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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1页,本讲稿共56页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合同法律知识合同法律知识第2页,本讲稿共56页 一、什么是合同?什么是合同?(P127)合同法合同法于于19991999年年3 3月月15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过,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过,19991999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开始实施,此前的三部合同法日起开始实施,此前的三部合同法经济经济合同法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同同时废止。新时废止。新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不少前三部合同法所未规定了不少前三部合同法所未明确的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这部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明确的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这部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
2、重要法典,对于商业风险的防范、商业利益的维护的重要法典,对于商业风险的防范、商业利益的维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合同是调整平等合同是调整平等主体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合。合同又称契约。同又称契约。第3页,本讲稿共56页对合同理解的三种解释:1、广义说,即认为合同除了民事上的合同外,还包括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国家合同等。2、狭义说,认为合同仅指民事合同,是一种私法合同,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3、最狭义说,即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仅指债权和债务合同,不包括身份合同。第4页,
3、本讲稿共56页 所以说,所以说,在我国在我国合同法合同法分则分则中,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中,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同;租赁合同。行政合同、身份合同、物权合同知行政合同、身份合同、物权合同知识产权合同、劳动合同均不包括在合同法识产权合同、劳动合同均不包括在合同法调整范围内。调整范围内。第5页,本讲稿共56页二、口头能否订立合同?(二、口头能否订立合同?(P127P127)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磋商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磋商取得一致意见的法律行为和过程。根据取得一致意见的法律行为和过程。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主要有的规定,
4、订立合同的形式主要有 1 1、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2 2、口头形式、口头形式 3 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书面形式(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6页,本讲稿共56页 我国现行法对合同形式的态度,主要体我国现行法对合同形式的态度,主要体现在现在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中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中合合同法同法继承并完善了它,在第十条规定继承并完善了它,在第十条规定“当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事人订立
5、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7页,本讲稿共56页 三、订立合同采取什么方式?(三、订立合同采取什么方式?(P128P128)1 1、要约,要约,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414条规定:条规定:“要约是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A;A;订立合同为目的;订立合同为目的;B:B:特定人的意思表示;特定人的意思表示;C:C:向特定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向特定人发出的意
6、思表示;D:D:内容具体确定。内容具体确定。2 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合同便告成立。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第8页,本讲稿共56页 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1)生效时间:生效时间:承诺生效时间以到达要约人时确定。2)效力:效力:承诺的效果在于使合同成立,即
7、一旦承诺生效,合同便宣告成立。第9页,本讲稿共56页四、格式条款有不同解释时如何办?(四、格式条款有不同解释时如何办?(P129P129)1 1、格式条款、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重复使格式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方协商的条款。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同为格式合同。2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第10页,本讲稿共56页 五、什么样合同有效?(五、什么样合同有效?(P
8、130P130)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生效要件:1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3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第11页,本讲稿共56页 六、损害个人、当事人的合同有效吗?(、损害个人、当事人的合同有效吗?(P130P130)无效合同无效合同5 5种情形种情形1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利益;2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
9、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12页,本讲稿共56页七、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形式?(、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形式?(P133-135P133-135)1、概念: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概念: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与合同债务有密切联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
10、责任。违约责任与合同债务有密切联系。系。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07107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3页,本讲稿共56页2 2、承担违约责任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形式 1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2 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 3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 4 4)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 5 5)定金责任)定金责任3 3、定金法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
11、定金法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 要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双倍返还定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双倍返还定金。金。第14页,本讲稿共56页 八、哪些情形可以免责?、哪些情形可以免责?(P135P135)免责事由又称免责条件: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免责事由又称免责条件: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1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
12、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第15页,本讲稿共56页 3 3)债权人的过错:指债权人对于违约行为或者违约)债权人的过错:指债权人对于违约行为或者违约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存在过错。债权人的过错可以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存在过错。债权人的过错可以成为违约方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的依据。成为违约方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的依据。4 4)免责条款: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可)免
13、责条款: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可能发生违约责任的合同条款。只要有免责条款的情形,即能发生违约责任的合同条款。只要有免责条款的情形,即使当事人有违约行为,也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根据使当事人有违约行为,也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3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1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16页,本讲稿共56页 合同中的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合同中的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违约责或者
14、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违约责任的免除条款无效,任的免除条款无效,当事人对此类损害仍应当事人对此类损害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承担违约责任。九、什么是委托合同?(九、什么是委托合同?(P135P135)1 1)概念: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概念: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委托合同关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的一方为委托人,系中,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的一方为委托人,接受该委托的一方为受托人。接受该委托的一方为受托人。2 2)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 3 3)受托人的义务)受托人的义务 以代理方式开展经纪业务中
15、的经纪人以代理方式开展经纪业务中的经纪人=受受托人托人第17页,本讲稿共56页十、什么是行纪合同?(、什么是行纪合同?(P136P136)1 1)概念: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概念: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 2)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3 3)行纪人的义务:)行纪人的义务:以行纪方式开展经纪业务中的经纪人以行纪方式开展经纪业务中的经纪人=行行纪人纪人第18页,本讲稿共56页 十一、居间的报酬和费用支出由谁承担?(十一、居间的报酬和费用支出由谁承担?(P1137P
16、1137)1 1)概念:)概念: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的合同。2 2)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 3 3)居间人的义务)居间人的义务 以居间方式开展经纪业务中的经纪人以居间方式开展经纪业务中的经纪人=居间人居间人 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的,由
