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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易林地承包合同书 简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1 甲方:_林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第1条:承包期限为20_年,自20_年一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详细位置详见附图。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20_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20_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二、双方权利、义务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全部
2、权。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运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担当。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林地用途。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担当。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当无偿拆除,复原林地原貌。三、违约责任第10条:因林地全部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12
3、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全部,地上物补偿归乙方全部。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第13条:除上述缘由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当赔偿乙方此前全部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四、其他约定事项第14条:若遇不行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担当赔偿责任。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接着履行。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探讨通过,会议记录附后。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须要变更合同条款,双方应当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
4、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接着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章):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简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同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 承包地共 12 块,具体为:_二、合同期限从20_年1月1日起到20_年
5、12月1日止。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20_年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变更农业土地运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仔细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刚好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担当。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
6、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行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改变等特别状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担当责任。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接着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将来承包合同。5、乙方假如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
7、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简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3 发包方: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淌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探讨通过,确定将_村_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年,即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三、承包金额及结算方法_年共计金额为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全部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
8、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担当。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帮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七、其它事项_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的违约金。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接着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十、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甲方:_乙方:_法人代表:_年_月_日
9、简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4 发包人(下称甲方):_ 村民小组承包人(下称乙方):_(身份证号码:_)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一样,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承包地块的概况及要求1、承包地块位置:甲方将地处_村民小组(队)有权处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为_下称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将该地块营造成速生丰产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树等),详细林木品种由乙方自行确定。该地块航拍图的林地编号为_。该地块的详细四至位置,根据航拍图测定的范围确定。2、承包地块的要求:(1)、甲方保证该地块有合法的全部权和运用权。(2)、
10、在本合同签订的之前甲方未对该地块全部权和运用权作任何处理(包括无转让、无抵押、无租赁、无发包等)。(3)、该地块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规划。(4)、甲方将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必需办妥法律规定的一切手续(包括村委会发包决议书,村民代表同意发包签名确认书等)。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应当将该地的林权属证书或可证明该地块权属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给乙方审核,并将该证书或者文件等复印一份,构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无论在何种状况之下,因该地块权属争议而引起的纠纷,都由甲方妥当处理,在处理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担当。若因权属争议或者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据实赔偿,且对该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权拒付承
11、包费,拒付承包费的期限直至权属争议解决,生产经营转上正常为止。其次条承包面积要依据政府林木主管部门的航拍红线图,甲方发包给乙方实际承包经营的地块面积为_亩,并构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限及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方法1、 承包经营期限为_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方将该地块接着对外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经营优先权,但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合同的经营期限,或者重新订立承包经营合同。3、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在承包期内营造的林木生长仍处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标限制,不能砍伐时,甲、乙
12、双方同意延长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该林地林木砍伐期结束,但最长不得超过_年轮伐期(_年)。4、承包经营期届后60天内,乙方应当将该地块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约定除处。移交时,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全部,乙方有权拆除并予以处理,乙方在期满后60天内未拆除或处理的,视为无偿归甲方全部,并由甲方予以处理。第四条 承包地块的移交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天内处理完该地块上的树木、竹林及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物,并将地块移交给乙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该承包地块上的附着物如逾期不处理的,则全部无偿归乙方全部。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恳求乙方补偿。第五条承包费及其支付方法1、 承包款:该地块的承包费为每
13、亩每年壹拾元(10元),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2、承包款支付:签订本合同后两个月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_年的山地租金,第_年甲方赐予乙方_年的免租金期作为乙方炼山清山补偿,第_年起先每年_月_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费给甲方。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附件二)一次性交当年的承包费,共计_元。甲方在收取承包费后,应当在收款之日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承包费之外,甲方无权以任何名目恳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六条 林道、防火带及其他林业设施乙方有权无偿运用该地块范围内外的现有马路、林道
14、及甲方移交该地块时未处理的其他设施及道路。同时甲方必需供应从现有镇道路、村道路到该地块的道路给乙方无偿运用,确保乙方的交通运输畅通。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开筑林道、防火带和构筑承包经营所需的其他基础设施,并拥有因此而产生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及投资收益权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拥有自主经营权、合作、合资经营权、收益权、和经营权的担保或抵押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或阻碍。未经乙方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该地块范围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矿、开荒垦地)。如发觉某山场地下矿床有开采价值的,甲方应自行办理开采手续,如对乙方经营的林木(青苗)及设施物有影
15、响的,开采人应按实作出补偿,对占用的林地应相应减免林地承包费。如旅游业发展旅游单位须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块时,在征(占)用地的补偿费中,属土地补偿部份归甲方全部,属地面物补偿部份归乙方全部,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减免林地承包费事宜。但在乙方已缴交当年度的承包费的,应按实际运用期和运用面积折算林地承包费,并将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还给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投资经营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乙方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第八条 转包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自主确定将该地块转给他人承包,但必需将转包事项通知甲方。转包费由乙方收取,但甲、乙双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同时,乙方还有权以其承包
16、经营权,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权作价入股或作借款担保抵押,甲方必需无条件帮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 征(占)用地补偿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须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全部外,其余属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块上的附首物等补偿均属乙方全部。第十条 合同提前解除时,作如下处理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该林地的设施物和林木按市场价折价给甲方,属国家征(占)用地缘由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按本合同承包总款的20%赔偿给守约
17、方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遇的经济损失。第十二条 不行抗力任何一方如遇到不行抗力的影响,以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但遭受不行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刚好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供应合法证明。如未能刚好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责任。本合同所指不行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股、且足以干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状况,包括自然灾难,斗争、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等。第十三条 其他(一)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理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及村民的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乙方在支配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
18、、聘用甲方及当地的劳动力,为增加当地就业供应帮助。(二)为了便于乙方开展生产经营和生产资料及产品的运输,依据乙方的须要,甲方同意乙方运用甲方的水田、旱田开路,补偿参照当地土地的价格执行。(三)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敬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坟,应维持原有祖坟占用地。(四)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将在该地块上根据安排支配分批种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种植的头两年内,严禁在种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遭遇到人畜的破坏,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对侵害行为人进行罚款或补种等妥当处理。(五)承包经营期间,当乙方种植的林木须要砍伐时,甲言应当无偿为乙方供应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
