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docx(18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1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223动本规定 与 电 气 装 置-33.1-般规定3.2-3内燃机3.34发电机3.44电动机1.5 空 气 压 缩 机61.6 10kV 以 下 配 电 装 置74 起 重 机 械 与 垂 直 运 输 机 械74.1 一般规定74.2 履 带 式 起 重 机104.3 汽 车、 轮 胎 式 起 重 机114.4 塔 式 起 重 机124.6 门式、桥式起重机与电动葫芦174.7 卷扬机184.8 井架、 龙门架物料提升机194.9 施 工升降 机195 土 石 方 机 械215.1 一般规定215.2 单 斗 挖 掘 机225.4 推土
2、机245.5 拖 式 铲 运 机255.6 自 行 式 铲 运 机265.7 静 作 用 压 路 机-275.8 振 动 压 路 机285.9 平地机285.10 轮 胎 式 装 载 机5.11蛙式夯实机305.12振动冲击夯5.13强夯机械326运输机械336.1般规定336.2载重汽车346.3自卸汽车1.5 机动翻斗车-351.6 散 装 水 泥 车361.7 皮 带 运 输 机367 桩机械377.1 一般规定377.2 柴 油 打 桩 锤387.3 振动桩锤7.4 锤 式 打 桩 机407.5 静 压 桩 机417.6 转 盘 钻 孔 机427.7 螺 旋 钻 孔 机437.8 全
3、套 管 钻 机447.9 旋 挖 钻 机457.10 深 层 搅 拌 机467.12 冲 孔 桩 机 械478 混凝土机械488.1 一般规定488.2 混 凝 土 搅 拌 机488.3混凝土搅拌站498.4碎搅拌运输车508.5混凝土输送泵508.7 插 入 式 振 捣 器匚8.8 附 着 式、 平 板 式 振 捣 器518.9混凝土振动台C 8.10混凝土喷射机528.11液压滑升设备528.12混又 凝土布料机9 钢 筋 加 工 机 械539.1 一般规定539.2 钢 筋 调 直 切 断 机549.3 钢 筋 切 断 机549.4 钢 筋 弯 曲 机559.5 钢 筋 冷 拉 机559
4、.6 预 应 钢 丝 拉 伸 设 备569.8 钢 筋 冷 拔 机569.9 钢 筋 冷 挤 压 连 接 机579.10 钢 筋 螺 纹 成 型 机579.11 钢 筋 除 锈 机58io木工机械581.1 1一般规定581.2 2带锯机591.3 3圆盘锯1.4 4平 面 刨 ( 手 压 刨 )591.5 5 压刨床 (单面和多面 )601.6 6木 工 车 床601.7 7木工铳床 (裁 机 )601.8 8开樟机601.9 9打眼机601.10 0锂锯机611.11 1磨光机11 地 下 施 工 机 械6111.1 一般规定6111.2 顶管6111.3 盾构6212 焊接机械6412.
5、1 基本要求6412.2 交 流 焊 机12.3 氮弧焊机6512.4 点焊机6512.5 二 氧 化 碳 气 体 保 护 焊 机6612.6 埋弧焊机6612.7 对焊机6612.8 竖 向 钢 筋 电 渣 压 焊 机6712.9 气 焊 (割) 设 备-6713 其 它 中 小 型 机 械13.1-般规定13.2-68咬机13.3-68剪板机13.468折板机13.569卷板机13.669坡机13.769法-IX.卷圆机6913.8套丝切管机13.1 弯管机7013.2 小型台钻7013.3 喷浆机7113.4 柱 塞 式、 隔 膜 式 灰 浆 泵7113.5 挤 压 式 灰 浆 泵-71
6、13.6 水磨石机7213.7 切割机13.16通风机7313.17离心水泵7313.18潜水泵7413.19深井泵7413.20泥浆泵7513.21真空泵7513.22手持电动具建筑机械磨合期的使用77附录 B建筑机械寒冷季节的使用78附 录 C液 压 装 置 的 使 用791总贝1.0.1为保障建筑机械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确保安全生产,制 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安装、业生产及维修企业中各种类型建筑机械的使 用。1.0.3建筑机械使用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2基本规定2.0.1操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经过专业培
7、训、 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并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 导下逬行工作。特种设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颁发操作证。非特种设 备由企业颁发操作证。2.0.2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2.0.3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和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2.0.4机械使用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2.0.5机械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逬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 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0.6在工作中操
8、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 应束紧不得外露。2.0.7操作人员在每班作业前,应对机械逬行检查,机械使用前,应先试运转。2.0.8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 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逬入作业区或操 作室内。2.0.9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机械的例行保养,保持 机械的完好状态。机械不得带病运转。2.0.10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 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2.0.11应为机械提供道路、水电、机棚及停机场地等必备的作业条件,并应消 除各
9、种安全隐患。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2.0.12机械设备的基础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机械安装后,必须经 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0.13排除故障或更换部件过程中,要切断电源和锁上开关箱,并专人监护。2.0.14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应符合 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2.0.15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2.0.16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 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
10、物品。2.0.17变配电所、乙焕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 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 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 及安全措施。2.0.18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 噪声等场所,应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监测设备(仪器!废品处理装置; 在隧道、沉井、管道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控制在规定的限度内。2.0.19停用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 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2.0.20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
11、)的品牌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应 按时更换。2.0.21当发生机械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执行。2.0.22违反本规程的作业指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拒绝执行。3 动与电气装置3.1 一般规定3.1.1 内燃机机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雨措施,周围应有1m以上的通道,排 气管必须引出室外,并不得与可燃物接触,机房内不得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 并应设置灭火器和消防沙箱等消防器材。室外使用动机械应搭设防护棚。3.1.2 冷却系统的水质应保持洁净,硬水应经软化处理后使用,并按要求定期 检查更换。3.1.3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保护接地或
12、保护接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保护接地: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2保护接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3保护接线的首端和末端要作重复接地,中间每0.5km作一次重复接地,其接 地电阻不大于100 ;4保护接零线或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等可靠方法连接,严禁 缠绕、钩接等;3.1.4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严禁将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地,而将另一部分 电气设备作保护接零。严禁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作为工作零线使用。3.1.5 在保护接零的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 色线。3.1.6 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
