被害人造成人身损害后果。因此,两名犯罪嫌疑人暴力取财的目的不明显,主要还是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而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说明第7条、第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看法第9条第4项的相关规定,对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宜定性为寻衅滋事。由于陈某某作案时不满16周岁,未达到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犯罪。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犯罪的客观要件如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等三人涉嫌诈骗
30、一案,许某某等三人向被害人韦某某订购了5部手机,并通过网络将一张伪造的支付宝付款截图发给韦某某,韦某某见到截图后以为对方已付款,便将5部手机通过快递发货给三名犯罪嫌疑人。本案侦查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许某某等三人提请批准逮捕,但是经审查,许某某等三人是以做生意须要进货卖给客户为由而向被害人购买手机,该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消费行为,而是商业买卖行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因此三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宜定性为合同诈骗。由于骗取的财物价值人民币元,未达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许某某等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二)插手经济纠纷侦查 机 关 将
31、 经 济 纠 纷 认 定 为 诈 骗 或 合 同 诈 骗,导 致错案发生。如袁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中,犯罪嫌疑人袁某和被害人乔某某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乔某某一方供应资金和手机PCB板,袁某负责选购其它物料,将这批手机PCB板加工成LS29型手机主板。在乔 某 某支付货款后,袁某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乔某某遂报案。袁某后主动到派出所说明状况,称因乔某某供应的PCB板没 有 标 准 原 点,无 法 定 位,加 工 厂 无 法 生 产,其 已让公司的工程师姚某某将上述状况告知了乔某某的合作伙伴付某某,称货物要延期生产。经查,袁某在签订合同后,的确购买了加工LS29型手机主板所需的配件,也 将PCB板 等
32、 材 料 拿 到 加 工 厂 准 备 生 产,后 加 工 厂 发 现PCB板 没 有 标 准 原 点,无 法 生 产,姚 某 某 也 证 实袁某让其打电话把这一状况告知了付某某。因此,本侦查监督中发觉的常见错案 及监督对策何文杨 娟*2023年第8期(司法实务)/总第129期THE CHINES E PRO CURATO RS专题:刑事错案探讨责任编辑:郭冰案明显属于经济纠纷,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三)犯 罪 嫌 疑 人 的 行 为 情 节 显 著 轻 微,不 构 成 犯 罪如韩 某 某 等 十 一 人 涉 嫌 假 冒 注 册 商 标 罪 一 案 中, 韩 某 某 和 李 某 夫 妻 二 人
33、 经 营 的 甲 公 司 销 售 假 冒 的D- LINK、3COM等品牌的网卡及交换机,货物来源为唐某某开设的乙工厂。侦查机关查获该案时,现场抓获了上述三 人 及 甲 公 司 的 四 名 员 工 和 乙 工 厂 的 四 名 员 工,并 对这十一人均提请批准逮捕。经审查,本案属于单位犯罪,依法应追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其中甲公司和乙工厂的八名员工均是根据老板的要求进行生产、销售等活动,每月领取固定工资,未从销售假冒商品所得利润中分成,而且该八名犯罪嫌疑人并非始终从事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的活动,而是在进行正常经营活动中涉及一部分假冒商品,在单位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中所起作
34、用较小,因此该八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显著稍微,不认为是犯罪。(四)依照相关规定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的案件对一些行为,虽然法律和司法说明没有明确规定,但已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或上级单位的指导性看法认为不是犯罪的。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2月1日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罪追诉标准的,对代购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在陈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中,相关证据可证明陈某某帮助叶某联系青某购买毒品,青某称陈某某没有和其一起贩毒,没有从其贩毒所得中
35、获利,叶某向陈某某联系购买毒品时也没有给陈某某介绍费等好处。因此陈某某的行为属于帮助他人代购毒品,由于其没有从中牟利,其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二、造成错案的缘由造成上述错案的缘由许多,有些属于在学术观点上有不同的相识,如某种行为是诈骗还是合同诈骗,是有意损害还是寻衅滋事等,有这种分歧看法属于正常现象,很难说孰是孰非。除了这种纯粹的理论见解的不同外,造成错案大致还有以下缘由:(一)执法理念不同由于职能分工的不同,侦查机关注意打击犯罪维护治平稳定,检察机关则强调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 持 不 同 的 案 件 区 别 对 待,双 方 在 对 法 律 的 理 解、案件处理上常有较大的分歧。这一分歧
36、突出表现在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原则上和一些共同犯罪案件的打击范围上。1.对 于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案 件,我 国 的 刑 事 司 法 政 策是教 育 为 主、惩 罚 为 辅,在 是 否 构 成 犯 罪、构 成 何 罪 的 标准上均和成年人案件有所区分,并且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和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等明文规定。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了教育、感 化、挽 救 的 方 针,充 分 体 现 了 宽 严 相 济 刑 事 司 法 政策 中“宽”的 一 面,但 是 侦 查 机 关 出 于 打 击 犯 罪 的 需 要,往往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没
37、有区分对待,前文中所举的罗某某、陈某某涉嫌抢劫罪就是一例。除了案件定性分歧外,还有对情节的把握不同。如依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7条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未遂或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在蔡某某 涉 嫌 盗 窃 案 中,蔡 某 某 作 案 时 刚 满16周 岁,盗 窃 未遂,归 案 后 对 盗 窃 事 实 供 认 不 讳,认 罪 态 度 较 好,因 此对其行为可不认为是犯罪。2.对 一 些 涉 及 人 数 众 多 的 案 件 中,侦 查 机 关 往 往 对全部涉案人员均提请批准逮捕,但是检察机关要求严格区分每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
