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docx(10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精选19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篇1 一、目的和范围1目的。为使厂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平安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厂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二、职责厂内机动车辆平安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三、定期报检制度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运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2、在用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3、遇可能影响其平安技
2、术性能超群自然灾难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运用一年以上再次运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4、厂内机动车辆平安管理人员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平安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运用登记制度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如:叉车、升降车、装载机、载货车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二、新增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运用前可投入运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
3、验报告和平安检验合格标记,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验收检验报告和平安检验合格标记;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供应免费修理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运用和运营的平安管理制度。三、运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平安检验合格标记及相关牌照。四、厂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厂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当向平安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
4、,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用。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篇2 1. 目的为了确保滇中有色金属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用厂内机动车的平安运用,做好在用厂内机动车的平安管理工作,依据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法。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目前公司在用的厂内机动车。3. 相关定义厂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区内行驶的用于特别作业的车,如:叉车、电瓶车、平板车、前置翻斗车、升降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履带吊、载货车、野外作业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4. 工作职责4.1 资产管理设备能源部(以下简称设备能源部 )是公司
5、厂内机动车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4.1.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并制定公司的厂内机动车管理制度,监督各运用单位的执行状况。4.1.2 负责组织对新购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审查和技术协议的签订,以及对制造单位资质的审查。4.1.3 负责公司厂内机动车的取证、换证。4.1.4 组织厂内机动车的检验、更新改造及报废等方案的审查;参加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安装。4.1.5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的外委修理管理。4.1.6 组织厂内机动车事故的事故分析会和处理工作,并制定订正、预防措施,按有关事故管理方法刚好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状况。4.1.7 负责监督建立厂内机动车的技术资料、图纸和
6、档案。4.1.8 负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本公司厂内机动车年度综合报表。4.1.9 参加有关操作人员的平安技术教化和培训工作。4.1.10负责驾驭厂内机动车的平安技术状况,刚好组织支配重大隐患的处理,厂内机动车检修安排的审核。4.2 生产技术部职责:4.2.1 组织相关人员审核、修改、补充车间制定的厂内机动车的技术操作规程及平安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的贯彻执行和管理考核方法,对规程执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4.2.2 负责公司厂内机动车的设计管理4.2.3 参加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及人身平安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4.3 工程管理部职责:4.3.1 组织公司厂内机动车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并负责监督安装工
7、程中原始数据、技术变更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4.3.2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工程施工管理,组织工程的验收;负责工程款支付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工程质保(修)的管理工作。4.3.3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资质的审查。4.3.4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项目施工各阶段设置定期不定期检查。4.3.5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项目后评估工作。4.4 平安环保部职责:4.4.1 组织对厂内机动车涉及人身平安事故的调查、分析及上报工作,并制定订正、预防措施;参加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4.4.2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取证/换证工作的管理。4.4.3 监督厂内机动车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
8、作。4.4.4 对危急源辩识及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4.5 各厂内机动车运用部门/单位职责:4.5.1 贯彻执行有关厂内机动车的法规和技术标准。4.5.2 操作人员必需通过技术培训、平安教化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4.5.3 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厂内机动车的三大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4.5.4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运用、管理。4.5.5 编制本部门/单位厂内机动车年度检验安排,并报设备能源部审核。4.5.6 参加厂内机动车工程的竣工验收。4.5.7 参加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及人身平安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4.5.8 参加对本部门/单位厂内机动车的规划、选型、验收工作。5. 工作流程5.1厂内机动车的
9、设计必需由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设计资格的单位担当。5.2 厂内机动车的施工管理5.2.1厂内机动车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格;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有关平安规范。5.2.2施工单位必需全面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坚持自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凡列入公司安排内的厂内机动车竣工时,甲乙双方应按时办理有关工程资料的交接手续,由运用单位、设计主管部门和施工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签字验收。5.2.3 厂内机动车交付运用前,应由有资格的检测部门进行平安检验,检验合格并在相关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投入运用。5.3 厂内机动车的注册登记新增厂内机动车必需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验收检验,并取得平安
10、检验合格标记,在投入运用前或者投入运用后30天内由设备能源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应供应以下资料:(一) 厂内机动车质量证明书。(二) 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厂内机动车平安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三) 厂内机动车运用登记申请书(由设备能源部填写)。(四) 厂内机动车运用注册登记表(由设备能源部填写)。(五) 厂内机动车运用单位平安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5.4 厂内机动车档案资料的管理厂内机动车运用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平安技术档案。平安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4.1 厂内机动车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运用维护说明等文