13、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3.1.7 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 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大 型设备必须设置独立的保护接零,高度超过30M的垂直运输设备要设置防雷接 地保护。3.1.8 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3.1.9 电气装置遇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 合闸。3.1.10 严禁带电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逬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 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警示牌的挂、取应 有专人负责,并设立围栏,有专人监护。3.1.11 各
14、种配电箱、开关箱应配备安全锁,电箱门上应有编号和责任人,电箱 门内侧有线路图,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 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3.1.12 清洁保养维修动与电气装置前,必须先切断动,等停稳后方可逬行。3.1.13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 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3.1.14 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 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机进行灭火。3.1.15 本章中所列绝缘电阻测量应采用60s的绝缘电阻值(R60V);吸收比的 测
15、量应采用60s绝缘电阻的比值(R60/R15)。在测定绝缘电阻时应采用500V 或1000V兆欧表测定100V至10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3.2 内燃机3.2.1 内燃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曲轴箱内润滑油油面在标尺规定范围内;2冷却系统水量充足、清洁、无渗漏,风扇三角胶带松紧合适;3燃油箱油量充足,各油管及接头处无漏油现象;4各总成连接件安装牢固,附件完整,无缺。3.2.2 内燃机启动前,离合器应处于分离位置,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应先打 开减压阀。3.2.3 用摇柄启动汽油机时,由下向上提动,严禁向下硬压或连续摇转,启动 后应迅速拿出摇把。用手拉绳启动时,不得将绳的
16、一端缠在手上。3.2.4 用小发动机启动柴油机时,每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mino用直流起动机 启动时,每次不得超过10so用压缩空气启动时,应将飞轮上的标志对准起动位 置。当连续进行3次仍未能启动时,应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启动。3.2.5 启动后,应低速运转3 5min ,此时,机油压、排气管排烟应正常, 各系统管路应无泄漏现象;待温度和机油压均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3.2.6 作业中内燃机温度过高时,不应立即停机,应继续怠速运转降温。当冷 却水沸腾需开启水箱盖时,操作人员应带手套,面部必须避开水箱盖口,并先旋 转盖体1/3圈卸压后拧开。严禁用冷水注入水箱或泼浇内燃机体强制降温。3.2.7
17、内燃机运行中出现异响、异味、水温急剧上升及机油压急剧下降等情 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排除故障。3.2.8 停机前应卸去载荷,逬行中速运转,待温度降低后再关闭油门,停止运 转。装有涡轮增压器的内燃机,作业后应怠速运转5 lOmin ,方可停机。3.2.9 有减压装置的内燃机,不得使用减压杆逬行熄火停机。3.2.10 排气管向上的内燃机,停机后应在排气管口上加盖。3.3 发电机3.3.1 以内燃机为动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的操作按内燃机的有关规定执 行。3.3.2 新装、大修或停用!0天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 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转子绕组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5M。吸收比不小于1
18、.3 , 并应做好测量记录。3.3.3 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续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 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3.3.4 启动前将励磁变阻器的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断开供电输出总开关,接 合中性点接地开关,有离合器的发电机组应脱开离合器。内燃机启动后应空载运 转,待运转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3.3.5 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 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 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3.3.6 发电机在运转时,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带有电压。禁止对旋转着的 发电机逬行维修、清理。运转中的发电机
19、不得使用帆布等物遮盖。3.3.7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3.3.8 发电机并联运行必须满足频率、电压、相位、相序相同的条件。3.3.9 并联线路两组以上时,必须全部逬入空载状态后方可逐一供电。准备并 联运行的发电机必须都已逬入正常稳定运转,接到“准备并联”的信号后,调整 柴油机转速,在同步瞬间合闸。3.3.10 并联运行的柴油机如因负荷下降而需停车一台,应先将需要停车的一台 发电机的负荷,全部转移到继续运转的发电机上,然后按单台发电机停车的方法 进行停机。如需全部停车则先将负荷切断,然后停机。3.3.11 移动式发电机,使用前必须将底架停放在平稳的基础上,运转时严禁
20、移 动。3.3.12 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 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 机额定容量应不变。3.3.13 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3.3.14 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 在功率因数为1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951的范围内 运行。3.3.15 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 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3.3.16 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
21、断发电机供 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 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3.3.17 发电机经检修后必须仔细检查转子及定子槽间有无工具、材料及其它杂 物,以免运转时损坏发电机。3.4 电动机3.4.1 长期停用或可能受潮的电动机,使用前应测量绕组间和绕组对地的绝缘 电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绕线转子电动机还应检查转子绕组及滑环对 地绝缘电阻。3.4.2 电动机应装设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并应根据设备需要装设断、错相和 失压保护装置。3.4.3 电动机的熔丝额定电流应按下列条件选择: 1单台电动机的熔丝额定电流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0
22、% 250% ;2多台电动机合用的总熔丝额定电流为其中最大一台电动机额定电流 150% 250%再加上其余电动机额定电流的总和。3.4.4 采用热继电器作电动机过载保护时,其容量应选择电动机额定电流的 100%-125%.3.4.5 绕线式转子电动机的集电环与电刷的接触面不得小于满接触面的75%。 电刷高度磨损超过原标准2/3时应换新。在使用过程中不应有跳动和产生火花现 象,并定期检查电刷簧的压是否可靠。3.4.6 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表面应光洁,当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灼伤时应修整。3.4.7 当电动机额定电压变动在5%+10%的范围内时,可以额定功率连续 运行;当超过时,则应控制负荷。3.4.8
23、电动机运行中应无异响、无漏电、轴承温度正常且电刷与滑环接触良好。 旋转中电动机的允许最高温度应按下列情况取值:滑动轴承为80 ;滚动轴承 为 95。3.4.9 电动机在正常运行中,不得突然逬行反向运转。3.4.10 电动机械在工作中遇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启动开关置于停止位 置。3.4.11 电动机停止运行前,应首先将载荷卸去,或将转速降到最低,然后切断 电源,启动开关应置于停止位置。3.5 空气压缩机3.5.1 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符合本规程内燃机和电动机的规 定。3.5.2 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 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
24、作业。3.5.3 空气压缩机的逬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对较长 管路应设伸缩变形装置。3.5.4 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次,试验压应为额定压的 150%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次。3.5.5 空气压缩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内燃机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电动机电源正常;2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阀门开闭灵活,管路无漏气现象;3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4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3.5.6 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 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逬入