17、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费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费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促成合同成立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促成合同成立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19页,本讲稿共56页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logo相关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第20页,本讲稿共56页 一、概述(一、概述(P138P138)1 1、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智力创造成、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2 2、分类(狭义)、分类(狭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工业产权+版权版权 工业产权
18、工业产权=专利权专利权+商标权商标权 版权又叫做著作权。版权又叫做著作权。第21页,本讲稿共56页 3 3、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1)(1)、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私权。权的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私权。(2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A A、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第二,排他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第二,排他性,。B B、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
19、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C C、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用。第22页,本讲稿共56页 二、专利法(二、专利法(P139P139)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专利是
20、专利权的简称。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造享有的专有权。1 1、专利权主体(、专利权主体(P124P124)专利权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专利权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包括:职务发明创造单位,即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务的人。包括:职务发明创造单位,即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
21、明人、设计人;受让人。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受让人。第23页,本讲稿共56页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单位单位 一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一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创造,二是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二是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专利权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24页,本讲稿共56页 2 2、专利权客体(种类)、专利权客体(种类)(P139P139)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即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
22、实用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1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发明又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出的技术方案。发明又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两大类。(2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3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色彩或其组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3、。新设计。第25页,本讲稿共56页 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P140)(1 1)新颖性)新颖性 (2 2)创造性)创造性 (3 3)实用性)实用性 先申请原则先申请原则 :又称申请在先原:又称申请在先原则,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则,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授予最先申请的人。第26页,本讲稿共56页4、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的内容(P142)(1 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 (2 2)实施许可权)实施许可权 (3 3)转让权)转让权5 5、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保护(P143P143)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发明专利权的期
24、限为2020年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为实用新型专利权为1010年年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10年年 均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第27页,本讲稿共56页三、商标法三、商标法 1、商标的概念商标的概念(P144):商标是一种标牌或者名称,用来标示一个特定企业的商品或商标是一种标牌或者名称,用来标示一个特定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以区分产源。服务,以区分产源。商标形态划分有平面商标(以文字、图形或者文字、图形组商标形态划分有平面商标(以文字、图形或者文字、图形组合而成的标志)和立体商标(以商品形状或者其容器、包装的形合而成的标志)和立体商标(以商品形状或者其容器、
25、包装的形状构成的三维标志)。状构成的三维标志)。商标法律状态划分有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商标法律状态划分有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第28页,本讲稿共56页 注册商标是指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国家主管机关审查核准,注册商标是指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国家主管机关审查核准,予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是商标法保护的对象,其所有人予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是商标法保护的对象,其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享有商标专用权。未注册商标是指其使用人未申请注册或者注册申请未被核准未注册商标是指其使用人未申请注册或者注册申请未被核准给予注册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可以合法地在市场上使用,但其使给予注册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可以合法地
26、在市场上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一般情况下,无权禁止他人使用相同商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一般情况下,无权禁止他人使用相同商标,也无权阻止他人就相同商标提出注册申请。标,也无权阻止他人就相同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第29页,本讲稿共56页2 2、商标的种类(、商标的种类(P145P145)(1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使用于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使用于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的商标)的商品上的商标)(2 2)服务商标服务商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向社会提供的服务(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向社会提供的服务项目上使用的标记,也称为服务标记)项目上使用的标记,也称为服务标记)(3
27、 3)集体商标集体商标(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4 4)证明商标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而由注册人以外的人使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的组织注册,而由注册人以外的人使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定品质
28、的标志)第30页,本讲稿共56页3、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取得(P145-148)(1 1)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2 2)商标权经由注册而取得。)商标权经由注册而取得。(3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的商品和服务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可以申请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注册。目可以申请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注册。(4 4)申请在先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5 5)自愿注册原则和强制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和强制注册原则。目前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目前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6 6)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29、10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可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可在期满在期满6 6个月前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个月前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10年。年。第31页,本讲稿共56页 4 4、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内容(P148P148)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 5 5、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P131P131)1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销售侵犯注
30、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此类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此类标识的。识的。4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 5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足以造成误认的。6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
31、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第32页,本讲稿共56页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一)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与特征(P160P160)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 公平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平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了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为了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9931993年年9