19、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砍伐手续。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为复印件)包括:山林权属证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红线图(附件二);村民集体决议(附件三)。1、 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戏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他项权登记,将该地块之运用权、林木全部权,林木运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前款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主动主动协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第十
20、七条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币种。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存档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办理证件及林木他项权登记手续。甲方(盖章): 乙方:住址: 住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 身份证号:_签定日期:_年_月_日 简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5 甲方:乙方: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全部的荒山发包给乙方运用,其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二、乙方承包
21、后,承包运用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运用权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四、乙方承包荒山后应主动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立固定设施。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六、甲方要敬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爱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扰,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全部。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八、乙方将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
22、觉问题刚好书面通知乙方。九、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十、甲乙双方必需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情愿接着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
23、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托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简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6 发包方(甲方):村民小组组长:住址:承包方(乙方):承包方代表:住址: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合理运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
24、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探讨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将位于山坡地面积约东起:西至:南至:北至: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1、土地的用途为果林种植的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元。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5、(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2、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扰乙方的合法权益。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根据合同兴建,购置财产的全部权。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速生树种、林木、果树、可以养殖家畜、家禽、鱼类等动物,并可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但不得污染环境。4、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六
26、、合同的转包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这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担当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担当义务。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忇双方协商一样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乙双方应听从大局,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
27、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即:土地征收费为甲方全部,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设施的征收费归乙方全部),并依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或开发利用的实际状况赐予相应的补偿。4、本合同期满,如接着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将来承包合同。5、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员或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接着承包。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担当。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需仔细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 元。在违约
28、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担当赔偿责任。3、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缘由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担当相应的责任。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甲方:(发包方村民小组组长签名、村组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身份证
29、号码:联系电话: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名):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简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7 甲方:组 长: 身份证号:副组长: 身份证号:乙方:村 民: 身份证号:签订合同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全部权或者运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爱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旺盛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全部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_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
30、共同达成以下协议: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东至:以_为界;南至:以_为界;西至:以_为界;北至:_起为界。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3、转让承包期限_年,从20_年10月10日起,至20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_年。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探讨确定:招标竟价总
31、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_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需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赐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需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觉矿藏资源可利用,须要开采,乙方必需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
32、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需听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殊是护林防火,平安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全部;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全部。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全部。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实惠及补助,甲方必需帮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改变,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
33、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甲方:乙方:年 月 日 简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8 甲方:林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第1条: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一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
34、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详细位置详见附图。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20xx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20xx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二、双方权利、义务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全部权。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运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担当。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林地用途。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担当。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
35、期满后,乙方应当无偿拆除,复原林地原貌。三、违约责任第10条:因林地全部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全部,地上物补偿归乙方全部。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第13条:除上述缘由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当赔偿乙方此前全部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四、其他约定事项第14条:若遇不行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担当赔偿责任。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接着
36、履行。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探讨通过,会议记录附后。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须要变更合同条款,双方应当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接着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章):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简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9 甲方
37、(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 址:乙方(承包方): 村 组 户 主:身份证号: 住 址: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同等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运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宗地号: 单位:公顷、立方米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林地运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运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
38、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变更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变更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林地全部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爱护林地,经营爱护好森林、林木;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全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4、敬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
39、,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为乙方供应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6、帮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运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全部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2、有权享受国家实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刚好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4、依法爱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
40、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刚好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实行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实行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刚好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变更林地用途非法牟利。7、依法爱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务,应主动实行措施,并刚好向有关部门报告。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有下列
41、状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样,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的;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乙方丢失经营实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5.因不行抗力(重大自然灾难)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七、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二)甲方无正值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峻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变更林地用途的,必需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