25、载荷运转。3.5.7 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f 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3.5.8 作业中贮气罐内压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安全阀应灵敏有效。逬、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3.5.9 每工作2h ,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12次。3.5.10 正常运转后,应经常观察各种仪表读数,并随时按使用说明书予以调整。3.5.11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査,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2压表、温度表、电流表、转速
26、表指示值超过规定;3排气压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4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5安全防护、压力控制装置及电气绝缘装置失效。3.5.12 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气缸过热停机时,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以下 时,方可加水。3.5.13 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 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3.5.14 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 运转。3.5.15 停机后,应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 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3.5.16 在潮湿地区及隧道中施工时,对空气压缩机外露摩擦面应定期加注润滑 油,对电动
27、机和电气设备应做好防潮保护工作。3.6 10kV以下配电装置3.6.1 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运行与维护,高压巡 视检查工作不得少于两人,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停电检修和清扫。3.6.2 高压油开关的瓷套管应保证完好,油箱无渗漏,油位、油质正常,合闸 指示器位置正确,传动机构灵活可靠。并应定期对触头的接触情况、油质、三相 合闸的同期性逬行检查。3.6.3 停用或经修理后的高压油开关,在投入运行前应全面检查,在额定电压 下作合闸、跳闸操作各3次,其动作应正确可靠。3.6.4 隔离开关应每季检查一次,瓷件应无裂纹及放电现象;接线柱和螺栓应 无松动;刀型开关应无变形、损伤,接触应严密
28、。三相隔离开关各相动触头与静 触头应同时接触,前后相差不得大于3mm ,打开角应不小于60。3.6.5 避雷装置在雷雨季节之前应逬行次预防性试验,并应测量接地电阻。雷电后应检查阀型避雷器的瓷瓶、连接线和地线均应完好无损。3.6.6 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3.6.7 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低压电器;在多尘和 潮湿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3.6.8 电箱及配电线路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 关规定。4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机械4.1 一般规定4.1.1 建筑起重机械逬入施工现场须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9、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自检合格证明。4.1.2 建筑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使用:1 .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品种、型号;2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 .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 .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6 .1.3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1 .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 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2 .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 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积运转记录等运行资
30、料;3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4.1.4 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拆装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 方可施工。4.1.5 建筑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应该执行本规程 的规定。4.1.6 建筑工程中建筑起重机械的选用,应使选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温度、 主要性能参数、利用等级、载荷状态、工作级别等与建筑工程施工工作量的需要 相匹配;4.1.7 施工企业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 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逬行全面了解。4.1.8 施工企业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符合起重机要求的工作场地和环境。基础 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要求。4.1.9 起重
31、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 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4.1.10 建筑起重机的变幅限制器、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 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4.1.11 起重机安装、信号、司机、司索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密切配合, 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4.1.12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应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的通讯联络措施。4.1.13 在风速达到10.8m/s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应停止露天的起重吊装作业
32、。重新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 靠后方可逬行作业。在风速达到8.0m/s及以上大风时,禁止起重机械及垂直运 输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禁止吊运大模板等大体积物件。4.1.14 操作人员逬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 响信号示意。4.1.15 起重机作业时,在臂长的水平投影范围内设置警界线,并有监护措施; 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禁止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 机载运人员。4.1.16 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4.1.17 严禁使用起重机逬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 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4.1.18 起
33、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 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 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 角之间应加垫块。4.1.19 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 面不大于2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 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大体积或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4.1.20 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回转应平稳,当回 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4.1.21
34、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 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 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4.1.22 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 .1.22的规 定。表4.1.22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kv)作业距离11035110220330500垂直方向(m)1.53.04.05.06.07.08.5水平方向(m)1.52.03.54.06.07.08.54.1.23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 证明文件。4.1.2
35、4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强度等规格应符合起重机使用说明 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 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损坏、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 丝绳。4.1.25 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 并不应小于300m ,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 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表4.1.25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40mmo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 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 固,