32、 9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法),并于),并于19931993年年1212月日起施行。月日起施行。第33页,本讲稿共56页 1、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济秩序的行为。竞争的本义:为自己一方的利益和别人争胜。在经营者之间可能不发生任何经济交往关系,在经营者之间可
33、能不发生任何经济交往关系,但是只要一方的行为直接或间接的侵害了其他经营者但是只要一方的行为直接或间接的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经营利益,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就构成了。的经营利益,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就构成了。第34页,本讲稿共56页2 2、不正当竞争具有以下特征:、不正当竞争具有以下特征:(1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2 2)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3 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第35页,本讲稿共56页(二)不
34、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1 1、欺骗性交易行为(、欺骗性交易行为(P161P16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的行为;(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第36页,本讲稿共56页 2、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P161)所谓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所谓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
35、收受现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
36、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必须如实入帐。”第37页,本讲稿共56页3、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P162)“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广告
37、。”第38页,本讲稿共56页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P162)1)、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2)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经营者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经营者违反约定或
38、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加以不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去获取、加以不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去获取、使用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使用、披露其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的行为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使用、披露其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的行为。第39页,本讲稿共56页 2 2)、商业秘密,是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39、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能为权利人带来来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具有、具有实用性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措施的的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同时具备同时具备:(1 1)秘密性(非公开性)秘密性(非公开性)(2 2)经济性:)经济性:(3 3)实用性)实用性 (4 4)保密性)保密性第40页,本讲稿共56页 5 5、低价倾销行为、低价倾销行为(P163)我国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经营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成本的价格销的价格销售商品。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40、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第41页,本讲稿共56页6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P163P163)“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取谎称有奖或者(一)采取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二)利
41、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三)抽奖式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第42页,本讲稿共56页7 7、商业诋毁行为(、商业诋毁行为(P163P163)“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商品声誉。”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8 8、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的限制竞争行为 9 9、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 1010、搭售或
42、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1111、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第43页,本讲稿共56页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P169P169)消费者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和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接受服务时,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经营者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应遵守本法;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应遵守本法;农民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参照本法执行。第44页
43、,本讲稿共56页(二)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的权利(参考P170)1、安全保障权;、安全保障权;商品和服务的安全、卫生,直接关系商品和服务的安全、卫生,直接关系商品和服务的安全、卫生,直接关系商品和服务的安全、卫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消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消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消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消费者消费商品和服务首先必须有安全感费者消费商品和服务首先必须有安全感费者消费商品和服务首先必须有安全感费者消费商品和服务首先必须有安全感和安全保障。和安全保障。和安全保障。和安全保障。安全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包
44、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两个方面,这是消费者最主要的权利。安全权两个方面,这是消费者最主要的权利。安全权两个方面,这是消费者最主要的权利。安全权两个方面,这是消费者最主要的权利。第45页,本讲稿共56页2 2、知悉真情权、知悉真情权 即在购买商品和即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服务时,消费者有权提消费者有权提出询问出询问,了解商品和服了解商品和服务的情况。务的情况。第46页,本讲稿共56页3 3、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 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
45、任何一种商品,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鉴别和挑选。第47页,本讲稿共56页 所谓所谓“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就,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第48页,本讲稿共56页 4、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一方
46、面是消费者有权获得一方面是消费者有权获得一方面是消费者有权获得一方面是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公平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公平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公平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公平交易最主要的就是等价交换,交易最主要的就是等价交换,交易最主要的就是等价交换,交易最主要的就是等价交换,即价值与价格要基本一致。即价值与价格要基本一致。即价值与价格要基本一致。即价值与价格要基本一致。另一方面是消费者有权拒绝另一方面是消费者有权拒绝另一方面是消费者有权拒绝另一方面是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
47、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49页,本讲稿共56页5、获得赔偿权;、获得赔偿权;消费者无论是购买商品还是购买服务,消费者无论是购买商品还是购买服务,都有受损害后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有关部都有受损害后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有关部门则应按照有关法规赔偿消费者的损失。门则应按照有关法规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第50页,本讲稿共56页6、依法结社权;、依法结社权;7、知识获取权;、知识获取权;8、维护尊重权;、维护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监督批评权。第51页,本讲稿共56页(三)经营者的义务(三)经营者的义务 (参考(参考P171P171)1、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履行法定和
48、约定义务;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7、保证质量的义务、保证质量的义务;8、履行、履行“三包三包”等责任的义务;等责任的义务;9、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第52页,本讲稿共56页(四)争议的解决和求偿对象(四)争议的解决和求偿对象(P174)1 1、争议解决
49、途径:、争议解决途径:协商、调解、申诉、仲裁、协商、调解、申诉、仲裁、诉讼诉讼 2 2、求偿对象:、求偿对象:(1 1)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 (2 2)变更后企业)变更后企业 (3 3)营业执照出借人、出租人)营业执照出借人、出租人 (4 4)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 (5 5)广告经营者)广告经营者第53页,本讲稿共56页不成不成可向人民可向人民法院诉讼法院诉讼提请仲裁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机关仲裁可向行政可向行政部门申诉部门申诉不成不成请求消请求消协调解协调解与经营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协商和解消费者权益受害后的解决途径消费者权益受害后的解
50、决途径不成不成或者或者第54页,本讲稿共56页(五)经营者的民事责任:(五)经营者的民事责任:(P176P176)1 1、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第第4141条、第条、第4242条条 2 2、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第第44494449条条 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 :第:第4949条规定条规定“经营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