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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泉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 10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浙江省建设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龙泉市房屋建筑和市 政工程专业安委办(以下简称专业安委办)制定龙泉市建设 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如下。一、普查目的和工作目标(一)普查目的通过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建设施工领域房屋建筑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 风险底数,科学评估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强化风险信息在施工 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企
2、业安全 风险防控能力,增强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针对性,有效防范 建设施工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工作目标查清在建项目基坑开挖、模板支撑、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 安装拆卸、脚手架、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风 险点的数量、种类、分布及相关风险信息。建立建设施工领域 风险信息数据库,实现与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及应急救援平 台对接,定期分析研判风险变化趋势,指导企业精准管控风险, 探索“常普常新”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 绩效。二、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一)普查对象重点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在 建工程。(二)普查内容通过综合分析建设施工领域生
3、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 规律,确定风险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建项目基本信息、风 险信息、风险类型三个部分,累计普查数据169项,其中企业 基本信息73项,风险信息88项,风险类型8种。各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特点和安全 生产工作实际,可拓展风险普查对象,延伸风险普查内容,力 争做到安全风险“应普尽普”。三、组织和实施在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条块 结合、行业为主”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查。根据省建设施工安全 专委办建立的普查工作协调机制、风险普查标准规范,开展本 领域在建项目基本信息、风险信息、风险管控措施等的纵向汇 集和复核,绘制本领域风险“四色图”,建立“常普常
4、新”机 制。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风险普 查的实施;交通局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在建项目风险普查的实施; 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在建项目风险普查的实施。四、进度安排普查实施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积极参加省市县三级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动员部署 会,明确建设施工领域普查范围、普查项目、普查内容,明确 各地各部门风险普查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工作进度要求。(二)集中普查阶段(2021年5月21日至6月30日)按照分级宣贯、试点先行、集中填报分段推进。分级宣贯 的第一层次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主要 领导、分管负责人,工程质量
5、安全监督业务处室负责人,建设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二层次培训对象主要为 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采用现场授课、远程授课等方式开展,培训材料课件、授课老 师由风险普查平台开发单位负责落实。在开展集中填报前,开展普查试点工作。集中普查阶段, 市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全面摸清本行业在建项目底 数,列出普查清单,确保无遗漏;要组织建设施工企业通过普 查软件填报数据,将在建项目信息、风险类型、风险点、风险 信息等信息录入普查平台。数据填报完成后,省建设施工安全专委办汇总分析各企业 填报的风险信息,分类建立建设施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点 数据库,形成分类
6、分级结论、风险“四色图”等风险普查成果。(三)“常普常新”阶段(2021年7月起)根据建设施工领域的特点和监管需求,分类确定动态风险 更新频率,迭代完善风险清单,优化风险评估模型,初步建立 安全生产风险“常普常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建设的副市长为组长的普查工作专班,负责全 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协调解决组织实施中遇到 重大问题。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 分管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全力推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普查工作。(二)严格质量把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数据审核、过程质量控制、抽查核 验等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各阶段的数据上报工作, 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强化技术支撑风险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且时间紧、任务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领域技术单位和有关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的作用,参与普查技术指导和质量核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