11、件以及平安技术文件和资料;5.4.2 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记录;5.4.3 厂内机动车日常运用状况记录;5.4.4 厂内机动车及其平安附件、平安爱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4.5 厂内机动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5.5 厂内机动车的运行和维护5.5.1岗位操作人员必需持平安操作证上岗;5.5.2 厂内机动车运用部门/单位应将厂内机动车的平安留意事项和警示标记置于易于为人们留意的显著位置。5.5.3 在平安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厂内机动车,不得接着运用。5.5.4 厂内机动车运用部门/单位至少每月进
12、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5.5.5 在防爆区域运用的厂内机动车,应符合防爆平安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记。5.5.6长期停用或到期未检的厂内机动车,运用部门/单位应以书面刚好报告公司设备能源部,经批打算案后向州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申请办理报停登记手续,落实相应的平安措施。重新运用前,运用单位必需报公司设备能源部批打算案后进行平安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运用。5.6 厂内机动车的修理与改造5.6.1设备能源部应依据定期检验结果和生产实际状况编制压力管道修理与改造安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5.6.2工程部应对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实施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施工资质符合法规要求;
13、5.6.3厂内机动车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需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厂内机动车的质量和平安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运用单位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交付运用部门/单位。5.6.4安装、大修、改造的厂内机动车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需在20日内将施工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书移交运用单位。5.6.5 厂内机动车因发生设备事故经大修处理再次运用前,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5.7 定期检验5.7.1 各运用部门/单位应编制本单位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安排,并报设备能源部审核。5.7.2 设备能源部应编制公司年度厂
14、内机动车定期检验安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5.8 厂内机动车的运用变更、停用、报废5.8.1 厂内机动车变更运用时,原运用单位应将随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平安运用许可证等全部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运用单位,并到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运用变更手续。5.8.2各运用部门/单位的厂内机动车须要停用或报废时,应提出书面报告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后,由设备能源部组织鉴定后方可停用或报废。5.8.3设备能源部应在停用或者报废后的30日内向受理登记的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办理停用或者注销运用登记手续。6 附录5.1本方法的最终说明由滇中有色金属责任有限公司设备能源部负责;5.2本方法自发之日起在公
15、司范围内实施。附表: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机动车检查表引用文件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平安监察规定国质总局令第13 号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运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xx57号 厂内机动车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xx16号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篇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运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全部车辆的保养和修理进行限制,以确保车辆平安、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全部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第三条 公司行
16、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修理、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其次章 车辆的运用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须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依次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变更安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依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依次,统筹支配,合理调配车辆运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17、。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支配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照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运用记录。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觉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马上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运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觉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第十条 车辆运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根据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刚好返回公司,如遇交通堵塞或意外状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
18、致电行政部说明缘由,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第十一条 车辆运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运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支配出车,并在车辆运用完毕后依据实际耗油量向运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运用人个人担当。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将公
19、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担当,公司将不担当任何责任,情节严峻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第十六条 公司全部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支配,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随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需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
20、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第四章 费用管理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限制,财务部协助协作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运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担当,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担当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其次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一)公司全部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全部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别状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
21、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担当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其次十一条 修理保养费用管理:(一)各类车辆根据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状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支配。(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修理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修理,修理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刚好汇报,修理后按
22、修理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觉弄虚作假,严加惩罚。(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选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平安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依据实际状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修理费用视情节轻重,确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篇4 为创建平安校内,营造良好的教化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依据教化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状况,特对校内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xx年