38、在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在侵扰学问产权的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占大部分,这和该类案件的作案手段是亲密相关的。如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中,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有固定的生产地点,并且要雇请工人才能完成生产、加工、销售、送货等多个环节的工作,因此这类案件大多是多人作案。对于其中工人该如何处理,公、检两家存在很大的看法分歧。公安机关认为,这些工人从事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活动,和老板构成共犯,应定罪惩罚。但是检察机关认为,这些工人只是根据老板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工作,从而获得劳动报酬,在侵扰学问产权的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较小,而且从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就业现状来看,要求工人拒绝老板支配的制、售
39、假工作,对工人的要求过高。因此,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动身,现阶段对这些工人的行为不宜作犯罪处理,以免扩大打击面,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上述韩某某等十一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便2023年第8期(司法实务)/总第129期THE CHINES E PRO CURATO RS专题:刑事错案探讨责任编辑:郭冰是适例。再如开设赌场案中,对赌场的雇佣人员如何处理,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争议较大。侦查机关认为:对雇佣人员可以作为开设赌场的帮助犯论处,检察机关则认为:赌博属于典型的无被害人犯罪,这确定了在确定赌博罪的打击范围时要注意考虑刑法的谦抑性。开设赌场罪着重惩处的是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的赌场经营者及组织者
40、。而赌场的一般雇佣人员只是供应发牌、看场、“抽水”等劳务,与筹集资金等干脆开设赌场的组织、经营行为有很大差别,在赌场运作的过程中只是领取固定工资,又没有参加抽头分红,对赌场雇佣人员不宜作为刑法打击的对象。(二)侦查机关对立案标准把握不严侦查机关由于受到办案指标的压力,往往对于被害人的报案没有严格审查,草率立案;还有一些被害人较多的案件,由于受到维稳的压力,担忧引发群体性事件而 立 案;此 外,立 案 标 准 毕 竟 和 逮 捕、起 诉 的 标 准 不 同,而且立案阶段所接触到的证据材料较少,导致侦查机 关 对 犯 罪 嫌 疑 人 是 否 构 成 犯 罪 产 生 错 误 判 断 而 立 案。草率
41、立案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合同诈骗案。“执行 难”在 我 国 是 较 普 遍 的 现 象,因 此 发 生 经 济 纠纷后,有些当事人不情愿通过起诉、仲裁等民事途径来解决,而是更乐意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诈骗。一旦公安机 关 立 案,这 些 所 谓 的“被 害 人”就 可 以 向 对 方 施 加 压力,迫 使 对 方 赔 偿 其 经 济 损 失,因 为 这 时 的“犯 罪 嫌 疑 人”,尤 其 是 被 刑 事 拘 留 的“犯 罪 嫌 疑 人”会 急 于 和 解,以免除牢狱之灾。对于这类报案,公安机关往往会产生错误推断,只要发觉犯罪嫌疑人曾编造了虚假的理由,就 认 为 是 诈 骗,只 要 找 不 到 犯 罪
42、 嫌 疑 人,就 认 为 是“卷款逃匿”,从而立案。但是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求嫌疑人先实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瞒手段,从而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在经济活动中,一方因各种缘由延迟履行合同,或经营不善导致不能履行是常有的现象,这时编造一些理由拖延或躲避追债也是正常心理。这种合法取得财产后的编造借口或躲避和事前实行欺瞒手段使对方受骗而交付财物并在取得财物后“卷款逃匿”是有本质区分的。对这类案件,侦查机关应在立案时加强审查。即使立案时没有发觉,在侦查过程中发觉属于经济纠纷,也应当马上撤案,不应再接着羁押犯罪嫌疑人。(三)部分侦查人员缺少学习一些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主要是凭阅历,缺少对最新法律法
43、规和司法说明的学习,某些罪名立案标准已发生改变却不知情,仍旧根据旧的立案标准办案。如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 案 件 立 案 追 诉 标 准 的 规 定(一)颁 布 之 前,对 引 诱、容留、介绍一人卖淫的,就以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定罪处 罚,但 是 上 述立 案 追 诉 标 准将 该 罪 的 立 案 追 诉 标准提高到了二人次,一些侦查人员由于不知道这项规定,导致错误立案。三、监督对策(一)加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由于刑 事 诉 讼 法只 规 定 了 检 察 机 关 对“应 当 立 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立案监督,以往检察机关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监督
44、只能借助订正违法的形式来实现。但是自202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 行)生 效 后,检 察 机 关 对 不 应 当 立 案 而 立 案 侦 查”的监督有了明确依据。因此,检察机关应充分利用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和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权力,对发觉的错案予以订正。(二)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与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探讨。 ”据此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案件提请批捕前可以参加案件,即“提前介入”。检察机关加强对案件的“提前介入”,可以尽早发觉错案、订正错案。但是通过“提前介入”发觉错案仍旧只能在错误立案
45、后进行补救措施,要从源头上削减错案的发觉,就必需在立案环节严格审查,避开错误立案。假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之间能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就能了解到公安机关受理的报案信息以及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发案状况,实现对立案环节的监督。(三)加强沟通、使执法理念趋同公安机关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而撤销立案属于被动撤案,假如公安机关能主动做到不立案,就会避开刑事诉讼环节的错误启动,削减司法资源的奢侈。因此,检察机关应加强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大力宣扬我们的执法理念,使双方在执法尺度上能逐步趋同,平衡好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比如共同召开案件研讨会、执 法 联 席 会 议 等,最 好 是 能 形 成 会 议 纪 要,以 文 件的形式将达成的共识记载下来,便于贯彻执行。侦查监督工作总结侦查监督科工作安排侦查监督岗位职责侦查监督工作汇报(共4篇)检察侦查监督工作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