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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合伙协议书(精选6篇)个体工商户合伙协议书(精选6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 的合法权利。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体工商户合伙协议书(精选6 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个体工商户合伙协议书1甲方:号:乙方: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互利共羸,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共同经营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一、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 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二、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1、合伙组织名称:2、合伙经营项目:三
2、、合伙期限:年月一日至一年月日。四、出资方式:甲方出资,乙方出资。1、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合伙终止后,甲乙合伙人的出资仍 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2、甲乙双方以合伙组织名称 有限公司,向缴纳履约保证金 取得经营业务。五、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以甲乙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 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甲乙合伙人同意。册登记的商号即“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
3、务部”对外开展业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方未经乙丙双 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其商号。本合伙企业住所地:第五条合伙人入伙出资的方式、数额如下:合伙人甲方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出资方式为甲方店内截止年月日所有自有财产,包括 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合伙人乙方沈敏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合伙人丙方刘萍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鉴于甲方之业主屈胜龙此前与他人合伙经营过甲方店务,甲、乙、丙三方特别声明,甲方保证年 月日前无任何债务,若未来发现此前负有债务,乙、丙两方将不负任I可法律责任,若乙、丙两方因此 承担相关责任,则享有无条件向甲方追索的权力。第六条合伙
4、人出资时间及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人甲方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甲方店内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 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合伙人乙方沈敏应于年月 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合伙人丙方刘萍应于年月 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伙企业期限届满后自行终止,若继续合作则须以书面形式为之。第七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 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上述出资事项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后,应于每月5日前向合伙企业交付。上述出资比例为甲方承担40%、乙方承
5、担30% ,丙方承担30%。第八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三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 产,甲、乙、丙三方对合伙企业财产共有性质为按份共有,共有份额分别为: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 30%、丙方享有30%。合伙企业的财产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第九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 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第十一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 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
6、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十二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未经甲、 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确定,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由甲方负责,对夕M弋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会计由乙方担任,出纳由丙方担任。超过元的开支事项需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
7、续;(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第十五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40% ,乙方分享合伙企 业利润的30% ,丙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30%。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实行月报制,每月月未七个工作日为当月报表制作时间。合伙企业若有盈利,按本协议约定分配方式进行分配,但需预留元作为流动资金。第十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亏损的承担比
8、例如下:甲方承担60% ,乙方承担30% ,丙方承担30%。第十八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 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九条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第二十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第二十二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 其约定。入伙
9、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三条合伙人退伙需经其他全部合伙人书面同意方可为之,强行退伙对于退伙前及退伙后产生 的债务均按其在合伙企业中约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本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担任。第二十五条本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协议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书 面补充协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八条争议条款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
10、应当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讼予以解决。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第三十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业主(签名):乙方(签名):丙方(签名):年月日个体工商户合伙协议书5合伙人甲:身份证号:合伙人乙: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考查认定在 合伙开设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店,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金额XX元,占投资总额的x%乙出资金额XX元,占投资总额的X%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11、至时予以返还。合伙合同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决定经营
12、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权;XX。合伙合同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第四条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 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 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 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第五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
13、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 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 续。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 力。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 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合伙期满;(二)合伙 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 况。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
14、里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衅待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 力。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一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个体工商户合伙协议书6甲方:(姓名)乙方:(姓名)丙方:(公正人姓名或单位名)总则合伙人本着公平、公证、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享有自已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得盈利额的分红,共 同支出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水、电、杂和本网吧周边设备的维护更新等支出)现经双方商定一致同 意制定如下条款,并由丙方给予公正
15、:第一条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XXXXA,总投资为*万元。甲方出资X万元,乙方出资X万元,各占投总额的X%和X%。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网吧,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双方家属包括亲戚不得参与或干涩合伙人的一切决策。第四条本网吧由甲方一人经营管理,但网吧的重大变故或主要大事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决定。第五条网吧盈余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盈亏和各项收入、支出按双方投资比例各自分担。例:总投资60万元,其中甲方占总投资的80%, 乙方占总投资的20% ;当月的营业额为6万元,去除员工工资水电费、光纤费和务业管理费等所有支出 共计3万元,则当月盈利为2万元。则甲方得2万元,乙方得5000元。第
16、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合伙人有权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是部份财产份额时,但须经另一方合伙人同意。(三)合伙人终止后,依法按比例分得合伙的剩余财产。(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第八条合伙的解散、清算(-)合伙经营期限自网吧正式营业之日起算起。(二)合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三)合伙解散时,进行清算,并妥善解决资金问题双方按比例分得财产。第九条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
17、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第十条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持一份。(二)本协议附带法律公证处公证。(三)本协议经二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盖章(或指纹)后方可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公正人或单位)签章:年月 日七、合伙负责人及甲乙双方的权利: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 册及经营情况。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
18、法律被撤销。九、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 以诉讼法院。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伙人:签字盖章合伙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个体工商户合伙协议书2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厨具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以及技术优势,经营厨具以及通风排烟设计安装销售维修,使合 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伙
19、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的店名为:西安 公司经营场所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北 O面积:平方米。(根据经营地址变换)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厨房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维修第四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 年一月一日起,至 年一月 日止。第四条股权、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1、股权:在合作期内甲方自愿给予乙方百分之一股份作为利益保障。2、工资分配:每月基本保障工资为2500元。(根据公司发展向上调节)3、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 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股份为依据,按股份分配。另外所有在职股东 享受项目业绩的千分
20、之五。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股份比例承担。5,独立股东业绩提成为第五条入伙、退伙(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 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
21、合伙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 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
22、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50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第七条禁止行为(-)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 获得利益5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
23、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4、被依法撤销;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 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 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
24、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 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 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九条违约责任(-)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 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 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 对其他合伙人承担
25、赔偿责任;(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七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 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第十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第十一条其他(-)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 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壹份;(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甲乙签约地点:O签约时间:年月日个体工商户合伙协议书3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26、: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 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经营场所位于:法人: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第四条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甲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2、各合作人的出资,
27、于 年月一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圆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 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 的时间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 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
28、产不足清偿 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一)入资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 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资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
29、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 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
30、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 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 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作人的权利: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 决定;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 有;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二)合作人的义务:1、
3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 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
32、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 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 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届满;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作的清算: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 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
33、,合作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 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 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 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 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
34、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 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 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 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 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 仲裁。
35、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其他(-)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 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作人签章处:甲方:乙方:丙方:签约时间:年月日个体工商户合伙协议书4甲方:甲方业主:乙方:丙方: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 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 合伙企业协议书。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协议书的首要法律依据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未予规定的事宜,方 能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其性质为普通合伙企业,三方均为普通合伙人,甲、乙、 丙三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需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叁人,其中一合伙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即甲方,另两合伙人为自然人, 即乙方、丙方。第四条为了便于本合伙企业顺利开展业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本合伙企业名称沿用甲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