23、3月3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探讨通过)。一、总则全部车辆进入校内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听从管理。二、机动车的管理校内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一)车辆出入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大门进出。特别状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4.凡来学校参与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平安办,平安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5.警车、消防车、救援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
24、,经被访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需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8.原则上不是校内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内。(二)车辆行驶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内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2.严禁在校内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理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内,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途上行驶。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三)车辆停放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1)本校教职工车辆上下班时间严禁进入校内停放。(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南操场。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
25、确保平安。3.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三、非机动车的管理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需证照齐全,手续完备。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内内禁止骑车。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4.全部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四、管理方法1.进出校内的车辆,应自觉听从管理,凡违反有关规定或在校内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惩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内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惩罚外,学校将赐予行政处分。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状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
26、的;(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状况之一的,赐予指责教化。(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2)在校内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3)在校内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五、附则1.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如与相关规章制度相冲突,按本规定执行;2.本规定说明权归校委会。教职工(车主)签字: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篇5 为创建平安校内,营造良好的教化、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依据教化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对校内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xx
27、年2月22日校行政会议探讨通过)。一 总 则全部车辆进入校内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听从管理。二、机动车的管理校内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一 车辆出入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大门进出。特别状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且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4.凡来我校参与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平安处,平安处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5.警车、消防车、救援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
28、,经被访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需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二 车辆行驶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内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2.严禁在校内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理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内,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途上行驶。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三 车辆停放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1)本校教职工车辆停放地点或区域为:树带内的停车位上面。(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西操场。2.车辆停放原则:)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固定车位。3.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
29、锁门窗以确保平安。4.距离校门5米内、道路两侧、禁止停放。5.本校车辆停放过夜须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门卫东侧。三 非机动车的管理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需证照齐全,手续完备。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内内禁止骑车。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4.全部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5.校内内除经批准的车辆外(货运),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校内内骑行。四 管理方法1.进出校内的车辆,应自觉听从管理,凡违反有关规定或在校内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惩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内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
30、交通法规有关条款惩罚外,学校将赐予行政处分。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状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状况之一的,赐予指责教化。(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2).在校内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3).在校内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五 附 则1.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如与前规章制度相冲突,按本规定执行;2.本规定说明权归校长室。永平乡中心小学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31、 篇6 为规范厂区停车秩序,保障厂区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辆平安,特制订本管理方法。1、进入厂区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必需根据指定停车区域停放;2、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急品进入厂区;3、任何车辆严禁占用、堵塞厂区内,办公楼前的主干道;4、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鸣号;5、严禁在厂区内试刹车,学习驾驶车辆的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自负;6、机动车必需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并且不占用相邻车位;7、机动车停放时留意视察前后左右的车辆平安,锁好车门,珍贵物品带离;8、因个人缘由在停放车辆时对公物造成损坏或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需担当赔偿责任;9、摩托车、电瓶
32、车、自行车必需整齐停放在西侧停车棚,不得乱停乱放; 10、11、 任何车辆的车主不得随意丢弃车内垃圾、杂物; 门卫有权劝阻、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并上报办公室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当事人进行惩罚;12、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当事人,每次罚款100元。由办公室下发罚单,当事人签字后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篇7 为加强车辆平安管理,合理支配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运用作以下规定:一、校内车辆统一由校长管理、调度。二、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三、驾驶员必需听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
