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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一、本设区市县域商业概况(一)南昌市市情截至2021年底,按行政区划,南昌市共有县级9个(含 高新、经开、湾里管理局3个功能片区),乡镇78个,村 H18个;南昌市人口 643.8万人,其中乡村人口 137.52万 人,人口超过100万的县级有2个,50-100万的有3个,20-50 万的有4个。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78. 74亿元,比上 年增长17.4%,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620. 74亿元,增长 17.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58亿元,增长19.6%。全年实物 商品网上零售额216. 5亿元,比上年增长7. 4%,占社会消费 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4.
2、 24%o(二)县域商业摸底情况2021年底,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现有9个(其中基本 型2个,增强型4个,提升型3个,基本型以下0个),覆 盖率100%,现有数中未达标的县级1个;乡镇商贸中心现有 75个(其中基本型61个,增强型9个,提升型5个,基本 型以下0个),覆盖率96. 15%,现有数中未达标乡镇24个, 没有乡镇商贸中心的乡镇个数3个,分别是,新建区南叽乡、 新建区招贤镇及新建区罗亭镇;村级便民商店现有998个(其 中基本型696个,增强型81个,提升型195个,基本型以 下0个),覆盖率89. 26%,现有数中未达标的行政村222个, 没有村级便民商店的行政村个数120o县级物流
3、配送中心现有7个(其中基本型3个,增强型0 个,提升型4个,基本型以下0个),覆盖率77. 77%,现有数 中未达标的县级3个,没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县是安义县、 进贤县;乡镇物流配送点70个,覆盖率100%;村级物流配送 点779个,覆盖率96. 79%;快递物流配送企业67家;自建物 流商贸企业5家;商贸流通龙头企业1045家。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2022年至2025年,南昌市拟建设改造3个县城综合商 贸服务中心(市场化推进方式),建设改造3个县级物流配 送中心,建设改造27个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160个村 级便民商店(市场化推进方式),培育400家商贸流通龙头 企
4、业。其中不具备条件,现有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未达 标不建设改造县级0个,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不建设 改造县级0个;现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未达标不建设改造县级0个, 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不建设改造县级。个;现有乡镇商贸中心,未达标不建设改造乡镇0个,无乡镇商贸中心,不建设改造乡镇0个;现有村级便民商店,未达标不建设改造村0个,无村 级便民商店,不建设改造村120个,具体原因分别为,一是 部分行政村集体搬迁后,基本属于城镇化居住区,无需村级 便民店;二是部分村人员稀少,与其他村共用村级便民店; 三是部分行政村人口不足,当地人口流出大;四是部分村离 乡镇所在地较近,村民均到乡镇所在地购买;五是
5、部分村人 口稀少,与邻近村共用便利店;2022年至2025年,全市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 贸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建设改造前三年原则上按照每年30% 的进度推进,最后一年原则上按照10%进度推进;县级物流 配送中心建设改造原则上按照年均25%的进度推进。2022年,全市拟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0个(其 中基本型0个,增强型0个,提升型0个);建设改造县级物 流配送中心1个(其中基本型0个,增强型1个,提升型0个); 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10个(其中基本型1个,增强型3个, 提升型6个);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店56个(其中基本型0个, 增强型47个,提升型9个)。2023年,全市拟建设改造县
6、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2个(其 中基本型0个,增强型1个,提升型1个);建设改造县级物 流配送中心1个(其中基本型0个,增强型0个,提升型1个); 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9个(其中基本型1个,增强型2个, 提升型6个);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店18个(其中基本型0个, 增强型7个,提升型11个)。2024年,全市拟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0个(其 中基本型0个,增强型0个,提升型0个);建设改造县级物 流配送中心1个(其中基本型1个,增强型0个,提升型0个); 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4个(其中基本型0个,增强型0个, 提升型4个);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店14个(其中基本型0个, 增强型5个,提升型9个)。2
7、025年,全市拟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0个(其 中基本型0个,增强型0个,提升型0个);建设改造县级物 流配送中心0个(其中基本型0个,增强型0个,提升型0个); 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2个(其中基本型0个,增强型1个, 提升型1个);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店12个(其中基本型4个, 增强型3个,提升型5个)。具体建设改造计划建设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 序报请省商务厅进行动态调整。(二)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和标准。经摸底,2021年全市 各县(区)底数情况为,基本型4个(进贤县、安义县、青 云谱区、新建区),增强型1个(南昌县),提升型4个(东 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在充分考虑经
8、济社 会差异、人口分布等因素,“十四五”时期各县(区)确定 要达到的建设类型(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分别为,增 强型4个(进贤县、安义县、青云谱区、新建区),提升型5个(南昌县、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三、重点工作(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 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 集(农)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 工、线上线下购物等设施设备,发展丰富购物、餐饮、教育、 亲子、娱乐、休闲、健身、农资等多种业态,优化维修、快 递、金融等服务供给,改善乡镇商业环境。鼓励有实力连锁 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下沉农村,数字赋能传统商
9、贸流通 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 推动乡镇商业集聚。(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 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 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 等设施,提升公共存储、加工分拣、共同配送、信息服务等 功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 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融 合供应商、实体零售门店、网络零售的配送需求,面向连锁 超市、百货店、专卖店、专业店等各类终端,开展日用消费 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 物流成本。(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10、。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 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 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 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 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 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 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 商品转化率。重点支持军山湖大闸蟹、新建藉头等优质特色 规模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 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 鼓励开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整合购物、订餐、
11、家政、职介、 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 和服务质量。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相关企业 投资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推动商旅 文体等一体化业态聚集,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实现跨界融合, 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四、资金安排及项目计划(一)安排方式。按照南昌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管理办法及南昌市县域商业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要求及程序,待项目评审验收合格后,市商务局根据实 际验收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二)项目计划。根据南昌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项目计划,详见附
12、 件县域商业项目清单。五、保障机制(一)资金管理制度。结合国家财办建2022) 18号文 件及省厅印发的工作方案的支持方向,市财政局结合实际进 一步细化牵头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方向、具体 内容、支持标准、支持条件等要求。(二)项目管理制度。市商务局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进 一步明确项目遴选、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拔付、监督 考核事项,细化项目验收标准、验收流程、验收要求,明确 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等。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 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年度储备项目库,成熟一批,建 设一批,避免“钱等项目”。项目验收时,根据需要成立相 关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或者引入第三方
13、机 构开展验收工作。(三)日常监督机制。建立市、县(区)、企业“三级 联动”工作机制,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项目 建设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申报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主体责 任,对弄虚作假的企业,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有关 规定处理。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指导及监管,加强机 制管理、资源统筹、经费保障等措施,鼓励发挥第三方机构 作用。工作中可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规范决 策过程,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四)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 的政策措施,在市商务局官网“县域商业建设工作”专栏内, 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方案、项目内容、 资金安排等信息,
1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接受财政补贴地承 办主体,必须按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活动和交易信息。各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填写资金拨 付及项目进展表,并于每个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个季度项 目进展情况报市商务局。(五)绩效考核制度相关县(区)商务、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资金绩效 目标设定,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加强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绩效评 价结果应用。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成本目标、产出指标(含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满意度指标等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对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进 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须于次年1月中旬前完成, 并报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