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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1 基本规则1.1 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 的准确度无关。1.2 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 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代号或 名称。1.3 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 明。1.4 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 上。2 尺寸数字、尺寸线和尺寸界线2.1 尺寸数字2.1.1 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 断处(图 1)。图 12.1.2 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一般应采用第
2、一种方法注写。在不致引起误解时 ,也允许采用第二种方法。但在一张图样中,应尽可能采用一种方法。方法 1:数字应按图 2 所示的方向注写,并尽可能避免在图示 30范围内标注 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按图 3 的形式标注。方法 2:对于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数字可水平地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图 4 、5)。-_2.1.3 角度的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一般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图 6)。必 要时也可按图 7 的形式标注。-_2.1.4 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必须将该图线断开(图 8)。图 82.2 尺寸线2.2.1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其终端可以有下列两种形式:a. 箭头:箭头的形式如图 9
3、所示,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图样。b. 斜线:斜线用细实线绘制,其方向和画法如图 10 所示。当尺寸线的终端采 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相互垂直,如图 11 所示。-_图 11当尺寸线与尺寸界线相互垂直时,同一张图样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线终端的形 式。当采用箭头时,在地位不够的情况下,允许用圆点或斜线代替箭头(图 16) 。2.2.2 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尺寸线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一般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2.2.3 圆的直径和圆弧半径的尺寸线的终端应画成箭头,并按图 12 所示的方地 标注。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或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出其圆心位置时,可按图
4、 3a 的形式标 注。若不需要标出其圆心位置时,可按图 13v 的形式标注。-_2.2.4 标注角度时,尺寸线应画成圆弧,其圆心是该角的顶点。2.2.5 当对称机件的图形只画出一半或略大于一半时,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中 心线或断裂处的边界线,此时仅在尺寸线的一端画出箭头(图 14、图 15)。-_2.2.6 在没有足够的位置画箭头或注写数字时,可按图 16 的形式标注。图 162.3 尺寸界线2.3.1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 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图 8、17)。-_图 172.3.2 当表示曲线轮廓上各点的坐标时,可将尺寸线或
5、其延长线作为尺寸界线( 图 18、19)。-_2.3.3 尺寸界线和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必要时才允许倾斜(图 20)。图 202.3.4 在光滑过渡处标注尺寸时,必须用细实经玫将轮廓线延长,从它们的交点处引出尺寸 界线2.3.5 标注角度的尺寸界线应洞径向引出(图 21)。标注弦长或弧长的尺寸界栈应平行于该弦 的垂直平分线(图 22、23),当弧度较大时,可沿径向引出(图 24)。-_3 标注尺寸的符号3.1 标注直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 ” ;标注半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R” ;标注球面的直径或半径时,应在符号“ ”或“R”前再加注符号“S”(图 25)。对于螺钉、铆钉的头部,
6、轴(包括螺杆)的端部以及手柄的端部等,在不致引起误解的情况 下可省略符号“S”(图 26)。3.2 标注弧长时,应在尺寸数字上方加注符号“ ”(图 23、24)。3.3 标注参考尺寸时,应将尺寸数字加上圆括弧(图 27)。图 27-_3.4 标注剖面为正方形结构的尺寸时,可在正方形边长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 ”(图 28a、c)或 用 BB”(图 28b、d,B 为正方形的边长)注出。图 283.5 标注板状零件的厚度时,可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 ”(图 29)。3.6 当需要指明半径尺寸是由其他尺寸所确定时,应用尺寸线和符号“R”标出,但不要注 写尺寸数(图 30)3.7 标注斜度或锥度时,可
7、按表 1 所示的方法标注,斜度和锥度的符号如图 31a 和图 31b 所 示。符号的线宽为 h 10。符号的方向应与斜度、锥度的方向一致。必要时可在标注锥度的同时,在括号中注出其角度值。-_图 31表 1-_4 简化注法4.1 45的倒角可按图 32 的形式标注,非 45的倒角应按图 33 的形式标注。4.2 若图样中圆角或倒角的尺寸全部相同或某个尺寸占多数时,可在图样空白处作总的说明 ,如“全部圆角 R4” 、 “全部倒角 1.545” 、 “其余圆角 R4” 、 “其余倒角 145”等。4.3 一般的退刀槽可按“槽宽直径”(图 34)或“槽宽槽深”(图 35)的形式标注。4.4 在同一图形
8、中,对于尺寸相同的孔、槽等成组要素,可仅在一个要素上注出其尺寸和数 量(图 3638)。-_图 364.5 均匀分布的成组要素(如孔等)的尺寸按图 37 所示的方法标注。当成组要素的定位和分布情况的图形中已明确时,可不标注其角度,并省略“均布”两字(图 38)。4.6 在同一图形中具有几种尺寸数值相近而又重复的要素(如孔等)时, 用采用标记(如涂色 等)的方法(图 39),或采用标注字母的方法(图 40)来区别。孔的尺寸和数量可直接标注在图形上(图 39、40),也可用列表的形式表示(图 41)。-_图 414.7 对不连续的同一表面,可用细实线连接后标注一次尺寸(图 42)。-_4.8 由同
9、一基准出发的尺寸,可按图 4244 的形式标注。也可以用坐标的形式列表标注( 图 45)。-_7.9 对于印制板类的零件,可直接采用坐标格子表示尺寸(图 46)4.10 间隔相等的链式尺寸,可采用图 47、图 48 所示的方法标注。-_4.11 各种孔(光孔、螺孔、沉孔等)可采用旁注的方法标注,如表 2。续表 2-_4.12 当图形具有对称中心线时,分布在对称中心线两边的相同结构,可仅标注 其中一边的结构尺寸,如图 49 中的 R64、12、R5 等。-_图 495 其他标注5.1 标注圆锥销孔的尺寸时,应按图 50a 和图 50b 的形式引出标注,其中 4 和3 都是所配的圆锥销的公称直径。
10、图 505.2 对于凸轮的曲面(或曲线)和处在曲面上的某些结构,其尺寸可标注在展开 图上(图 51、52)。-_图 515.3 对于镀涂表面的尺寸,按以下规定标注。5.3.1 图样中镀涂零件的尺寸应为镀涂后尺寸,即计入了镀涂层厚度,如为镀 涂前尺寸,应在尺寸数字的右边加注“镀(涂)前”字样。5.3.2 对于装饰性、防腐性的自由表面尺寸,可视作镀涂前尺寸,省略“镀(涂)前 ”字样。5.3.2 对于装饰性、防腐性的自由表面尺寸,可视作镀涂前尺寸,省略“镀(涂)前 ”字样。5.3.3 对于配合尺寸,只有当镀涂层厚度不影响配合时,方可视作镀涂前的尺 寸,并省略“镀(涂)前”字样。-_5.3.4 必要时可同时标注镀涂前和镀涂后的尺寸,并注写“镀(涂)前”和“镀( 涂)后”字样(图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