33、,主动完成出车任务。细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齐。发觉故障刚好解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四、保障校长及各处(室)的公务用车,做到按时接送。五、各部门公务用车,应提前向校长联系,由校长统一支配。六、教职工及外单位借用车,应在不影响本单位用车的状况下,经学校校长批准,赐予派车,视状况收取服务费用。七、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峻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八、驾驶员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校内。九、学校车辆只能由学校的驾驶员驾驶,坚决禁止无证驾驶。十、学校驾驶员必需按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行车平安。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篇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
34、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车辆费用支出,体现降本增效,充分发挥机动车辆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保障作用,结合省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机关、直属中心的公务用车和生产用车管理。其次章 车辆配备原则第三条 公司机关配备公务用车,用于保障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包括外事、机要、接待、老干部、后勤保障、调研等公务活动用车。第四条 公司直属中心配备生产用车,用于保障公司直属中心日常生产的经营活动。第三章 车辆管理职责第五条 公司综合部是公司机动车辆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是:负责车辆资产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修理管理、保养费用管理、交通
35、平安管理等相关工作。第四章 车辆运用第六条 公司本部车辆实行集中管理。 公司机关和直属中心工作人员用车,如属市内用车,可干脆向车队申报;如须要长途用车,需由公司综合部审批。第七条 公司机关各部室、直属各中心负责人,一律不得运用公车用于上下班接送。第八条 严格限制运用车辆出市、出省办事,公务出市尽量运用公用交通工具(火车、长途公共汽车等)。必需带车出市、出省的,应符合下列状况,并提前填写机动车出市、出省申请单(见附件一),报综合部领导批准。1、公司领导带队的全性调研、检查;2、地方政府领导检查指导我公司工作,须要长途用车的;3、公司网络运维、服务等专业检查,检查地点较多,不便于运用公共交通工具的
36、;4、其他特别状况。第九条 节、假日车辆运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节假日期间,施行封车制度。如有特别状况,需经公司综合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派车;2、节、假日期间,车队设值班车辆,为用车单位供应车辆服务;3、节日期间一律实行封车制度严禁出私车。第十条 婚丧事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1、公司所属车辆一律不准作为结婚用车;2、丧事用车如系本企业职工及亲属,必需经综合部负责人同意,方可派车。第五章 车辆的日常管理第十一条 车辆停放在非工作时间内,车辆应停放在公司办公楼及综合楼存车场。因公外出和须要在外过夜的车辆,驾驶员应选择收费存车场或单位内部存车场存放。未按公司规定停放,如出现丢失、损毁等后果,经济损
37、失由责任人按车辆保险相关内容进行赔付。第十二条 车辆发生交通违章记录,由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惩罚,其经济责任由责任人担当。第十三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马上报告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及车辆管理人员,事故车辆须到省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修理,出市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须经公司综合部同意后才能对车辆进行修理。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相关流程见附件二。第十四条 车辆费用公司车辆发生的各种费用,根据全面预算管理规定进行定额审批管理:1、公出车辆的过路过桥费、临时停车费和燃料费由公司定额支付,综合部负责汽油的购买和车辆费用的报销审核;2、对车辆油料消耗,实行单车核算,油耗和行驶里程双向考
38、核。按车辆型号及历史耗油状况,确定百公里耗油定额;驾驶员加油,按车辆归属凭加油IC卡实行定点加油;3、与车辆相关的各类费用,如车辆的养路费、车船税、检测费等等,由公司统一支付;4、车辆的修理、保养由驾驶员填写车辆修理、保养申请单(见附件三),报综合部主管人员,由综合部支配车辆到指定修理厂家修理(流程见附件四),修理厂家经过招投标产生。未经许可自行修理或保养的,发生的车辆修理费用由责任人担当。第十五条 驾驶员管理公司综合部对驾驶员开展常常性教化活动,活动中要坚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法规、政策以及省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及车辆管理部门的详细要求,并适时组织开展平安形势分
39、析,对存在的问题刚好制定整改措施。要结合工作实际,常常组织驾驶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技术素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驾驶员不得将所驾驶的车辆借给他人或私自开车为他人或自己办私事,凡违反规定驾车外动身生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并按驾驶员管理制度进行处理。第六章 其他第十六条 严禁非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凡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肃穆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本人及车辆责任人共同担当。第十七条 公司如有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车辆不能满意须要时,可依据实际状况租用机动车,并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第十八条 为便利员工上下班,对公司机关、直属各单位员工居住地点相对集中,人员
40、较多的主干线路,开设通勤车辆。第十九条 本方法由分公司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说明。 其次十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机动车出市、出省申请单2、机动车辆事故处理流程3、机动车辆修理、保养申请单4、机动车辆修理保养审批流程图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篇9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运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限制车辆运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状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全部车辆的保养和修理进行限制,以确保车辆平安、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修理的刚好、经济、牢靠,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全部车辆。、二、车辆运用管理1、职责1.1行政
41、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运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支配,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运用。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运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2、公务车辆运用管理2.1公务车辆运用管理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运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运用申请表,必需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2.2公务车辆运用支配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状况,根据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2
4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根据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假如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刚好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缘由,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刚好返回公司,如遇交通堵塞或意外状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缘由,获得批准。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刚好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需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运用车辆。2.3运营车辆运用管理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平安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运用公司车辆。2.3.3车辆管理人员应依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支配,驾驶员应听从车辆管理人员的支配,如有特别状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2.3.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深圳市路况、路名。2.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