36、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偏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表4.1.25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钢丝绳直径(mm)10以下10-2021-2628-3636-40最少绳卡数(个)34567绳卡间距(mm)80 1401602202404.1.26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钢丝绳报废标准按起 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规定执行。4.1.2?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丝 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逬行。4.1.28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1表面有裂纹、破口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朽永久变形;3挂绳
37、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5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5%。4.1.29起重机使用时,每班都应对制动器逬行检查。当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裂纹;2制动器磨擦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50% ;3弹簧岀现塑性变形;4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4.1.29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和由污。制动轮出 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裂纹;2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大于原厚度的40%;3其他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大原厚度的50% ;4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4.2 履带式
38、起重机4.2.1 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作业时,工作坡度 不得大于5% ,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4.2.2 起重机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4各连接件无松动。4.2.3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本 规程规定启动内燃机。4.2.4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逬 行空载运转,按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4.2.5 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
39、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 超过78。4.2.6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4.2.7 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严 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严禁下降起重臂。4.2.8 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 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 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 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4.2.9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逬行。抬吊时应统 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
40、分配合理,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在该 工况下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 ,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在 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4.2.10 当起重机带载行走时,起重量不得超过相应工况额定起重量的70% , 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起重臂位于行驶方向正前方向,载荷离地面高度不得大于 200mm ,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不宜长距离带载行驶。4.2.11 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4.2.12 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 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严禁在坡道上带载回转。4.2
41、.13 起重机工作时,在起升、回转、变幅三种动作中,只允许同时进行其中 两种动作的复合操作。4.2.14 作业结束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 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 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4.2.15 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 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木 楔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4.2.16 起重机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 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
42、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4.2.17 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 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 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4.3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4.3.1 起重机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垫木垫 实;起重机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4.3.2 起重机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4各连接件无松动;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4.3.3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43、,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 照本规程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在怠速运转3 5min后中高速运转,检查各仪 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液压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 开始作业。4.3.4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的倾斜斜度在无载荷 时不大于1 / 1000 (水准居中1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 起重机,插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4.3.5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逬行,并将起重 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4.3.6 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 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4.3.7 起
44、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下降吊钩。当制动 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4.3.8 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 仰角。4.3.9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得超越驾 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4.3.10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4.3.11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至 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4.3.12 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 得离开操纵室。4.3.13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严禁同时 逬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